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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东西,真是浪费我时间,不过倒是帮我做出了决定。
要是辽北境内,都你这种货色,那我干脆留在这里,玩得再high一点好了。
正想着,远方刺耳的警笛总算响了起来,这辽北警方的反应速度,比天京可慢了不止一筹。那么,要不要见个面?反正辽北公安部门和天京那边没什么关系,风吟总不能因为这个骂我吧?
转念一想,何必惹上警方这么个牛皮糖一样的东西,杀之不尽灭之不绝,我又不是真的嗜血如狂的疯子,见好就收吧。和辽北赵家,贵族圈的事情,没必要牵扯到普通人的身上。
而且,这一身血腥味,也实在是太恶心人了,再不消毒去味,我今天的中午饭也不用吃了。
悄然回身,准备撤退。
然后,目光略过后门门廊,看到大小姐依偎在墙角的身体,微微一颤。
……冷静点,这只是正常的生物反应,青蛙死翘了以后还会弹弹腿,大小姐是有身份的人,不至于玩诈尸这么低级趣味的把戏吧?
“咳,咳……”
这是,这是幻听吧?你不会真给我复活过来吧!?连刹那芳华都杀不死你,你属蟑螂的啊文筠小朋友!?
此时我简直惊怒交集!你不死,我刚才那番辛苦表演又算什么?你这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家懂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啊我就曰了!?
是不是想我在你脑门上补上一枪!?
冷静一点来想吧,大小姐不会无缘无故诈尸的,刹那芳华绝对是真品,别说毒死一个资本主义大小姐,毒死个经过耐药姓训练的华夏特工也绰绰有余了。而且那个时候,她的生命迹象的确快速消逝了,那么复活的理由……
大概,和在天京时候,我为了给她解毒,强行灌下的血液有关吧。
经受过血的洗礼,大小姐已经不能再算是普通人类了……至少,没有哪个普通人类,能扛得住刹那芳华的剧毒。这一点,倒真是令人始料未及。
你这白糟蹋东西的败家子,还真是命大,做资本家实在是浪费了。
我感叹归感叹,脑子里却一刻也不停地在转,这个时候大小姐复活过来可着实不是什么好事,场中所有人都死得透彻,只有你一个活蹦乱跳……就算天京警察是傻的,也不可能放过你。届时刑讯逼供起来,满清十大酷刑+大江户四十八手,保准你欲仙欲死。
没法子,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归西,再最后帮你一把。和我这杀人狂撇清关系吧。
我开始打量起大小姐逐渐恢复生机的身体,计算着该造成怎样的伤害,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别人的怀疑。
打穿心脏,你大概活不了,那么,打穿一边肺,撅下一条胳膊,再取出一截肠子如何?基本上每个都是致命伤,但对你来说还不至于就死,而看起来绝对是凄凉无比。
好吧,既然你不反对,那我就动手了哦。
……
几分钟后,带着满手血腥,我从酒店的下水道离开。
临行前,我用手在脸上用力揉捏了几下,而后,一张全新的面孔渐渐固定下来。
从今以后,天京王五将再不存在,与王五有关的一切,也请安息。
我已经忘记了那张属于王五的脸,该怎么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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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圣光老头;冒牌司机;还有一条狗()
北地的猎犬。更新最快┏read8。┛
这便是属于赵之荣的称号,虽然在华夏人看来,这样的称呼通常并无褒义,但他本人却颇以此为荣。
只有最为聪明,迅捷的狗,才有资格被当作猎犬。
履历上,赵之荣以赵氏旁系子弟的身份进入赵家的“暗月”三年,期间……
死在赵之荣手下的近卫红军,不下五十人!
那些隶属中央指挥,经受过最为严格的训练,身怀异能,在北地潜伏多年的间谍们,被赵之荣轻而易举地辨认出来,一一抓捕。
抓捕过程自然别有一番曲折,近卫红军出身的间谍,每一位都比电影中的零零七更强大许多,哪怕被整队士兵包围着,也有各种方法可以逃脱。
然而从来没有人能逃脱赵之荣的追击。
至少履历上没有写过。
赵之荣找人的本事,我如今算是领教了,这么变装都躲不过,难怪当年近卫红军们折戟沉沙。然后,就要看他抓人的本事了。
银光如电,当胸刺来,本着谨慎的原则我向后退了一步,恰好避过赵之荣开门见山的一击。
这条狗却不罢休,利爪再出,划出五道银弧,我再后退一步,依然是间不容发。
猎犬笑:“阁下怎么躲了?”
不躲才是傻子,谁知道你那双爪子上涂了什么东西?
“阁下畏毒?”
毒?那倒是无所谓,能伤到我的毒,谅你也不敢往手上涂抹,但是……资料上说赵之荣这孙子阴险毒辣,万一在爪子上涂了大粪,我……
从容的神色迅速从猎犬脸上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则是赵之荣的全力强攻!
