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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或许很多年前,如果我是在这里,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应该也会这样做。
然后,现在被处刑的人,将不会是处刑架上的倒霉蛋,而是我本人。
这就是这个世界啊,很可惜,运气让我躲过了这些命运诅咒似得的东西,让我活到了现在,所以未来,我也将会继续活下去。
与其在这里叹息可悲的命运,到不如享受当下呢!
就在这闹市口中处死人没有多久之后,死亡的气息还没有散去,人群就再一次变得热闹起来。
音乐马戏团的音乐响起,男扮女装的小丑演绎着拙劣的舞台剧,两个男人在舞台上深情拥吻在了一起,周围的叫好声不断。
只是那个舞女不知道跑到了那里去了,骑士也跑的不见了踪影。
我原本还想找他一起逛一逛这临冬城,可是先如今,只好由我一个人带着艾维和诺娃在临冬城瞎转悠了。
我问艾维想要什么,她只是摇头不说话,诺娃却活蹦乱跳的说自己要去魔法物品店里看看。
她不过是一个血族,理论上说,肉体上的搏斗和黑暗魔法才是她们的强项,现在的魔法物品根本与她的力量体系不符合,她要去那里干嘛?
但是苦于她的苦苦纠缠,也算是我对她道歉,还是被她强拽着走进了临冬城的魔法物品店里。
这还是我第一次进魔法物品店,作为一个只会使用长剑和短剑的佣兵,我也没那个闲钱在这里面转悠,毕竟都是一些魔法道具,他们的标价可最低都是以百开始计算的。
既然诺娃说不用艾维掏钱付款,那我也就随着她的性子了。
毕竟是女孩子,那里还能没有些自己喜欢的玩具呢?
我想着她可能对这些魔法物品的执念大概来源于艾维,毕竟作为一个魔法师,艾维的施法还是很优雅的,反观诺娃则是像猴子一样跳来跳去,要么就是什么古怪的黑魔法。
她该不会是嫉妒吧?
我忽然想到了这一点,难道她是嫉妒艾维的战斗姿态么?
当然不得不说,最为女仆,艾维无论是在何时何地都是以最优雅的姿态击溃敌人,而我呢,则是如非必要,绝对不会使用暴力。
有什么拳打脚踢的,都交给诺娃去做好了,我虽然不喜欢贵族的做派和生活,但是我喜欢享受他们的权力来。
用最优雅的姿态击溃眼前的敌人,无论是无礼之徒,还是强大的敌人,都要用脑子来战斗。
拳打脚踢?
野蛮人才会那么做,贵族唯一所要坚持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优雅,哪怕是在聊天把妹的时候,也要优雅!
就这样,我被诺娃拉进了魔法物品店里。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推开门走进来之后,当门在背后关上,眼前的光线忽然暗了下去。
并不是绝对的漆黑,只是变得暗了下去,然后当我环视四周,并没有看见店老板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真正的魔法”。
第93章 魔法之光()
在暗淡的屋子里,魔法球的光芒渐渐亮起来,在这之后,就像是交响乐一般,摆放在店里角落中的魔法物品一个接一个亮起来。
魔法的光辉充斥着这件狭小的屋子,彩色的流光交相辉映,我从来没有想到魔法物品店会是这样的存在。
我不是没有购买过魔法道具,但是那也仅仅只是在武器店里面。
武器店的老板通常都是一个叫做史密斯的精壮汉子,好像整个大陆上的铁匠基本都叫着这个名字,所以称呼起来反而异常亲切。
至于说他们为什么精壮,每天路过武器店,那不绝于耳的锻造声可从来都没有停过。
燃烧的通红的铁条从炉子中取出来,被锤子反复锤炼,投入冷水中淬火,无数蒸汽冒出来,哧的一声好不痛快,然后叮叮咣咣的小锤子会在上面敲敲打打,装饰纹路,或者拓印魔法阵。
一般的武器店都会有魔法宝石或者之类的东西,毕竟魔法武器也是需要养护的,不好好保养,魔法武器比起一般的长剑反而更脆弱。
这也就是我在作为一个佣兵的时候唯一要消费的魔法道具了。
至于魔法,我本来就是一个三阶的武者,再也没有提升的可能,能够学魔法的话,我早就去做了,至于自己二十好几还被人嘲笑吃软饭的小白脸!
所以眼前魔法物品店的光芒,我反而是第一次看见。
这是真正的魔法之光,那些物品中的铭刻的魔法阵,不是法师在战斗中使用的一次性东西,也不是诺娃所使用的黑魔法,这是真正的,属于人类的魔法!
魔力在魔法阵上稳定循环,只要输入一定魔力就会产生响应的效果。
通常而言,就算是我曾经所拥有的那柄魔法武器,为了提升魔法的威力和效率,在魔法阵上也就做了大幅度的修改,那种修改不是专业的魔法阵修改师,一般人甚至看不出两者的区别。
而这里的魔法物品,是真正为法师所准备的,法师只需要冥想就可以恢复魔力,他作为一个移动的魔力源,自然不用担心自己使用魔法物品的问题。
所以这里魔法物品基本都是铭刻着最完善的魔法阵,最大限度的降低魔力的腐蚀,提升物品的使用寿命,并且最大比例的提升魔法的威力。
有些物品甚至根本就是法师的辅助型物品,就比如魔力增幅戒指,或者加速魔力导流魔杖。
这些东西本身只是为了魔法师们的更快施法,所以它们被用更加昂贵耐用的材料来制作。
那些材料,就比如说是秘银,或者之类的东西。
总之,这也就是我对于魔法物品的全部理解,要想战胜自己的敌人,不仅要明白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也要知道敌人是怎样的。
只有这样,在面对战斗的时候才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
如果能够战胜他,那就竭尽全力,不给对方留下任何一丝机会,如果不知道对方究竟有多强,自己有没有把握战胜敌人,在这个时候,逃跑并不可耻!
