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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之战,新旧守护者之间的生死之战。
第371章 来自盟友的背叛()
轮回阁的大火被大雨浇灭,但是大雨还是来的晚了一些,存在了上千年的浩然学院被大火焚烧殆尽。联盟的电视上报道了这个消息,不过造成大火的真正原因恐怕只有寥寥几人知道,电视上说是有人纵火,甚至说已经抓捕到了纵火的嫌疑犯。这让联盟的人意外不少,霍雪曼在电视里说联盟政府会很快修建浩然学院,这给了不少人以心里安慰。
联盟学院在华夏联盟的平民心中是神圣的存在,他们感叹于浩然雪月的大火,没有人往深处想,就在这件事将要平息的时候,帝国和联邦的开战,再次吸引了联盟平民的注意。
帝国和联邦,对于世代生活在联盟的人来说,是很遥远的事。两国开战的原因,没有关心,他们只关心,战争的局势,好在电视上讲了一些,从帝国单方面宣布对联邦开战,到现在时间过了一星期,帝国的士兵已经从边境跨入了联邦的国土。
就在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场战争吸引的时候,一次实况转播的电视会议让联盟人的目光从国外再次移到了国内。
现任的联盟执行官霍雪曼说要举行新的联盟守护者投票。
新的联盟守护者?联盟人开始惊讶了起来,困扰在他们心头最多的问题是现任联盟守护者聂归尘去了哪里?
联盟会议结束,会议的内容也就传遍了联盟,新的联盟守护者的选举很简单,先是有各个区提名,然后再逐步比赛,除此之外,还可以亲自报名,不过报名的时候,首先要战胜霍家的一个高手。
守护者的名头很响,但是亲自报名的很少,除了一些不知死活的被打成重伤的除外,等到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者只有不到二十人,而最终能经过初试和四大家族的提名的人一起角逐守护者资格的人只有七个。
联盟守护者的选举——说是选举,更多的是依靠武力。
这是一场盛事,毕竟从联盟建国以来,守护者的资格都是由上任守护者指定的,而现在却用这种方式,不知道是联盟的不幸还是守护者的不幸。
每个人都关注者这场比赛,于是,民众的目光被吸引,很少有人发现,白家已经换了一位家主。
白奉天三天前死于半夜,被人一剑封喉,临死没有出手的机会。
不止白奉天,这几天联盟剩下的四大家,还死了几个重要人物。霍雪曼看着白奉天的死状沉默了很长时间,而后她就告诉白家的人,白奉天的死不要对外声张,至少在找到凶手之前,不要让联盟的民众知道这一消息。
一年前,曹家被灭门,现在白家家主又被人杀死,霍雪曼觉得事情变的棘手起来。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或许下一个死的人就是自己。为此,这几日她有些寝食难安。
从轮回阁被烧开始,她就觉得似乎有什么人一直在盯着自己,这种感觉令霍雪曼很不舒服,不过唯一让霍雪曼感到欣慰的是联盟守护者的继承者,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最后会是她安排的人成为守护者。
按照霍雪曼的计划,当她的人成为联盟守护者之后,联盟就开始准备战事,毕竟帝国和联邦这次的战争并不是小摩擦,说不定就会蔓延开来。
可是当霍雪曼看到一份报告后再也没有一点心情——共和国那边的军队了动静,刚开始霍雪曼还以为共和国调集军队是想参战,可是看到报告的最后,霍雪曼知道共和国的这次军事行动的目标不是帝国也不是联邦,而是华夏联盟!
把手里的报告狠狠的摔在了桌子上,霍雪曼站起来来到了窗前。
共和国和联盟毗邻,世代交好,霍雪曼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共和国竟然会对联盟下手。从手下递来的情报得知,共和国最多再有三天就会把军队开到联盟的边境,而共和国之所以如此,多半是胡三平和帝国的莫问天达成了什么协议。
帝国对付联盟,共和国压制联盟,最后二分天下?
想起前两日胡三平给自己通话说对于帝国和联邦的战争选择静观其变,霍雪曼不由的冷笑了一下,在她看来,胡三平是一个标准的政客,是一个为了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所以,他说的话,恐怕只能听听,只是霍雪曼没想到共和国的速度会那么快。
现在已是深夜,站在窗前,有风吹来,想着最近的事情,霍雪曼的心情愈加的糟糕起来,失神了片刻,她准备休息,就在她抬手关窗的时候,看到了什么的她神情一滞,而后脸上满是惊讶,不过随后她脸上便变的平静起来。
霍云晗站在楼下。
看着自己的亲妹妹,霍雪曼招了招手,见霍云晗向楼上走来,她随手关上了窗户,静静等待着霍云晗的她眼眸深处闪过了一丝杀机。
霍云晗很快推门而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霍雪曼看着霍云晗说道,说着上前两步来到霍云晗的身前站定。
“回来有些日子了。”霍云晗回道。
“那为什么不来找我?”
“你不是不想见我么?”
“那是以前。”霍雪曼说着笑了起来:“都过去的事了,你别放在心上了。”霍雪曼说着一顿:“你在哪住?就你自己么?”
“我一个人偷偷回来的。”
“孩子呢?”
