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马丁的手更嫩滑
偏偏马丁拥有惊人的动态与静态视力、还有感知力,再加上极为出色的战场大局观。
这种状况真是无比矛盾。
在马丁带领下,三人小队不光保存实力,隐秘前进,还额外舔了两次包。
法兰姬丝本来想换上一套全身铠甲,那是一套穿在一个瑞克帝国的强者尸体上的骑士铠。
这个打算被马丁否决了。
马丁瞥了一眼系统的记录,此时参赛者已经剩下30人了:“如果你认为我们三个能够同时面对剩下27个强者的围攻,你就穿这个吧。”
瑞克帝国的制式铠甲简直要多拉轰有多拉轰。
金灿灿的铠甲,火红色的披风,外加全罩头盔上鸡公头似的五彩翎羽,五公里以外都能清晰可见好吧!
不知法兰姬丝是被彻底洗脑的忠实骑士派,还是说她严重缺乏安全感:“我查过了,可以转换铠甲的颜色,比如像这片草原一样转成绿色,那就不那么起眼。”
马丁一翻白眼:“你能穿着铠甲无声潜行,我就让你穿。当然,你可以坚持,那就恕我和加尔不奉陪了。”
身为一个正义的老阴逼,绝对是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这就好像打绝地求生时,自家队友穿着军靴跑在楼道里,那种地震似的“咚咚咚”巨响,简直是向全世界宣告我来了。
第71章 吉利服()
“加尔,我需要一块草皮。一人的长宽。可以的话把泥去掉。”马丁还比划了一下。
马丁的要求还真鸡儿多。
法兰姬丝从来不喜欢别人帮自己拿主意,偏生她没有更好的主意。被陷害,然后求生欲特别强烈的她,早已把生还当成是第一要素,所以她默默地遵从了马丁的指示,放弃了铠甲,同时看马丁表演。
时正秋冬,大地上的草皮开始干枯,不像春夏那么有韧性。
加尔身为马丁的亲卫,对于主人的指示当然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也没花几分钟,就给马丁弄来一块大草皮,虽然边缘不是那么整齐,像狗啃一样,可足够了。
草皮不光去掉了大部分的泥,甚至连虫子都看不到。
马丁很满意地在自己身上一披,法兰姬丝顿时目瞪口呆。
马丁几乎在她面前消失了。
如果不是那对异常鸡贼的眼珠,哪怕近在咫尺都不会认出,这是一个披着草皮的大活人,而不是一个草堆。
没错,这就是绝地求生游戏里大名鼎鼎的吉利服。
这玩意说白了就是一个障眼法,视觉上蒙骗对手。穿上这玩意也不见得一定大吉大利,今晚吃鸡。图的就是一个稀罕啊。
想当初,马丁玩游戏时,好不容易捡到一套,最后的安全区却在一片黄澄澄的麦田里,穿着玩意简直有毒。又不舍得脱下来,结果吉利服就二手、三手、四手地传承了下去
在今天,吉利服绝对是大吉大利啊!
因为缩圈三次之后,最终决战场地已经基本可以确定了,就是眼前这片被树林围住的盆地。触目所见,全都是发黄的干草,穿着自制吉利服,简直是与天地融为一体啊!
“少主,竟然还有这个作用,我也去弄一套行不?”加尔兴奋了。
马丁扫视四周:“给你三分钟。”
加尔顿时屁颠屁颠地又去挖草了。
马丁转向女骑士:“你要么?”
法兰姬丝无比纠结,最后一跺腿,咬牙道:“能穿在我身上的,只有华服与护甲!”
“那你殿后好了。”
“可以。”女骑士又咬咬牙。
别说她,连正在观战的人类神使和神灵都目瞪口呆。
他们何曾见过如此现代化的战术装备?
这简直颠覆了他们对战争的认知。
其它神灵有的沉思,有的满不在乎。毕竟吉利服这玩意,对付普通人可以,但骗不了对森林和树木非常了解的木精灵,骗不了嗅觉敏锐的狼人之类的兽人,更骗不了对血气无比敏感的吸血鬼。
被坑的,只有普通的兽人。
这不,马上就有两个兽人中招了。
他们身上的血迹与伤痕,就像是他们的武勋,证明了他们一路杀来是何等的威武。
可惜他们被马丁这对正义的老阴逼给坑了。
因为他们远远瞧见的,是拿着大锤自个走在林地里的法兰姬丝,却没有注意到在法兰姬丝前面鬼鬼祟祟匍匐前进的两个草堆。
等他们骑着巨大的野猪杀到时。
马丁还故意放过前面的野猪骑士,等第二个野猪骑士杀到的时候,加尔蓦然跳起来。
一出手就是一击迅雷不及掩耳的直刺。
简单的突刺在经历了无数次锻炼之后,变得无比迅猛狠辣。
在加尔和野猪骑士即将错身而过的时候,一杆黑纹枪杆长枪闪电般刺入了野猪的胸腔。
强大的惯性让野猪看上去就像是自己把胸膛撞到枪尖上似的。
“噗呲!”清脆的利刃入肉声过后,就在野猪的脊背上,猩红的枪尖贯穿身体后再破体而出,笔直刺入那个兽人其实的胸腹当中。
兽人骑士那以示勇武的x型胸带变相要了他的命。如果他穿的是一件完整的胸铠,那么至少他不会像现在这样被一枪破肚。
长枪简直像穿冰糖葫芦的棍子,把野猪和兽人串在一块。
加尔在野猪压下来的瞬间,已经一个侧滚翻躲了过去,同时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当野猪骑士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肚子摔下坐骑时,敏捷的加尔已经迅捷地逼近,朝着扭曲起来但毫无防护的脖子,就是一划。
那边,冲在前方的野猪骑士听到了身后的异响。他本能地想回头。但来不及了。
野猪有着最强力的冲刺能力,奈何野猪的控制力在坐骑当中可是出了名的差,无论拐弯还是减速,对于那个圆滚庞大的身躯来说都是非常艰难的事。
他只能硬着头皮向眼前那个娇小但拿着锤子的身影一斧头劈下去。
偏偏就是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上,身后不远处突兀响起“噔!”的一声弓弦震响。
背心传来的吃痛,让他明白自己应该是中箭了。
到底是谁这么阴险?
