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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我失忆了!”
叶欢完全不记得叶仲生前给他交代的那些事情,因为他当时压根也没仔细听。现在临时被抽考,竟鬼使神差地想到了这个天衣无缝的理由,心里也不禁佩服自己是个天才。
“哦~失忆。”叶重明显不相信这个说辞,问道:“那你是怎么失忆的?”
“大叔,要是记得怎么失忆,那还能叫失忆吗?”
叶欢狡猾地躲了过去,心里也不禁摸了一把冷汗。
“哼,这么说倒也不无道理。总之不管你是不是失忆,我都要带你回去。到时候请老主人辨认吧。”
叶重的目光四处一闪,一个身法便落到了一个杀手的尸体旁。手指一摸尸体,眉头便皱了起来。又连续看了剩下的三具尸体,心中的疑惑更加强烈。
“这种攻击,就算是我,也未必能做到如此完美——这些人究竟是谁杀的?”
他疑惑地看了一眼满脸狡猾之色的叶欢,不由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为什么,从看见叶欢第一眼开始,他就不是很喜欢这个孩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扯去尸体上蒙面的布条,四个斗师没有一个是他认识的。刚才逃走那个倒是很像情报里说的烈家那个诡计多端的护法,而那招必杀技则很明显是烈家的烈火掌。
“哼,烈家,果然是烈家!”
又查看了一下叶仲等人的尸体,虽然都是被斗气所伤,但从伤痕来看并不是斗皇强者下得手。他更加怀疑那四名杀手的死因了,究竟是谁用这么完美的手法,杀死这四个在普通人眼中级别已经算不低的斗师呢?
“小……那四个人是被谁杀死的?”叶重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刚才一直躲在车里,是仲大哥他们在和坏人打架。可怜的仲大哥啊,为了保护我,他一个人力战四五个人……最后竟,竟死得这么惨!仲大哥啊~”
叶欢当然不会傻到把斗爷供出来,这可是他的秘密武器。
叶重看了一眼哭得声情并茂的叶欢,又看了一眼尸体已经冰冷的叶仲,当然不会相信以叶仲的实力能击杀这四名比他高出几级的斗师。但毕竟是府里的人,又是为了保护这个少主才殒命,听叶欢哭得难受,也不禁有些伤感。
“算了,不论如何,我们现在必须立刻动身返回叶家。马车太慢了,我背你走!”
叶重说着走了过去,站在马车下。叶欢立刻趴在了他的背上,这个鬼地方他真的是一刻也不想呆了,但嘴里还假惺惺地问道:“那仲大哥他们怎么办?难道就把他们放在这里不管了吗,他们可都是好兄弟!”
其实他心里还在暗爽,叶仲机关算尽,将来肯定要摆自己一道。没想到半路挂了,省了他不少麻烦。只要叶家老主人这一关过了,以后的富贵就可以安心享受了。
“放心吧,还有一队人马正在赶来,不会让仲兄弟他们……唉,你也算有义气,咱们走吧!”
叶重对叶欢稍有好感,心想也许是自己有偏见吧。小孩子的性格变化无常,他离家两年不知道受了多少苦,性格上有点变化也没什么奇怪的。更何况他这么重感情,叶仲只是一个下人他都哭得这么伤心。
说完之后,便脚下一蹬,背着叶欢御风而去。宛如一道流星,几息之间便消失在远处。
待他们走远,烈海从山后闪出,看着曜火府的方向,露出yin沉的笑容。
第二十四章 进入叶家()
曜火府,阳火帝国六府之一。虽然幅员是整个帝国中最小的一个,但因为北接癸水帝国,东连帝国首都,属于商贸和军事重镇,因此在六府之中地位并不低。帝国在主城驻扎了五万精兵,同时各大商会也设立了一级分会,每天车水马龙,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叶家作为曜火府最大的势力,占地数百亩的府邸便设在主城中轴线的中心点上。五六十座高楼危阁连绵不绝,侯门将府的气势也不过如此。虽然这几年烈家快速崛起,叶家不再一门独大,但数代人用血肉积累的资源和实力,又岂是短时间能够被轻易撼动的。
“失忆?这怎么可能!肯定是假冒的,搞不好是烈家派来的jiān细。大哥,我们也知道你思孙心切,可也不能这样贸然相认啊!一旦这孩子被认定是失踪的叶欢,那可是关系到我们叶家的继承人的。难道你想看到我们叶家,落入他人之手吗?”
