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胡大佛心里很害怕,但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好,很好。”
张哲宁缓缓从后腰掏出那把自制手枪,将枪口对准胡大佛。
胡大佛吓的浑身颤抖,“张哲宁,你要是敢开枪,警察立刻就会过来,你也活不了。”
张哲宁轻轻摇头,做了个让胡大佛匪夷所思的事儿。
他突然调转枪口,将枪口对准自己,然后把枪递到胡大佛手里,把头顶上去,“胡大佛,你不给我留口饭吃,我迟早得饿死,所以早死晚死都一样,现在枪在你手里,你要么一枪打碎我的脑袋让我死心,要么就不要抢我的食物!”
胡大佛颤栗着拿着手枪,他当然不敢开枪了,而是咽了一口唾沫,道,“你他妈别以为我傻,我开枪打死你,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
“哦,是吗?”
张哲宁突然出手如电,将枪从对方手里夺了过来,然后一只手抓着胡大佛的后脖颈,将他摁在桌上,另一只手拿着手枪,将枪管塞进胡大佛的嘴里一通乱搅。
胡大佛的牙齿掉落了几颗,鲜血瞬间就沿着嘴角流淌下来,痛苦的发出呜呜的声音。
“胡大佛,这把枪的做工很粗糙,听人说卡壳的几率是百分之三十,我枪里只有一颗子弹,现在我扣动三次扳机,如果三次都卡壳,这件事我再也不提。”
啪!
说完之后,张哲宁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却是金属碰撞的声音,枪卡壳了。
胡大佛嘴里含着枪管,发出呜呜的声音,裤裆已经湿了一大片。
啪!
张哲宁再次扣动扳机,同样还是卡壳,看来胡大佛今天运气特别好。
张哲宁将枪管从胡大佛的嘴里拔出来,然后一只手掐着对方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枪顶在他的脑门上,“胡大佛,第三枪,这一枪要是响了,我和你一起同归于尽,要是打不响,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过问这事儿。”
“停!”
胡大佛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他的胆子一向很小,哪里经得起这般恐吓,枪顶在脑门上,性命可比金钱珍贵多了,这个粗浅的道理他还是挺明白的。
“一人一半行不行!”胡大佛裤裆全湿透了,但在这个关头还不忘讨价还价。
张哲宁缓缓摇了摇头,然后将食指搭在扳机上,就准备扣下去。
“住手!”
胡大佛哭喊着,“我认栽了,我放弃中标,但是有个条件!”
胡大佛不愧是铁公鸡,生死关头还不忘提条件。
张哲宁面目阴冷,其实内心却哭笑不得,心想这人还真是个奇葩。
胡大佛哆嗦着嘴唇道,“我要是放弃中标,我的五十万保证金就得没收,这个损失你得负责,至少要承担一半。”
张哲宁笑了,把枪管从胡大佛的脑门上移开,然后对着天花板,轻轻扣动扳机。
嘭!
这一次枪没有再卡壳,一股青烟自枪口冒起,天花板上多了一处弹孔。
胡大佛汗如雨下,张哲宁则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开。
第一百一十八章 安小天的心事()
胡大佛怂了。
这只从来不吃一毛钱亏的铁公鸡,如今栽在了一个无名小卒手里。
走出茶楼之后,张哲宁其实并不轻松,后背早已被冷汗浸透了无数次,心里却是无法因为顺利拿下工程而欣喜。
反而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压抑和沉重。
刚才开的那三枪,他没有丝毫造假,他再一次用自己的性命去赌一个机会,如果他赌输了,一枪打碎胡大佛的脑袋,那他的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胡大佛不是江湖混子,而是正经商人,杀了他,跑路到天涯海角也得被抓回来枪毙。
回去的路上,张哲宁一直在想,自己有几条命,是不是每一次碰到危机都需要用命去赌,而且每次都能够逢凶化吉吗?
他感到无力和失落。
回到出租屋,方一鸣得知工程顺利拿下,却并没有询问张哲宁是如何做到的,以为他从张哲宁的脸色就猜到了大概。
那天晚上,他俩都没睡,两人坐在天台上背对背的抽了一晚上的闷烟,一直到天亮,都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谁也不知他们在想什么,或许,他们想到了某个死去的人,或许,他们在为自己感到悲哀。
从著名的铁公鸡胡大佛手里抠下这个千把万的项目,让张哲宁和方一鸣在建筑圈内迅速名声大噪。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接下来几次瞄准的项目当中,他们从未失手,一投一个准儿。
手底下五六个项目进行着,他俩的名声越来越大,资产迅速累积,一跃成为富翁的行列。
而另外几兄弟也是把自己的事业经营的风生水起,樊胜军自从在饭店里当着众人活剐了一只狼崽子之后,似乎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索性也不干建筑工头了,而是开了一家屠宰场,垄断整个东郊市场,成为东郊首屈一指的屠宰大王,也变成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老板,进入到富豪行列。
这期间不得不提一间算是挺重要的事儿。
一向邋遢不修边幅,即使现在已是酒楼老板的安小天,也是成天大裤衩人字拖,身份并没有因为财富的累积而脱离屌丝这个称号。
可是某一天,这个家伙罕见的大清早就起床,然后去精心搞了个鸟巢式的爆炸头发型,又一个人去了一趟市区,回来的时候,穿着一身笔挺的棕色名牌西装,一条深蓝色领带,脚下穿着一双崭新的,nike运动鞋
当天晚上,安小天还大方的在自己酒楼设宴,宴请众兄弟一同喝酒。
几个兄弟看到安小天这个新造型,被雷得里焦外嫩。
虽然从头到脚一身都是名牌,但特么也太不协调了,安小天各自矮,身体瘦,即使穿着最小号的西装也显得松松垮垮,加上他那条触目惊心据说是阿玛尼的生蓝色领带,和他那把混搭发挥到极致的nike派运动鞋,其中滋味简直无法言表。
“操,豆芽,你特么啥时候和黄鼠狼成亲兄弟了?”