正因如此,我才会知道的那么多,或许也正因如此,我知道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所以才一直这般低调。
毕竟,在我所认知之外的恐怖存在一旦看到我的存在,如此显眼刺目,大概会把我抓走当成零食吃掉吧?
想想那个嘚瑟的女巫,祸害了一个领地的所有人,最后的下场居然是成为别人尼伯龙根里的道具,连死去的资格都没有了。
只要操纵尼伯龙根的安度因不死,他的尼伯龙根就是无敌的存在,无论被破坏成什么样子都会复原,只是时间和对规则掌握的程度问题。
露出了一副星星眼的诺娃扑向了这些发着光的东西,就好像是巨龙扑向财宝一样。
在贪婪的欲望之火的照耀下,财富散发着诱人的光泽,而巨龙对于财富诱惑的抵抗力为零。
龙族最崇高的死法,不是与神作战而死,是被金币砸死,是被金币淹死,是被金币撑死!
只有被黄金杀死的巨龙,才是一头不折不扣,龙生完美的巨龙!
而在这里,欲望之火早就在诺娃的心底熊熊燃烧,这些散发着彩色光芒的亮闪闪的精巧玩意,不要说女人对这些东西毫无抵抗力,就算是我也被这些精巧所吸引了。
我想不出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这些魔法阵,完美,工整,好像他们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他们天生就是这样样子,所以才能散发出这些璀璨的光,而在它们之上,做任何的一丁点修改都是对魔法的亵渎。
我不仅倒抽了一口凉气。
不行,我这究竟是怎么了,是被魔法所魅惑了么?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强行让自己从这些璀璨的光芒中清醒过来。
人类啊!这就是贪婪的本能,一旦遇到美好的东西,就会变的无比疯狂,守财奴会抱着一大坨的金砖,就算是饿死都舍不得花一个子,显然,我也是被这样的东西所吸引了。
可是一旦清醒过来,这些东西不过就是些闪耀着光芒的小玩意,之所以自己会那么贪婪,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东西足够美好,而且还因为自己的内心无限的放大了这些东西的美好。
幸好我的心里除了女仆小姐姐,再也没有更加美好的事物能够撼动我的心神,所以,就算是我一时迷失了方向,我的意志也是犹如山一般坚定。
女仆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我在心底下定了决心,反手就拉住了艾维的手。
魔法物品什么的,就让它去见鬼吧。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冷静了许多。
但是无论是诺娃还是艾维,显然还是被这一屋子亮闪闪的东西吸引力。
诺娃抱起了一个水晶球,把双手放上去,在上面就显示出了一幅幅画面,然后她看了一阵,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水晶球,又拿起了另一个像是戒指一样的东西。
秘银被制作成了像是叶子一样的东西,上面镶嵌着一大颗绿色的生命宝石,在我想象中,大概就是什么容颜永驻的魔法之类的东西。
就在诺娃一个个看着这些魔法物品的时候,一个迟钝的脚步声缓缓响起,他打开了店铺里面的那扇门。
第94章 传统的矮人()
打开的那扇门之后,走出了一个矮胖的家伙。
他看起来可一点都不像是人类,又矮又胖,身上披着魔法袍像是小丑演戏时候的拙劣服装,穿在他的身上一点都不合身。
紫色的衣袍皱皱巴巴的贴在他身上,留着没过肚脐眼的大把白胡子,他伸出了左手,那是金光灿灿的五枚戒指,然后他伸出右手,也是金光灿灿的五枚戒指。
无论是手上的戒指还是身上穿的东西,一眼看过去,浓浓的暴发户气息扑面而来。
这并不是人类,而是矮人!
只有在北境,或孤山附近才会出没的矮人!
他们是天生的锻造师,附魔师,魔阵大师。但是这些不足以成就矮人的威名,真正让他们变得声明远扬的,是他们善于经商的那颗脑袋!
永远不要相信商人,但是你也要永远相信这一点,商人不会保守住任何秘密,因为金钱就会让他们开口。
在商人的心目中,利益至上,只有利益才是一切。
我第一次见到矮人也不由得被他惊到了,他身上的这些东西,加起来绝对是能够购买半个临冬城的财富。
一个小贼为了偷窃二十枚金币就可以丢掉性命,那么在北境领域,一个人的性命又会值多少钱呢?
仅仅是他的一根手指,只要能够砍下他,就足矣吸引无数的盗贼刺客。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一脸严肃的看着他,一个成功的商人自然是由他的财富所衡量,这个矮人所赚取的财富已经达到了国王的级别。
我很纳闷,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会存在于临冬城。
这不过是荒蛮北境的一个小城,纵使他隶属于天际城。
如果说帝国是繁荣的,那么北境就是荒蛮,在这种荒蛮之地,携带着这样庞大的财富,如果一旦说出去,他会暴尸街头吧?
有谁会保护一个看起来没什么战力的矮人呢?
倒不如洗劫了他,把他从头到脚,连内裤都扒下来来的钱快。
我心里闪过了很多的念头。
没错我的确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