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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福尔摩斯夫人日常-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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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持腕,毛笔点落在白色的熟宣上,墨色丝丝缕缕晕染,笔下生花。

    那个季节,窗外紫阳花还青小,门廊上挂的那只画眉也未老,啼声清清脆脆的,左右应和,仿佛要叫醒一个春天。

    ……

    不,这太荒谬了李维希……

    这不过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高中毕业生罢了。

    路德维希用力握着水杯,痛感从指甲上传来,将脑海里纷乱的思绪剔除。

    ……

    因为路德维希盯着他的时间实在过于长了,就在男子以为这是她的回望,微笑着想要在她脸侧落下一个轻吻时,就听路德维希说:

    “你认识我?你是谁?”

    艾瑞西哭笑不得:“艾瑞西,我叫艾瑞西,你几天前在我的咖啡厅喝咖啡,我们互换了姓名,你不记得了?”

    路德维希这才想起,眼前的男人不正是三天前那个土豪变装服务生,跑来与她**还装的无比纯情的咖啡厅老板erich么?

    艾瑞西叹气:“你真使我挫败。”

    路德维希奉承得毫无压力:“应该是我的记忆力感到挫败,它连和我高中同桌三年的同学都无法记住,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多么优秀。”

    这倒是实话,她高中基本没有去上课,谁知道她的同桌是什么样的呢╮(╯▽╰)╭

    “都记不得了吗?”他笑着,却微微垂下了眼睛,睫毛在脸上留下一圈阴影:

    “你过去的朋友,听见你的话,大概要伤心了。”

    路德维希不以为意地说:“所以被我记着的朋友,才会更为幸福。”

    “说的没错……可有荣幸请你喝一杯酒?”

    “艾瑞西先生,在请我喝酒之前,你总该知道我的名字。”

    他怔了一下,随即低低地道:“也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绅士地屈了屈身,抬起头,笑容像是清晨薄薄的雾。

    “小姐,请容许我有这个荣幸,知道你的芳名。”

    “路德维希。”她像举红酒一样举了举手中的苏打水。

    却扭过头。

    “路德维希……维希。”他低低地咀嚼着这两个字,笑容倏忽明亮起来:“维希。”

    “我想你明白,维希不是一个姓氏,路德维希才是我的名字。”

    “我不愿意那么生疏地称呼你。”

    他眼神柔软,看她时,就像是看爱了许久的爱人。

    为什么?

    路德维希压下因他的笑容而纷乱的思绪,低头喝水。

    刚才一定是饿出幻觉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第16章 似是故人来{贰}() 
“加一份小玛德琳蛋糕……不,两份的话,我就允许你请我喝酒。”

    路德维希一手摇晃着苏打水,除了弱碱,不参杂任何杂质的清澈液体,灯光下竟也有几分潋滟的味道。

    路德维希饿得毫无形象地趴在吧台上。

    好吧,她已经破罐破摔了——

    在她把把顺杆就爬,不见好就收,葛朗台形象演绎到极致之后。

    艾瑞西轻轻一笑,走到吧台里,原先的调酒师打了一个响指就出去了,他熟练地拿出两瓶预调酒来。

    路德维希:“……你不要告诉我这个酒吧也是你的。”

    心里却更为确定,之前那一切不过都是饿过头的幻觉。

    她有喜欢酿酒的朋友,却绝对没有喜欢调酒的朋友。

    在他们那个小镇子上的人看来,酒应该被好好地收藏在梨花木的酒桶里,酒桶上刻着缠枝莲花,静静地等待来年一次不经意地开启。

    而这种花式调酒不够内敛安静,野蛮的摇晃酒会失去酒最原本的味道。

    安和那么喜静的人,连看见喧闹的街市都会避之不及,又怎么会在这样光怪陆离的酒吧里调酒呢?

    ……

    是她错了。

    她曾经和安和一样,对酒吧,夜场,以及花哨的生活嗤之以鼻。

    这里找不到她那个从小就认识的,亲密的小邻居。

    这里只能找到,太会调酒,也太会说情话的英国人。

    突然十分想要离开这里。

    “不,这是我朋友的,我只有一间咖啡厅,标准的中产阶级。”

    艾瑞西手指眼花缭乱地翻飞着,一边游刃有余地微笑,意有所指:

    “家族的财产不足以让我挥霍,但使我和我爱的人生活富足安稳,足够了。”

    他伸手把一杯调好的鸡尾酒放在路德维希面前。

    酒非常漂亮,各种各样的绿色,一层一层如水晶堆砌出的,泛着通透光泽的塔。

    “她真美。”路德维希赞叹道:“她叫什么名字?”

    艾瑞西深深地望着路德维希的眼睛:“维希。”

    “……”

    ……所以,这货怎么可能是严谨到不可思议的段安和,段安和怎么可能肉麻地用她的名字去命名一种酒。

    如果她问段安和,这种酒叫什么名字?

