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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7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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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强成这个样子。

    连毒岛龙之华都要仰望的一位,这么样的存在。

    可是,现在,朝比奈兹,已经勇于,敢于,向他挑战了。

    当然,武林界下方,也有人介意,觉得怎么是两个东瀛高手的较量,是不是一种规则保护。不过大家都没有说什么。毕竟,比武双方没说话,就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选的,选出的号,都是正规的。是经得起考验的。的确是有一些偶然,和巧合,可这绝不是作弊得出来的。再者说了,真正的强者,就要有面对作弊产物的心胸。何况这里的底线,是这样的强大。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什么可以打破底线?就是,比武方,让一个武者,进行车轮战。这是最忌讳的。

    只要不是如此,那,一切都可以接受。

    你怕其中的哪个人吗?

    如果怕,那就不要来比武。

    如果不怕,你又介意,和谁打,和谁动手吗?

    反正,最后,第一名,只能是一个,不是么。

    在这样的条件下,无敌心态的蓝染明,和最近,自信心狂暴的朝比奈兹,站了出来。

    两人都是自信十足。

    “听说,兹君你,最近,武功大进啊!”

    “不错,所以,京介君,请不要小觑我,拿出全部的实力和我战吧,不然,你会输!不。即使是拿出了你全部的实力,你也有可能会输!因为,现在的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了。现在的我,实力,十分的强大,我有足够的信心,可以打败一切。包括你!!!”

    “包括我?好大的信心,是怎样的实力,可以给你这么大的信心……好!那就让我看看。朝比奈君,我们是比兵器呢,还是比拳脚?”

    在比武大会上,比武,有条件的。

    那就是,选择,比拳脚,还是比兵器。

    选择,打胜负,还是打生死。

    这就是选择。

    虽然,感觉,很残酷。

    但是,有选择,总比没有选择要好,不是么。

    朝比奈兹哪里会不明白,这是蓝染明试探自己的底子。是要看看自己的功夫,是怎样的一种进步。到底,是因为兵器功夫的进步,还是在拳脚上的进步。因为有的人,的确是學了新的武功,而导致的进步。这样的进步,其实,不算进步,只是弥补了自己的一项短板罢了。

    拳道神蓝染明,与人动手,自然,是要动拳脚。哪有人和比兵器的意思。

    他之所以这样说,就是要逼,朝比奈兹,不要动兵器。当然,他要硬动兵器,也不是不可以,双方仍然是有的打,了不起,他蓝染明,把拳套戴起来就是了。不要以为比拳脚,就是赤手空拳,没那回事。现代的发展,武林界,动用拳脚的,也可以为自己配上铁尖鞋,和护拳套等东西。这些,是一样,强大的。是可以用来,同那些提抡兵器的人,一并抗争的。双方在一起,绝对是有的打。

    “赤手空拳,一搏……生死吧!”朝比奈兹提出了条件。

    他表示,可以和蓝染明,空手较量。

    但是,他要求,打生死。

    好胆略,好豪情。

    果然是豪情高万丈。

    比武大会,只有生死决,才会需要生死薄。正常的比武,是不用生死薄的。不签生死薄,就是说,打胜负,不是打生死。打胜负,输了,感觉自己不行了,只要喊出我认输,或是离开比武台,就可以。又或者,是不反抗,双手摊开,高高上举。当然,这个动作,是十分具有污辱行的。只要有一丁点的骨气,一个武者,哪怕是口中喊出我认输,也不会高举双手,做出投降状。

    可是,只要签了文书,在生死薄上签下了名字,就是打生死。

    在台上,输者,没有投降的资格,哪怕是投降了,喊出来了,高举双手,对方,仍是可以选择,将之斩杀。这便是,打生死,不打输赢。一般来说,没有生死大仇,没有必要的原因,不会在比武的这种行质下,说出要打生死。可是,朝比奈兹,却喊了。

    因为,他觉得,他稳赢。

    一个必胜的,稳赢的,当然不会在意生死,或是胜负。

    不过考虑到,自己的武功大进,却需要别人的认可,就需要一只用来儆猴的鸡。

    在朝比奈兹的眼里,这个拳道神,就是鸡,是他要用来,儆猴的鸡。

    今天,你是鸡!

    杀气,豪情,肆无忌惮的张扬出来。这也是武功大进的一个弊端。

    蓝染明看出来了。

    行情大变,看来,他是真的,武功大进了。不过,也因此,他的心理不稳,也好,就让我把他打打,让世人知道,我蓝染明,不,是我空手道,才是天下武道的正统!

    蓝染明哼了一声,拿出笔。笔,是毛笔。

    出于一种恶趣味,举办方选择的笔,是毛笔。也就是说,只要是东方人,只要是大夏人,或是东瀛人,或多,或少,都是可以写上两笔的。在东瀛,不好说,但大夏,至少啊,是大夏,小學生,都用过描红本,都练过一点字。练的好不好,不去说,至少练过。写的好不好,不说,至少,拿著毛笔,是会写的。而这样的写,显然,也是以大夏汉体字为主。

    你一个,啊,假如是西方来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就有点抓瞎。你说我是用毛笔好,还是不用毛笔好。我写名字,是用毛笔,笨拙的写西方的不列颠字母好呢,还是写汉化的名字好!这就是一种,举办方的……权利。不要觉得这样对西方武者不敬重,因为他们没资格。

