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忙我的,懒得理他!她也不再胡搅蛮缠,给我一个飞吻,走了。方芳慕的飞吻,像是一只苍蝇扑面而来一样,很不舒服。
我挥手驱赶:“去!”
不一会,老友粉送来了,结钱的时候,老板要收我两碗的钱。莫名其妙!我吃粉从来不赊账,都是当即结清的,何时欠他的钱了?!老板解释说,方芳慕刚才在他店里吃了一碗,她说我会一起付款。方芳慕,岂有此理!
今天太阳**辣的,生意很好,卖了两百桶水,赚了一千多块钱。而且绝大多数水不入库,直接跟水厂的货车拉到工地,很省事。只是零星客户很啰嗦,东一个,西一个,很费时、费力。一直忙到晚上8点,才稍息。中午没空煮,没有买菜,吃的是快餐。现在菜市已经没人了,怎么办?吃了两天的快餐和粉,想自己开伙了。
正想着,突然发现方芳慕屁颠屁颠地向我走来。不好,妖女又来了,惹不起,得躲开她。正想转身关门,她已经杀到眼前。
“停!停!停——!姑奶奶,本店已经打烊了。”方芳慕还想跟着我走进店来。
“好吧,我走了,只是这手机……哎,算了,主人都不要了,扔掉吧。”妖女盯着我,举起了手机。
“扔掉你差不多!”我冲上去想夺回手机。
不料,她手很快,未等我够着,她的手已经快速回收,把我的手机护在她胸口。
她笑眯眯地看着我,挑衅道:“来抢啊!看我不告你非礼!哼!”
“钱我已经给你了,你怎么还不还我手机?”
“还有保管费呢?一天10元,三天30元!”
“保管费?三十元?你抢劫啊!”
“一天10元已经是便宜你了,你看看那些被交警扣留的车,一天保管费15元!”
“好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30元!”
和她讲理我从来没有赢过,算了,不想再纠缠下去。我把三张10元递给她,她飞快地夺过钱,收入囊中,却不给我手机。
“干嘛还不把手机给我?!”
“本姑娘亲自送货上门,多少也要有一点酬谢吧?!你这人真是的,好没有礼貌!”
“我看你是无理取闹!”
“我就是无理取闹了,你咬我骨头?有本事你来抢啊!呵呵。”
看书小说首发本书
第110章 今晚你死定了()
“我肚子饿了,不想跟你闹了!好吧,姑奶奶,你说吧,怎么酬谢你?”
“哦,这还算人话!我也没吃晚餐。这样吧,听说你这两天生意很不错,我们怎么庆祝呢?”方芳慕手托着下巴,两眼叽里咕噜地转,突然说:“噢!我想起来了,我好久没吃海鲜了。走,我们到海鲜市场吃海鲜!”
“想坏你脑子了!我们庆祝?你跟我谁是谁啊?也不害羞,切!还海鲜?门都没有!”
“喂,你还是不是男人啊?说话不算数的?”
“谁不算数了?”
“你!你刚才答应要酬谢我的,还要我自己说的!你这种男人!”
“我不是男人,我还没结婚,我是男孩!知道不?哎,算了,走吧!走吧!和你这种女人计较,太没意思了!”
“喂!我严重警告你!我是女孩!不是女人!哈哈!”方芳慕也学着我的模样,说。有夫有儿了,还像一个小女孩,真是的!我不理她,她癫了,我可不能跟着她疯!我关好门,说,走吧。
刚走几步,方芳慕就又凑近来,要抱着我的臂弯。我很不耐烦,这女人怎么回事的?都结婚了,还那么随便,也不怕别人闲话!她不怕,我可怕别人笑话我!我推开她,说:“离我远点!”
“不亲热一点,怎么算是拍拖啊?!”
“谁跟你拍拖?我跟一个有夫之妇拍拖?我脑残了?!”
