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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战士-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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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什么时候能拉起一支真正强大的军队呢?”艾丝翠儿也加入了进来,“虽然我恨那个野狼佣兵团,但我觉得掌握一支强大的军队才是真正的强大。”

    “军队……小妹妹,你说的有道理。”达芙妮笑了,“募集一支军队,用奥赛丁的方式训练他们,我们就能称霸这片土地啦,哈哈!”

    女王气场全开,这让乔尼险些摔倒。

    “我说,各位……”乔尼有些无力,“我们现在才七个人,一百多个金币,你们想的也太多了吧?”

    “只有建立理想,才有行动的动力!”兰斯洛特突然开口,义正言辞,“如果当初我爷爷不是想要追求我奶奶的话,他怎么会冲进野蛮人的营寨里刺杀他们的首领呢?”

    “有理想是好的。”乔尼奇怪地看了一眼兰斯洛特,“但你们这个也太不切实际了吧?战争……维尔萨的战争不是我们这些外来者可以插足的。你就看野狼佣兵团吧,几百人的精锐,说没就没了。低调,佣兵团要低调,不然那些领主耍个花招就全完了。”

    艾丝翠儿急了:“那我们的仇……”

    “那个时候才是高调的时候。”乔尼补充道,然后右手突然垂下,抓住了一个正从他身边飞奔而过的小孩。

    “交出来。”他说,“我的钱袋。”

    那浑身脏兮兮的小孩子哆嗦着把手中的钱袋递到乔尼面前,然后害怕地看着他。

    众人这才意识到,遭贼了。

    小偷这种职业在奥赛丁基本上算是绝迹了,因为没有生存空间。

    “贫穷不是你的罪过,但这不是你盗窃他人的借口。”所有的奥丁牧师都会这么告诉人们。所以奥赛丁曾经有过的小偷们要么转行了,要么被愤怒的失主扭送到牧师面前,定罪之后服苦役去了。这不是奴役,这是惩罚。

    据说曾有一些比较凶悍的市井混混想要建立自己的秩序,试着用暴力来威吓平民。那是奥赛丁王国统一战争时期的事情了,暴徒们被各地的市民们砍成了肉酱。

    战争时期,而且是在奥赛丁,谁也猜不到一个看起来老实的小市民能从屋子里摸出什么来。

    总之,“遭贼”这种事情,对于这几人来说还是第一次见到。

    “乔尼,这……”艾丝翠儿看看那小孩可怜的样子,劝道,“放了他吧,反正东西也没少。”

    “维尔萨人真是……奥赛丁就没这种事。”达芙妮摇头,奥芬巴赫也摇头。

    就连威廉也摇了摇头,似乎很是不解。

    乔尼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他只是拽着小孩的脖领子,四下张望。

    “咦?难道没有同伙之类的吗?”乔尼轻声自语。虽然他没遇到过小偷,但乔尼在过去一直听说小偷是会采取“偷不到就明抢”的战术的。

    “呼,看来这里的治安很好啊。”等了一会儿,乔尼松开了手,“你走吧。”

    跟一个小孩子,没什么好治气的。

    区区一个小贼还不至于坏了众人的心情。他们很快便拐进了路边一间看起来还算整洁的酒馆。

    酒馆名叫烈焰风暴,非常有气势的名字。乔尼等人推门而入,一阵声浪轰地一下就从屋内冲了出来,将几人震得有些发愣。

    “这门……”乔尼看看还在自己身边的那块木板,“质量真好。”

    酒馆虽然热闹,但空位还是有的。自由之翼佣兵团选了一处靠墙的位置坐下,一人一杯麦酒,再加三四叠吃食。

    “一杯清水。”安迪板着脸严肃的说,但很快就改变了主意,“有果汁吗?来杯果汁。”

    然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法师一般来说都要喝清水,因为这样健康……但清水实在是太难喝了。”

    众人愣了愣,哈哈大笑。

    笑点很低,但安迪那可爱的模样也足够大家乐上一乐了。

    安迪说话的时候是看着达芙妮的。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在盯着这位高贵美丽的小姐。名字如此劲爆的酒馆,一般都是接待佣兵顾客的。本地人虽然不排斥这些随身带着武器的家伙,但一种莫名的骄傲与自豪感让他们耻于与粗俗的外地佣兵同处一室。

    当然,更多的是因为花不起那个钱。

    话说几乎全场的目光都被乔尼这些人给吸引住了。虽然不排除个别口味奇特的家伙是在欣赏小伙子和小孩子的俊秀,但大多数人都是对着三个美女暗自吞咽口水。

    “这感觉很讨厌。”奥芬巴赫往后一靠,大咧咧地环视四周,“我不喜欢被人这么看着。”

    “但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个就和别人打架。”乔尼也很无奈,“作为外来户,最好别随便惹事。”

    你不去找麻烦,麻烦就会来找你。

    “嘿,小子,一起喝两杯?”一个面目狰狞满身伤疤的肌肉男凑到他们桌前,后边还跟着四五个小弟,“你们的同伴很漂亮啊,啧啧,真的很漂亮。”

    酒馆突然诡异地安静下来,人们都想看看这边的局势会如何发展。

    “不好意思,你挡住灯光了。”达芙妮抬头看着肌肉男,“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这样的家伙要长那么高,难道不知道会给别人添麻烦吗?”

    “你!”那肌肉男暴怒,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响。

    “喂喂,你的手倒没什么,可这是别人的桌子,而且我们还要用。”达芙妮眉头微皱,不满地看着大汉,“赶紧走开,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那肌肉男可能设想过很多情形,但被人当众侮辱却是在意料之外。只听沧浪一声,那壮汉拔出了腰间的匕首,狠狠地往桌上一插:“臭娘们,别给脸不要脸!老子客客气气过来跟你们打个招呼,那是看得起你们!”

