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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呈祥-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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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数量总是有限的,海盗与海盗之间也有竞争;经过多年的相互吞并,最终形成如今三雄称霸东南海域的局面。

    带来的威胁;比倭寇还要严重。

    尤其是金鸩;他与另外两人有所不同。

    在没有成为“大老板”之前,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海盗头目。当大梁国内世道渐渐稳定,他便敛去锋芒,不再挑衅朝廷,安心做起了旁的生意——贩卖人口、倒卖军用火器这类的生意。

    生意规模有多大,看看方才他说话气吞山河的模样就知道了。

    尽管瞧不见她的憎恶,但金鸩感觉的到,笑一笑道:“钱这玩意儿是死物,没有脏不脏的说法儿,人心才有。”

    楚谣闷不吭声。

    稍后,金鸩的手下已经开始静而有序的往院子里搬珊瑚了。

    金鸩侧身让出条路:“去砸吧。”

    “够了。”楚谣冷着脸扶着腿走回妆台前坐下,扫一眼满屋子侍女捧着的红衣,以及几个准备为她梳妆打扮的老妪,“还请金爷给我个准话,究竟要怎么样才肯放我和孟筠筠离开?穿我娘喜欢的衣裳,佩我娘喜欢的饰品,学我娘的品性,这样就够了么?”

    金鸩见她忽然消沉下去,微微愣了下:“你以为我是让你扮成你娘,想从你身上找你娘的影子,所以才故意装作嚣张跋扈的模样,来砸我的珊瑚,绝我的心思,让我放你出岛?”

    楚谣反问:“难道不是?忙着给我裁衣裳,一天时间内,一水的石榴红,春夏秋冬四季都有,每季三套,还尽是些旧款式若您打算将我留在身边当做我娘的替身,不放我走了,也请您将孟筠筠先放了吧,用不着拿她来要挟我,我一个瘸子反正也逃不掉,更不会寻死。”

    “你这胆大包天的样子,倒是和你娘挺像的。”金鸩苦笑一声,再看一眼地上他最爱的珊瑚残骸,背起手,啧啧嘴,“这下我是真有些肉疼了。”

    楚谣背过身去。

    “款式旧是因我年事已高,养的裁缝们手艺虽好,但年纪也都不小了。”金鸩见她心思重,并不像先前表现出的单纯,最终决定与她解释解释,“也怪我了,昨儿接你过来后,正好遇事缠身,没来及与你说清楚。”

    他特意给楚谣安排的房间,在他卧房左手边的暖阁里。

    他从屏风绕回自己的卧房,再回来时,手中拿着一幅画卷。摆摆手,等将侍女都赶走以后,他将画卷放在楚谣面前的妆台上。

    随着他小心翼翼展开画卷,楚谣的呼吸漏了一拍。

    画上是她母亲未出阁时坐在谢家花园湖边持扇休息的模样,穿一袭淡淡蓝衣,笑意盈盈,一对儿美眸仿佛是活的,充斥着少女的娇羞。

    “你娘喜欢海蓝色,并不喜欢石榴红。”

    楚谣仰起头,目望他拉了个椅子在自己身侧坐下,至始至终,目光没有离开过画卷,“我让裁缝赶制些红衣给你穿,是想为你也画一幅,不,是春夏秋冬各一幅。”

    他这话说的楚谣一怔。

    “你有所不知,麻风岛上湿气极重,颜料褪色的快,多以朱砂来画,会褪的慢些。宛如你娘这幅画像,多年来我以油布包的严实,已经很少拿出来了,依然褪的厉害”金鸩伸出手来,手指指向画中人身上的衣裳,“你瞧,这袄裙原本并不是这个颜色,又因为不施粉黛,脸上的轮廓也开始有些模糊了。”

    楚谣与他一样盯着画卷看,只觉得画中的少女熟悉又陌生。

    她一岁多时外公战死,谢家没落,她父亲却在朝中风生水起,整日里忙的看不到人影,府里还被各势力塞进不少姨娘。从她两三岁有点儿记忆,到五六岁时母亲病故这几年里,她鲜少见到母亲的笑脸。

