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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福尔摩斯夫人日常-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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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喜bsp;   喜欢触。手系吗?喜欢皮。鞭吗?蜡烛油怎么样?滴在胸口好吗?

    ……

    路德维希遗憾地把眼光从福尔摩斯先生身上撤下来,向郝德森太太露出了一个少女一般,混杂着天真与甜美的笑容。

    ——喂,什么叫少女一般?本来就是少女好吧?

    夏洛克眼睛里闪过一道意味不明的光芒。

    “那怎么好意思呢,郝德森太太,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当然是平分的。”

    “对着夏洛克可不用这么客气。”郝德森太太笑眯眯地说:“孩子,你和夏洛克聊吧,有需要喊他喊我都行。”

    穿粉色长筒袜的老太太狡黠地眨眨眼:

    “如果你大学不住校的话,你们可是要一起住相当长一段时间,而年轻人的爱情最是琢磨不定……或许最后会在上帝面前缔结誓言,谁说的准呢。”

    米卡拉叔叔秉持着法国贵族的身份,认为和一群庶民在一起上课是可耻的,即便现在经济条件不允许她请家教,也不许她住校。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路德维希默默地想。

    至于最后那一句,郝德森太太您太惊悚了,如果真的如您所言,会把我吓回法国拍恐怖片的。

    ……

    “很高兴再见面,路德维希小姐。”夏洛克朝路德维希露出一个充满暖意的微笑,伸出手来,优雅绅士无懈可击。

    ……充满暖意的微笑?哦妈妈,她的视网膜成像出了什么问题?!

    “路德维希小姐?”

    “……我同样荣幸,福尔摩斯先生。”

    “维希?”夏洛克手插在长裤口袋里:“我是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叫的话。”

    ——地球上的妈妈,我的听小骨也出了问题……

    “……当然,不介意。”

    路德维希艰难地说,天知道她多想咆哮——其实我很介意!这种亲密的叫法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sbr /》    ……

    上一次被人亲密地叫做维希,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呢?

    不是大家叫习惯的路德维希,不是米卡拉叔叔的爱称希希,是她上一辈子名字维希,李维希。

    李字为姓,是古老的传说,从舜帝时代的人物,老子李耳而来。

    他在母腹里八十一年才被生下,落地时须发尽白,他随手写下五千字道德经,即使时光流逝,千年又千年,也丝毫不损其思想。

    他骑一匹青牛往西域而去,不知所踪。

    在那个古老的国度,每一个姓氏,都是一个传说。

    文艺复兴之后,法国文化变得非常博大,但是和古希腊比较繁盛的时期相比,就逊色多了。

    而且,她曾经是这样一种文化的后嗣,无关国籍,无关政。府,甚至无关土地。

    曾经的血脉使她亲近,现在的疏远使她苛求。

    而在这一切之后,那古老熟悉的街道每每在梦里,在迷雾背后出现。

    那条街道的拐角处,安和骑着单车,背着书包,回头微笑,唤她,维希。

    ……

    在穿越了十年之后,路德维希对于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思绪已经基本做到淡然处之,那刹那间的恍惚,就像是消融在空气里的雾气一样,转瞬不见踪影。

    某位以敏锐的观察力闻名世界的福尔摩斯先生,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对了,福尔摩斯先生,今天有快递公司送包裹来吗?”

    “哦,包裹,是的。”

    夏洛克礼貌地微笑了一下:“出于邻居的善意,我已经把它签收了。”

    “……放在哪里?”

    “我的房间。”

    “……”

    “顺便说一句,把内衣和书籍放在一起不是一个好习惯,虽然肉眼看不见,但是600倍显微镜下,你的内裤上已经滋生了泊氏孔菌。”

    “……”

    于是乎,路德维希小姐与福尔摩斯先生伟大的同居生活(路德维希:是囧好吗?),正式拉开了序幕……

    遥想多灾多难的前路,我们衷心祝愿路德维希小姐生活愉快,身心健康。o(╯□╰)o~

第10章 多灾多难的同居生活{壹}() 
“早安,福尔摩斯先生。”

    “早安,维希。”

    夏洛克穿着女王一般的长睡衣从卧室里走出来的时候,路德维希已经在厨房里做早餐了。

    夏洛克拖着睡衣,走到沙发边,拿起茶几上摆的方方正正的报纸。

    看上去,整个客厅仿佛都变亮了一些,除了福克斯先生的手臂还在原位,其他的地方都焕然一新。

    那些曾经无处不在的卷宗,被整整齐齐地放在了壁炉边。

    而夏洛克的烧杯、试管、显微镜、其他路德维希喊不出名字的器材,以及夏洛克的好朋友骷髅先生,都被她等距地摆在了客厅的小桌柜上。

    那个柜子的原始作用大概是用来放《圣经》和十字架的,整个柜身刻着繁复的花纹,中间用绿色和红色的彩绘,描画着耶稣诞生在马厩里的故事。

    ……感觉全世界大部分的神出生的地方都有点奇葩。

    比如耶稣吧,出生在马厩里已经算很正常了。

    而真正奇葩的,是希腊神话里美丽优雅智慧的雅典娜。

    据说,雅典娜的爸爸宙斯爸爸生吞了她妈妈墨蒂丝,然后她就直接从宙斯的头里蹦出来了……

    真是给神话人物跪了orz……

    也不求他们能正儿八经地出生在医院里了,但是敢不敢好好做个剖腹产……

    这直接开颅生小孩什么的,实在是太重口了,小生承受不来……

    不过这么算起来……宙斯也算是男。生。子的第一人了吧。

    艾玛,妈妈,我好像发现了深埋在历史之下,邪恶的真相了呢……

    显而易见,圣经对于夏洛克的意义,就是给壁炉生火,因此路德维希干脆把那本被撕得零零散散的《圣经》拿去垫了沙发脚……

    上帝解决我们的苦恼……阿门╮(╯▽╰)╭

    也不是所有地方路德维希都有心情去打理的,至少冰箱,路德维希小姐就没有整理过。

    不,不仅仅是没有整理过,她根本就不曾打开过。

    既然是二十一世纪遇上夏洛克…福尔摩斯,路德维希基本可以确定,自己走的剧情是bbc搅基版《神探夏洛克》

    ……听说《神探夏洛克》里,福尔摩斯先生的冰箱是用来储存尸体的?

