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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姬媚天下-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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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冉王兄

    原来她早已拥有一切,却仍旧苦苦追寻,将原本拥有的一切都丢弃,是她自己亲手毁了一切!

    爱她的人都因她而死,而她却一直活在怨愤中,不知道满足,看不到所有人对她的付出对她的好。

    雪凰舞又道:“帝君华当初为你换心后,将你送去九方钧厘的身边,是因为他错手杀你,心中愧疚难当,再无颜面出现在你的面前,我前些日子在魔宫时,曾看到你住过的那房间里有你的画像,帝君华他也是牵挂着你的,应该是你被贪心鬼带去魔宫见他时,他便对你产生了不同寻常的感情,否则也不会降低自己的身份去青楼为你解围。”

    木莲苦笑着摇头,目光似冰雪:“可是我却再没有资格接受任何人的爱,小舞,你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做?我本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那么多人因我而死,雪雅和她的母亲,姜楠,姜炜,雪冉,小雨我觉得自己不该活在这个世上,四百年,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煎熬。

    在青丘恶魔堡中的那段时日,我被折磨得遍体鳞伤,最后连真身都被毁掉,我一直苦苦支撑,就算是只剩一丝幽魂,我也要附着于花草树木,寻找复仇的契机,因为我有鲛珠,所以就算死了也可以保住魂魄,依附于他物,再次成形,最后终于如愿杀死了所有欺侮过我的魔鬼,自己却也成了魔。

    当一直支撑着你的信念轰然倒塌时,人生便了无生意,所有的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可有可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不知自己该为什么而活,后来终于想到要为自己而活,要将这世界踩在脚下,我不信命,却畏惧命,因而我想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成为这世间最强的人,这有错吗?”

    雪凰舞沉默地看着眼前女子,若不是有一颗万分坚韧的心,她又如何能坚持到今日?这份执念让她有生的勇气,若是连这份执着都没有了,她也就不存在了,木莲的痛苦她感同身受,只是她不能看着她走向万劫不复。

    沉默许久,雪凰舞对委蛇道:“可否借我几年你的修为,让我暂时化作人形?”

    委蛇愣了下,随即点头道:“没问题。”

    红光冲破天际,委蛇将自己十年的修为渡给了雪凰舞,以维持她十个时辰的人形,红光映照下,夜空中仿佛在下血雾,有种妖异的美艳。

    红光散去,紫光浮现,雪地上,雪凰舞缓缓起身,青丝及腰,随风舞动,飘逸绝尘,紫云霓裳散发出月华般的流光,似流星划过天际,照亮了黑夜,一张绝色妖娆的面容上一双琉璃般璀璨的紫色眸子不染一丝尘埃,纯粹清澈,眉宇间几分英气使这张脸看起来不至于妖媚,唇若点绛,蛾眉远黛,美得似画中走出的仙子,在这飘雪的夜晚,有些不真实的观感。

第206章 三千痴缠为哪般 下() 
委蛇没有见过雪凰舞人身的模样,看得呆了一呆。

    木莲眸光几变,或喜或悲,眼前女子的面容与她的一模一样,但是她却没有雪凰舞那般的风姿,那种天生的傲骨,浑身自然散发出来的灵秀之气,那些是她没有的,所以九方钧厘会喜欢上雪凰舞却不喜欢她。她第一次尝到了妒忌的滋味,妒忌的却是自己的转世,她是不是很可悲

    “木莲,你一直很自卑,因为你的童年给在你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你身为公主,却没有公主的地位,一个卑微的宫婢都可以对你颐指气使,非打即骂,你不相信世间有真情,以为人心冷漠,自私,虚伪,认为所有人都抛弃你,伤害你,你可知道我在异时空的生活?若你看到我的童年又当如何?”雪凰舞挺立在木莲的面前,落雪沾上她长而密的眉睫,化作晶莹的水珠,似夜空中的星辰。

    木莲垂下眼眸,又抬起,漆黑的眸子透出一丝不解,三分好奇。

    两人静静对望片刻,木莲缓缓向着雪凰舞的心口伸出右手

    我叫秦思思,是个孤儿,在孤儿院中长到三岁后被一户有钱人家领养,你觉得三岁的孩子会做什么?哭着要爸爸妈妈抱,被妈妈追着喂饭吃,怀中抱着玩具然后指着橱窗对身后的爸妈说:“我要那个!”

    我三岁的时候被养母逼着做佣人做的事,踩着凳子擦橱柜,跪在地上擦地板,冬天时用冷水洗碗,刷马桶,手被冻伤,就自己抹点药膏,养母经常指着我的鼻子说:“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我秦家可不养闲人,要不是见你长得好,怎么会将你带回来”

    养父是直接忽视我的存在,不曾对我冷言冷语,更不曾有虚怀若谷,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喜欢我还要将我领养回家,后来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早有目的,计划好了的。

    五岁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养母最喜欢的古董花瓶,被一巴掌扇得左耳膜破裂,从此只有一只耳朵听得见。

    七岁的时候,养母丢失一条宝石项链,认为是我偷拿了,打了我一顿后罚我三天不准吃饭,我饿得胃出血,至此落下胃病。

    九岁的时候因为顶了一句嘴,被罚跪雪地一天一夜,高烧三天,差点死掉。

    我的手指通常都是裹着胶布的,因为养母逼着我练钢琴,她说不会钢琴的女子在贵族社会中会受到耻笑,让我别丢他们的脸,一个曲子我如果不能在一天内学会就得一直练下去,通常我的手指被磨破,流出的血会将钢琴的琴键染红,那时我就忍一忍,将手指裹起来继续练,等胶布被血浸透脱落时再换胶布,继续练