“我发现你这人说话很难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怎么这么说我呢?本姑娘在你眼里真的那么糟糕吗?”
懒理她!明明是有夫之妇,却口口声声说本姑娘,也不脸红,世间竟有这等女人,真是怪,太不要脸了!福建路口的宁南海鲜市场是宁南市最大最早的海鲜市场,每天凌晨到早上6点,都有很多海鲜从北海一车车地运进来。海鲜的品种很多,贝类的有:香螺、花蛤螺、青口螺、圣子螺等等,鱼类有魔鬼鱼、边鱼、多宝鱼等等,甚至还有小鲨鱼,都是活蹦乱跳的。
当然,各种虾蟹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赖得动手,买好后,你可以在海鲜市场里的酒楼加工,三几个朋友坐下来慢慢吃。加工费也不贵,10元1斤,比直接在酒楼点菜便宜多了。这里的生意很不错,特别是晚上,很热闹。
方芳慕选了一条扁鱼、1斤圣子螺、1斤濑尿虾,花了我八十五元,我心疼不已。她还要继续选,被我拉开。岂有此理,花别人的钱不知心痛,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一分一厘地挣来的。我头顶着**辣的太阳,拉着三轮车送水,容易吗?路过鲨鱼摊的时候,她死死地赖着不肯走了,一定要我买一条打汤。
她说,鲨鱼那么凶,吃不到大鲨鱼,吃她的子女,解解恨!也罢,买。好在这种小鲨鱼只有两个小指那么大,一条五十元,不然我破产了。
买到鲨鱼后,方芳慕非常高兴。她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戳塑料袋里的小鲨鱼,狠狠地说:“让你父母吃我们人类,等会我就吃掉你们。一报还一报!”
方芳慕啊,方芳慕!真是的,你欺负不了大的,就拿小的出气。呵呵!
我们买了海鲜,就在海鲜市场里的一家酒楼加工。方芳慕还点了一碟青菜。四菜一汤,两个人,我想应该吃不完,太浪费了。谁料,方芳慕还是像昨晚一样,吃起饭来,狂风扫落叶。我看着她,不停地叹息:一个女人,这么粗鲁,吃相那么狼狈。哎,结婚了的女人和淑女真的不一样!
更让我惊讶的是,她居然还点了一瓶白酒,要了一瓶鲜橙多饮料。昨晚喝啤酒,1瓶就醉了,今晚换喝白酒,她不醉成一堆烂泥才怪!不管她了,醉了我也不再收留她了。我只管我的钱包。
“喂,你一定要我破产才心肝吗?”
“堂堂的男子汉,点两瓶东西就大呼小叫,丢不丢脸啊?你!”
“这两天我刚刚能吃饱饭,就被你搜刮了两餐,我能不心痛吗?”
“男子汉大方一点,太小气追不到女孩的!”方芳慕一边说,一边把白酒倒进啤酒杯。
“喂,你用那么大的啤酒杯喝白酒?醉了我可不管了,我会把你扔在这里,今晚你自己执生了!(白话:你自己负责。)”
“你懂什么?只会喂喂喂的喊,这叫鸡尾酒,知道不?土包子!”方芳慕白酒只倒了四分之一的啤酒杯,剩下的四分之三她加满橙汁,然后用一只筷子不停地搅拌。
搅拌约莫三两分钟,方芳慕把搅拌好的“鸡尾酒”倒给我一半,拿起她的酒杯,说:“来,为我们的爱情干杯!”
我没有端起酒杯,而是斜视着她不语。
方芳慕拿着她的酒杯来碰我的酒杯,说:“看什么看,还没见过美女吗?快点喝酒!”
我一点情面也不给她,说:“我没见过像你这样的美女的妈妈是真的。我们的爱情?!真不知害羞,亏你说得出口!”
