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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仨物种-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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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电灯泡是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则是子娴对这条风景名胜的河一点兴趣都没有。

    河太小,污染太严重,没灵气,连个水君都没有,一点意思都没有。

    “你以前不是说过,山川河流的神并不是满地走的存在吗?这里没有也很正常啊。”

    “是很正常,但我不喜欢。”

    “为什么?”

    “一方山川河流如果能够孕育出神来,就说明它是洞天福地,灵气充沛,很适合修炼,哪怕不修炼,只是住在那里也会健康长寿。如果没有神的话,就说明这片土地一般般,人虽然能在此生存,但我又不是人。”

    妖修也是修士的一种,而修士都喜欢灵气充足的环境,而普通人,哪怕不修炼,也会消耗几口灵气,灵气本来就不多,再让普通人一消耗,就更少了。这也是为何古代传说中的修真门派多在深山大泽或辽阔无边的海上,概因,人少,灵气足。还有山川河流之神,也多诞生于人烟稀少的地方,从而与妖族关系良好。

    子娴是凶兽,凶兽对食物的需求远胜对灵气的,但没有需求也不代表就不喜欢自己呆的环境好点。

    之前呆的烟台那边环境其实也是有点差的,但那里生活着无数妖魔鬼怪,人族虽然能糟蹋环境,但近些年也开始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了。而那些妖魔鬼怪,为了避免自己日后生活在一个灵气稀薄,出现生个孩子都可能是无灵智的野兽的情况,在环境保护这方面,妖魔鬼怪可比人族积极多了,并且各显神通。总的来说,华夏那边除了极少数妖魔鬼怪也要落荒而逃的城市,大部分城市环境再差,也没超过非人生物的容忍度。

    伦敦是一座很发达的城市没错,但这片土地上超自然势力不像东方的妖魔鬼怪那般对环境有要求,这片土地上盛行的是魔法,而魔法师,不管环境多恶劣,他们都不会生下野兽一样的子孙。也因此,魔法师对环境的要求跟普通人差不多,只要不是恶劣到血肉之躯也受不了就行。

    凭心而论,泰晤士河的风景不错,奈何灵气太稀薄,而子娴是妖,自然不喜。

    卫时彦弄清了这点后只得改变方向,那就不玩了,赶紧找九鼎吧。

    租了一辆车,卫时彦带着子娴在伦敦四处转了起来,凡是可能收藏文物的地方都去转一圈。

    这些外国佬未必识得九鼎是什么,华夏的神器仙器什么的都有个特性——越是厉害,看上去就越是普通,比如南离,在识货的人眼里,那是恐怖的伴生神器,在不识货的人眼里,见过南离长什么样的人都不可能觉得他恐怖,丫就是一坨移动的肉球,肥得走一步,全身的肉都在打颤。

    如果不识货的话,那么九鼎最有可能的去处就是收藏室或博物馆,再不识货,只要对古董有点鉴赏能力都看得出古鼎有几千年历史。

    既然是几千年的古董,自然要好好收藏。

    两个人转了半个月,一直对两个人不放心的金毛也瞅出了一点东西,这两位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不过找东西怎么找到异国他乡来了?

    还有那个猴妖,怎么去哪哪就有犯罪事件?

    金毛向旅行团发了请柬,邀请参加一场宴会。

    金毛除了在超自然力量的世界是一名法师,在人类社会里也有着不低的地位,丫是一名伯爵的儿子,尽管是私生子,但伯爵将自己的大半财产都给了他,加上他出色的外表与能力,是伦敦上流社会有名的单身汉。因此他要举办宴会,参加宴会的人还真不少。

    无支祈兴致勃勃的接了请柬,远古时他可没少参加人族的宴饮,歌舞美酒美食,甚为有意思。

第173章 有主的粮不能碰() 
衣香鬓影;醇酒美人;端的富贵奢华。

    无支祈昏昏欲睡;美人他看不上眼,一来他更喜欢东方女子,二来;这些美人虽然妆容精致,内里却不是。经脉却全是堵的;躯体如一团混沌於堵的血肉;生命力更是被掏得七七八八了。普通人看不见里子;只见精致妆容,自然觉得这些人衣冠楚楚,极美,但无支祈不是人,他能看出那些人剩下的寿命。如此一来,除了日薄西山的腐朽与千疮百孔;他就没别的感觉了。

