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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湘挣扎了一下,却没能甩开夏雪宜的手。
夏雪宜的质问虽然叫他心里很感到理亏,但是他却不愿意认输,愤声强词夺理道:“夜明珠和金条会是一样吗?”
“艾叶不会认识他头上的发针是一颗夜明珠,别人也不会相信一个衣衫破旧的孩子会戴着一颗真的夜明珠,如果那颗发针不是你给我的,你会相信这样一个衣衫寒酸的孩子戴着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发针吗?”
怒气之中突然开口和夏雪宜争吵了这么多话,谢湘不禁气虚的喘息了一下。
但是,他却还是觉得不能释怀,夏雪宜不应该就那么拿着两根金条草草的把艾叶给打发了,最起码要等他醒过来……
“我知道,不能说一个孩子戴着一颗夜明珠没有危险,可一般情况下别人可能只会觉得那一定是颗不值钱的赝品,就算是有危险,也得碰巧遇见识货的。”
“但是,因为那颗发针是我给他的,他可能会仔细保管,将来他长大了就会有用途。你现在却给了他两根金条,如果他回去可以找到他爷爷又好一些,如果还是找不到他爷爷,一个孩子带着两根金条,还有一颗夜明珠,啊,我的天,不行,我得去找他……”
谢湘越说越担心,突然用另外一只手使劲掀开身上的被子,就要翻身下床。
夏雪宜哭笑不得,赶紧拉住激动的谢湘:“别别别……谢公子,你听我说,你的脚暂时还不能落地,你先好好地躺着,你也别和我吵了,我投降,我认输,我的错,行吧?这样吧,我去把那孩子给你找回来如何?”
谢湘一使劲,顿时才感觉到双脚传来一阵刺骨锥心的疼痛,忍不住龇牙咧嘴了一下,头也是一阵天旋地转,又坐跌回床上去,半晌才看见自己的双脚都缠着绷带。
“那你还不赶紧去?”
谢湘咬咬牙,赌气对夏雪宜嚷嚷道。
夏雪宜认真的对着谢湘的脸看了看,自言自语似的的嘀咕道:“我怎么又会遇见你这样一个毫无道理的人呢?我是不是前辈子欠了你什么呢?弟弟,我等会去行不行?你饿了没有?”
谢湘一只手使劲的敲了敲床:“别叫我弟弟,我不是你从小的那个大宝了,请叫我谢湘,或者谢公子,夏雪宜,我正告你,艾叶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就正式绝交,我不会再认得你!”
夏雪宜伸出一只手去摸摸谢湘的额头,嬉皮笑脸的说道:“唔,这么严重,弟弟,不不不,谢公子,你不会还在昏聩吧?一个萍水相逢的野孩子而已嘛……”
谢湘”啪“的一巴掌打下夏雪宜的手,怒目瞪着夏雪宜。
那神情,好像要抓住夏雪宜咬几口似的。
夏雪宜见谢湘真的急了,赶紧举起双手说道:“不闹了,不闹了,我先拿点东西你吃,然后我就去找那个孩子,如何?”
谢湘瞅着夏雪宜点点头,慢慢地说道:“那孩子将来会是一个忠勇大器之人,夏雪宜,你就当积德了吧。”
夏雪宜无可奈何的摊摊手:“你肯好好地儿和我说话,我就算是积德了。”
……
为了讨好夏雪宜,吴大娘倒也确实没有去为难艾叶。
她让手下一个得力小厮拿了那两根金条,雇了一辆马车把艾叶送出城去。
尽管小厮一向畏惧老板娘如虎,但是,在出城之后……
很不幸,谢湘的担忧就像所有的坏事情定律一样,立刻运行生效了。
而且更糟糕。
吴大娘贴身的小厮看起来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美男子了,当然了,面目粗笨的也混不到吴大娘得力面/首的地位。
他伸手拍了拍艾叶:“小子,知道你家是往哪条道去的吗?”
机灵的艾叶立刻从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子眼睛里看出了不怀好意。
不是艾叶真是特别有天资,这可怜的孩子练就的这种敏锐全是被他生存的环境所逼;他必须得学会非常警醒的自我保护,否则就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他赶紧做出懵懵懂懂的样子,挠挠自己的脑袋说道:“老爷,我记不起了……您能让我下去看看不?爷爷往常带我进城都是走来的,坐在马车上我分不清了。”
坐在马车里的小厮舒服的踢了一下腿,在心里嘎嘎笑了几声,妈的,一个稀里糊涂的小破孩,老板娘真是糊涂油蒙心,拿两根金条赏他?
自己跟了她几年,白天黑夜的不知道卖了多少死力气,性命都给了她,从来就没有见她这样大手笔过。
不就是看着那个什么叫夏雪宜的江洋大盗脸蛋俊俏体态风流吗?这两天老板娘恨不得人都贴上,真是连那男人带进落芳院的一条狗都是好的。
和夏雪宜比起来,他们这些人真是连他带进来的一条狗都不如。
而且,这些人都还必须做出比狗还要温顺的样子。
昨天夜里吴大娘轮流拿他们泄火儿,五个不中用的小厮都被她给从身上踹下去了,一怒之下,那个可怕恶毒女人竟然揪住一个小厮往他口中倒了半包药粉……
那个淫/**人终于泄了火,那个可怜的兄弟就算不废,估计最少半年也爬不上老板娘的床了。
没办法,奴才就是奴才,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他这个奴才还要比其他的奴才待遇好些,比如,从来没有被老板娘强行灌药,比如,今天老板娘交给他的这份差使……
他心里清楚,这全是托他爹妈的福,叫他生了这张比其他人更俊俏些的面孔,老板娘才没有舍得往死里荼毒他。
正如那句话所说的:得不到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老板娘是专门的叮嘱了他,叫他好生的送这孩子回去,替这孩子拿好夏公子和她的赏赐,但是,把这孩子送到家以后……
别说老板娘,谁也不能保证这孩子就有福气享受得了这笔意外之财。
三尺红绫掉大街,自己不捡别人捡,何况,小厮又馋涎欲滴的看看艾叶发髻上那颗颤巍巍的夜明珠发针。
常年缠绵在老板娘的枕席上,他对于这些珠宝首饰他并不陌生。
虽然这个小厮也有些不明白一个小破孩怎么会得到这样一个更值钱的物件?
