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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绅虽说瘦了点,作为一个文艺青年,身上也没二两肌肉,但胜在颜值还不错,这脱好了坐在床上的样子看起来居然还蛮可口。
“怎么衬衫不穿起来?”简惜惜撇开眼不去看他。
林彦绅翻着书,漫不经心道:“太热了,衬衫没法穿,你去给我找件背心来。”
简惜惜撇撇嘴,心底暗自吐槽他事儿多,却还是去衣柜里翻了件背心出来,扔给他。
林彦绅被背心盖了满头,也不生气,慢吞吞的穿好。
“你爸爸刚才来找你的?”
“嗯。”
“他以前对你不好吗?”
简惜惜迟疑了一下,“还行吧,我以前毕竟是傻子嘛,能把我当人看的都算不错的了。”
林彦绅的眼神里带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怜惜,几乎可以想象出她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他道:“明天开始我教你数学吧,你识了字,又会算数,以后找工作也容易点。”
简惜惜逗他,故意丧了脸,“找工作?少爷,你不打算养我一辈子啦?”
林彦绅显然当了真,表情变的严肃起来。
“简惜惜,我不知道你理不理解结婚的意思,其实我们这样不算是夫妻。当然,你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养着你。”
“算了算了,听你这口气就心不甘情不愿的。得,我明儿开始学数学,谢谢你哦,林老师!”
简惜惜故意加重了林老师三个字的音,惹得林彦绅又瞪她。
林德文特意叫薛芝玉拿了瓶好酒出来,说要好好招待简卫华。
简卫华还记着苗幼荷嘲讽他的话,说他们一家都是来打秋风的,要不是林德文盛情挽留,他早带着家里人走了。
“我不喝酒,还是收起来吧。”
林德文如此客气,倒叫他臊得慌,今天来的急,他是空手来的,啥东西都没带。
林德文笑着,“来闺女家了,哪能不喝酒?”
简卫华低头,悄悄擦了泪,看来他是将姑娘嫁对人家了。
简惜惜心里心结犹在,始终记着简家人不拿她当家人,因为点彩礼,就把她送去做寡『妇』。虽然寡『妇』没做成,她也挺好的,但错就是错了,她不想再去面对他们。
借着照顾林彦绅的理由,她饭也没吃,回了屋。
门口,阿香送来特意为林彦绅炖的鸽子汤,还有两碗饭,两碟菜,简惜惜接过托盘,看到饭菜有她的份,低低叹了口气。
林家不愧是书香世家,做人就是厚道、大气,虽然娶她是来冲喜的,但并没有拿她当外人看待。
她心里竟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前世,她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的她从小缺衣少食,好不容易在社会上好心人的帮助下完成学业,又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服装设计师。
刚一出道的她就凭借惊人的天赋、才华出了名,名气、合约、金钱纷至沓来,同时还有数不清的赞誉,应接不暇的热情……
即便如此,她依然害怕,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深深的孤寂深埋在她的心底,于是她拼命的工作,拼命的攒钱。
她准备好了一切,却忘了身体才是一切的本钱。
既然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这一世,她会好好的活。
林彦绅瞅着简惜惜心不在焉的喂他吃饭,小脸上表情变幻莫测,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委屈,一会儿开心,一会儿又得意……
她的脑袋瓜里到底在想什么呢?
都说精神病人的精神世界特别精彩,想常人所想不到,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她的面部表情才特别丰富?
幸亏简惜惜没有读心术,不然知道林彦绅这样想她,非得气死不可。
吃饱了饭,简惜惜在书架上挑了本唐诗精选,扔在林彦绅面前。
林彦绅精神不是很好,病恹恹的半躺在床上,皱眉道:“我没说我要看这个。”
简惜惜拿了纸和笔,坐在他旁边,“我要看,你教我识字。”
林彦绅难以置信的瞪着她,“你要我教你识字?”
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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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惜惜历史学的不太好; 对过去那段时间发生的时间和事情都不怎么了解,隐约记得似乎一切都结束在76年; 也就是去年。今年很多方面管束的都没那么严格了; 各式『色』彩『潮』流逐渐出现在大街小巷; 不再像以前; 千篇一律的暗『色』调。
看着简惜惜只粗略看了眼一楼,很快就上了二楼,没一会儿又上了三楼; 再又二话不说的出了商场; 顾小莲在后面追的生无可恋。
“姐,你说你着急什么呢?刚一进去就要出来; 我都没得空好好看看。”
简惜惜面无表情的回她,“你要是没看够,你可以回去; 我又没强迫你非得跟着我。”
一句话堵的顾小莲哑口无言。
她倒是想要继续逛逛呢,可惜口袋里没半『毛』钱; 只逛不买有什么意思?本来她是想拉着薛芝玉单独逛逛,薛芝玉却说不放心简惜惜一个人溜达; 得跟着才放心。
毕竟简惜惜从小就是个傻子,脑子一直不灵光; 偶尔发疯打人的事情也发生过; 虽说现在已经被圆心道姑治好了; 但谁能保证从此以后不会发病?还是跟着妥当一点。
薛芝玉这样讲了,顾小莲头一低,只得跟着简惜惜一通快跑。
等回到林家时,顾小莲丧气的发现,除了吃了一根冰棍,其他啥都没捞着,白跑一趟,气的她一口气堵在心口,发作也不是,不发作也不是,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吐槽简惜惜是个大傻帽。
第二天一早喂了林彦绅吃完早饭后,简惜惜又将那本唐诗精选放在了他面前。
林彦绅睨了唐诗精选一眼,又一脸嘲讽的看向简惜惜,“你以为我还会教你?让你继续糟蹋我的钢笔?”
