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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云之柱是连接天与地的一个通道,通过登云之柱,天神可以降临人间,而凡人也可以登临神界、羽化升仙。”易离离严肃地回答。
第四章、云踪1、()
易离离领着安弃,七拐八拐地钻进了一个戏院,看她的警惕的神态和迅捷的脚步,似乎对于摆脱追踪很有经验。
“你好像经常逃命?”安弃问。
“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在不停地逃,从来没有哪一天可以松气,”易离离回答,“登云会的手段可不是开玩笑的,最长的一次追了我三天三夜,最后我冒险把自己藏在沼泽的泥潭里,差点被憋死,才算避过了他们。现在这样在一个人很多的城镇里面躲藏,已经算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了。”
“那可真不容易。”安弃真心实意地说。
“也没什么不容易的,习惯了就好了,人总得想办法活命是不?”易离离若无其事地回答,“我们接着说正事吧。”
“登云会的创始者,是几十年前名动天下的鸿儒韩渭垠。这个人曾被拜为帝师,一身学问,震古烁今。”易离离说。安弃心不在焉地听着,对他这样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而言,这些学问家的名字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符号。他只是无聊地看着尚未开演的空空如也的戏台,想着一会儿能听到一出什么戏。易离离挑选的这个地方别出心裁,但混在听戏的人群中,倒也是一种掩饰行踪的方法。
“你别不耐烦,”易离离看出了他的心思,“登云之柱的秘密,正是由他发掘出来的。那时候皇帝想请他做帝师,被他毫不留情地谢绝,但皇帝知道此人爱书如命,于是开出条件,允许他随意阅览皇家藏书。韩渭垠立即上钩,改口答应了。”
“他一定是在皇家藏书里找到了点什么。”安弃若有所悟。
易离离赞许地点点头:“的确如此。这个人博览群书,在皇帝的书库之中,只是专拣他没见过的珍稀古本阅读,那其中有很多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失传经典,也有很多他们都未曾听说过的不知名的书籍。韩渭垠『性』子执拗,从来不肯相信任何怪力『乱』神的东西,每次见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志怪小说、异域奇谈都会随手扔开,绝不会去读。”
“大约在他做帝师的第四年,一位榜眼出身的户部尚书由于谋反而被满门抄斩。他具体是真的谋反还是被人陷害已不可考,也不重要,但这位同样好书的高官却留下了他所收藏的大批绝版书籍,都被收入宫中,韩渭垠自然不会客气。不久之后,他就在其中找到了一本很奇怪的书。书的封面是寻常的前朝笔记小说《无心斋随录》,但韩渭垠这样的大家一眼就看出这本书太薄了,绝不是正常《无心斋随录》的厚度,于是随手翻开,结果里面的内容让他大吃一惊。你听说过杜琛这个人吗?”
这个名字居然连安弃都听说过:“我知道,那个走遍天下、降妖除魔、长得还挺帅到哪儿都有漂亮姑娘追着跑的大旅行家嘛。说书先生经常讲他的故事:斩恶龙英雄扬威,见君子淑女有意……不过他的故事没太大意思。”
在他所听过的故事里,这位杜琛虽然风流倜傥英风侠义,有着勾搭不完的美女,却总是安贫若素,兜里从来没几个钱,以至于每到一处,都得靠打短工积攒路费,再去下一个所在。小木匠每每长夜无聊时,便会依据自己听过的评书段子进行自我代入,幻想自己就是那些纵横江湖的盖世豪侠,过着那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杜琛这样的穷光蛋,身边再多美女,也实在是“没太大意思”。
易离离一笑:“你所听到的故事,都是出自杜琛自己撰写的种种传记,人一旦想要自我标榜、愚弄民众,总是会不择手段的。真正的杜琛容貌丑陋,但倒也并非没有女人青睐,因为他靠刊行游记以及攀附那些附庸风雅的权贵,为自己赚到了许多钱。此人踏遍天下是真,要说他寄情山河、清高风雅,那就是谎话了。”
说到“踏遍天下”,她忽然想到自己过去和母亲一起时的生活,心里微微一酸,也不顾安弃索然无味地抱怨“原来老子上了这么多年的当”,忙接上正题,“那一本书的内容,是和杜琛同时代的另一位探险家宋不归的一篇笔记,从来没有公开刊行。这个人你想必没有听说过,因为他远不如杜琛有名气,虽然执着于各种各样的冒险,却很少有兴趣去吹嘘,更不会借此敛财。这篇笔记讲述了他生平所遇到过的最怪诞的一件事,和杜琛有极大关系,而就在这件事之后,他宣布从此绝足闭户,不再出行。韩渭垠仔细分辨,确认那是宋不归的亲笔。”
她从随身的包袱里『摸』出一叠纸:“这是后来韩渭垠拓印的那本日记,你自己看看吧。”
安弃咧嘴一笑,硬着头皮接过来,发现这位宋不归遣词造句还算浅显易懂,也没用什么太难的字,以自己的水平居然能马虎看懂,不至于在漂亮姑娘跟前丢了面子。
第四章、云踪2、()
我已经快要死了。但我既不愿把这个秘密也一起带进坟墓里,又不能将它公诸于世,最后只能用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把它写出来再隐藏起来,希望后世的人们看到它时,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面对。
大德帝十一年,那是一次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的出行游历,当然出门之前我并没有预料到这一点。当时我的身份很奇怪,是另一位旅行家杜琛的门下仆从,这事说来话长,解释起来倒也不奇怪:我得罪了权贵,需要找个地方避祸,而以我的专长栖身于旅行家门中是最好不过。我并没有什么名气,只在许多年前的一个令人厌恶的聚宴场合见过杜琛一次,而他当时忙着巴结有钱有势的人,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我相信事隔多年后,他不会再对我的脸有印象。事实上,我投到他门下一年有余,他也没认出我。杜琛这个人的确具备许多优秀旅行家的素质,但同时也很热衷于各地的珍稀异宝,有传言说还精擅盗墓之道。这样的人与我原本不同道,然而他的名气能保障我的安全。
这一年冬雪初化时,杜宅门口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这个人两条腿都齐膝而断,靠一个安有滑轮的木板行走,满面的污垢和一身几乎被撕成布片的破烂衣衫说明他的贫困潦倒。当他来到看门人面前、说出自己要求见杜琛时,看门人自然而然地不屑一顾,并且开始动手驱赶他。然而只听砰啪几声,看门人竟然被他一拳打飞,撞在门板上昏了过去。
杜琛名气很大,自然要防备可能的危险,他所挑选的看门人也好,杂役也罢,都得身怀功夫,但那看门人居然被一拳就打晕了,可见这位怪客虽然断了腿,身手却绝非一般。杜琛很快被惊动出来,见到这怪客的形貌,也是一愣。
“我有一样东西要卖给你,”怪客哑着嗓子说,把自己随身挎着的污秽不堪的大包袱解开,示意杜琛近前去看。
杜琛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也不怕被突袭,很镇静地走上前,往包袱里看了一眼。当时我跟在他身后,无法看到他的表情,但他刚刚俯身下去,身子就猛地一震,随即连退数步,显然是极度惊骇。他很快又踏上前去,接过那个包袱,不顾肮脏,将它抱在怀里仔仔细细看了好半天,才递了回去。
“这不可能是真的!”他的声音都变了,“是你作假!”