    醇酒美食;酒里面一点灵气都没有;杂质不少;食物更是一点血气都没有,无支祈完全提不起胃口。

    说真的;比起醇酒与奢华的美食,无支祈更想吃宴会中跳着交际舞的男男女女们,杂质再多,多少有点血气。

    无支祈没有食欲;瞳瞳却食欲极好,宴会上的点心做得非常精致,虽然口味重了点,但小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口味重的食物,如果做得寡淡,她还没什么兴趣呢。

    子娴将点心掰成小块喂给瞳瞳,喂的时候忍不住捏了捏瞳瞳的脸蛋,肥肉不少。“胖了。”

    瞳瞳道:“你不是说我长得很美吗?”

    子娴颌首,瞳瞳的成年形态的确很美。

    “既然这样,胖不胖有区别吗?”

    子娴毫不犹豫的回答:“有,你的容貌再美,肥成一坨,等同于毁容。”

    若是本体,瞳瞳想怎么吃,子娴自然是没兴趣说什么的,本体姿态时的瞳瞳,便是吃掉一个世界也不会发胖。

    太古神族是最得天独厚的生灵,化形时皆是完美至极的人形,一笔一画皆是鬼斧神工,更没有凡人发愁的生老病死等问题。吃死不胖,永远不会生病,也永远不会长皱纹,生命永无止尽。啧啧,无怪乎凡人信仰神灵,因为神灵拥有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而他们也希望神灵能够赐予他们。

    瞳瞳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感觉肉不是很多啊。”

    子娴随手用法术凭空抓出一面镜子给瞳瞳,瞳瞳接过照了照,有点丰腴,很可爱。

    子娴又取出了最早时候给瞳瞳的拍的照片,瞳瞳只看了一眼便沉默了,好半晌才以商量的口吻道:“我就大吃这一顿,以后都不乱吃了。”

    “随你。”子娴无所谓,反正可能胖到毁容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是她,她真的不担心。

    似是察觉到子娴心里想什么,瞳瞳无言。

    大姐,你哪怕虚伪一点也死不了人啊。

    终于摆脱喋喋不休打听事情的金毛,卫时彦一回来便看到瞳瞳一脸无语的模样。“哟,这是谁惹你了?”

    “她!”瞳瞳一指子娴。

    卫时彦怔了下。“这个,瞳瞳还是自己想办法讨公道吧。”

    瞳瞳:“”做人不能太无耻。

    卫时彦忽问百无聊赖就查睡着的无支祈:“祈哥,你能不能看一下孩子?”

    无支祈揉了揉眼睛,道:“好。”

    子娴抬眸:“我呢?”孩子给无支祈照顾,她就闲下来了。

    卫时彦邀请道:“陪我跳支舞如何?”

    子娴瞅了瞅大厅中央跳着交际舞的男男女女们,提醒:“我不会跳交际舞。”

    “那你跳什么舞?”

    “我会跳的都是先秦时的古舞。”与如今差的年代太久远,远古的时尚,今日的土鳖。

    卫时彦含笑道:“也不用去中央跳,就在这角落,我们跳给自己看,只取悦自己。”

    子娴挑眉:“你还记得如何跳?”

