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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奖赏而努力,当取得你的认可成了一种习惯,而你又不能被欺瞒,就会变得忠诚。”
百鸿最近一直在为怎样让中下层官吏保持忠诚,而不是嫉妒的贪污**,听了这话情不自禁的大喝一声:“说得好!”
卓文怡的手按在腰间的刀上,一把将儿子拢到身后,面沉似水:“阁下是什么人?”突然出现在我爹的房顶上,没被他发现?好本事。
百鸿踩着空中看不见的台阶一步步的走下来,简单扼要的说:“神仙。”
卓文怡阴沉而冷冽的瞥了他一眼,近乎无视的掠到门口,谨慎的推开门,看到父亲正搂着一个胖女人说笑,并没有死掉。
我爹的口味总是那么与众不同,不喜欢杨柳细腰喜欢虎背熊腰,找的替补也是这样吗?
然后那个女人回过头,给了她一个惊吓,这也是她儿子头一次听到母亲尖叫:“娘!”
在简短的混乱之后,文泽兰继续看起来像是坐着,实际上的飘着的在他腿上呆着。
声名赫赫的卓文怡经过短暂的呆滞,恢复和冷静和理智,和神仙去屋中说话。
家里又不是没来过神仙,玄真公主是神仙,姚真人也是神仙,我只是暂时没想到而已。
百鸿坐在太师椅上,四个年轻娇媚的丫鬟分别奉上香茶和果品、点心和跪下来给他调整了一下脚踏的位置。三十多岁的气质美人恭恭敬敬的站在他面前,面色虽然浸透了阴沉,笑起来也有些柔和:“恕我冒昧,不知上仙如何称呼。”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百鸿对于这个待遇有些不适应,家里的丫鬟虽然恭敬小心却没有这样的眼力价,日常能见到的人要么是叛逆的熊孩纸,要么是恃才傲物的臣子,要么是小心到哆哆嗦嗦的蠢货——这个女人站着的样子,说话的语气和态度都让人很舒心。“坐。”
卓文怡正在接手父亲的产业,她能做到这一步,因为她和卓东来一样都有一双敏锐至极的眼睛,在短短片刻时间里就能看穿一个人的性情、喜好和心中的好恶。
她浅笑着谢坐,大大方方的坐下,收敛了笑容静静的等着他整理好想说的话。
百鸿道:“我道号百鸿,你母亲在我手下做事。”
卓文怡道:“萱堂性情疏狂,多蒙百鸿上仙照拂。”
百鸿心说:虽然我从来没管过她,但是这话听着真舒服,姚云旗在凡间生活了这么久,怎么就没学到。“还好。方才听你说了一些御下之术,很有意思,不妨说说看。”
不要嘲笑我,我连四十多个蠢师弟都管不好,对于那些愚蠢贪婪的凡人更没办法。大师兄很看好我,我实在没脸说自己不行。
卓文怡一点都没有笑,也没有打听什么背景故事,只是把自己所知道的御下之术一一说出。
百鸿把治国中的小问题问:“穷山恶水多刁民,又贪又不怕死,怎么办?”因为人数不多,大臣们懒得管他们,可是我心里头膈应。
卓文怡一连串扔出来八个解决方法,并且趁机试探他的地仙,从光明正大的法子一直堕落到阴狠毒辣的法子,百鸿在第七个办法时开始皱眉头——了然
两人从穷山恶水多刁民,探讨到为什么穷山恶水多刁民,接着探讨到怎样改变一个地区的民风,随后是如何让懒惰的、小富即安的平民拼命工作给我们创造财富。
之后一路谈到如何不引起混乱的让人们互相监督、互相出卖,让帝王能掌握全部事实。
卓二姑娘听完了庄国的社会背景,尽力理解了一下这匪夷所思的世界,迟疑的说:“我不能确定。人的行为能被推断,源于既定的、我了解的社会环境,我也大概知道一些人的生存环境。不同的生存环境会造就不同的人。”
百鸿眼中闪烁着兴奋的目光:“是嘛?我有个朋友,有一些人类幼崽和妖精的幼崽,小时候就被他捡上山悉心教导,但是张大成仙之后都不听话。这是为什么?”