不过他也不想去弄明白,左右不过是老板娘和她的那些姘头给的,这些江洋大盗有的是用不了金银珠宝。眼下只要先把这小破孩给送回去,然后再把这些东西弄到他手里就对了。
所以嘛,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自己取而得之。
不过,这城门口人来人往的倒也不好就抢了他,还有一个车夫,总不能都一起杀了。
总得送到家了,再做个被强人入室杀人抢劫的假象。
可以说,从坐上了马车开始,这个小厮就在盘算着怎么能把这些属于艾叶的东西全部据为己有,并且最好还不令吴大娘得知。
吴大娘对他们这些下人的要求一向是令出必行,极其严厉的,这个小厮尽管持宠而骄,心里多少也有些畏惧不遵守老板娘吩咐的下场。
不过,财帛动人心,他觉得,只要他做的巧妙,没有人去向吴大娘告发,一个和落芳院无干的野孩子,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最主要的,他们这些跟着吴大娘混的人,都是荒淫贪财惯了的,如果艾叶得到的只是三五两散碎银子,头上也没有那颗夜明珠发针,这个小厮断然也不会起什么无良念头,最不济就是把艾叶送到城门口撵下马车得了。
现在,面对这样大的诱惑,真是想不叫一个强盗犯罪都难啊!
“嗯,快下去看看清楚……老爷我真没时间和你瞎耽误功夫。喂,赶车的,停下,这小子忘记回家的道了。”
第三十章 无良念头()
不等马车停稳,艾叶“蹭”的就跳下了马车,然后,没有一刻犹豫,他撒腿就往城门口跑去。
坐在马车里的落芳院小厮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懵懵懂懂的孩子竟然还会和他耍花样,稍一愣怔之后,顿时有些惊慌,这小破孩是不是还要往落芳院跑啊?
这小厮立刻认为,这小崽子不可能知道自己对他起了无良念头,肯定是突然看见出了城门,才知道要送他回去,就不乐意了,小孩子的心思往往都是这样的,所以便跳下马车,撒腿就往城里跑。
“哎,小崽子,站住,回来,给我回来!你跑什么跑啊?”
小厮赶忙也蹦下马车,但是卯足了劲的艾叶三窜两蹦,泥鳅似的早就窜进城门里面去。
“快,快,快回头,不能叫那小崽子又跑回去了。”
小厮急了,气急败坏的对马车夫吼道。
车夫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请,慌忙吆喝牲口调转车头。
小厮想想不对,坐在车上也没办法去撵一个野孩子啊,便恼火的对手忙脚乱的车夫摆摆手:“算了你不要忙乎了,我得去追那小崽子,你一会去落芳院讨车钱那。”
车夫哪里敢说个不字,连连点头称诺,眼睁睁看着落芳院的小厮脚不沾地的撵着往城门口跑去。
落芳院这个小厮也算是有些三流功夫的了,脚步很是劲健,不过是稍微愣怔一下,就疾步跟着奔窜的艾叶撵进城门,无奈艾叶身材矮小,撵进城里,茫然四顾,城门口里里外外来来往往的人流当中,哪一个都不是那个小崽子。
这个小厮恨得直跺脚,手里拎着吴大娘交给他的两根金条,一时之间倒是拿不好主意了。
就这样带着这两根金条回去和老板娘交差吧,势必不但会叫老板娘痛骂一顿,也不可能把金条赏赐给他的;就这样吞下金条,谎称已经把那小崽子送到家了吧,估计搪塞不过去。
万一那小子眼不错就跑回落芳院了,自己可不是找死?
最后他决定还是先到处找找那个野孩子,强行把他给带出城去,不论如何都不能叫他节外生枝的再跑回落芳院了。
……
艾叶往城里跑其实并不是有什么不得了的运筹帷幄打算。
看着落芳院小厮一副要杀人灭口似的笑,艾叶就知道他又要遭殃了。
艾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给他带来了灾祸,但是他对于不祥之感的预知却是很准确的。
他跳下马车之后选择往城里跑,并不是想落芳院小厮做贼心虚的想法,真的发觉了什么,想跑回落芳院找谢湘给他主持公道。
他只是出于一个小孩子莫名其妙的恐惧本能,觉得越往城外跑就越可能遇到危险,他一个小孩子完全不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对手。
尽管城里也不是什么好去处,但是城里人多房子多,藏身的地方也好寻找些。
艾叶常年随着爷爷在乌州城里里外外的转悠,他知道城外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郊野岭,常常是几十里无人烟,谢湘和他在山谷里遭遇野狼围攻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们在野狼的包围下,奔突了半天,别说一个人,连鬼都没有遇到。
虽然城里的官差老爷不可能给他提供什么保护,但是,那些连绵的街巷可以轻而易举的隐藏住他小小的身躯。
艾叶窜进城门之后,立刻向一条小巷奔逃去。
他不知道坐在马车里的落芳院小厮会不会跟着后面追赶他?也不想跑开城门太远,他还急着回去看爷爷回家了没有,害怕爷爷在担心他,便迅速的找来一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
半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