    为身安全起见……还是不要打开的好……

    福尔摩斯先生眯了眯眼睛。

    “我的实验室……我是说,烧杯里有消毒剂。”

    “我看见了,但我觉得处理水果和餐盘应该用不到过氧乙酸……那不是给尸体消毒的么?”

    路德维希平静地从橱子里挑出一瓶果酱。

    出租房里的厨房是一个简单的开放式吧台,浅咖色的小木台子,玻璃的碗柜,做饭时头顶一盏水晶小吊灯,非常雅致。

    郝德森太太真是个小资的老太太~

    “而且你落了一颗眼球在消毒剂瓶子里,我扔了,盘子是用热水消毒的。”

    夏洛克转头凝视着她。

    她耸耸肩:“没办法,大清早看见眼球,有点惊悚,心情不好,你懂的。”

    她笑眯眯地举起了手里的果酱。

    “早餐,土司,黄油面包,煎火腿和杉……里溪。”

    她装作拗口地用英文语气念完了茶叶的名字:“鉴于土司是你的,黄油是你的,火腿也是你的——你要尝尝我的杉里溪吗?”

    “杉里溪?”

    “一种中国高山系的茶叶,比我在法国喝的锡兰红茶好喝多了。”

    “一杯咖啡,两块糖。”夏洛克转过头去,重新把思绪埋在了报纸里:“真是糟糕的一天,伦敦竟然没有人非正常死亡。”

    “……”

    两人隔着茶几吃早饭。

    至于为甚要在茶几上吃早饭?

    在喊了福尔摩斯先生好几声吃饭,他依然一动不动之后,路德维希只好把黄油面包送到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福尔摩斯先生手边。

    福尔摩斯先生果然开动了。

    ……算了,维希默默自我安慰,连穿越都穿得没钱没貌穷成这样的自己,架不住有人就是高富帅被伺候的命。

    反正也没第二次了,所谓吃人嘴短,今天吃他的用他的,当然底气不足。

    大约傍晚,她在法国的朋友就会把她要的东北大米送到门口了。

    最迟明天,她就可以喝上虾仁粥,瘦肉粥,葱香皮蛋粥……

    人生敢不敢更美好一点~╮(╯▽╰)╭

    至于面包,偶尔吃吃还行,长期吃就会皮肤干燥内火旺盛想摔东西。

    记得在法国呆的第一年,她想稀饭咸菜都想疯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把你的卷宗和报纸还有课本放在壁炉边了。”

    注意到关键词了吗?

    对,你没听错,的确是福尔摩斯先森的课本。

    从年纪上算,《神探夏洛克》里福尔摩斯先生遇见华生时是2010年,二十七岁,现在是2003年,他应该是二十岁。

    算上福尔摩斯先生异于常人的智慧,再跳个两三级,现在应该在读大四吧。

    至于更高的学位……路德维希所读的原著里,只提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牛津大学毕业的,并没有提到他读了更高的学位。

    而且,以福尔摩斯先生的性格,估计也不会喜欢在学校里多呆。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看见学生时代的福尔摩斯先生呢,母星果真待她如初恋~

    上辈子的基友和闺蜜们不要太羡慕哦~~

    而且,牛津大学离伦敦市区还是很远的,福尔摩斯大人果断要住校啊要住校,那么贝克街221b就我一个人住了吗?

    妈妈,伦敦之行真是处处惊喜啊。

    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现在在读大学几年级?快毕业了么?有女朋友么?有男朋友么?

    ╮(╯▽╰)╭

    柯南道尔大人,小生好激动,么么哒。

    “嗯。”夏洛克头也没抬,眼神专注地看着报纸:“你整理过了?”

    “按时间顺序整理的。”路德维希轻轻啜了一口茶,把一边煮沸的咖啡倒在杯子里:“这一页写了什么吗?你一直没有翻页呢。”

    那一页好像是文学版面吧?福尔摩斯先生可是认同“文学等于零”这个观点的,竟然在文学版面上停留了这么久么?

    难道那个英国人行走天涯找到真爱的故事里包含了一个她没有发现的推理之谜?

    “不,没有写什么。”夏洛克咳了一声,把报纸随意扔在茶几上。

    脑海里自动整理起刚才观察到的,关于自己这位新同居人的一切——

    泡咖啡手法生疏,不习惯用按压式咖啡壶。

    水温比正常冲泡温度低二十左右华氏度。

    不用刀叉。

    逆时针搅拌咖啡。

    左手和右手一样的不敏捷。

    而且……她多加了半块糖。

    “你的咖啡。”

    “谢谢。”

    路德维希微笑了一下,神情惬意地低头解决自己的黄油面包。

    妈妈,我恨烤面包,我恨黄油。

    我要吃霉豆腐我要吃咸鸭蛋!

    “请问哪位是路德维希小姐?”门口忽然传来一个怯生生的男孩声音。

    路德维希闻声看向门口,男孩穿着蓝色的便装,带着快递生的棒球帽。

    夏洛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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