即使是同为酒楼老板的林萧,也是头一次见到安小天这身造型。
仅就造型而言,在整个蜀都独树一帜的黄鼠狼可能才能和眼前这个安小天媲美。
“咋了,不好看吗?”安小天有些失望,他今天把几兄弟叫过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让大家看看自己的新造型。
然后换来的是一顿铺天盖地的数落,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阿三都扔了一句,“操,真他娘恶心。”
然后,安小天的脸色开始扭曲,随后,竟然当中几兄弟的面,像个孩子似的哇一声哭了出来,哭得特别伤心,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哎哟卧槽,你咋还哭上了,就算你长得磕碜,也不用伤心成这样吧,十几年都过来了,咋今天就憋不住了呢?”林萧的嘴一向特别损,最喜欢干的就是落井下石的勾当。
张哲宁见安小天哭得实在可怜,就上去安慰了几句,“小天,你这是咋了?”
安小天猛哭一阵后,这才道出事情,“大姐要回来了,今天晚上的飞机。”
“大姐?”张哲宁一愣。
旁边刺猬头等几个兄弟,听到大姐这个称呼后,连忙停止了嬉闹,刺猬头认真的冲着安小天道,“你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我们怎么不知道啊?”
然后看见旁边的张哲宁和方一鸣纳闷儿,刺猬头这才把大姐的事儿给他俩说了一遍。
原来当初刺猬头等人在老家厮混的时候,除了这个几个兄弟以外,还有个大姐大,比他们年龄都要大七八岁,是当初在他们学校附近开小酒吧认识的。
后来大姐就去了沿海淘金,和这几个兄弟就再没什么联系。
而且张哲宁还得知了一个让他有些感到震惊的八卦消息,安小天之所以处男到现在,并非完全是因为他屌丝的外形和作风,他以前在学校名声很大,按理说弄个女朋友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是安小天却一直没找女朋友,原因就是自从他第一次在酒吧看见风姿绰绰的大姐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女人。
从此以后,安小天就对别的女人再也提不起兴趣,好机会刺猬和林萧把他带到水疗中心,准备给他开个光,可这小子倒好,硬是拉着陪他的女服务员聊了一宿的天,连人家手都没碰一下。
“大姐在qq上给我留言的。”
安小天哭够了,用手背抹了一把鼻涕眼泪,道,“大姐之前也和我偶尔联系过几次,知道我们在蜀都,今天下午给我留的言,说她晚上的飞机,大概十点钟到蜀都双流机场。”
然后他继续委屈道,“我本来打算把自己收拾得帅气一点见大姐的,可是可是你们居然说我磕碜,要是大姐看见我这副模样,肯定更不待见我了。”
说着说着,安小天越来越委屈,看样子又是要哭了。
几兄弟本来想安慰几句的,旁边的苏薇薇却叹息一口,和李慕儿对视一眼,看了看时间,对安小天道,“现在才六点半,你跟我们去一趟商场,时间还来得及。”
“去商场?干嘛?”安小天一脸不解的看着苏薇薇。
苏薇薇神秘一笑,“这你就别管了,跟着我们走就行。”
待苏薇薇李慕儿带着安小天离开之后,张哲宁又通过刺猬头等人了解了一番这个他们口中无比尊敬的大姐。
大姐名叫司徒南雁,当初来到刺猬头等老家学校附近开了个小酒吧,刺猬头等人当时在那附近都是著名小混子,听见有人新开酒吧,就准备过去找点茬子震慑一下,为他么以后赊账打下基础。
当几人大大咧咧杀到司徒南雁开的酒吧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大姐,就惊为天人,也忘记了这次前来的初衷。
司徒南雁一眼就看出这几个小毛头的来意,也不动声色,笑盈盈的招呼几人,然后以一人之力,借力打力,将几人灌得七荤八素的,几人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都被扒了衣服只剩下一条裤衩扔在大街上。
然后几人一怒之下,就去找司徒南雁的麻烦,可是司徒南雁面对气势汹汹的几兄弟,一点也不慌乱,举手投足间无比淡定,三言两语就让几人没了脾气。
然后就请他们几兄弟喝酒,一顿酒喝下来,几人对大姐的为人处世佩服得五体投地,并当场认下了这个大姐,日后司徒南雁酒吧凡有人闹事,几人肯定二话不说提着砍刀就上。
大姐也没少照顾他们,几兄弟花钱大手大脚,基本到月中的时候,生活费就全部挥霍一空,每日用咸菜下着免费的白饭裹腹。
大姐看在眼里,隔三差五就请几个兄弟吃一顿,每次都会扔下几百块钱,想喝酒了,就去大姐的酒吧,酒水账单肯定全免。
一来二去,大姐就成了几兄弟的恩人,大姐也对这几个毛头小子亲眼相加,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弟弟对待。
后来,大姐去了沿海淘金,几兄弟伤人跑路,联系就很少了。
现在突然得知大姐要来蜀都,几兄弟自然十分兴奋。
苏薇薇和李慕儿虽然并不是出声富贵之家,不过在时尚方面可是一点都不逊色于任何人。
当安小天再次站在众人面前之后,几兄弟都给惊讶了一下。
此时的安小天,身穿一身海蓝色t恤,下身一条白色的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