    以至于残留在楚谣脑海里的母亲,从来都是一副愁苦的模样。

    她为此曾在心里恼过父亲,直到代替哥哥在国子监念书,接触到男人的世界之后她才慢慢理解,在这样世道里,只有没本事的男人才会只顾着儿女情长。

    她父亲并非无情,只错在太有本事,且太过理智坚定。

    唯一的弱点,应就是他们两兄妹了,而哥哥则是父亲的弱中之弱,轻易就能令他情绪失控。

    毕竟政敌眼里的楚修宁,是只不动声色间就能咬死他们的狡诈狐狸。

    而楚党学生眼里的老师,高贵的宛如山巅白雪。

    只有楚家人才见过,这位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恼起来撸起袖子拿着鸡毛掸子满院子追打儿子的模样。

    楚谣从失神中清醒,心情渐渐稳定下来,小声问:“这是金爷画的?”

    画工称不上精湛,但胜在用心。

    “小瞧了我吧。”金鸩看看画像,又看看楚谣,眉目间都是温情款款,“我也是出身书香门第,当然,和你们山东楚氏没得比。自幼也是识文学画,饱读诗书的。”

    楚谣稍愣,她试探问下去:“那您当年怎么会来海上讨生活了?”

    金鸩原本没想多说,与她解释清楚自己没有拿她当替身的意思,完全是她多心了即可。

    但他经过半响思虑,还是道:“十岁那年,北虏南倭,踏破了半壁山河,我父亲当时身为地方官,在敌军欲来攻城之际,竟选择收拾财物带着我们一家弃城逃走”

    楚谣追问:“然后呢?”

    “逃离之前,我看到城中连女人们都拿着炊具爬上城楼,再转头看我那正在马车里清点财物的父亲”金鸩话音微微一顿,不辨神色,“于是走到半途休息时,我趁家人不注意,也跳车逃了。至今整满三十年,不曾归家。”

    楚谣诧异的看着他:“乱世中,那么小的年纪,您是怎么生存的?”

    金鸩好笑道:“干什么不行,我是十岁,又不是一岁,还能饿死我不成?”

    楚谣见他说的云淡风轻,而且真就云淡风轻:“所以您就来东南海域做海盗了?”

    金鸩摇了摇头,意气风发的道:“大丈夫合该提笔安天下,上马定乾坤,然而国难当头,提笔无用,我自然决定投身从戎,保家卫国。”忽又苦恼着一摊手,“但这卫国不是我想卫就能卫的,我去投考童子军,因太过羸弱,各项考核都是最差,被一脚从营地踢了出来。”

    “羸弱?”楚谣根本不能将这个词和眼前的金大老板联系在一起。

    “于是我转投江湖门派,勤修武艺。”说起来时,金鸩的笑容颇为有趣,“七年之后,待我学成出山,我本想仗剑天涯,替天行道,结果经过几次怒而拔剑我竟成了官府通缉犯,整日被捕快们围追堵截,一恼之下入了绿林,做了山匪。”

    楚谣嘴角抽了抽。

    他这经历也真是悲剧,但听他的语气带着些自我调侃,极为豁达。

    楚谣不由想起了寇凛,同样是在乱世底层里打过滚的人,寇凛说起遭遇总带着一丝阴郁,可能和他一路没做过选择,始终随波逐流有关。

    金鸩都是自己在做选择,好的坏的他都可以坦然接受。

    所以寇凛心里想的是:呵,贼老天总爱玩我。

    而金鸩心里想的是:哈,老子就是要逆天。

    出发点截然不同,但两人却有着一个共同点,都不对命运折腰低头。

    此时外头有人禀告:“金爷,伊贺藩主上来了。”

    “请他去议事厅。”

    “是。”

    金鸩站起身时,还在向楚谣解释:“那时阉党横行,绿林内可不都是打家劫舍的盗匪,多的是有识之士。我因年轻太猖狂,自认也是有识之士,与十几个同样只有热血没脑子的莽夫喝多了酒后一拍即合,决定潜入京城刺杀东厂大都督”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楚谣也能猜到结果。

