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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刘历一行的目的,李雾眼前一亮:“在回春堂剖肉正骨是我回春堂的幸事。元公子,能不能让我儿李矫观摩你的治疗过程?”
整个回春堂,对于剖肉切骨之术确实并不精通。正骨堂堂主李矫,也就是李雾的大儿子,虽然在正骨方面造诣深厚,但是缺少高人的指点,在剖肉切骨方面也是一片空白。既然现在有一个现实案例,不去观摩总是损失。
元尾没有异议,刘历也是如此。
诊堂内,刘历平躺在宽大的诊床上,有些激动又有些恐惧:“伯父,给我找块毛巾咬着,我怕痛到喊出声,让大家笑话。”
围观的人有刘瑶、李雾、李矫,当然还有木茴。
木茴眨了眨眼睛说:“原来你也怕疼啊?我哥可一直说你硬气,上次接骨的时候没有喊一声痛。你要是真的怕疼,我有些麻针卖给你,怎样?”
“麻针?那又是什么?”李雾有些茫然。
“就是这个喽!”说着,木茴拿出麻槐针刺,在刘历小腿上轻轻刺了一下。
“这是什么?哎呀哎呀麻了!”刘历的反应说明了一切。
元尾赞赏的看了一眼木茴,他还真没想到这麻槐刺能有这样的妙用,不过既然刘历暂时失去了痛觉,那正是他动刀的好时候。
回春堂的刀轻便锋利,元尾手起刀落,刷刷两下已经在刘历大腿上割开两条极深的血口,只是这位置拿捏的很准,完全避开了筋肉里面的血管,因此流血并不多。筋肉翻开,露出的并不是白骨,而是血红的几根藤条。当初也正是这几根藤条,将已经断开的腿骨固定起来,这才能够重新长合在一起。
藤条依然是当初的样子,排列非常整齐,看来刘历在养伤过程中并没有剧烈的运动。元尾小心的挑断缠绕在藤条上的树皮,那些藤条依然没有散开,经过半年多的肌肉生长,那些藤条已经完全变为红色并与血肉粘连在了一起。小心的将那些藤条分离,又仔细观察了腿骨的长势,元尾这才放下心来。
“三哥,你的腿骨恢复很好,可以说是已经完全康复。”元尾安慰刘历。
由于木茴针刺的较浅,刘历只是下半身失去了知觉,思维还算清晰,当他听到元尾的诊断,内心涌起感激之情,想要结交元尾两人的念头更加剧烈。
元尾麻利的取出藤条。
切口的缝合相对简单,因为没有血管神经以及肌肉的横断创伤,只需缝合表面肌肤即可。
这一切,进行的极快,仅仅耗费了一袋烟的功夫,这其中甚至没有用到任何的药物。
元尾落了最后一针,并在那切口末端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几人长长呼出了一口气,对他的佩服之情浮于脸上,特别是刘瑶,甚至激动的拥抱了他。
“李前辈,这套刀具我用着十分顺手,不知道能不能从您这里买一套。”元尾收拾着刀、针线等工具,爱不释手。而且当前自己怀里有一百多两银子,也算有些底气。