    “你可以教我。”

    在现在,舞蹈是艺术;在封建时代,舞蹈是王侯贵族闲暇时消遣的玩意;然在远古,舞却是神圣的。

    遥远的洪荒时代,万族并立,人族蒙昧初生,舞是先民为重大的事情而创造的庆祝之物,以表达喜悦或悲伤之情,而当时够资格领舞的无一不是人中之杰。

    子娴自然没领过舞,她那个时候连人形都没有,想领舞也有心无力。但她看过很多人跳舞,别人跳,它也跟着蹦跶,因此都还记得。

    一窍通百窍通,子娴只要记得,那么想要再跳出来就不是难事。

    只苦了卫时彦。

    先民的舞蹈不复杂,真的,但节奏鲜明,动作更带着一丝刚劲,热情奔放,甚至有几分狂野。没有充足的体力和灵活的身手根本驾驭不了这样的古舞,这跟霓裳羽衣舞之类的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产物,同样是舞,一个是取悦王侯的东西,另一个卫时彦觉得自己可能出现错觉了,不然他怎么会觉得这舞像是婚庆之类表达喜悦的舞,这风格像战舞远胜婚礼之类的舞啊。

    原本昏昏欲睡的无支祈一见两人跳的舞,瞌睡虫立马跑光了,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石埙,埙音悠长,一曲五帝时代的古调冉冉而起,登时打破了古堡里的靡靡之音。

    饶是金毛也不由侧目,在糜烂奢华的交际舞会上吹这种曲子真的好吗?这倒不是说曲子不好,而是,感觉怪怪的。

    若是有个懂华夏古曲的人在此,一定会告诉金毛他为什么会觉得怪异,在青楼柳巷听到阳春白雪,是个人都会觉得别扭。

    侧目的不止金毛,舞会中亦有一名容貌精致,应是亚裔混血的女子也侧目了,不过金毛侧目的是无支祈吹的曲,卫时彦与子娴跳的古舞,女子侧目的是卫时彦。

    看上去挺美味的。

    卫时彦心理素质很好,完全无视所有人异样的目光跟着子娴跳着,越跳越有感觉。

    狂热奔放,仿佛远古时代先民的原始气息扑面而来,敬畏自然,质朴,与天相争,与万族搏杀,生生不息,绵延不绝,一帧帧古老画面浮光掠影般似自脑海中浮现。

    一支舞结束,无支祈意犹未尽的放下了埙,心中怅然若失。

    他所爱所熟悉的那个时代早已不复存在。

    瞧,这远古时人人都会跳的古舞,现如今就只有几个非人生物还会跳。

    瞳瞳安慰拍了拍无支祈的手臂,本来是想拍肩膀的,但个子太矮,拍不到肩膀,只能退而求其次。

    无支祈对瞳瞳笑了笑。“谢谢。”

    瞳瞳回道:“苦着脸不好看。”

    “知道了。”

    这厢一大一小聊得很和谐,另一头卫时彦却感觉跟要虚脱似的,古物太原始,而越是原始的舞,就越是耗费体力。

    “子娴,我饿。”

    子娴似乎心情很好,大方道:“想吃什么?”

    “高热量的,越高越好。”

    “稍等。”

    子娴扫了一圈,不远处有小蛋糕,奶油很足,符合高热量这个条件,刚才看瞳瞳很喜欢吃,想来味道应该很好。

    子娴去拿蛋糕了,拿了蛋糕,想了想,觉得单吃一种也腻,找了找,终于找到了一杯果汁,这才一起拿着转身准备往回走。

    刚转身,子娴唇角的弧度便消息了。

    无它,概因发现自己才走不到两分钟就有人勾搭起她男朋友了。

    子娴几乎是瞬间就出现在了卫时彦身边,将蛋糕与果汁递给卫时彦。

    卫时彦有点担心的看着子娴,怕被误会,这个女人是刚才突然走过来跟自己说话的,他都不认识她,虽然很漂亮,但他还没忘了自己是有主的草,并且主还是头凶兽。因此没什么兴趣,也没心情认识什么交际花,奈何这女子不知道为什么对他似乎非常有兴趣,死活不肯走,然后子娴就回来了。

    这要是被误会了,那就太悲剧了!

    卫时彦正愁着,便见子娴开口了,一句话就让他瞠目结舌。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有主的粮不能碰?”

    卫时彦愣了下,什么意思?这两位认识?这女人不会也是远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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