这时叶家的外堂正在发生一些争吵,一名身着用苍体青鬃兽制成的大衣的老年人,情绪激动的对着端坐在堂上的一个老人喊道。那个老人须发皆白却精光四射,穿着素色天池黑蚕丝手工缝制的长袍,有一股不怒自威的迫人气势,正是叶家家主叶自在,曜火府最巅峰的存在。
“老三,你先别激动!”叶自在微微一笑,说道:“刚才我已经验过欢儿手上的胎记,确实十分相像。况且年龄、外貌也非常接近,我实在没理由不相信这不是欢儿。叶仲来信中说,发现欢儿的时候他已经沦落为乞丐,在万家镇乞讨为生。镇上恶霸时常欺负他,动辄拳打脚踢,万家镇的省恭也确认了这一点。想必失忆之事,和他这两年的经历有关。”
叶自在说到这里,怜爱地看了一眼兀自站在厅堂中间惴惴不安,一副谨小慎微的叶欢。堂堂叶家少主竟沦落到乞讨为生,身上的豪门之气完全被卑微和奴态取代,不由有些心酸。
叶欢这招也够狠的,从叶重出现就开始装失忆,还假装有些不懂事。问啥都说不知道,因为有那些特征存在,倒也让人就算怀疑也无从坐实。
“但是大哥,你这也只是猜测。事关重大,毕竟欢儿的身份特殊,还是谨慎一点好。不如等我们找来名医会诊,治好失忆之后再做定夺。”
另一个蓝衣老者这时也忍不住说话了,劝叶自在不要这么轻易认下叶欢。
“所谓不是,岂非也是一种猜测么?老二,老三,你们的心思我知道。欢儿的病是一定要治的,但如不认下他,在病未治好之前,又该怎么对他。主,还是客,还是囚?我欠他的太多,绝不愿再让他受一点委屈!”叶自在坚决地说道:“此事不必再议——叶重,你立刻草拟一份通报,向叶家所辖所有势力说明少主归府,以后要对欢儿尽忠。措辞你拟定之后给我看过,立刻就发出去。”
他当然知道作为族内长老的二弟、三弟为什么反对自己认下叶欢,因为叶家是嫡子继承制。两年前叶平身亡,叶欢失踪,叶自在一脉再无后代,就必须要在其他两房中选择一个继承人。但叶自在也知道两个弟弟的儿子都是败家有余的纨绔子弟,怎么肯把这么大一份产业托付给他们?因此这次叶欢归来,虽然疑点重重,他也必须快刀斩乱麻,解决族内这几年最大的隐患——继承人之争。
“大哥,就算你要认下欢儿,也不用这么着急公告天下吧!这个是不是有些太草率了?”二长老大惊失色。按照辈份,他的儿子叶天羽最有机会顺位继承。可一旦这个消息公布,就等于把叶天羽的机会彻底剥夺了。
“欢儿归来,我叶家上下阖府同庆。昭告各方,才能共襄盛举嘛!”叶自在自如一笑,朝堂中的叶欢招招手,叶欢便温顺的走了过去,靠在他的怀里,只听他说道:“从明天开始府内连摆三天酒席,所有坊市、档口的伙计加一个月薪水做红包,我要让整个曜火府都知道,叶家的香火又烧起来了!”
叶自在轻轻抚摸着叶欢的头,喃喃自语道:“平儿,欢儿已经回家了。我向你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让他受半点委屈,你在天之灵,就安息吧!”