    “只我一人重伤逃走,被当时的神机营参将谢埕,也就是你外公抓住。”

    说到这里时,金鸩才慢慢收紧了神色,将摊在桌面上的画卷慢慢合拢,系上带子,准备放回去收好,“我以为我必死无疑,但你外公并没有将重伤垂死的我交给那些阉人,反而将我带回谢家藏了起来,我也是那时候认识了你母亲,开始感觉自己不能在这么荒唐混日子,是时候上岸了。”

威风() 
终于听到这里;楚谣紧张的屏住呼吸。

    “那时你母亲即将及笄;而你外公也不知看上我哪一点;想让我用回本名;入赘谢家;为谢家扛起门楣。”金鸩微微叹息;看向楚谣;“我当时同意了,却收到好友从福建寄来的求救信,请我去救他落在海盗手里的儿子。那好友乃是我八拜之交;我不得不去,且告诉你母亲待我回来就娶她,最长三个月;岂料”

    直到此时;楚谣才看到金鸩露出些“往事不堪回首”的苍凉:“我一走两年半,回京时;你母亲已经嫁人了。”

    既成事实;楚谣连猜都不用猜;不然她也不姓楚了:“您在福建出了什么意外?”

    “不想提;总之我这一辈子只后悔一件事;正是此事,害我痛失此生挚爱与挚友。”金鸩一笔带过;绕开凳子准备离开,“米已成炊;你爹也是个人物;我单人孤剑,准备继续去四海为家,却正好赶上大梁与北元在塔儿谷附近开战,你外公率三大营陪着圣上御驾亲征,京城防守空虚,我放心不下你有孕在身的母亲,没走成”

    “等我两三岁时,您才离开京城?”楚谣静静看着他,按照他在东南海域上的传闻,也是时候了。

    “恩。”金鸩只点了点头。

    对于前半生,他滔滔不绝,楚谣脑海里的金鸩意气风发,潇洒之极,但自从收到“挚友”那封求救信之后,他的神态就变了,那两年半里发生的事情,一定令他痛不欲生。

    楚谣等着听他究竟如何从一名“有识之士”,变成今日这般冷血枭雄。但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拿着画卷绕过屏风回到自己的卧房里。

    楚谣听见抽屉开阖的声音,还有铃铛的脆响声。

    金鸩随后又走回暖阁里来,笑容温和:“小谣谣,你嫌衣裳不好看,稍后我请些苏州的裁缝和绣娘上岛来,由你挑选颜色和款式,总是得让你开心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掉不掉色,也是我多想了,你娘这幅画我藏了二十几年,以我这岁数,哪里还能再有一个二十几年。”

    “金爷说的哪里话,您如今正值壮年。”楚谣并非恭维,十几二十固然恣意潇洒,但而立不惑之年的男人经历岁月洗礼,稳重成熟,才是最有魅力,“我原本也不是嫌弃款式,听您解释过后,这样就好。”

    金鸩笑道:“不必凑合,反正你一时半会儿的也走不了。你不是怕你夫君和哥哥担心么,我昨个就派人送信请他们上岛来陪你了。”

    楚谣脸色倏然一白:“金爷您”

    金鸩示意她稍安勿躁:“没别的意思,我见过了你了,不见见你哥哥怎能行。何况我已派人去寻你说的那位神医,放你回去,你也是去虞家等消息,留在岛上治腿不是也一样?只不过我早前就打听过治疗骨病的神医,抓回来不少。”

    楚谣微怔,他也帮她找过治腿的大夫?

    金鸩嫌弃道:“这些所谓的神医,一个个一堆臭毛病,三不治,五不治,我将他们自己的膝盖骨捏碎,看他们治不治,最后证明皆是些徒有虚名之辈。”

    楚谣深深吸了口气。

    他安慰:“所以这一个,你也莫要抱太大希望。”

    楚谣本也没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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