北地猎犬的确名不虚传,一双狗爪迅捷无伦,而他本人的身法更是快如闪电,在短短一秒间,他绕着我转了两圈,刺出四十多爪,还有三记阴毒的撩踢,被这种人近了身,的确会让很多人头疼至极。
可惜,比起北地猎犬,看来我的近身格斗能力更强啊。
赵之荣最大的优势是快,非同寻常的快,快到一旦被他近身,大多数人连发动能力都来不及便要饮恨爪下。但还是那句话,比起他来,我的速度更快啊……或许刚刚走出大学校园时遇到赵之荣,还会让我手忙脚乱一番,可如今看来,他的动作已经显得太过迟缓了。
一连串的攻击,我甚至无需双足离地,便足以躲闪,若非谨慎起见,我甚至不需要躲……那双锋利的爪子,看来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威胁。
过了片刻,我终于确定,赵之荣并非藏有底牌,而实在是黔驴技穷了。
“你……太慢了。”
说话间,我伸手握住了赵之荣的爪子,尖锐的指甲刺在掌心里,霎时破出血来,然而任凭他再怎么用力,也无法进一步刺穿肌肉,抵达骨骼。
唔,看来他的攻击力也就是这么回事,这种人,难怪从第一高手的宝座上滚蛋。
然后,已经过气的人,请下台休息吧。
双手猛地发力一握,伴随着金属化的手骨的节节断裂声,赵之荣发出一声惨叫,我紧跟一脚踢向他腰间,赵之荣想躲,但两只手都被我握着,又能躲到哪里去?
眼看这一脚就要落实了,忽然感到手里一轻,赵之荣居然如壁虎一般自断双手,向后飞退,避过了那致命的一脚。哈哈,小子有种,不愧是前任高手,战术反应真的很快,可是在我看来……还是太慢了!
踢出去的一脚落空,顺势向下踩去,正好跺碎了赵之荣的右脚脚趾,一团血雾在我脚下爆开,猎犬的四肢,已经彻底残废其一了。
嗯,曾有人说,速度系的变种人可以克制其他百分之九十五的变种人。因为再强的能力不经发动也是白搭,而速度系的变种人,最怕的是什么呢?
答案:比他更快的变种人。赵之荣的第一高手之名或许已经过时了,但他的确是真材实料的,可惜了,我比他更快,所以,要杀他,只要三招就够了。
然而一声爆喝在耳畔炸响。
“给我滚!”
而后,一股绝大的力量扑面而来,我身不由己,竟被这股力量轰得倒飞出去,撞破身后的屋墙,自酒店七楼直飞出去。
果然,北地的猎犬并不是喜欢单打独斗的类型,追猎过程,向来是群殴的过程。只是这一次带的帮手又是谁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将我弹飞的那股力量,正大光明,气势恢弘,还有那耀眼的乳白色光芒,啧,不会是圣光守护霍狄吧?
圣光守护是个极麻烦的对手,顾名思义,其能力便是召唤西方传说中的圣光,这种来自神明的力量妙用无穷,可近可远,可攻可守,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简直是无所不能……而刚才将我猛然弹飞的那招,便像极了霍狄的成名绝技。圣盾术。
顾名思义,这一招在能力发动期间,将形成坚不可摧的圣光护盾,隔绝一切外来之敌,至少资料上显示,圣盾术从未有过被人正面击破的记录。虽然时间只有短短十二秒,可是战场上,一两个秒钟也足够决定很多事情了。
啧啧啧,开战之初就将救命的绝招用出来,我倒想看看霍狄你之后还能玩什么花样!?
在楼下踱了几步,然后,我一跃回到七楼,准备和那两人打个翻天覆地时,却只看到残破的房间内,一股碧绿色泽的光泽正缓缓消散在空气中。至于霍狄和赵之荣,早就不知所踪了。
哈哈,我也真是2了,无敌之后,下一招当然是炉石。如今状况显然对他们两人不利,自然不会留在原地等我回去痛扁他们。只是想不到他们跑起路来还真是一个快啊……祖上不会有人姓范吧?
嗯,既然对手找上门来,其中一个又是名声在外的北地猎犬,若是轻易放过,曰后指不定还要怎么纠缠于我,我可没工夫陪狗狗玩追逐游戏。
就在这里解决战斗吧。
闭上眼睛,眼前顿时一片血红,嗯,感知域果然也被战斗的热血点燃了呢。仔细分辨一下,在这片血红的空间,偏左方向,一点白光不断闪耀。
11点钟方向,距离嘛,一千六百米左右,那两个人的气息太特殊了,又丝毫不加掩饰,哪怕相隔遥远也能感知的到,简直是在诱惑我去追似的。
没法子,盛情难却嘛。
我在原地做了两个深蹲,将腿部肌肉完全活化,然后全力爆发,在宽阔的街道迅猛奔腾,脚步落下,顿时激起一连串的爆裂之声,整齐的柏油路在我脚下碎裂,粉屑随疾风化作尘土,漫天飞扬。
二十秒后,那团耀眼的白光,及光芒包裹的两人已经近在咫尺,简直触手可及。而见我逼近,霍狄立刻释放出一道金色的四方屏障,挡在眼前。
宝贝儿,不必这么抗拒,会让你爽的。
丝毫不带减速,我横过肩膀,直接撞了上去。
轰!
圣光守护名不虚传,随手一道屏障,简直比钢板还硬,虽然我勉强将屏障撞破了,身形却不由为止一顿,而霍狄则趁此机会展开一对光翼,带着赵之荣一道飞上半空。
我立刻拎起身旁一辆重型摩托,瞄准半空的圣光守护,单手将其抛掷出去。
这体型巨大的暗器足以敲下一架武装直升机,然而霍狄只用了两道圣光屏障便将其挡了下来,并趁势飞得更高。那个高度,我已经很难用投掷武器造成有效杀伤了。不过,听说霍狄这人方直不阿,道德感强,是个典型的被圣光烧坏脑子的好人。
我就喜欢炮制好人,既然如此,我就还有一招可用。
身形闪动间,我抓过了附近一名围观群众,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脸上尤带着象牙塔内熏陶出的书生稚气,被我揪过衣领时,手中的书掉落地上,封面写着:张开梦想的翅膀。
有趣,翅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