    除了钢琴之外,古筝,绘画,舞蹈,茶道,酒品,练站姿,坐姿每天都有不同的花样,有不同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流了不知多少血和汗,但不论多苦,我都从未掉过一滴眼泪,我只能不断地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凭着自己的能力,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

    那样的生活,时间久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第207章 秦思思() 
从五岁练到十岁,我参加钢琴比赛获得的几百项荣誉在音乐界成了一时的热点话题,因为我养父的原因,我备受媒体的关注,各大杂志报刊上开始频频出现我的名字和照片,给我冠上“未来钢琴女皇”的称号,天知道我有多痛恨钢琴。

    我很少和同龄人接触,小时候总是被关在家中,家里有客人来时我端茶倒水后就回自己的房中去,隐约记得十岁时见过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养母对他和他的父亲异常热情,还破天荒地用极其温柔的口吻对我说:“思思,带小哥哥去楼上玩吧。”

    我带那个男孩子去我的卧室,他看着我被包得像个小粽子似的手指,小心翼翼地问:“疼么?”

    我摇摇头。习惯了,已经感觉不到痛了。

    他眨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指着书桌上放着的一幅画,他走过去将画从桌上捏起,嘴角泛起笑容,转头看我:“秦思思这是你画的么?画得很好,送我好吗?”

    我点点头。那画是一只鸟展开双翅在蓝天白云间翱翔,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他疑惑地看着我:“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说话?你不会说话?”

    “”我默默垂下头,习惯性地看着自己的手指。

    我听到男孩子轻轻叹了口气,似是感到惋惜,沉默许久,笑道:“没关系,你听我说就好。”

    我不喜欢说话,若不是养母喜欢让我给她读报纸,我想我连说话都不会说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知道了我的养父是商界巨富,全球五百强企业中有十五家在他公司的旗下,养母有个儿子,自小在国外留学,才十八岁,就被誉为金融界的精英,我在电视和报纸上见过他,和养父长得有几分相像,十二岁的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被他优雅尊贵的气质迷惑。

    上高中时我决定要住校,养母欣然答应,不过至少一个月回家一次,想来她也是不想看到我的。

    我因为长时间的压抑,性格叛逆,在贵族学校里,都是有钱的公子哥和大小姐,每日上课带书去的没几个,我带了书却从未翻过页,只隐约记得每本书的封面图案大概是个什么模样,我想若是养母知道了,一定又会将我骂个狗血喷头,然后在我面前将他的儿子秦哥舒夸得像个神一般。

    高一新入学时全班同学做自我介绍,我坐在角落里,最后一个轮到我,窗外知了叫得我心烦,我直接拿面纸团成小球将右耳塞住,右手托着右脸,并用中指将耳廓堵住,漫不经心地看向窗外,视线定格在在空中飞旋的灰鸽身上,没有发现老师已经扯着嗓子叫我好几遍。

    最后老班肥硕的身躯突然挡在我的面前,用力敲了几下我身前的木质课桌,脸色十分难看,居高临下地怒视着我,我看了他一眼,随手将右耳中的棉球取出,用手指弹掉,只是一个不稳,那棉球就对着老班的面门飞去。

第208章 那少年() 
最后老班肥硕的身躯突然挡在我的面前,用力敲了几下我身前的木质课桌,脸色十分难看,居高临下地怒视着我,我看了他一眼,随手将右耳中的棉球取出,用手指弹掉,只是一个不稳,那棉球就对着老班的面门飞去。

    一群看热闹的男生女生瞬时爆笑出声,我吐吐舌头,将脸撇向一边,目光不经意间对上斜对面的一个男生,他懒懒地靠着椅背,一手撑着下巴,俊朗的面容上一双漆黑的眼眸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冷冷瞪了他一眼,他挑了挑眉,转过脸去。

    于是第一天上课我便被老班以蔑视课堂纪律的罪名罚扫教室,然后所有人都知道班里有个女生叫秦思思,是个哑巴加聋子。

    在明华高中,打扫这种事本不用学生来做,因为学校里有专门负责打扫教室卫生的清洁工,老班特意吩咐那清洁工大叔,不许帮我,让我自己一个人将教室打扫干净,这点小事对班里那些贵族们来说可能是莫大的侮辱,但对我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

    打扫一个教室用不了多久,我将一切收拾妥当,抱起自己的书准备锁门回公寓去,走出教室没几步忽然被人叫住,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个身材颀长的男生悠闲地靠在教室门边的白墙上,眉目清秀,面容白皙,不知是不是光线的问题,他那双漆黑的眼睛异常清亮,鼻梁高挺,嘴角挂着痞痞的坏笑,校服外套敞开,白衬衫领口上的领结被拉得偏斜,黑色的头发有些偏长,快遮住耳朵,松松蓬蓬,却不显凌乱,左耳垂上有一个亮闪闪的银色耳钉,在西斜的阳光下有些晃眼。

    正是我在课上目光对上的那个男生,看着有点熟悉,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我想这一定又是个被惯坏的,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我对这样的人一向没有好感,所以淡淡瞥了他一眼便抬脚就走。

    没走两步,身前便横了条手臂,一股淡淡的干净的气息涌来,我抬眸瞪着那男生。

    他直接忽视我的眼神,笑道:“你的眼睛已经够大了,不用再瞪了,秦思思同学。”

    我依旧没说话,将脸别过去,怀中的书抱得紧紧的,如果不是怀里抱着书,我又该习惯性地低头看自己的手指了。

    我看见地上他的影子像我靠近了些,猛地抬头看他。

    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突然抢过我怀中的书,用一只胳膊圈在腋下,另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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