第二十五章 废人?()
这几天叶欢过得很爽。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而且吃得是山珍海味,睡得是绣襦锦褟,就是神仙也没有这么逍遥。唯一不爽的是斗爷每天都逼他修炼一个周天的洗髓经,雷打不动。虽然经过大半个月的修炼,运行一周天的时间比第一次足足缩短了半个小时,但还是需要五个多小时。
叶自在的疼爱,让叶欢第一次感觉到了爱的存在。刚来时还有些不习惯,总觉得自己是假冒的,但现在已经开始融入其中。在他心里渐渐真的把叶自在当成了自己的祖父,一个慈祥而又疼爱他的亲人。
所以这几天他承欢膝下,本能地对叶自在撒娇讨好,也让两年来备受丧子失孙之痛的老人,好好享受了天伦之乐。
权力,金钱,甚至是力量,以叶自在的年龄虽然还有**,但也比不上亲情对他的诱惑更大了。叶欢失而复得,他绝不能再允许自己的孙子出现任何意外。
“欢儿,你已经七岁了。按照我们叶家的规矩,本来你两年前就应该开启本能之气。可惜……你白白耽误了两年,起步比别人晚。现在爷爷来给你凝聚本能之气,从今天开始,你就好好修炼吧。等你修炼有成,就算将来爷爷不在了,你也不会被人欺负了。”
叶欢鼻子一酸,红着眼点点头。本来按照他懒散的性格,绝不愿意去修炼什么斗气。可是从小到大没有一个人,像叶自在这样对他好。他不想让叶自在失望,所以并不反对。
“爷爷,您会长命百岁的。欢儿会认真修炼,绝不给你丢脸的!”
“欢儿真乖!”
叶自在没想到两年的流落生活,让叶欢变得这么懂事。想想以前那个调皮任性的孙子,真觉得恍若两人,心里不禁也有一丝欣慰。
“等会爷爷的斗气会控制你的身体,你一时之间不能zi you行动。不要害怕,知道吗?”
叶欢点了点头,叶自在便要他将两个小手对着他宽厚的大掌。才一对上,连绵不断的斗气便传送到叶欢体内。由于怕叶欢承受不住,斗气是逐渐加强的。不一会儿叶欢小小的身躯上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雾,类似透明的气丝在白雾表面缓缓跳跃。
叶自在看了一眼若无其事的叶欢,稍稍有些安心。
凝聚本能之气可以说是所有修炼斗气的人遇到的第一个大关卡,平民的身体遭遇斗气强行牵引,肯定会产生不舒服甚至疼痛感。他当然不知道叶欢经过了洗髓伐骨的蜕变,原本以为叶欢会哭喊,没想到竟如此镇定自若,不由对他又多了几分欣慰。
“本能之气,凝聚!”
叶自在快速结出一个手印,轻喝一声,那些白雾便沿着叶欢的体表快速流动起来。白雾流动得自然流畅,一点也没有迟滞和生涩。随着流动越来越快,那片白雾缓缓收拢,最后竟在叶欢胸前结成了一个小小的白色气体漩涡。
叶自在紧张地看着那个小小的漩涡,生怕出现什么意外。渐渐那气旋越来越小,最后竟只如一根绣花针般大小。
“成了!”
叶自在没想到一切这么顺利,在心中高喊了一句。只要这丝包裹着本能之气的气旋进入叶欢体内,就会留在他的气海,成为他修炼斗气的容体。常人的气海在开启之后都是漩涡状的,这样才能通过告诉旋转把斗气凝聚住。
噗~
那丝气旋竟继续变小,最后化作一团白烟,消散在叶欢胸前。
叶自在大惊失色,连忙运动斗气侵入叶欢体内。叶欢的气海不是漩涡状的运动体,而是一个类似枣核般的固体。这个固体颜色通透,却一点本能之气的气息都不存在,就像是叶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