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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妞驯夫手札-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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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赤裸裸又残酷的现实。

    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和观察后发现,那些外面谣传的所谓后宫佳丽三千,任凭一人宠幸的状况,是不存在的,首先,朱子俊并非一个重欲之人,其次,以莹莹最直观来看,她虽然不太了解朱子俊是不是一个明君,但最起码,他是一个非常勤劳的皇帝。

    他的日子的过的规律且忙碌,每天寅时便要起床上早朝,早朝完事后开始用朝食,再之后就是与内阁商议政事,当然,大部分的时间还是在批阅奏折,这是一般情况,若是哪里闹灾,哪里闹水,则需要披星戴月的工作,大部分时候,朱子俊来找她的时,人也都是累的抱着她倒头就睡,连说话的机会都很少。

    这样略显沉闷还带着点呆板的后宫,莹莹最初以为这就是全部,当然,在很久之后,她才明白,很多东西,都是眼前这个男人刻意为之,换句话说,整个后宫祥和的环境,是他为她创造出来的。

    太后虽有心搞事,但无奈爪牙被拔,再没了兴风作浪的本事,而掌管凤印手握宫权的贤妃,是个心怀慈悲的老好人一个,至于皇后,如今还在冷宫里关着呢,这是宫中地位高于她的一些人的现状,至于地位比她低的,下面的嫔位仅零星几个,再往下的才人和美人,平日里见都见不到,更别提搞事添堵了。

    如此一来,这日子想找事都很难。

    而她和朱子俊之间的相处,与其说是皇上与宫妃,还不如说是平常人家的夫妻,两人经常一起用饭,除开菜色比家中更为精致丰富外,其他并没什么不同,两个人也没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朱子俊有时在前朝碰到趣事,也会和她说上一说,譬如首辅大人的某个见不到人的小癖好之类的。

    而这种模式,是莹莹最为熟悉的,因为家中父母便是如此。

    人一旦处于熟悉的环境中,便很容易放松警惕,而一旦放松警惕,沦陷是很快的。

    朱子俊就像一个耐心十足的猎人,等待着自己亲爱的小白兔进入精心铺就的陷阱,然后再耐心十足的将其从里到外,慢慢的吃干抹净,不留一丝痕迹。

    一切都是那么悄无声息,却又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在男人的细心呵护下,她完全没有初进宫时的迷茫,对于宫中生活,也很快的适应了,一年时间,就在这种细水长流中,慢慢度过。

    朱子俊很细心,爹在登州的一些动作,和娘的生活,他都会时不时的告诉她,而她和庭哥儿两人的通信,也多是蹭了官方驿站,姐弟两个因是同胎而生的缘故,感情向来比一般的姐弟不同,很多和爹娘不太能说出口的话,姐弟两个彼此间却沟通无障碍,也十分理解对方。

    在这种生活中,莹莹险些被养的懒散起来,以至于,当她还沉浸在爹娘回京的消息之后,她根本没有察觉到那些深处的暗流涌动。

    封后,对于莹莹来说,既不算遥远,也不算熟悉,因为她活的实在有些懒散,以至于一直都没有想过这些,但同时,她心中又十分清楚,以自己的在朱子俊心中的位置,和皇后如今的情况,她得到那个位置,并不算难。

    “你真要我当皇后吗?”

    莹莹看着朱子俊,漂亮的惊人的眼睛里,第一次浮现出些许迷茫的神色来。

    朱子俊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抱着她说起闲话来:“你知道吗,朕第一次见你时,就觉得这天地下竟还有如此漂亮的小姑娘,可见,天子也并不能想要什么便能有什么的。”

    莹莹不懂他的话中之意,只是静静的听着他继续说道:“不过,在最初的时候,朕却并未动什么其他心思,直到阿母带着你进宫”说到这,朱子俊像是陷入了回忆中,整个人周身都柔和起来。

    “也就是在那之后,朕命人查清了前因后果,才知道,原来世上真有美梦成真这一说法的。”

    朱子俊嘴角微微勾起,眼睛里放出一种夺目的光芒。

    “然后呢?”莹莹有些不由自主的问道。

    “然后啊”朱子俊喃喃的说道:“朕便在心中认定,你一辈子都只能是朕的小姑娘,谁都不能改变这一点,以后你陪在朕的身边,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

    莹莹被这双眸子望着,已然有些失陷,这一刻,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她深吸一口气,也抱着对方的腰,将头埋进他的胸口,低声的说道:“恩,我们一起变老。”

    人生需要筹谋算计,却不可因为未知的一切,而瞻前顾后变得不像自己,这个才是生活。

    她不明白前路会如何,但这一刻,已然足够打动她了,这便已足够。

第120章 行路Reens。() 
庭哥儿在离家之初,其实并没什么伤感的;反倒是有种发自内心的期待;那时,他只觉天大地大;总想用自己这双眼,多看一看;多经历一番;化为自身的财富和积累。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外如是。

    更别说;他还有好哥们儿陪在身边;只可惜;那时的自己稚嫩的有些可爱;还不能明白这些道理。

    他第一次感受到自身的脆弱;来源自一场大病。

    前一天;他和明哥儿两个划船出行,开始本意是想学古人;好好鉴赏湖光水色;陶冶一番心神,可最后;许是两人功夫没修炼到家,所以,情操没陶冶了,反倒是不知谁提了一句;说此处的鱼十分鲜美,若是不尝上一尝,到是白走了这一遭。

    他们找来一个船上就能烹饪的船家,边等着对方给自己捕鱼来吃,船家的那个小子比他二人小不了两岁,皮肤黑溜发亮,水性高超,一个猛子扎下去,便能摸上一条肥鱼来,他幼时在乡间地头长大,对这个并不算陌生,但明哥儿这货,哪里有机会见识倒些个,一见之下,便大为惊奇。

