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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兄,你的运气真好,王安志向来不太喜欢跟别人往来,你是怎么做到的?”
“王安志为人高傲,以他的『性』格不可能做出这种事,何兄一定有什么妙招对吧?”
旁人羡慕不已,纷纷向何明远讨教。
“哪有什么妙招,一切都是眼缘罢了。”何明远岂会说出真相。
阮黎路过听到这些话,顿时灵光一闪,“天儿,王安志这个人的『性』格怎么样?”
“傲慢,自视甚高,心胸狭窄,一直把杨旗柳玉龙二人视为眼中钉,据说刚住进状元楼那会,王安志就因为不服两人,与他们分别进行了一场文斗,结果都输了,王安志不如二人的传闻也是那个时候传开的。”赵天说。
原来如此,阮黎大概知道王安志明明有实力还要那么做的原因了。
“那杨旗和柳玉龙,他们在哪?”阮黎又问。
“姐,你到底想干嘛?”赵天丈二和尚,对表姐的行为完全『摸』不着头脑。
“以后再告诉你,你现在只要照我问的回答就行。”考题泄『露』的事,阮黎就没有告诉赵天的打算,她不想把这个单蠢的弟弟牵扯进来。
赵天知道表姐不说的事,打死也不会说,就认命的带她去找两人,幸运的是,两人没有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是在庭院一处安静的地方品茗。
阮黎一看到他们就觉得跟王安志很不一样,王安志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尖锐势利的浑浊气息,对科举考试的看重已经超过寻常人,他的心境明显处于不稳的状态,怕是和传闻有关。
杨旗和柳玉龙就不同了,他们面临科举考试的压力,仍然谈笑风声,稳重的气息和洒脱的心态比王安志胜了不止一筹。
【我最讨厌聪明人。】
系统只说这一句,就没有再对两人做出任何评价。
这种情况最切合的解释就是两人品行端正,没有什么可供系统八卦或吐槽的地方。
“我们走吧。”阮黎收回目光。
就在他们转身准备走时,庭院里的柳玉龙忽然抬起头,正好捕捉到两人离开的背影。
“怎么了,杨兄?”杨旗顺着他的视线,窗口已经没人。
柳玉龙摇摇头,“没什么,可能看错了。”
“姐,你不看了?”赵天跟着阮黎走出状元楼,还以为表姐至少要绕一圈,这才看了一刻钟就要走了。
“不了。”阮黎已经得到想要的答案,就没必要再待下去。
姐弟俩回到阮府后,一封密信便送到衡王府。
第三十三章()
此为防盗章 一箱一箱珠宝首饰; 珍稀的古玩玉器; 还有当季流行; 颜『色』丰富多样的布匹; 以及御寒的各种披风; 裘皮大衣等等; 要说有多贵重; 就有多贵重。
众人原以为四五箱已经算多了,没想到十个红箱子已经把阮府的大厅摆满了; 外面的队伍还看不到头; 后面搬进来的五个大箱子不得不摆到台阶下面。
红『色』布盖一掀开; 张氏和阮如曼已经掩饰不住眼里妒恨的光芒。
后者几乎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昂贵的东西; 跟这比起来; 姑祖母送她的那点首饰布匹根本不值得一提。
阮如曼看着箱子里装满漂亮奢侈的首饰珠宝,再看看姑祖母送给她的; 被衬托得就像路边的小石子; 暗淡得没有半点光芒,心中已经没有半点欣喜; 甚至觉得很丢脸。
脸『色』不好看的还有阮老太太,就在刚刚她还说忘记阮黎; 没准备送给她的份,赵家人就上门来打脸。
十五箱价值连城的东西,不仅衬托出她的小气; 也让她备感没面子。
“赵叔; 帮我谢谢外祖父; 过段时间我一定去赵家看望他。”阮黎看着这一箱箱宝贝,喜欢得不得了。
外祖父真是太给力,她还在想怎么狠狠打阮老太太和阮如曼母女的脸,他马上就递个阶梯过来,爱死他老人家了。
“我会转告的,家主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赵管家说完又转向阮夫人,“小姐,那么我先告辞了,家主还在等我回去复命。”
“有劳赵管家跑一趟了。”阮夫人起身,亲自送甩出大厅。
阮黎上前打开其中一只箱子,只见又是一匣子的珠宝首饰,款式种类繁多,令人应接不暇。
她拿起一支翡翠簪子,这支簪子与阮如曼当掉的那支款式有几分相似,但是细看还是有很大的差别,上面的翡翠成『色』也不一样,这是赵山河花了一千两买的。
“如曼,我记得你也有一支翡翠玉簪子,还是姑祖母送给你的,这是姑祖母第一次来阮府住,怎么不见你用?”阮黎转头,对上阮如曼来不及收回去的嫉妒目光,微微一笑。
阮如曼顿时一惊,在其他人望过来的时候迅速的收敛起表情,垂下眼眸,柔声说道:“如曼比不得姐姐,平时在家里素惯了。”
“是吗,可我怎么记得,以前有贵客来府上拜访,你头上天天『插』着那支簪子,还是说你觉得姑祖母比不上那些贵客重要?”阮黎岂会让她就这样蒙混过关。
“别胡说八道,如曼怎么可能会这么想!”张氏立刻反驳。
阮黎耸耸肩,“谁知道呢,毕竟姑祖母好歹也是有皓命在身的夫人。”
张氏见阮老太太果然皱起眉头,急忙解释:“如曼只是听说姑祖母来了,一时高兴忘记了,明天肯定会用那支翡翠玉簪子的。”
阮如曼来不及阻止,张氏就先替她做出决定,见姑祖母看了过来,只得硬着头皮道:“娘说的是。”
阮老太太很快乏了,阮夫人让人将她带到收拾好的客房。
阮如曼跟着张氏回到偏院,心里想着翡翠簪子的事,没注意
到张氏已经停下来,撞得她哎哟一声。
“如曼,你是怎么回事,从刚刚就一直心不在焉。”
阮如曼犹豫一阵,只得把翡翠玉簪子被自己当掉一事告诉张氏,张氏却不是好糊涂的,再三追问,这才知道前阵子官府就阮黎被害一事追查的凶手竟然是自己的女儿。
“你让为娘怎么跟你说好,做出这种事竟然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张氏气得直指着她,又不满道,“做就做了,为什么不把阮黎弄死?”
