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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赵云龙怎么样了。”林志突然想到还有一件麻烦事。
“放心吧,他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地盘都被别的帮派抢光了,手下人也都离开了他。现在他天天都躲在自已家的密室中,就怕仇家来报复,已经快疯了。”黄天冷笑的说道。
“那就好,我也可以放心的走了。”林志的心现在终于可以完全放下了。
“有空就来回看看。”
“我会的。”
第二章 小白()
又回到了自已所负责的城市中,林志这几天来一直不停的在城市中游荡,希望能够再次遇到那些神秘人,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现。
“不知道弟弟被那个人带到哪里去了,他们抓那些怨灵究竟想要干什么?”林志在街头漫无目地的走着。
“打死它!竟敢偷东西!”前方的小巷中传来一阵打骂声。
“怎么回事,大白天的也敢杀人。”林志快步赶了过去。
等林志赶到小巷中才发现,原来不是杀人,而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的中年男子正在指挥两个年轻人在踢打一只流浪狗,那只可怜的流浪已经被打的奄奄一息,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原来这只流浪狗饿坏了,偷偷溜进了这家餐馆的后厨,叼起案子上的一块肉就跑了出去,可惜它瘸了一条腿,就饿的没有了力气,根本就跑不快,所以很快就被餐馆的厨师带着两个徒弟追了上来。
“师傅,看样子是只没人要的野狗,不如拿出去炖了吃吧。”一个嘴馋的徒弟向他师傅建议道。
“你小子是馋疯了吧,这种来路不明的野狗你也敢吃,也不怕吃死。”那个胖厨师看着摊在地上的野狗浑身脏兮兮的,还瘸了一条腿,怕它有什么传染病,就没同意那个徒弟的建议。
“看样子它是活不了多久了,把它扔远点儿,别薰着我们的后厨了。”那个胖厨师说完转身就回去了。
那两个徒弟用木棍把那只流浪狗推到小巷的尽头处,临走时又踢了两脚,看它还是一动不动的,就也转身回去了。
“真可怜!”林志从小就喜欢狗,因为家里穷,养活他和弟弟都很艰难,所以林志只要看谁家的狗在路边,就跑过去逗一会儿,有时遇到一些流浪狗,也会拿出一点儿自已吃的东西去喂喂它们。
那只流浪狗静静的躺在地上,只有腹部还在一起一伏的动着。林志用手轻轻的抚摩着他的背,那只狗痛苦的看了林志一眼,就慢慢停止了呼吸。
“咦?”林志刚刚站起身来,就发现旁边站着一条雪白的狗,正看着他摇尾巴。
“差点忘了,狗也是有灵魂的。”那只狗不管活着时候身上有多脏,死后者恢复了本来的样子。
那只狗头部呈楔形,两眼根部与两眉弓之间的中心点的连线呈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耳朵直立着。眼睛是杏仁状的,下眼睑指向耳根。身体上覆盖一层短、浓密、柔软、絮状、紧贴皮肤的底毛,披毛直立在身体表面,围绕颈部和肩部形成“围脖。”
“原来是条漂亮的萨摩耶犬。”由于喜爱狗,所以林志经常会看一些有关狗的介绍。萨摩耶犬是以西伯利亚牧民族萨莫耶德人而命名,原产俄罗斯北极地区,这种狗聪明、文雅、忠诚、适应性强、警惕、活跃、热中于服务,友善但保守。
本来这样的一条狗是不会成为流浪狗的,可能是因为瘸了一条腿或是得了什么疾病才会被主人抛弃的吧。
林志看着这只雪白的萨摩耶犬,开始犯难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只狗的灵魂,该怎么办,这个也要自已送它去地府吗?
“这个应该不算是怨灵吧?对了,接引灵魂回地府应该是老白的责任,去找他看看。”
城西的小公园中;老白一如既往的在和同事侃着。
“林志,你回来了,怎么不来看老哥呀。”见到林志来了,老白激动的跑了过去,围着林志左看右看。
“我听说你的事了,兄弟你真是福大命大,能从地狱里再出来的还真不多。不管怎么样,出来了就好。”
“没事就好,你是不知道,这些天老白一直担心你呢,总跟我们说不知道林志老弟能不能撑过这关。”旁边的几个老白的同事也都围过来问长问短。
“白大哥,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想请教你。”张亮不在这里了,现在唯一让林志感到亲切点儿的就是这个老白了,他跟张亮一样,一直都像老大哥一样的帮自已。
“什么请教呀,只要是老哥我知道,都会告诉你。”老白也是拿林志当弟弟一样看待的,这次看到林志没事回来,他也特别的高兴。
林志把那只雪白的大狗带到了老白的面前:“就是这个,狗的灵魂应该怎么办呀?”
