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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没有条件去追求我的所爱。如今,这穿越了的一瞬便又是一个轮回,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在容许她从我的身边飘过。我不把她当成曾经的她,只把她当成一个美丽的蓝发女孩,一个我刚刚才开始认识的女孩。
凯瑟老师自然是没有意见的,这个教室只有那一个空位,这分明是神的安排,那位创造亚特兰的大陆的神的安排。
依琳很羞涩的点了点头。就在昨天我还曾盯着她看了半晌,今天却又坐在她的身边,我想任何一个稍微矜持一点的女孩都会小小的羞涩一下的,当然除了叫琳娜的那种类型外。
还好在这间教室里没有那个琳娜的影子,不然我的爱情道路上肯定平生出许多坎坷。
老头说过不管是修炼魔法还是修炼斗气都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实力。有实力便有一切。有人追求实力是为了财富,有的人是为了权势……但那些都不过是浮云而已,只有永恒的生命才是最珍贵的,有了永恒的生命若是不去追求些什么更加是一种悲剧。什么才是永恒的生命值得追求的?那便是宇宙的奥秘,还有那个可以感化天地的东西——爱!
初级七年的校园生涯我并不打算花太多时间去修炼。童年是美好的。修炼是为了使生活更加美好。但如果为了修炼而放弃美好的时光就不值得了。就算有一天我真的修炼成了神我想我大概也没有机会再重复一次童年的时光了。所以,对于我这次的穿越额外附送的重新体验童年时光的机会我会非常非常珍惜的。
但课还是要上的!上课的时候我非常认真的听凯瑟老师讲解亚特兰大陆的历史,某某风云人物的英勇事迹,或者大陆上的一些风土人情。总之凯瑟老师讲到的我基本上在《亚特兰之梦》里都看到过,我甚至怀疑凯瑟老师是不是用这本书来备课的。为了避免我可耻的睡着我便把眼睛转向了我的傍边,很认真的看着依琳那美丽的有些稚嫩的脸庞。
不知道我的眼睛是不是很火热,依琳终于还是注意到了我在看着他,不过她大概害羞了,没敢看我,只是小脸蛋红扑扑的,愈发可爱的让人想,捏上一下。
凯瑟老师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了,我隐隐约约的听到凯瑟老师问了一个问题——有谁知道胡琴有几根弦?
我感觉到有个人捅了我一下,我噌的站了起来,很麻利的回答道:两根!
在安静了大约五秒钟之后,所有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连凯瑟老师都笑的弯下了腰,淑女不保啊!不过依琳笑的好好听啊!
我有点莫名其妙。唉,走神了,悲剧!大概老师问的东我给答了西。不过凯瑟老师的话让我更诧异了,凯瑟老师一边笑一边挥手示意我坐下:“幻夕同学回答的很正确!”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后面的那位同学捂着肚子一边笑一边口齿不清的告诉我:“老,老师没叫你!”
我那个汗啊!
“老师没叫我你捅我干嘛!”
“我看你不认真听讲,所以提醒你一下……”
我真想给他一爆炎,不过看在哥心上人儿笑的那么开心的份儿上,哥忍了!
我因为学的是魔剑士,所以魔法课和斗气课都要上的,好在魔法棵和斗气课是错开的,反正不也用不着上文化课。
主教魔法的老师也是个美丽的女性老师,叫艾莉丝。艾莉丝老师讲解的魔法基础知识很生动,使我更加的了解到了魔法的奥妙。其实所谓的魔法主要是靠精神力来驱使的,先用精神力去感受自然界中的魔法元素,当第一次感受到魔法元素后便可以和那些魔法元素交流了。艾莉丝把魔法元素比作小精灵——同学们,请闭上眼睛,用心的感受,你们身体的周围是不是有许多的小精灵。这些小精灵可以是蓝蓝的小水滴,也可以是红红小火星,还可以是绿绿的小草……然后有些同学便开始说道。
老师我感觉到我身体周围有好多小火星,好热啊!
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周围有好多好小好小的小水滴!
大概我在文化课上的经典表现,艾莉丝老师专门的叫了我——
“幻夕同学,你感觉到了什么?”
我闭着眼睛,很虔诚的回答到;
“我感觉到我置身在一片蔚蓝的海洋中,有许多的小草芽冒着好多的小火星,好多好多的尘埃飘散海洋中,微风轻轻的吹拂着我,一条一条的蓝色荧光萦绕在我的周身……”
我睁开眼睛。艾莉丝老师真的很厉害,我终于感觉到了风元素和电元素。在亚特兰大陆,风元素和电元素是很稀少的,我一直都没能感觉到这两个元素的存在,现在终于感觉到了,电元素和风元素也终于可以像水火元素那样肆意的穿梭在我的身体之间了。
等我再注意到艾莉丝老师的时候我却彷佛看到艾莉丝老师的额头上有一颗豆大的汗珠,然后听到艾莉丝老师貌似很无奈的说道:“嗯,幻夕同学的文采很不错——坐下吧!”
体育课对魔法系的学生很重要,一个星期四节体育课,跑步,踏青,拔河,恨不得把魔法系的学生都训练成战士。
不过我最爱上的是音乐和美术课。因为依琳弹琴筝和画画的姿势简直让我陶醉。不错,亚特兰大陆有中国古代的乐器,琴筝、胡琴、琵琶,应有尽有。不过这些都是在那位地球修真者来过之后才出现的,《亚特兰之梦》里记载这些乐器是一个云游诗人发明的,甚至连那位云游诗人的名字都没有,我想不用我说大家也会猜得到的。
教音乐课的老师叫艾薇儿,不用我说你也能猜到是个美女,有气质的美女,弹琵琶的姿势特别优雅。大概我真的出名了,第一次音乐课艾薇儿老师就叫我唱歌。亚特兰大陆的歌我自然是不会唱的,唱地球上的流行歌曲显然又不适合这里的气氛,看着音乐课专用教室里的各种乐器,我注意到了一把琴筝。我很庄重地走过去先鞠了一躬——
“我给大家唱一首《如梦令》!”