    他只会认真地说,既然是用梨花酿的,就叫梨花酒吧。

    ……

    “她叫维希……这是我为你调的酒,只为你而调。”

    他的语调带着英国绅士特有的真挚和深沉,他望着你的时候,全世界仿佛都只有你一个人。

    而他,要把全世界唯一的你刻入灵魂。

    他握住路德维希的手指放在唇边吻了一下。

    嗓音还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温柔。

    “以此纪念,我第一次看见你时,那瞬间的错觉。”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就好像,我们不是初次见面,而是分离了许久的爱人……在日日夜夜的别离和思念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你。”

    “你坐在窗边,雨水划过玻璃,人来人往,你却仿佛与整个世界都不相干……你抓住了我的心,我的小姐。”

    即便是在坦诚爱意,述说肉麻的爱语,他的眼睛,也是不可思议的干净。

    “……世界那么大,而你偏偏来了英国,英国有那么多咖啡厅,你偏偏走进了我的……这不是偶遇,而是注定。”

    路德维希:……尼玛这年头的英国人都这么要命么,抒起情来比法国人更坑爹啊。

    还好,我们的路德维希小姐是属于夜场上,你狠她能比你更狠的典型。

    “很好,我抓住了你的心,你抓住了我的胃,一拍即合。”

    路德维希一口气喝了半杯,“你家还是宾馆?”

    艾瑞西愣了一下,随即有些不知所措地说:“我没有这个意思……维希。”

    路德维希又一口气灌下了剩下半杯,涂了一层唇彩的红色的嘴唇与绿色酒液碰撞,暗红色的灯光下,勾出无限暧昧。

    接着就听路德维希冷冰冰地说:

    “我也是真心的,但只限于这里。”

    她用脚尖点了点脚下的土地:

    “我不太懂英国人的规矩,但是,我曾和太多人虚与委蛇说着情话……不要露出这种不赞同的表情,艾瑞西,不要忘了,我也是法国人,你眼中,只会坐在男人大腿上的法国女人。”

    她放下酒杯,露出一个萧索的笑容:“可是就在刚才,我累了,所以你来迟了,我不再和人玩酒吧的游戏了。”

    “酒我喝完了,既然你不打算开。房间,我就要回去了。”

    路德维希挥挥手,刚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

    艾瑞西站在原地,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

    人影摇晃,音乐喧闹。

    他遗世独立一般地站在那里,周围是嘈杂的,而他是寂静的。

    就像很久以前的安和。

    ……深秋,沾在哀蛾翅膀上的白霜,落满一地的金黄叶子,枯木桥,溪溅旁。

    石头的孔隙里流淌出泉水,沽沽地沾湿他的鞋子。

    他微微笑着站在那里,秋蝉哀哀地鸣叫,就要死去,他的笑容仍然如春风,青翠得仿佛要滴下来,渗进脚下的土地里。

    她闭上眼睛。

    再睁开时,又是一贯不冷漠,也绝不亲近的模样。

    艾瑞西仍是怔怔地看着她,他勉强地勾了勾嘴角,端起一旁他为她调的酒,喝了一口。

    “如果我的话冒犯了你,那么抱歉,希望下次去你那里喝咖啡时,你不会把我赶出去。”

    她朝艾瑞西一笑,转身离去。

    ——至于他的眼神里有些什么,抱歉,这不在她的深究范围之内。

    “啊,还有玛德琳蛋糕,两份,记得打包哦。”

    从来突然空降到法国开始,她从镜子里能看见的,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大房间。

    一双拖鞋,一把椅子,一份餐具。

    没有火,没有食物,那么她不指望裹腹。

    连座机电话都没有,那么她也不指望问候。

    这具身体的父亲和母亲把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独自放在家里,甚至没有请一个保姆来照料她的生活。

    每月只有一个叔叔往卡里打钱——而她直到来了一年以后才见到一直忙于考古,全世界范围东奔西走的米卡拉叔叔,一个荷西一样大胡子的的爽朗中年男人,脑子里就没有一个神经元是正常的。

    再长大一些后,在她偶然发现,她墙壁上那副画,和《卢浮魅影》里女主墙壁上那副挂画一模一样后,就是旅行。

    ——抱歉,《福尔摩斯》尚能接受,毕竟每一条推理,都有其逻辑在里面,而《卢浮魅影》的剧情,已经超出她的理解能力了,木乃伊法老王什么的,她表示hold不住,妥妥只能学米卡拉叔叔,全世界范围东奔西走。

    就像之前在罗马尼亚。

    而更久之前,她已经走遍了东欧大部分国家。

    妈妈,你说,这个世界是真是假,死去的人是否真的死去?

    走了世界上许多地方,却从来不敢去中国看一看。

    而比起希腊的房子和可能到来的金融危机,路德维希更想知道的是——

    不知苏州平江路桥底下的奶酪店有没有换了位置?

    不知狮子林附近那个常去卖桂花酿甜酒圆子的阿婆还在不在?

    而那时常拎一只鸡翅木鸟笼子,像闲着无事去逛琉璃厂的老少爷一样踱着方步遍地摆小古董摊子的大叔,也还在执着于卖画着春。宫图的小杯子吗?

    上一辈子的2003年,她几岁?她在干什么?

    万一啊,那个世界里没有她,她该如何是好。

    可万一,那个世界里还有另一个她。

    她又该,如何是好。

    从酒吧出来后,路德维希抱着手臂走在伦敦的街头,显得冷漠且不好亲近——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习惯。

    习惯于不知道手放哪里,不知道那双生来就开始行走的腿该怎么行走。

    这是,异乡人的手足无措。

    幸好她初来时,没有人管她去不去上学的问题,她得以在她的房子里自学了一年的法文。

    否则面对着学校里一大群各色头发与血统的熊孩子,她简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能干什么?无论是语言交流,还是心理上的认同,她都完全做不到好吗?

    难道让她去拉一个法国姑娘的手lucy and lily are good friend吗?

    ……还是放过她吧orz。

    远处传广场上,远远地传来街头乐队表演的音乐声,是老鹰乐队被改编的《the girl frr /》    “她长久地在电话边等待,

    对着一份永远不会回家的记忆述说过去,

    她想着他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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