卓文怡微微一笑:“为什么要听话?有什么好处?”
“咦?”
“人这种东西,就算有好处的事也未必去做,更何况是没好处的事。儿女孝顺父母是为了父母的财产,为了自己的名声,为了给自己的儿女做个表率,希望自己老的时候子女也能一样孝顺。当臣子的为了荣华富贵光宗耀祖,已经功成名就的,则为了千秋万代。你那个朋友的师弟被宠坏了。”
百鸿不想听见这个答案,郁闷的说:“不听话会挨打,都会被打哭。”
卓文怡抿着嘴笑了起来:“可是违反规定的痛快,远胜于挨打的痛苦。”
百鸿疑惑不解:“真的吗?”
“呵,真的呀。”
百鸿道:“不可能吧。”
“对于有些人来说,是这样的。”
百鸿又很不爽的拿出自己制定的规则:“我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规则,但他们总会冒犯法律。”
卓二姑娘把这本法典翻了一遍,对于庄国的国家结构更加了解了:“守法的好处很长远,可是鼠目寸光的凡人看不到,只能看到眼前贪污受贿欺诈的蝇头小利。”
百鸿聊得很痛快,回去之后暗自琢磨,做违反规定的事真的开心么?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文泽兰最萌啊!
卓二姑娘即将成功套路百鸿。
大鹏的婚后生活只有两件事:肉,和肉。
由于不能开车,单纯的报菜名也没啥意思,就不写了。
第241章 番外 百鸿和卓二姑娘()
百鸿当天就回了庄国; 一如既往的处理着政务; 看着即使杀鸡儆猴也制止不了的强煎(通假字)、贪污、偷窃和杀人,思考卓姑娘说的话有多少可信之处。他所读的书,和朝中大臣们探讨时,听到的都是‘教化万民’; 犯罪的人是‘误入歧途’‘管教无方。’从来没听说过‘犯罪、违反规定很痛快’这样的话,可是回忆师弟们在山上的生活,好像是这个样子的。
姚云旗就是喜欢嘴欠,不管是被骂还是被打,总要用很气人的话去怼人; 去做些不大不小的坏事,去外面高调的招摇惹事; 即使是被大师兄打一顿也甘之若饴。难道惹事的快感; 胜过挨打时的痛楚?
皇甫总喜欢变成原形; 只要师父不出屋,他八成时间都用原型在山上游荡; 一开始师兄对此很不满; 后来渐渐习惯了。难道他也觉得很开心吗?
百鸿在夜观星象的时候默默挠头; 他从没做过不对的事; 没有让师父和大师兄生过气; 从来没被训斥过。一直都是乖巧沉默爱学习; 喜欢思考深邃的问题,又积极努力的帮大师兄做事。
这是个绝对的乖师弟,生来谨慎仔细; 算不上八面玲珑也能说事事周全。所以他最得大师兄器重,也非常理解不了师弟们怎么会那样胡闹。
他还记得自己坐在几具鲜活温热的尸体旁边,看着那个已经记不清面容的人拎着刀走过来,要杀了自己。是大师兄脚踏五彩祥云从天而降,杀了那些人,埋葬了我的父母和叔伯婶娘和堂哥们,带着自己去了水边。那样一个神仙,给我洗沾上血的上衣和吓尿的裤子,又烘干了热乎乎的让我穿上,带我回到山上。那么好的大师兄,谁忍心让他失望,那么难得的幸福生活。
看了半宿的天象,没什么事。站起身来看了看四周的房顶,颇为失望,只有无闷在看天象,黛玉和姚云旗坐在房顶上喝着酒说着闲话,显然是在热恋,不是在看天象。
次日,文四姐回来了,兴高采烈的说:“我去的时候在大沙漠里迷路了,有一个好心的精灵把我带到京城!不过回来的时候我没敢去谢他,绕过沙漠回来的,要不然又得迷路。”
黛玉好奇的眨巴着大眼睛,放下眉笔问:“沙漠里容易迷路吗?”