“不在身边。”
“你骗我。”霍雪曼说着神色变的严肃起来:“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
“不相信又如何?”霍云晗说着笑了起来:“听楚楚说你最近一直在找我?怎么样?没找到吧?”
看着霍云晗脸上的笑意,霍雪曼有些意外,从小到大,霍云晗那次不是看她的脸色行事?现在霍云晗竟然敢这样给自己说话?想到那些旧事,霍雪曼的脸上浮出一丝冷笑:“你既然回来了,就不要走了。”
“我没打算走。”霍云晗说着声音提高了一些:“我这次来,就是想告诉你,我也姓霍,霍家本就是我的家。”
“你……”霍雪曼说着抬起手想打霍云晗,可是手掌在快落到霍雪曼脸庞上的时候停了下来。
“怎么不打了啊?”霍云晗的神色没有丝毫的变化:“难道你就不觉得奇怪么?我为什么会来这里?还有霍家情报大陆第一,你派出的人为什么没有找到我?”
霍雪曼的神色有些阴晴不定,她想到了某种可能。
仿佛知道霍雪曼在想什么,霍云晗继续开口说道:“你猜的没错,你的手下被我收买了。”
“我要杀了你。”霍雪曼说着拿出枪指住霍云晗。
就在这时,一道冰刃出现在霍雪曼的手掌处,划拨了霍雪曼的手腕,霍雪曼忍不住疼痛丢了手里的枪,一句声音从她的身后传来:“霍家主,你谁都杀不了。”
听到有些熟悉和陌生的声音,霍雪曼猛然转身,然后看到了楚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开窗户跳了进来。
又是一年桂花香()
又是一年桂花香
众口难调。
有的人喜欢吃大蒜,有的人喜欢喝咖啡。
当然,还有人喜欢大鱼大肉。
有日,我在群里说我喜欢吃米。
立刻有人跳出来大喊:“我也喜欢吃咪!”
你看,这就是差距。
就像我写书。
有人说,多放点美女。
有人说,多装一些新酒。
有人说,多整些**。
这就像做饭。
你们吃着喝着,笑着乐着。
人走茶凉。
暮然回首。
谁?可曾记得我这个厨子。
写过几本书,没有一本拿的出手。
这,并不能说明我不是一个好作者。
菜咸了汤糊了,油盐放多了。
这,只能说明我不是一个好厨子。
写书,做饭,两者似乎并没有什么联系。
其实是有关系的,你看——
写书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坐在电脑前构思故事的时候我特开心。
做饭是我乐意做的事情,特别是领导边吃边说明天我想吃什么你给我做的时候。
在我看来。
最开心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用写作挣的钱做饭。
有饭吃,有人爱,并且做自己想做的事。
很温暖不是么?
当我决定动笔写点什么的时候。
我犹豫了很久。
曾有一段时间,我厌恶电脑,讨厌手机,不想和任何人说话。
我想我是病了。
然后我关了电脑扣了手机卡开始在这个城市奔走。
我在高楼里穿梭,我在天桥上看风景,我在十字路口等红灯。
我和卖菜的阿姨聊天,和乞讨的人交流,和带着纹身的傻逼对骂。
我在雨里看着这个坚硬的城市。
我在公交车上漫无目的的坐着。
一站一站。
一幕一幕。
直到前些天,我站在十四层的楼顶,看着夜空。
吸了两根烟后,我打开了电脑,装上了手机卡。
在q签名上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这星空下的世界,多少人低了头,却再也没有抬起来。
然后我对自己说。
开始吧。
开始。
简单的两个字,却有许多含义。
比如。又是一年桂花香
可以做朋友吗?这是一段恋爱故事的开始。
还可以做朋友吗?这是一段恋爱事故的开始。
我这里的开始意思很明确也很坚定。
那就是我要开始写一本书。
一本我喜欢且想写的书。
都市。
纯粹的都市,繁华的都市,血腥的都市。
玄幻,仙侠,历史。
在都市越来越不受人喜爱的今天,我开始再次选择都市。
就像四年前一样。
不同的是。
少了一些轻狂,多了一些自信。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老了,有些事在他妈的不做可能到死都不会做了。
刚才说到领导。
领导就是媳妇。
记得当初认识的时候,她说行啊小子,文采不错,没看出你个傻逼还能舞文弄墨。
我就笑。说,老子拿起笔就是天下第一!
时过境迁,一晃几年。
不知道她是否依旧记得相识时我签名里的那一句切了桃花换酒钱。
不知道她是否依旧记得我吹牛说老子一定要写一本名震江湖的书。
一路磕磕碰碰,一路欢声笑语。
到现在。
月过舷窗。
回头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她,忽觉,暗袖盈香。
就像这本书里写的那样。
有情不必终老,暗袖盈香也好。
这是一本都市。
没有异能没有穿越更没有恐怖如斯。
有的是温情有的是义气有的是傻逼。
或许是孤陋寡闻。
我生活的城市没有百亿的财团,更没有随处可见的劳斯莱斯。
这里是中原。
得中原者得天下。
我知道生活不是。
我更知道源于生活。
在女主角动不动就开兰博基尼的都市文里。
我只想让更加贴近生活一些。
因为我觉得,我们都太冷漠了。
我所在的城市并不是我的故乡。
我喜欢用四季分明来形容这个城市。
春暖、夏热、秋凉、冬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