简惜惜撇嘴,“至于吗?看你这小气吧啦的样儿,行了行了,我答应你,今天不用你的派克了,破英雄用用算了。”
林彦绅浓眉一紧,“你认识派克和英雄?”
一个傻子能区分派克和英雄?以她的家境,她恐怕连看都没看过,那又是怎么知道这两个钢笔牌子?
简惜惜暗道糟糕,一不小心说漏嘴了。
她有些慌『乱』的拿起那本唐诗精选,挑了首《咏梅》,“不是你告诉我的吗?我哪能知道这些东西。来,我们今天先从这首学起,这咏字我认识,昨天学过了,这后面一个是啥字呀?”
林彦绅将信将疑,难道真是他自己说的?
不过这傻丫头的脑子是真好,昨天教了她一遍的字,她居然真的还记得。
“这是梅字,梅花的意思,宋代王安石的一首诗。”
简惜惜很认真的指着王安石三个字,问:“这就是王安石吧?括号里的是宋字?”
“嗯,宋是朝代的意思,就是唐朝后面的一个朝代,唐宋元明清,然后就到了现在。”
“哦,这样啊,这朝代换来换去的真有意思,那这首诗怎么读?”
居然说朝代换来换去的有意思,林彦绅简直无语,怪他不该跟她多提认字以外的事。可是见她真的聪明到过目不忘,他下意识的就想教她多一点东西,不仅仅是认字。他甚至在想,假以时日,她的文化水平能达到哪一步?能考上大学吗?不过考大学还得会数学,那可就难一点了。
林彦绅收了胡思『乱』想,指着那些字,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简惜惜跟着读了一遍。
林彦绅突然道:“你真的不会再用那支钢笔?”
“放心,我简惜惜说话算话,我说不用就不用,不过,我看你也不像那种小气的人,那支钢笔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林彦绅没搭理她,继续教下一首,“白居易三个字应该认识了吧?这是他写的《暮江『吟』》,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
简惜惜突然打断他的话。
“那支钢笔是你心上人送的吗?”
林彦绅身子一震,蓦然噤声,握着书本的手用力到青筋突出。
简惜惜叹气,“我就说有故事吧,其实圆心道姑跟我说了你是心病,道姑法力高深,一眼就看出我就是你治病的良『药』,是你命中注定的糟糠……”
林彦绅斜睨她,冷笑,“呵……糟糠又是在哪里学的?”
简惜惜处之泰然,“这还用学?我还吃过糠呢,你吃过没?”
林彦绅一噎,懒得跟她较真。
通过几次试探,他发现了简惜惜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但他是无神论者,思来想去都无法解释这些问题。看来,只能以后慢慢问了。
这边正学的起劲,院子里忽的吵了起来。
“死丫头,你不就是林家请的佣人?凭什么不洗我的衣服?”
顾小莲一觉睡醒,看见院子角落里晾着林家人和简惜惜的衣裳,偏生只有她的衣裳还在盆子里放着,连水都没泡,气的她端着盆子就砸在了阿香脚下。
阿香跟顾小莲差不多年纪,她虽然在林家帮工,做做家务活,但林家人从不曾拿她当佣人看待,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不曾亏待过她。再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说帮工就低人一等了?
昨儿个顾小莲来了以后,阿香就看她不顺眼,今儿个当然不帮她洗衣服。
阿香甩给她一记白眼,“你谁啊?我凭什么帮你洗?”
这傻丫头的饭量大的惊人,又没心没肺,一句句谎话随口就飙了出来,他相信他只要一摇头,这傻丫头肯定立刻将这碗粥喝个精光,一口米汤都不会给他留。
虚弱的他无力的轻声道:“喝……”
简惜惜『露』出老母亲般的笑,“这就对了。”
凉凉的稀粥下肚,迅速填饱了他那久空的肠胃,竟是无比的舒适熨帖。
简惜惜心中暗道:愿意吃东西说明他已经想开了不少,至少暂时不想死了,以后再好好劝劝他,养那么一个月,保证又是一枚精气神十足的鲜肉。
不过,他不死了,她该怎么办呢?
就这么留下做林家的媳『妇』?
那可不成,就算她愿意,以林彦绅的执着、别扭劲,恐怕他也不愿意。
好在,这次是冲喜,她跟林彦绅并没有扯证,还有挽回的余地。
简惜惜拿了空碗正准备出去,身后林彦绅忽的叫住了她。
“你真的是个傻子?”
语气中满满的都是质疑。
简惜惜内心腹诽,转过身时,秀眉一扬,淡笑着道:“你猜?”
林彦绅浓眉紧拧,表情沉肃,“不是。”
简惜惜乐道:“不是?我要真不是个傻子,我能答应冲喜这回事儿?你以为寡『妇』这帽子戴起来很好看?”
林彦绅脸『色』一黑,“你是为了林家的财产!”
简惜惜得意洋洋,“你说的对,不管你死不死,反正我进你林家是稳赚不亏,你要是死了,林家的财产那就是我的,你要是活了,不管你承不承认这桩婚事,你爸妈肯定都会感激我对你的救命之恩。”
林彦绅气的脸红脖子粗,这样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傻子?
他一定要揭穿她!
……
此时正值夏日,热的不得了,简惜惜百无聊赖,趴在小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