姚云旗放下手里捧着的、研墨眉黛用的小砚台:“你好弱啊。”
文四姐大大的翻了个白眼:“你俩这么闲,要不要去试试?”
黛玉抿着嘴笑:“嗯”瞥了姚三郎一眼。
“去!”姚云旗觉得两个人去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是个好事儿,或许可以做一点羞羞的事――譬如给猫猫梳毛。梳毛和按摩真的好舒服
两人去沙漠里,并没有迷路,临行前文四姐给他塞了十个鸡蛋、一瓶酱油、两碗荞麦面、两份葱油拌面、两碗猪油葱酥拌面:“把鸡蛋埋在沙窝里,过一刻钟拿出来,里面是温泉蛋。放在荞麦面里很好吃。”
自从她知道东西放在袖里乾坤中,时间就定格了,能永远保存,就拉着姚云旗研究了一下汤面。
两人欣然走了。文四姐抹了一把口水,自己也去温泉里煮蛋,就这样吃三碗不同的绝佳,可爽了。是哒,庄国有温泉,通常是空置着没人用的,她常常跑去煮蛋。
可是今天不一样,今天的温泉里热气蒸腾,隐隐约约有个人。
文泽兰心说:难道是蚩休陛下?又抹了一把口水,悄悄的靠近,假装自己没看见人影。
靠近了一些才看到那个人身形比较瘦小,不像是身高肩宽腿长腹肌棒棒哒的陛下。
泡在水里那个人叫到:“喂,那个厨娘,过来给俺抓痒。”
(*o*) 哇~这个声音!这个口吻!这个语气!难道是孙大圣嘛?文四赶紧放下筐,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最大的温泉池边,雾蒙蒙的池中果然躺着一个金灿灿、湿漉漉的大眼睛猴子。似微醺,面色微红,眼神迷醉。我的天哪!猴哥!男神!
“大圣爷?我这就来。”她把筐放在旁边,身上的衣服也不用管,本来是刚凝结的鬼体,衣服都是幻化的幻象,是魂魄的一部分,沾了水也不怕。飘进水里,兴奋的搓手:“大圣哪里痒?”
“嗯。”猴哥伸给她一条腿,细长的毛腿。
把短粗胖的小手变成纤纤十指慢慢的挑出来带刺的草籽几粒、树刺儿一根,虽然不可能扎进皮肤中,但夹在毛发里让他痒痒。还有两只虱子,她没话找话的说:“这虱子居然没被水烫死。您身上的虱子都不一般。”
“嗤,这是瞌睡虫。跑丢了。”孙大圣懒懒的伸手抓回去,也没地儿搁,就扔到岸边的衣服上。
“还真乖觉。”大圣满意的夸了一句,然后就睡着了。
迷妹成功的见到了男神,说上了话,近距离接触,还摸了半天,一起泡了温泉。
她晕乎乎的拎着篮子飘回去,都忘了做温泉蛋。
人生啊!真他妈幸福呦!
半年后,百鸿闲逛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中土的京城,按落云头,心说:我和她再聊一聊?听她的建议对那些人换一个看法,有些事顺畅了一些。
他看到卓二姑娘匆匆的出门,穿着男式的软袍跃上马背,一抖缰绳纵马而去。日夜兼程,中间只是下马休息了半个时辰,这匹日行一千夜走八百的宝马,只用了一日一夜就赶到了江南,飞鸽传书都赶不上她的速度。
百鸿实在好奇:“你要去做什么?别惊讶,别人看不见我,你不必开口说话乱了气息,在心里想我就知道了。”
卓文怡对此非常满意,把事情的背景资料在心里过了一遍:金陵城出现叛乱,三座重要的镖局遇袭,来往中转的货物被劫掠了一大批。不确定是同行作乱,还是土匪中出现了后起之秀,或是武林中人见财起意,亦或是朝廷中有人不知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