“你不相信就算了,”对方摇摇头,“我原以为你是识货的买家。”
杜琛背着手站在那里,似乎是在考虑,但我看到他的两手在微微颤抖。这可不寻常,杜琛一向是个十分冷静理智、善于隐藏内心的人,那个怪客带来的究竟是怎样一件与众不同的物事,能令杜琛如此失态呢?
“你要多少?”杜琛恢复了平静的语气。
对方踌躇了片刻,低声说:“二百两……二百两金子。”
他说出二百两时,四周已经是一片哗然,等到“金子”二字出口,人们面面相觑,反而说不出话了。这一定是个疯子,我想。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杜琛毫不犹豫:“成交,我要了。”他随即回过身,吩咐惊骇异常的仆人们:“摆酒宴客!”
我忽然有一种模模糊糊的不祥的预感。当一头恶狼变得和蔼可亲时,必然藏着什么『奸』谋。
这一天的夜宴不必详述。我在席边服侍,满脑子都在想着那件价值二百两金子的宝贝,而那位怪客喝得烂醉,终于表『露』了身份,原来他是一名残废的退伍军人,刚刚参加了朝廷对西疆沙漠游牧民的围剿。
听到西疆沙漠,我忍不住心里一动。那是我三十年来始终没能踏足过的神秘之地,我只到过沙漠边缘,由于没钱购置装备,只能饮恨作罢。西疆沙漠在当地人的语言里叫做“克鲁戈”,意思是“可怕的大沙漠”,他们对于其它地方的沙漠都叫沙漠,惟有对于西疆这一块,要使用专有名词克鲁戈,来体现它的与众不同。居住在克鲁戈深处自称“狼族”的沙漠游牧民更是让人谈虎『色』变,他们的凶悍与对外人的仇恨,经常被沙漠边缘的当地人用来吓唬小孩。
克鲁戈一望无垠,至今无人探明它的具体大小,更不必提地图了。当我隐约向当地人提起我有绘制地图的宏愿时,他们甚至没有人劝阻我,只是脸上显『露』出一种淡漠的嘲笑,似乎算定我最后必然会打消这个念头。
怪客大着舌头讲述了最近的那场战争。起因很简单:沙漠中的游牧民又和征税的官兵起了冲突,杀死了二十多个当兵的。朝廷动了火气,要剿灭那帮无法无天的化外野蛮人。最后的结局是:朝廷在沙漠里一共折损了近万人,但杀死的沙漠游民还不足两百。也许正如这群自称为狼族的游民们所说,克鲁戈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在这个酷热险恶的活地狱里,只有狼才能得到庇护,外人根本没有生存的可能『性』。这位退伍军人的双腿,就是被狼族的弯刀生生砍断的。
当夜宾主二人言谈甚欢,但到了第二天,杜琛淡淡地告诉我们,那位军人饮酒过度,暴毙而亡。这样一个身份卑微的异乡客,死了也就死了,不会有别的麻烦。我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但很快就进一步想到:以杜琛的身家,还犯不着为了节省区区二百两金子而杀人。他一定是从被灌醉的退伍军人口中打探出了更大的秘密,为了灭口才杀死他。
我猜得没错。仅仅过了两天,杜琛就突然宣布,他要去西疆沙漠游历,并需要挑选几名优沙漠生存经验的仆人跟随。这正撞到了我的枪口上,我虽未去过克鲁戈,却也有着丰富的沙漠生存经验,给他做一个随从不成问题。而他要在自己身边挑人的原因也很简单:西疆当地人敬畏克鲁戈,大多不愿意替外人带路,要临时雇人恐怕人手不够。
事情很顺利,我只是给他演示了几下驱赶骆驼、从驼背上装卸货、看风向扎营、搭帐篷的技术,他几乎是如获至宝地带上了我。我们昼夜兼程,赶到了大漠边缘的卫原县城。
杜琛这个人无利不起早,选在战争刚结束的这种紧张而危险的时刻来到卫原,必然有重大图谋。我苦思了许久,理清了脉络:都是那场刚刚结束的战争惹的祸。那个断腿的退伍军人一定是一名曾经深入沙漠腹地的朝廷溃兵,他在里面见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然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