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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武冲霄-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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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瞬间,在雷霄的大脑之中,转过了诸多念头,亦下了决定,要将二人救下,于是,便向虎王交代上一番,又把小老虎放在了虎王的背上。

    好风凭借力,直上九云霄,雷霄的身形,无风而动,瞬息之间,拔地而起,像是一片柳絮,向着前方飘去,速度奇快无比。

    身形飘摇,如同风筝一样,自由自在,里许的路程,对于雷霄来说,仿佛咫尺而已,只需几个腾身,就能够跨越而过。

    “你这畜生,岂敢胡乱伤人,还不速速退去。”

    身形一飘,自空中坠落,于熊状猛兽的身前落下,阻住了其追杀两名青年的道路,同时,雷霄手指这猛兽,口中一声厉喝。

    “哇,厉害。”

    “此等修为,真是惊世骇俗。”

    两名青年,见雷霄身形如飞,仿佛飞仙之人,从空中落下,不禁相顾大骇,面面相觑之下,惊诧不已。

    这两人,毕竟只是后天武者,且非后天圆满境之人,距离先天境界,差距不少,此时,见了一人,修为如此高明,年龄也不大,直让得两人震惊不已,颇有些目瞪口呆的模样。

    身形刚一挨地面,雷霄强横的先天真气,立即爆发而开,一股凶猛的气浪,向着四周飞扬,那气息之中,有令人心悸的威势。

    两名青年人,感觉到了此等威势,当即,觉得有些承受不住,身形似闪电一般向后急退,以避开雷霄的凶猛气势,免得遭受暗创。

    “蹬蹬蹬”

    气势一爆,那一头熊状猛兽,首当其冲,就像是被一把硕大的大锤撞上,身形抑制不住,连连向后倒退,总共退出了有十几步之多。

    熊状凶兽,力大无穷,一脚踏在地上,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深坑,腐枝败叶乱溅,这十数步倒退而出,便是十几个熊掌大的坑洞。

    ******

    第二更送到。

第213章 招揽() 
熊类猛兽,尽管是高阶猛兽之中的巅峰存在,却智慧不高,仅相当于三、四岁的小孩子而已。

    虽然感觉到了雷霄的厉害,不过,那个傻大个,还真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意味,一双熊眼,瞪得滚圆,直瞪视着雷霄,凶行恶状的。

    “嗷呜。”

    冲着雷霄,一声低低地嘶吼,熊类猛兽的双拳硕大,有如重锤,使劲一擂自己的胸膛,同时,身形一冲,向着雷霄撞击而来。

    “给我滚一边去。”

    小小的手掌之上,光芒万丈,将一只小手,显化成如同蒲扇般大小的巨掌,雷霄一巴掌扇出,一种强横的力量,由其巴掌之上带出。

    先天与后天,差距甚大,简直是不可以道理计,以熊类猛兽的力量,连雷霄的一招也不可能接下。

    一巴掌扇出,重重抽在熊类猛兽的脑袋之上,仿佛被猛烈地飓风卷住,其身形抑制不住的向后翻飞,于高空之中远远抛离。

    “砰!”

    庞然的身体,好似一座巨山,向着地面之上摔落,一息之间,便重重砸落在了地上,发出了一声低沉的砰响,响彻虚空。

    “不会吧。”

    “这么凶残。”

    见了雷霄大发神威,一巴掌将熊类猛兽扇飞了,两名青年人是大惊失色,纷纷色变,两张嘴大大张开,目瞪口呆的注视着雷霄,久久不见合拢。

    见了雷霄的神通,二人先后惊呼出声,那两双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面容之上,尽是惊悸的颜色,就好像是见了什么妖魔鬼怪一样。

    却说那头熊类猛兽,这一回,吃了一巴掌,终于学乖了一些,知道雷霄不可力敌,于是,一卧倒在地,便再也不起身,反而将双眼一闭,四肢一伸,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呵呵,你这畜生,还知道装死,倒是颇有些灵慧,也罢,也罢,此事我就不追究了,你快快去吧。”