“哎呀,一个糟老头,有美女投怀送抱你还嫌七嫌八?!”方芳慕凝视着我,脸带惊讶之色,说。
“美女来者不拒,但美女的妈妈就免了!”我拿起酒杯,慢慢地晃荡着,说。然后,又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哎呀,妖女,你让我一下子尝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了!”
“呵呵,你以为我一无是处?小看我喂!告诉你,本姑娘还是有一手的!”
“老实告诉我,你这一手是从哪里偷学来的!”
“我哥以前是酒吧里的调酒师,他教我的。你想学?交学费了,叫声师傅先。”
“这就是你唯一的技巧了?你再也不懂什么了吧?”呵呵,如此雕虫小技,那么得意!
“如果我真的学到家,不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了。你以为做这个收入低?告诉你,很多人都爱喝鸡尾酒的,特别是在酒吧。需求量很大,调酒师很吃香的。调酒师甩酒时那个姿势实在美极了,帅呆了,迷住了很多女孩。”
“哎,能迷住女孩有什么用?能让钱迷住你才是硬道理!”
“你似乎有所感慨,是不是失恋过?”
“岂止失恋?还把未婚妻恋失了呢。”方芳慕触碰了我的痛处,我也不管方芳慕手中的酒调得充分没有,夺过来就一饮而尽!
第112章 我还是黄花闺女()
“哇,豆腐,没想到你那么man!”方芳慕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有钱才能man,没钱man得起吗?”说到这,我不禁又想起了田静静。是啊,如果有钱,田静静不至于忍辱嫁给王八蛋!
“豆腐,我现在没钱还你,我也没有工作,只能为你打工偿还了。”方芳慕笑嘻嘻地说。
她终于找到了赖着不走的理由了。
我想也好,于是答应了她,说:“我正好缺少一个看店的,你一时找不到工作,就暂时委屈一下吧。不过,我们不能住在一起。”
“为什么?我们朝夕相处那么久了,还同床过两个晚上,难道你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吗?”方芳慕听说不能住在店里,很不高兴。
我说了两个理由:“一、你已经是有夫之妇,要守妇道!二、我是未婚男,我要保持我的清白,也不想和一个有夫之妇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如果排除有夫之妇这个因素呢?”方芳慕看着我,一边笑,一边问,似乎另有玄机。
时间能够倒流吗?穿越只是幻想,不可能成为现实。我坚定地说:“已经是事实了,还有什么如果?真是荒唐!”
方芳慕听了,也不说话,走上前来,盯着我的脑袋,转了一圈。然后掀开我的头发,手指轻敲两下我的脑壳。我静静的,一动不动,任凭她摆弄。这家伙又耍什么花招?方芳慕又转回我面前,摘掉我眼镜,瞪大着眼睛,从我的眼睛一直到我的嘴唇,慢慢地扫了一遍,我依然不动声色,像一只木偶一样凭她搬弄。
方芳慕绕到办公桌边,坐下,两只小手托腮沉思,似是自言自语:“这家伙脑壳蛮结实的,应该没有长虫;眉毛粗,眼睛小,贼眉鼠眼!鼻子方而挺,有点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味道,醒目;嘴唇薄,属于薄命之人,为人刻薄;再看看脸皮,厚而黑,脸皮厚的人,心必定是黑的。从眼睛、鼻子、嘴巴来看,此人神经还算正常,不是白痴!既然不是白痴,这么显浅的道理怎么都悟不出来呢?怪了!真是怪了!”
“岂有此理,方芳慕!你才是脑袋长虫,神经不正常,你才是白痴!”沉默是为了爆发,我忍无可忍,大声吼叫起来。
方芳慕也不和我正面交锋,而是继续自言自语:“歇斯底里了,刺激他还有所反应,证明不是木头!既然不是木头,怎么那么弱智呢?”
我愤怒了,寸步不让:“你才弱智!”
这家伙今天为何头脑冷静了?
“姐姐,水……。”一个步履蹒跚的三岁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拉着方芳慕的裙角。
小孩的后面跟着一个笑眯眯的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