“这个呀…”老白一看到这只大狗就明白一定是林志就心软了,人的事还忙不过来呢,现在又关心起狗来了,真不知道说他什么才好。
“这个呀,一般来说动物的思想都比较简单,没有那么多的执念,做什么都是靠是本能的,它们死后灵魂也都会自已去到地府的。”
如果连世间的动物和植物都需要他们去接引的话,那就是再多几倍的人手也忙不过来,要是有人走路不小心,一脚就能踩成百上千只蚂蚁呢。
“我还以为动物的灵魂会让它们自生自灭的。”林志起先还有些担心。
“你刚从第七狱出来,应该知道的,阴司不同于阳间,那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牛,马,猫,狗以及人,来者统称为生灵,不管生前是什么,死后都是平等的灵魂。这点儿我们跟西方的基督教就大大的不同了,他们认为动物是没有灵魂的,也不是按照上帝的样式被创造的,所以动物死后一了百了,也不必为它活在世上的一切负责,审判时动物不受审判。他们的群仰与动物保护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耶和华为了让旧约信徒更敬重自己,竟然让他们这样践踏生命——宰了牛羊而不吃,整只整只拿去焚烧!甚至还让他们虐杀动物,基督教认为:动物没有灵魂,唯一的作用就是被人类当作食物或工具。圣经中难得出现的支持动物权利的经文,其本质也并非出于对动物的爱,而是出于对动物这种工具的爱惜。”
“白大哥,你懂的真不少呀。”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那儿每个月都要搞什么业务知识考核的,这也东西都要知道才行的。”
看来两教的信仰差距还是很大的,幸好这只可惜的流浪狗是在我们东方。
“可是小白没自已去地府呀,它一直跟着我。”
“小白?”是在叫自已吗,老白还以为自已听错了。
“小白是我给它起的名字,因为我看它全身雪白的。”林志亲昵的抚摩着小白说道。
“咳~,你明明知道我叫老白,你还给这只狗起名叫小白,太不厚道了。”老白怎么听这个名字都觉得别扭。
“呵呵,当时没想那么多。不过它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的。”林志不好意思的笑道,还低身问了小白一句:“是吧,小白。”
“汪~汪~”小白很配合的在旁边叫了两声。
老白气的直拿眼睛瞪它,小白全当没看到,把头一扭,又对着林志撒起欢儿来了。
林志轻抚着小白的头,为难的问道:“那现在怎么办?他好像很喜欢跟着我。”
“那就让它跟着你好了,反正过不了多久它自已就会去地府了,这是动物死后的本能。”老白说完就想去揪它的尾巴出出气,没想到小白还很凶的,对着老白狂叫了两声,吓的老白赶紧把手缩了回去。
见老白都这么说了,林志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小白回到了他栖身的那个仓库。
“小白,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看来你也受了不少苦了,在这里好好的休息几天就去地府吧,不要乱跑出去吓人呀。”
看到又有主人愿意收留它了,小白兴奋的围着林志叫了两声,然后就在仓库跑来跑去的,像是在找个什么地方来当自已的小窝。
“没想到死后才总算有了一条自已的狗,还不知道能陪我几天。”看着小白兴奋的样子,林志苦笑道。
第三章 写字楼鬼影()
夜晚的街道,华灯初上,林志依然在不停的寻找神秘人的踪迹,只是今天身边多了一条雪白的大狗。
“小白,别乱翻了,你忘了,你现在已经不需要再去吃东西了。”
小白显然是还没有从流浪狗的身份中转变过来,看到垃圾箱,还是飞快的跑过去用爪子不停的翻动,想要找到些吃的东西来。
“汪~汪~”听到主人叫喊,小白赶紧跑回到了林志的身边,用头不停的蹭着林志的腿。
林志看着身旁的小白,觉得自已不再是那么孤单了,自从张亮走后,林志一直都有一种孤独感,觉的城市虽然繁华,但没有一个人可以和他交流,现在终于又有了伙伴,就像张亮又在自已身边的感觉一样。
这时远在其他城市中的张亮突然打了个喷嚏:“这是谁又在念叨我了?”
不过要是让他知道林志在拿他跟一条大白狗比较的时候,一定会气的吐血。
就在林志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身旁的小白突然停了下来,冲着远处狂吠了起来。
“怎么了,小白?”林志向着小白狂吠的方向看了过去,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正当林志四处张望的时候,小白突然向远处跑了过去,林志赶忙追赶了过去。
“等等,小白,你要去哪?”很快,林志就跟着小白来到了一幢写字楼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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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啊!终于做完了。”终于把明天一早开会要用的文件整理出来了,小芳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这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公司的人早已下班回家了,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了小芳一个人,四周安静的有些过份,屋内的灯也不知在什么时候都灭了,只有她办公桌上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还散发着诡异的蓝光。
这样的氛围让小芳不由得害怕了起来,她还从来没有这么晚下班过呢。平日里喧闹的办公室,这时却只有她一个人在,虽然从小受的教育让她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鬼(才怪),但女孩子终究是女孩子,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呆在一间昏暗的办公室中,况且她们公司还在这幢写字楼的顶层,怎么能不让她感到害怕。
“咳~”小芳不由自主的轻咳了一声,飞快的关上了电脑,壮着胆子向外走去,恐怖的气氛让她紧张的连自已的脚步声都听不到了。
“废物!”小芳刚刚走出公司的门口,就听到一声吼叫声,吓得她马上缩回了屋内,小心的伸出头向门外看去,身体却在屋内不停的颤抖。
整幢写字楼的顶层只有她们一家公司,其余的房间都是空着的,根本就不会有其他公司的人在,而她们公司的人又都下班走了,难道是打扫卫生的大婶?不会呀,刚刚的声音明明就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而且听上去还是一个很熟悉的人。
“谁…是谁啊?”小芳见许久都没有人回答自已,就以为是自已太紧张听错了,就又走出了公司准备回家。
“废物!”当她再次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吼叫声又传来了,这次小芳听的清清楚楚,确定不是听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