    向着熊类猛兽随意地一摆手,雷霄嘴角微微翘起,笑意吟吟的模样,轻声呵斥说道。

    这头笨熊,长得倒也不狰狞,相反,还有几分憨态,此时,双手抱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装死的模样,真是颇为令人发噱。

    两名青年,在雷霄处置熊类猛兽之时,均在一旁看着,神色讶然,面容肃穆,还含着一丝忐忑,但,看了笨熊装死的样子,二人也不禁忍俊不禁,眉宇之间,流露出些许笑意。

    轻斥了笨熊一声之后,雷霄也不再理会它,一甩长长的一双衣袖,目光径直转向了两名青年,嘴角含笑,上下打量,却一语不发。

    “郭竞非(林宇生)拜见恩公。”

    两名青年,面向雷霄,齐齐躬身,大礼参拜,洪亮有力的声音,自二人的口中,扩散而开。

    “不用多礼,二位请起。”

    一摆衣袖,雷霄和声说道。

    “恩公的救命之恩,恩比天高,竞非不知如何来报,不过,恩公但有所命,吾誓死而不容辞。”

    那一名儒衫青年,疑似儒家弟子,名为郭竞非,倒是懂得知恩图报,复向雷霄深深一礼,十分感激地说。

    “正是,救命之恩,重如泰山,林宇生感激非常,与竞非兄一样,日后有所命,不敢辞。”

    林宇生虽是一武人,却也懂得诸多大道理,知恩图报,更是铭记在心,在郭竞非表态的同时,他也不甘落后,恭敬地说道。

    “无需如此,救下你们,不过顺手而为,并没有花费我多大的功夫,再说,同为九州人,我也不能真的见死不救吧,所以,二位不须记挂在心。”

    对于郭竞非和林宇生二人所表下的态度,雷霄十分满意,略微一点头之下,将一段冠冕堂皇的话语,随口说了出来。

    存了招揽二人的心思,但,也仅是在大脑之中过上了一遍而已,并没有刻意追求的意思,所以,雷霄表现出来的高姿态,倒并非是完全作秀。

    “恩公高义。”

    再次向雷霄行上一礼,郭竞非的神情恭敬以及,且带着些佩服的意味在里面,在一礼之后,此人的目光投注在了雷霄身上,上下逡巡片刻,含着些回忆的神色,疑声问道:“恩公,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我总觉得,恩公有些眼熟,可又想不起来。”

    “咦。”

    郭竞非的话音方落,林宇生也开始仔细打量起雷霄来,三两遍之后,一声轻呼,出自其口,一种惊喜不已的神色,浮上眉梢。

    “我想起来了,恩公,我们在临荒城之中,是不是见过。我犹记得那一次,应该是在一座酒楼里,对了,那一回,恩公还为雷家说过话,不会,恩公就是雷家之人吧。”

    突然,林宇生以右手用力的一拍额头,容颜之上,尽显恍然大悟的神色,双眼之中,也是精芒骤长,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呼喊出声来。

    说起雷霄,身高五尺,面容尚显稚嫩,一眼看去,分明就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再加上其修为深厚,在那一刻,所表现出来的强横实力,自然能让人记忆犹新。

    “对,我也想起来了,竞非冒昧,想要问一声恩公的姓名,不知,恩公可否告知?”