“我怎么知道她命那么大。”这个结果也让阮如曼气得吐血,花了一千两,不仅人没事,赵家又给她送了这么多东西,幸亏自己聪明,从不暴『露』自己,“娘,先不说这个,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找一支一模一样的簪子回来。”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关键是你自己都不记得簪子在哪里当掉了。”张氏没好气。
簪子不是在京城当的,阮如曼怕官府顺藤『摸』瓜,查到她身上,特意去其他地方当掉簪子,费了一番功夫。
因为是随意选的地方,所以她也不记得了。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重新买支一模一样的簪子。”张氏冷静下来。
“哪有这么容易。”阮如曼不是没想过,但是京城这么大,想找到一模一样的翡翠玉簪子,几乎不可能。
“现在不试也不行了,都怪你没有提前跟我说,不然就可以借口簪子摔坏了,姑祖母那么疼你,肯定不会怪罪。”张氏想到自己当时傻傻的跳进阮黎的陷阱,胸口都气疼了。
阮老太太送的翡翠玉簪子价值三百两,不过翡翠这东西本来就是越戴越通透,越戴越值钱,所以阮如曼当了四百两,这还是她不会讲价的价格。
现在张氏母女要赎回那支翡翠玉簪子,至少也要五百两银子,甚至更高。
知道需要五百两,张氏阴沉着拿出攒了许多年的家底。
在阮家没有任何靠山的张氏,这些年能走到现在,阮如曼也能在京城其他贵女面前不丢脸,全靠阮老太太和张家在背后支持。
换而言之,阮老太太不仅是她们的靠山,也是她们重要的经济来源,为了几百两银子,失去这么一个靠山,绝对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所以再肉疼,张氏还是拿了出来。
“一听就知道你是刚来京城的吧。”中年男人瞥了对方一眼。
“你怎么知道?”
“整个京城,谁不知道这辆马车的主人是阮相府的大小姐阮黎,全京城也就只有她的马车敢用价值千金的汗血宝马。”
对方吸一口气,“就算她是阮丞相的千金,这般招摇过市,就不怕连累阮丞相吗?”
中年男人笑了,“知道阮丞相的妻子是谁吗,周朝首富赵山河的女儿,赵秋灵出嫁那年,陪嫁的嫁妆铺满京城数条街,那场面之恢弘壮观,十里红妆都不够形容,我到现在都忘不了。”
“汗血宝马还只是小意思,知道当年赵山河为了把这匹汗血宝马运到京城来,花了多少银子吗?”旁边听到他们对话的人也忍不住说了一句,“据说可以再买几匹汗血宝马。”
第三十四章()
此为防盗章
贺蘅已经充分了解到阮黎在某些方面的直白; 不像其他人明明不喜欢; 却为了讨好某些人曲意逢迎,这样的阮黎更加真实。
“英雄所见略同; 我亦不喜此类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赏花会。”贺蘅淡笑地说道。
“我能理解,王爷玉叶金柯,贵不可言; 讨好您的人可以绕京城几十圈,要是他们知道您在这儿,早就过来围堵了。”与贺蘅聊天; 阮黎觉得很舒服; 也渐渐放开了拘谨。
除了沈子安; 也就只有她会当着贺蘅的面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他是王爷; 有着高高在上的身份,所以别人才会讨好她。
贺蘅却知道,阮黎只是单纯的这么说; 未有其他想法。
“阮小姐既然也不喜欢; 可要与我一同离开?”贺蘅站起来,向她提出邀约。
也多亏沈子安没有看到,否则两颗眼珠子只怕要掉下来; 身为贺蘅的好友,他是最了解贺蘅的人。
表面如谦谦君子般一团和气,待任何人都和颜悦『色』; 可正如阮黎猜的那般; 贺蘅骨子里其实是个很冷漠的人。
阮黎有些意外贺蘅的话; 但并没有多想,见石桌上的点心在不知不觉间吃得差不多了,也萌生了离开的想法。
“如曼见过王爷。”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亭子旁的走廊传过来,就像糖下多的声音,甜过头了。
她的话打断了阮黎。
阮黎越过贺蘅的肩膀,看到不知何时出现的阮如曼,微微欠着身,脸蛋粉嫩粉嫩的,低着头,欢喜又羞涩,活像个思春的少女。
阮如曼大概没有看到她,以为这里只有衡王一人,她的想法便不难猜测了。
顺理成章的气氛被打破,贺蘅好似没有听到阮如曼的声音,连头也没有回,只是看着阮黎,似在等她的答复。
阮黎看了眼嘴角僵硬的阮如曼,忍不住笑了,“好啊。”
阮如曼永远不会忘记仇人熟悉的声音,瞬间忘了礼仪,猛然抬起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失声道:“阮黎,你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总喜欢说这句话,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阮黎说着,又意味深长地问道,“我倒是想问问你,你不在前院面与大家作诗对对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我、我『迷』路了。”意识到这里还有衡王在,阮如曼立刻放软姿态,受惊般的瑟缩着,好像阮黎欺负了她一样,苍白的脸『色』透出几分楚楚可怜,如果她没有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