长记忆西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
歌声悠悠,仿佛飘到云边。
一曲结束满堂的掌声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依琳崇拜的问我这首歌从哪里学的,我很无耻的告诉她——
“是我自己作的!”
其实我也不算抄袭。词虽然不是我写的,但曲子却是我作的,所以我才说是我作的而不是我写的。
美术课主要就是画画,主格调是炭笔素描。依琳画的特别好,每次美术课我都是当她的模特,因为美术课都是两人一组的。
每次依琳画完我都会很崇拜的对她说:“你画的好好啊!”
课堂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些了。上过学的大概都知道,学生时代无论多少年几乎都可以归纳在一个星期里,因为每个星期大概都是一个样。只是却不曾觉得枯燥和单调。那个纯真的年代真的很容易满足,仅仅是——
盼望着下课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游戏的童年……
在第一个星期的周日我很辛福的和依琳去抓鱼。顺便说一下,亚特兰大陆没有双休日,只有周日!
在艾里森湖的浅滩,我和依琳光着小脚丫,我拿着渔网,她拿着鱼篓,虽然只抓了两条三寸长的金鳞,但我们却感到了九丈多的快乐。
第12章 美好的……()
在去战士系上斗气课的时候几乎全学校的人都知道了我要学习魔剑士这个职业。
奥斯伦和卡斯嘉在我刚来到晨星学校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虽然这两个老头对我学习魔剑士不太看好,但连我的老师都没有说什么他俩自然懒得费吐沫。不过也有的人还是对我表示了关心。第一个找上我的是艾莉丝老师——
“幻夕同学,你的魔法天赋那么高为什么要选择魔剑士呢。如果你专心魔法的话说不定你将来能够成为法神呢。”
“嗯,艾莉丝老师,谢谢您的提醒。不过我也有我自己的考虑。正因为我的魔法天赋很高所以我才选择魔剑士,这样我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斗气上,这样便可以保证魔武平衡。艾莉丝老师,相信您的学生吧,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哦,好吧。最为老师我有义务在你的修炼道路上给你一些必要的提醒,不过最终的决定权始终在你自己。不过老师还是祝愿你能够成功!”
“谢谢艾莉丝老师!”
然后依琳也劝了我一番——
“幻夕,你干嘛要学魔剑士啊!魔剑士在大陆上可是很废柴的职业哦!”
我看着依琳红扑扑的小脸蛋我忍不住打了她一趣——
“呦,我的依琳都开始替我懆心啦!”
“好无赖啊你,谁替你懆心啦!我只不过提醒一下而已!”然后依琳就红着小脸儿跑开了。
不过当我来到战士系一年三班上课的时候我总算听到了让我振奋的一番话。
主教斗气的老师叫库格,是个盾战士,同时也是个肌肉男。
库格老师问我:“听艾莉丝讲你的魔法天赋很厉害?”
“一般般啦,全是艾莉丝老师教导的好!”
“嗯,艾莉丝的确是个很不错的魔法老师,那些小孩子们都喜欢她——但你为什么要选择魔剑士呢?魔剑士可是大陆上公认的废柴职业,你的选择可能会让你一事无成。虽然大陆上并不缺少一个战士或者一个魔法师,但只有战士或者魔法师才能够给你带来荣耀。你这一次的选择很可能就决定你今后人生是辉煌或者平庸。”
“库格老师,谢谢你的提醒,但是最为一个男人我坚持自己的选择,就算将来真的一事无成我也不会后悔。但是我始终还是坚信我一定会成为大陆上第一个圣阶的魔剑士。”
“哈哈哈哈,好!小子,这才叫男人,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决定你日后的成就,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浮云。努力吧,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教导你的。”
“谢谢库格老师,我会努力的!”
一至六年级的斗气课说白了和体育课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确切的说是军训更恰当一些。库格老师每到斗气课就是他最兴奋的时刻,他无情的摧残着我们弱小的身躯,甚至还理直气壮的做演讲。
“战士!什么才是战士!战士是近身和敌人厮杀的职业,用血来捍卫你们的战友,要保护你们身后的魔法师!但是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怎么去和敌人拼杀,靠斗气斩吗?我现在可以很清楚的告诉你们,绝不会有一个真正的战士会用斗气斩去和敌人厮杀的,所谓的斗气斩不过是华丽的表演而已。记住,只有强健的体魄才是一个战士最根本保障。”
从此,每次的斗气课便成了我体验悲惨生活的日子。但是为了我第一圣阶魔剑士的夙愿我必须坚持住。况且连女孩子都能坚持下来,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够退缩。
战士系虽然是男人的专利,但是选择战士的女性决不在少数。那个叫琳娜的刁蛮小公主就是一个最经典的佐证。悲剧的是我和她在了一个班级。琳娜不但是战士,而且还是选择的狂战士,虽然她现在还不算真正的狂战士,但每每看到高挑的琳娜扛着比她还要大上一号的巨型板斧我就有一种暴汗的冲动。
在库格老师的摧残之下我的身板越发壮实了。虽然我的身体昰半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