“元公子说的哪里话,这工具你尽管拿去就是,还说什么卖不卖。再者,如果看的起老夫,你就跟着刘历他们喊我伯父好了。”李雾也早有结交之心。一边的刘瑶心里暗自后悔,这元尾在鱼王埠已经有一段时间,自己却不知道他有这样的本领,如果早早招揽,对刘家也算是一份力量,好在现在招揽也算及时。
“那就多谢李伯父了!”元尾乖巧的重新见礼。
李雾非常高兴,他亲切的拍了拍元尾的肩头:“元尾,我们初次见面,十分投缘。刘历这边应该还要休息片刻才能移动,不如我们两个去另外的诊堂聊一会,伯父还有许多疑问想要请教。”
元尾毕竟只有十几岁,但他刚才的诊治异常熟练,那种轻松和自如超乎了他的年龄。李雾怀疑在他后面是否有一个更加高明的师父,如果能够结交,当然也是幸事。
两人在另外一间诊堂落座。
“元尾,你的医术是哪位高人教的啊?”李雾亲自递上一碗茶水,看似自然的问。
“医术啊,算是我爷爷教的,其实还是我自己琢磨的,久病成医嘛!”元尾也不算怎么拘谨。
“对啊,老夫一直疑惑,贤侄的腿好像不能弯曲,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的膝盖骨有些异常而已。”元尾淡淡的说着,心里却嘀咕:说了你也无能为力。
“哦,那怎么不矫正啊?依照贤侄的医术,这应该并不困难。”
“唉,可这并不是一般的骨头啊,我矫正不了。”
“竟然还有这样的骨头?那是什么样子的?我从医几十年,即使没有见过说不定也曾经听说过。”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元尾心里一动,即使李雾无法解决说不定也听说过解决的方法。他卷起裤腿,露出僵直的右腿:“不知道李伯父有没有听说过一种黑色的巨大膝盖骨,而又像藤蔓一样四下生长出黑色脉络?”
“黑色巨大膝盖骨?黑色脉络?”李雾敲着脑袋冥思。
元尾心跳加速,暗自庆幸没有贸然离去,说不定这次李家之行会有收获。
半响,李雾起身匆匆离去,而又匆匆而来,他手里拿着一本古旧帛书。李雾小心的将帛书摊开在案几,书页由名贵绢帛制成,只是年代久远,那绢帛有诸多的破损。
“这是我家祖传医书,好像对此有所记载,对了,就在这里”李雾小心的翻动帛书,在最后一页真的发现了相关内容。
“骨之疾患,最为诡异者,无名墨骨,形如髌骨,发黑色脉络,蔓延全身,交相缠绕,不可除。见诸弃儿幼童,腿残
此骨貌丑,如梦魇缠身,毁其身、坏其运,窃以魇骨为其名
探稗官野史,万余年前,魇骨现”
文字后面,还附了一幅图,那墨骨长在某个人的膝盖上,从墨骨里牵引出大量黑丝,脉络一样蔓延缠绕了全身骨骼。
好在元尾跟着白鲟学了不少文字,因此也能勉强读懂,他长舒一口浊气,这才明白,原来自己腿上多出来的叫做魇骨。
李雾看他神情,不禁有些疑惑:“贤侄觉得你腿上之骨就是魇骨?毕竟树上所说之骨极为罕见,万年来也只出现了一次。”
元尾默默脱下长衫,露出胳膊、身躯上一道道疤痕:“我亲自看过,这黑骨所发黑色脉络就是蔓延了全身。”
第16章 修仙除魇()
看着眼前年仅十岁出头的元尾,李雾也有一丝怜悯,他指着遍布全身的伤痕问:“这是你爷爷剖开你的皮肉时留下的?”