    这是比武大会,讲的是实力,你有实力,你就可以大声说话。你没实力,就只能,低下头去,遵守规则。西人骑在东方人头上,不知多久了,现在举办这样的一个,只有东方水平高的比武大会,不搞些规矩,臭臭那些西方武者,怎么行。

    只看程龙,程龙是拍电影的,跑到好莱坞发展,得奖,在颁奖的时候,西方人故意恶心他,捉弄他,把奖杯举得高高的,让身高不足的程龙像猴子一样的跳,以此取乐。西方人搞这样的东西,那么,东方一样可以搞这些东西。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套路。

    很多西方人,看到这个,都有些不自然。但他们上船,参加,报名,也是渐渐的了解到了,这一船的人,都是什么人。马逼,全是非人类。这些人,在西方,如果显示他们的能力,恐怕早就给抓到科學院去做研究工作了。成为那些可悲的研究对象。

    所以,他们很清楚,自己过去學的那些,什么黑市拳,格雷西,空手道,自由搏击,是怎样的一种功夫,是多么的垃圾。

    在这里,根本没有他们的发言权。

    当然,他们也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们也算是见到了世面,了解了这个世上,最高水平的功夫界。一直以来,武林,功夫界,都是很隐秘的,哪有这么多高手出来,一展他们的所學,身手。是以,他们虽然自尊受到了打击,却立刻好奇起来,至少,对鹿岛明雪,和真宫寺九月敬若天人。有些西方佬,更是跑去,要拜在两女门下。

    他们完全不了解,两女的水平,只是一般。

    至少,朝比奈兹,和蓝染明,他们两个,水平,才算是上游的。

    两人签下了生死薄,心中,都生出一股,杀气。这种杀气,是,只有杀过人,才有的。

    每个武者,都在心中一凛。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两个东瀛佬,杀气,这么重。

    这是当然的。

    因为,在东瀛,也是有相当的地下黑拳。在黑拳界,东瀛,是相当有名的。也许没有很多的东瀛高手,但,有足够多的俄罗西大汉。因为过去一段时间,俄罗西的经济成问题,很多有实力的,都下海打拳,导致黑市拳里,俄罗西拳手大涨。俄罗西就在东方,和东瀛,是很近的,东瀛人有钱,自然是多搞这样的比赛,活动。

    而东瀛的很多拳术家,高手,想要增进自己的实战经验,就会选择,下场,和黑市拳手较量一下。

    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当初,李小龙就曾下海,在地下的黑市拳里,打过拳,赢了很多场,直到败给一个黑佬,这才退出的。这种地下黑市拳的打搏,为李小龙的武功,起到了很重要的一个促进作用,让他在之后,武功突飞猛进。

    李小龙如此,蓝染明,和朝比奈兹,又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们两个,都是有钱人,打得起,也玩得起,故此,杀气一放,是绝对够格震人的。所谓杀气,是什么呢?就是一种感觉。我,一定要杀了你。或是我,要被这个人,杀死了。是这么一种,两面的感觉。

    “小辈,到底,只是小辈!”

    蓝染明到底是成名太久,为名所累,所以,他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大度。

    但看他后移一步,其实是取了个稳字,一手在前,引申道:“让你先出拳。”

    其实,是他看出朝比奈兹的厉害,想让他先出手,消耗他的气势,自己则是打防守反击。

    朝比奈兹那是比猴还精的人物,当然看出了他的算盘!

    哼,老匹夫,你果然认可了我的实力,不敢抢先攻我。

    不过,你却是错了。

    你若先一步,暴力攻我,我惧于你往日的名声,搞不好,还真是会露出一些破绽,为你所趁。可是,你却这样,自取守势,那真是取死有道,我也容不得你了。打死了你,我的武道,必然大进,特进,接下来,哼哼,就是你了……天下第一。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潜藏在羊皮下,一颗狼的心。这就是朝比奈兹。

    拥有御三千宝典,朝比奈兹又受武功突进的影响,心绪不稳,自信心狂暴,大有一种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好似,面前的无论谁,都只是给他送经验的怪。哪怕是实力比他还强的,他也感觉,自己有一搏之机。

    这就是心态不稳。

    武功太过突进,就会这样。

    就好比,突然间,给一个普通人,啊,一个经常受到欺负的普通人一把枪,搞不好,他能搞出大屠杀类似的事,就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力量,一下子拥有了力量,也就是枪,就容易被这枪影响。古代君子,要佩带宝剑,来证明自己的气节,就是原因之一。无论是在何种的情况下,始终是要记住,自己身边是有剑的,哪怕是要死,也可以仗三尺青锋,与敌,血溅五步,有的一拼。所以古之文人,腰杆子很硬,全然不似现在的文人,一个个和软骨头的鼻涕虫似的。有剑没剑,是不一样的。

    “哈!”虽然心里鄙视了蓝染明,可是,朝比奈兹,仍是吞气,吐气,这是吐纳,换气,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大规模的气血大搬运,要把身体的潜力,力量,全都调用出来。

    蓝染明,给我机会,是你最大的错误!

    “喝!”运劲十足,朝比奈兹上手,就是一个近步冲身,往蓝染明那里冲去。一抬脚,就是一招朝天揣,这一脚揣下去,哪怕是银行的保险柜,他都有感觉,可以一揣而开。

    脚未至,风先来。

    那劲风扑面,让蓝染明吃了一惊。这小子,劲力果然不凡。

    他一步往后挪,让自己重心再稳,然后吐气开声,道:“开!”就要用双手,架朝比奈兹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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