居然背后放冷箭!?
可惜,他没机会知道了。
一个巨大的长柄战锤的锤头,在他的视界当中急速放大着,满是菱形凸面的锤子,散发着令人心悸的金光。
他还看到了攻击者那条瘦弱得不成样子的臂膀。
“那么一条小胳膊能有多大力气?”完全闪避不及的兽人在右肩中箭举不起右手的情况下,改用有着臂铠的左臂挡在自己面门的前方。
他在赌法兰姬丝的臂力不足。
很遗憾,十赌九输!
在这个几乎是决战圈的安全区里赌对方是菜鸡,那真是呵呵呵了。
没有出乎马丁所料,法兰姬丝展现出与她身形毫不相称的暴力美学。数十斤重的锤子被她仿佛一掰就断的手臂给抡了个半圆。
那条美妙的新月弧线的终点,就是兽人骑士的脑壳。
就在五米开外的马丁,能够清晰听到锤子抡起时那种仿佛可以将周遭大气都荡开的恐怖破风声。
威力,可想而知!
“噗——”明明是手臂和脑袋两件事物,法兰姬丝却一锤子将其愣是砸出一个声音来。
那画面实在太美,美得马丁都快吃不下饭了。
把沙滩砸西瓜的场面换上五颜六色的脑浆,那就差不多了。
如果在平日碰上这么一个能一锤子把一个两米半高的兽人砸成刑天的后裔——无头骑士的女人,马丁绝逼溜得比兔子还快。
现在见证了法兰姬丝的真正实力,马丁忽然对‘吃鸡’的把握又大上了几分。
第72章 经验的差距()
不知为何,漂亮的女子用重兵器使出夸张的招数时,总是会有一种暴力的美学在。
一锤子把对手砸成无头骑士,巨大的战锤并没有停歇,在半空中绕了个漂亮的c字型,转瞬就把可能撞到自己身上的野猪也砸飞了。
那可是体重很可能接近一吨、全副武装的狂奔野猪啊!
你这位姑奶奶说砸飞就砸飞?
看到被专用皮甲包裹住的半张猪脸都被砸得凹陷下去,马丁惊震之余,不免陷入了沉思。
看到自己两个临时同伴都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法兰姬丝知道自己不解释点什么,或许会让同伴有点不好的联想:“我的确体内有不属于人类的血统,那是来自我的母亲,她是一位白银之民。”
总体来说,卡奥斯大陆也很符合马丁认知当中西方的世界观,由混乱、中立和守序三大阵营所分割。
北地野蛮人、兽人、沼泽人还有大陆东北方混乱之地的混乱恶魔组成混乱之民。
木精灵是中立派。
人类和矮人是典型的守序派,也被称为是黑铁之民。再往上根据体内神灵血统的多寡,分为青铜、白银和黄金之民。一般来说,体内神血比例越高,血统就越高贵。
要知道,连已经在卡奥斯大陆上消失的高等精灵才自诩是青铜之民,法兰姬丝竟然说母亲是白银之民,这可是不得了的大消息。
要知道,唯有龙族或者神灵的直系子孙才是黄金之民啊!
其实话说出口,法兰姬丝已经有点后悔了。
不过想到马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又释然了。
相比起加尔的目瞪口呆,反而马丁风轻云淡地“哦”了一声,更让法兰姬丝纠结。
你就这反应?
姑且不论法兰姬丝本来的身份,光是抛出白银之民后裔这个名头,就足以让她在任何一个守序国度里成为国王大厅的座上宾。
谁知道见过大世面的马丁竟会如此反应平淡!
法兰姬丝恼倒是不恼,只是对马丁的身份更感到好奇。
击杀了两个对手后,加尔捞到了一个枪阵的种子。准确地说,这不是个人战斗的技能,反而是统帅方面的技能种子。
法兰姬丝则直接领悟到一项特技流水加速,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就是加快重武器的攻速,这对于使锤子的她来说,绝对是好东西了。
顺便一提,马丁召唤‘无足者’弄死四个家伙,除了装备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捞到,或许是默认了击杀者是无足者吧。
当第三个毒圈开始缩圈时,在神使的通告中,全场只剩下26人了。
紧迫感越发浓厚。
“我们要提前占据那座小碉堡么?”法兰姬丝指着盆地中央那座很显眼,位置又极好的碉堡。
那是一座三层高的碉堡。在碉堡最高层的平台上,透过箭垛可以居高临下清晰观察到整个盆地的动向。
可谓易守难攻。
马丁却摇摇头:“太显眼了。而且我们的队伍有着关键性的缺陷。”
“缺陷?”
“对,你不觉得我们缺乏一个治疗职业者么?”
如果是绝地求生游戏,有三个人固守一个小碉堡,当然可以考虑。马丁在上面当狙击手,法兰姬丝守门,加尔侧翼突击。
可这里是魔幻世界,既有力大无穷的兽人半兽人,也有百步穿杨的精灵射手,更有各种奇怪的炼金术与魔法。
在这个不科学的世界玩困守,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全方位的围攻,这本身都异常困难了,一旦来犯敌人不及时灭光,遭到两拨以上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