元尾黯然:“我爷爷死得早,这其实都是我自己弄的。”
李雾突然明悟,元尾所说的久病成医,他的那高明医术,竟然都是在自己身体历练而来。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为了查看自己的病患,竟然要切开身上的血肉,而且看那密密麻麻的血痕,颜色深浅不一,应该是切开了多次。李雾脑海突然浮出这样的画面:一个倔强的男孩,手持利刃切开自己的血肉之躯,在露出的森森白骨上仔细查看,而那白骨之上,则缠绕了无数黑色脉络。
眼前的这个少年,心性之坚实为罕见,即使李雾,也是暗暗佩服,而之前那些怜悯更是来的毫无根据。
“其实,我从家乡来到鱼王埠,目的就是求医,希望有人能够治疗我这条瘸腿。其间,也曾经听到过伯父您的大名,您也曾是我的希望不过,看来希望渺茫”元尾有些恍惚,自从铃铛被许配给别人,自己从未这样渴望像正常人一样两腿行走,而如今这个希望已经破灭,这让他无法接受。
“说来惭愧,我在很小的时候经历了一场变故,因此双手会不经意间颤抖,在剖肉切骨方面没有成就。不过,如果你腿上那块黑骨真的是传说中的魇骨,我倒是认为,确实无法祛除”
元尾眼圈一红,似有眼泪落下:“要在以前,我并在意瘸与不瘸,只是、只是我需要正常人的模样,去让长辈放心,我也能如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所以,我还是要去求医。我师父曾经讲过,鱼王埠东方,还有一个镇”
看了元尾的执着,李雾心里一动,有了一个主意。
他深深的叹气道:“元尾,其实我要说的是,普天之下的凡人,没有人能够帮你去除这魇骨除非除非修炼成仙人。”
“仙人?凡人能够修炼成仙?”元尾满脸疑惑,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两季山巨虎断云的身影。
“当然!”李雾满脸向往之情:“伯父我虽然愚钝,但也算见多识广之人。很多年前,我曾经医治过一个要死的人。那人祖上曾经有人修仙,为了报答救命之恩,那人把他祖传修仙秘笈送给了我。这修仙秘笈中提及,修仙者修炼到一定境界后能内窥自身之体、脱胎换骨、将尘世间的凡胎肉体升华为仙体。而那仙体能够不死不灭、随性变幻!如果你到了那种程度,我想,去掉那区区魇骨,应该不算什么难题。”
“李伯父你说的都是真的?既然您拥有修仙秘笈,那您一定也是修仙者啦?”元尾语速极快,刚才李雾的一番言论,就像那黑暗中的一束,带来了无穷尽的希望。
“呃我不是修仙者”李雾满脸愧色。其实,刚才他的言论,过分的强调了修仙的神秘之处;而故意的忽略了修仙之艰难。
诚然,几十年前有个病人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送他一本修仙秘笈。不过那本所谓的修仙秘笈只是残卷。得到秘笈之时,李雾欣喜若狂,将其全身心投入到了修仙大业之后,这也造成了其医术的停滞。然而几十年过去,李雾一无所成,他也逐渐了解,这修仙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去修,而有个必要前提,那就是必须拥有修仙者的资质。悲哀的是,他李雾没有这种资质。
修仙者的资质,李雾并不了解,他只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朦胧得到的一个想法。但是这个想法,他不会说给元尾听。因为在元尾身上他有所图,他要用这残缺的休闲秘笈,去换取元尾的医术,来弥补自己这几十年的荒废。
“那伯父为什么不去修仙呢?”元尾锲而不舍,言语里已经有了渴望。
“这个,可能是老夫得到这秘笈时年龄太大,或者是些其他冥冥之中的原因。这修仙并不是我能走的路。再说这茫茫凡尘,我不忍割舍的东西太多,所以所以我最终并没有去修仙。”李雾回答的自认圆满,既没有透露修仙之艰难,也没有故意鼓动元尾去走那条路。
“伯父,那修仙秘笈能否给我一看?如果我能够通过修仙去除魇骨不管什么代价,我都愿意付出!”元尾眼睛里充满着激动。
“这个其实当初那人传我休闲秘笈,一再让我立下重誓传内不传外”李雾满脸难色。
要论心智,十二岁的元尾哪里是李雾的对手,他说出修仙秘笈,本来就有将其传给元尾的意思,但是又不可能白白让他捡到便宜,即使是这个貌似鸡肋的残章秘笈,他要用其换取元尾的医术。
“那怎么办啊?还有没有别的地方也有这修仙秘笈呢?”元尾失落之情溢于言表。
“鱼王埠只是个小地方,相对于我们所在的天启帝国,就如沧海一粟。我虽然不才,但也曾游历小半个天启帝国,可对于修仙一事,平生也仅仅听说过一次而已”
“那可怎么办?”元尾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