    想起了曾经真的见过一次雷霄,且是在临荒城之中,郭竞非是心中狂喜,双眼之中的光芒,在那一瞬间,变得格外明亮,彷如苍穹之上的月光,原本肃然的神色,也即刻被惊喜所替代,变得兴奋不已。

    “不错,我们曾经确实有过一面之缘,至于我的名字吗,叫做雷霄,正是临荒城雷家之人。”

    见这两人,倒也识情知趣,而且,雷霄也起了招揽二人的心思,所以,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上,比较和蔼,也极尽耐心。

    “啊,原来恩公真是雷家之人,这真是太好了,我早有心思,欲投雷家,以为效力,没想的,此回又为恩公所救,真是缘分。”

    知道了雷霄的确切身份,郭竞非更是欢喜,以一种热切的目光,盯视着他,口中的言语,也是急切。

    过往之时,雷家有镇南城高家为敌,郭竞非想要投靠雷家,也有所顾忌,而今时不同往日,入得雷家,未免不是一桩美事。

    ******

    一更送到。

第214章 大笨熊() 
日月星辰,一如既往,升落明灭,遵循旧例,这一日,像往常一样,是很平常的一天,太阳高挂在空中,一张笑脸,静看世间百态。

    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自蛮荒森林的边缘,一直到固城,有一条土路笔直绵延,土路坑坑洼洼,不好行车,但,任人行走,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土路虽然破破烂烂,每一日,却有不少人行于其上,这些人,多是去蛮荒森林之中探险的九州武者,可称得上是人潮汹涌了。

    正因为每天走过的武者太多,其中,甚至有不少先天高手,奇形怪状者颇多,所以,无论发生了何等事情,一般,都不会引起太多人的好奇。

    今天,却是一个例外,三三两两骑马跨刀的武者,均对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投注了热切的关注目光,并不时的指指点点几下。

    那一名少年模样者,正是雷霄,他跨骑着一只体形庞大的猛虎,腰间别着一个朴实无华、巴掌大小的小布袋,怀里更是抱着一头迷迷瞪瞪的小老虎,双眼似闭非闭。

    自那一日,救下郭竞非与林宇生之后,雷霄加速了回返的脚步,这才一日多一些的时间,他已经算是初步踏入了固城的地界。

    对郭竞非与林宇生有了救命之恩,二人遂决定加入雷家,但,雷霄并没有与二人一路同行,而是吩咐他们,若是有心,可以在日后前去固城或临荒城之时,直接来投。

    雷霄此举,不仅是觉得一人行动,比较方便一些,也是为了考验二人,是否真的下定了决心,要投入自己麾下,不会左右摇摆不定。

    虎王,乃是一只高阶凶兽,若是不管不顾,气势全开,绝对会惊人以及,让所有的后天武者和一部分修为不深的先天武者,夺路而逃。

    即便刻意隐藏作为强横凶兽的气息,可,虎王那庞然的身形,也能给人以极强的压迫力,让一些心智不坚定的武者,心生畏惧。

    当然,一路之上,诸多武者纷纷将好奇和探究的目光扫视过来,也不光是因为雷霄年纪轻轻,且乘骑着一只明显颇为不凡的猛兽。

    却说虎王不愧是高阶凶兽中巅峰的存在,即使现在处于虚弱期,且离开了长久生活的蛮荒森林,前后左右赶路的武者之中,也有不少比较高明者,但,其不见一丝怯意,反而像是行走在自家的花园里一般惬意、悠然。

    在虎王的后面,一头熊状凶兽正步履蹒跚的跟随着,迈动着笨重的步伐,一步步的紧跟在后,始终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合适距离。

    这也是虎王没有发力,一路行走,步子不紧不慢,可以说是悠哉游哉了,否则,以大笨熊那慢吞吞的速度,如何能够跟得上。

    骑在虎王的背上,面向前方,可雷霄的注意力,也会不时的洒向后方,关注那头大笨熊。

    这头大笨熊,倒也灵异,那日,雷霄饶了它一次,并没有取其性命,而后,离开之时,它竟然一路跟随,一直跟出了蛮荒森林。

    说实话,一只高阶猛兽,在雷霄的眼中,算不得什么,那一日,饶它一命,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一头死的高阶猛兽,对于雷霄来说,不算什么,但,一只活的高阶猛兽,还是有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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