    达芙妮瞥了一眼桌上的匕首,叹了口气,缓缓站起身来:“你不该这样的。”

    话音未落,白光一闪,长剑已然出鞘。

    “决斗吧。”

    这就热闹了。

    本来那肌肉男见来的都是粉嫩的年轻人,身上干干净净,虽然有巨剑这般夸张的武器,但也一定是一群雏儿。

    雏儿自然是要欺负的,但被雏儿反咬一口的话……

    那就应战吧。

    “嘿嘿,你们是哪家贵族老爷的公子小姐吧?”肌肉男冷笑道,“不要以为能拿得动武器就有多强,好像整个维尔萨就没人打得过你们一样。我告诉你们,我当年……”

    “决斗,或者认输。”达芙妮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对方,“你比我一个女人家话还多。”

    必须指出一点,不是所有地方的妇女,都有奥赛丁那样的地位。

    “有种!”肌肉男还在冷笑,只是表情越发狰狞,“跟我出来。”

    现在的人都很急着要死吗?乔尼叹了口气,对着吧台的方向喊了一句:“给我们留着位置!”

    就出去了。

    对于这种战斗,连创作欲强烈的安迪都提不起写诗的兴趣。因为那肌肉男选择的是单挑。

    “老子不欺负你,你……”

    “来吧。”达芙妮剑盾在手,面容肃穆。

    原本热闹的街头被清出一小块空地来,空地边上围满了酒馆里涌出的看客。没有白手套,也没有公证人发言。佣兵之间的决斗,有人看着就行。

    壮汉用的也是剑盾,不过那剑似乎要更加沉重,倒也对得起他那身肌肉。决斗开始,他摆出防御姿势,脸上带着笑,看着自己的对手。

    盾击,盾击,长剑直刺,收剑挥砍,盾击,一剑封喉。

    看起来柔弱的身子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三四个呼吸之间,那个不可一世的肌肉男便倒在了地上,捂着伤口不住抽搐。

    “还有谁?”达芙妮甩了甩剑上的鲜血,淡淡地问道。

    我了个去,这太帅了!乔尼在心中呐喊。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奥芬巴赫和他的那些同龄的男孩子会输了。

    “你们几个不上吗?”达芙妮扫了一眼死者的同伴,摇摇头,“那就不打了。”

    在众人景仰的目光中,这个七人小队慢慢步入酒馆。

    “话说那大耳贼刘备刘玄德……”乔尼在心中默默地做自己的思想工作,“五虎将里谁都能虐他,所以作为一个领导者,我……”

    ……还是有些不服啊。

    

伯斯林城() 
(周六特刊,补上。只有两千五百多字,大家多包涵……)

    在很久很久以前,维尔萨帝国的第一位皇帝连液体都不是的时候,伯斯林城的第一块城砖还是一捧碎土,四散在广袤的大陆上。

    今天,这里耸立着一座雄伟的城池。高大结实的城墙未经战火,但因为其构造本身而散发出来的威势已经足够让任何胆敢觊觎这座富饶城市的人胆寒。

    即使是附近最强大的罗塞公爵,也曾经望城而叹:“除非我已经扫平了其他的公爵,不然我永远也不会打这座城市的主意!”

    这并不是整个帝国最强大的防御建筑。最强大的军事堡垒是属于尼斯科公爵,那座为了与萨瓦尔公爵怄气而斥巨资修建的雄伟建筑。

    “我永远不会打那座堡垒的主意。”同样是罗塞公爵,话却不同,“如果有一天尼斯科家族躲进了那个堡垒,那就由他们去吧。”

    说回伯斯林城。

    很久很久以前,这次维尔萨帝国的第一任皇帝已经出生了,并且执掌着帝国的政权。这个时候,伯斯林城还是一个大型的商贸集散地。或许我们可以把这里成为伯斯林镇,或者村,随你喜欢了。北方的毛皮,巨木与矿石被商队带到这里,然后销往全国各地。之所以选中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有一条大河。

    水运要比陆路快捷,仅此而已。

    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这里,又离开了这里。各种店铺仓库仿佛一夜之间就冒了出来。

    有一个年轻人叫做威尔。某一天,当他在伯斯林镇卸下自己的货物,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四下张望时,他突然觉得自己看到了商业之神在向他招手。

    “买下这片土地,孩子。”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回荡,“信仰我,供奉我,以我为你此生唯一的神?。我将为你带来财富,以及权势。千千万万代。”

    威尔不知道商业之神为什么会找上他。他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小行商,赶着自己全部的十五辆马车在北部的荒原和伯斯林往来。马车上套着的是最便宜的劣马,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往返一次,有时能赚上不少钱,有时还要自己往里赔钱。他和北部荒原上管理物资的官员不熟,所以货物的质量也不能完全保证。

    总之,他就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小商人,每日为了将来的生活而操劳着。突然有一天,神就找上了他。

    “买下这片土地。”威尔想,“钱从哪里来呢?”

    这就是一个悖论。买下这片土地,威尔就能获得财富与权势;而要买下这片土地,威尔首先就要有财富,还有权势。

    维尔萨帝国的统治者不会允许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商人成为一片土地的统治者的。

    至今没有人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如何办到这一点的,即使是伯斯林家族的家族史也没有记载。伯斯林的子孙后代们只知道他们的先祖威尔。伯斯林被商业之神选中,然后获得了这片日趋繁荣而混乱的土地,以及周边的农田与森林。

    当威尔成为威尔。伯斯林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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