    再加上今天就两人跑出来,仆人随从都不在,胆子也就大了起来,被三两下这么一撺掇,明哥儿就要自己也下水试试。

    明明是明哥儿先起意的,但也不知最后怎么搞的,反正,等随从找过来时,两人都已经下过一番水了。

    这次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多年以后庭哥儿还记忆犹新,他想,这大概是这辈子最疯狂的一次经历了。

    随从们大惊失色,可他们两个却哈哈大笑,混不当回事,庭哥儿身体很好,自小也没生过什么病,也从来不觉得生病有什么大不了的,明哥亦是如此,不过,当天晚上,他浑身发冷又发热,头疼欲裂浑身没有丝毫力气时,这才晓得,事情有些大条了。

    他把自己给作的生病了。

    此时,一行人正行到一个偏僻的小镇,奉书整个眼泪唧唧的瞧着他,乱张着手浑然无措,随从也均是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到底哪里有大夫啊?”

    “我、我们这里没大夫病了后,都是叫镇子东面的李婆子扎两针的”

    “我问的是大夫,是大夫!你听不懂人话吗!”

    “可、可我们这真没大夫啊”

    答话那人都快被吓哭了,他们都是这么过来的,小病不用治,大病治不了,全看你的命够不够硬,从来也没有大夫这种东西啊

    静静听了一会儿,庭哥儿这才知道,原来不光自己,明哥儿也生病了,但比较不幸的是,这个地方实在太破太小,根本找不到大夫。

    奉书宝贝似的捧着一个蜡封死的小木箱过来:“少爷,这是夫人当初为您备下的药,您、您要不要吃一点?”

    奉书问的小心翼翼,他的年纪比庭哥儿还小,人也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这会儿早就吓傻了,抱来这个箱子也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医,在他心里,大夫,那是很厉害的人,而夫人备下的药,恩是走投无路下的选择。

    瞧着他这副模样,庭哥儿简直又好气又好笑,别人不清楚,他可是明白,娘当初为他备下这些药丸,所花费的银钱,比其他多有的东西加起来都要多。

    他努力撑起身子,吩咐道:“给我找些热水来,我要吃药。”

    奉书听话的跑去找热水了。

    庭哥儿将药箱打开,里面分门别类,摆放的即细致又全面,当瞧见里面竟然还有健胃消食丸时,他差点笑出声来,果然,这才是他娘的作风无疑。

    只是,待笑过之后,心里又升起一股浓浓的,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

    这也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离开了家。

    奉书很快取来热水,他将药丸吞服下之后,又找出照着原样找出一些,叫奉书给明哥儿送过去。

    再然后,他便陷入了沉睡之中。

    再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清晨。

    庭哥儿动动身子,发现昨夜的一些症状已经减轻许多,头也不再发胀,奉书听见动静,连忙跑过来。

    “少爷,你醒了,你身子还难受吗?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庭哥儿摇摇头,问道:“陆少爷那边没有大碍?”

    听他问明哥儿的消息,奉书整个人都透出一股劫后余生的惊喜:“少爷,你不知道,陆家的人过来说,这次简直多亏了少爷你的药,说是你救了陆少爷一命呢!”

    奉书喜滋滋的,从里到外透出一股得意的欣喜来。

    庭哥儿失笑,他和明哥儿之间,哪里还用这些,这话定然是陆家下人过来说的,不过他也没有反驳就是了。

    两人这一场病,行程整整耽搁了半个月。

    明哥儿算是得了教训,耷拉着个脑袋在那一个劲儿的后悔:“你说说,都怪我,要不是我当初发疯非拉着你,也不至于把你也闹病了这一场。”

    庭哥儿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两声,将这个话题错开,没敢说自己当初也是玩开了的。

    这次的事情,其实说来很凶险,若不是庭哥儿随身带的药丸,他们两个说不定真有可能要完。

    经了这一次,两人得了教训,在之后的路途上,尾巴那是彻底的夹了起来,再也不敢偷溜出去,更不敢随意叫自己生病。

    而那些备下的药丸,更是被捧到了珍宝的地步,每到一处繁华处,势必要将药丸补齐后,才敢继续上路。

第121章 竹熊reenS。() 
两个最能闹腾的小祖宗,彻底安分下来;这行程也就在无形中加快了许多。

    他们两个;六月自京城出发,于十月底到达蜀中老家。

    陆明这虽是第一次来;但她的曾祖母是住在老家里的,老人家年纪大了;总讲究个落叶归根;自曾祖父去世后,曾祖母就执意要回老家,谁劝都不听;后来家里人实在没法子;也就随了她的愿。

    陆昊对这位陆老夫人或有几分印象;但陆明却是丁点没有的;不过;这也没关系;血脉亲情之间的勾连,不会因此而变得生疏。

    陆家的族人很多;陆家的族学也很大;陆明他爹和她祖父,作为陆家这一辈最出息的子弟;他本人也同样受到了关注,当然,作为同行之人的庭哥儿,也很快融入到了这个集体之中。

    陆家族学里的人;无论家境好坏,各人的修养都很高,像他之前脑补过度的排挤一类现象,那是从来没有过的,蜀中的气候比之多风沙的京城好了许多,生活安适且恬淡。

    他是和明哥儿一起来的,不过,两人却并未住在一起,其实原本两人是打算好兄弟之间,就是要交抵而眠的,不过陆老夫人乍见到孙子舍不得放开,于是乎,两人就这么被迫分开了。

    “庭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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