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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景深以为是它是自由惯了,离开是很正常的事,没想到时隔三月,毛绒小团子居然又回来了。
还带着一个盆。
就像是因为任性而离家出走的小动物,在漂泊后终于知道了家的好,于是带着唯一的财产眼巴巴撒娇卖萌,想要重新回到这个家里来。
秦景深看着,眼里慢慢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柔和。
然后迅速被温琅捕捉到了。
有戏。
意识到这一点,温琅的尾巴顿时摇得更欢,伸爪碰了碰秦景深的手,见后者没有拒绝后欢欢喜喜往前一扑,直接就蹭到了秦景深的怀里。
棕色的软毛不可避免沾到了男人的袖口,秦景深也不介意,顺势摸了摸他的头,然后垂手把温琅抱了起来。
就和三个月前一模一样。
温琅急忙伸爪抱住他的胳膊,一是怕摔,二是为了防止秦景深突然反悔。
上古血脉的妖兽,该有心机的时候就是如此有心机。
还好秦先生并没有反悔的意思,抱着他进了玄关,回手关门。温琅松了口气,刚要蹭蹭秦景深,就看见他关门的动作突然停住了。
温琅:???!!!
你想做什么?
这个时候反悔我真的会咬你的哦!
不是吓唬人的我告诉你!
温琅忍不住睁圆了眼睛,直勾勾朝着秦景深看了过去。后者没注意他的眼神,伸手将已经关了一半的门重新打开,然后在温琅眼睛睁得越发圆溜的同时往外迈出一步,慢慢弯下腰。
——把他带来的狗爪爪饭盆拿了起来。
温琅:“”
面前的门终于彻底合上了。
温琅眨了眨眼睛,慢慢的,慢慢的,在秦景深怀里团了起来。
因为身上粘了毛,在家里穿着西装也不舒服,回去后秦景深先去了二楼卧室换衣服。
温琅抖了抖耳朵,不紧不慢绕着屋子转了一圈,连角落里都没放过。
毕竟巡查自己的领域,是所有妖兽的本能。
秦景深家里的装修简约而精致,楼上楼下装饰用的小东西都恰到好处,阳台上养了几盆绿植,看上去和三个月前几乎没什么变化。
唯一的变化大概就是沙发前多了一块米白色的地毯,毛绒绒软乎乎,看着就觉得特别舒服。
温琅走过去,伸爪试探的在上面按了一下,对爪下又暖又软的毛绒绒触感很满意,干脆趴了上去,然后就不想动了。
他是真觉得累。
从一周前收到妖怪局的公告开始,温琅就没能好好休息过,四处找人上下打点,想看看是不是能有什么回转的余地——甚至直到进去妖怪局之前,他也还抱有那么一点点的期望。
至于结果如何,已经很明显了。
生气,不开心,想咬人。
不过总算是不用继续折腾了。
温琅趴在软绵绵的地毯上,想了想秦景深的脸和厨艺,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能接受。
这么想着,温琅晃了一下尾巴,慵懒的翻了个身。
而几乎在他翻过去的同时,有脚步声从楼梯口响了起来。
温琅偏头看过去,顿时愣住了。
他看见了秦景深。
后者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来的,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家居服站在那里,可能是因为换衣服的缘故,他的头发比之前稍微乱了一些,低眉垂眼的一瞬间,整个人都柔软了起来。
其实像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是好看的。
但温琅更喜欢这样感觉的他。
温琅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秦景深,没有出声。
秦景深下了楼梯,目光慢慢环视一圈,落在了温琅身上。
棕色的毛团子仰躺在米白色的地毯上,姿势看起来有点奇怪,但毛绒绒的也非常可爱。
秦景深走过去,温琅乖巧蹲坐,湿漉漉的眼睛无辜看着他。
秦景深摸了摸他的头:“饿了么?”
他记得这只毛团子是很能吃的,明明看起来小小的一只,饭量却不小。
温琅眼睛一亮,抬头蹭了蹭秦景深的手心,软乎乎叫了一声,接着亦步亦趋跟着他进了厨房。
厨房不小,墙上挂着围裙,还是之前温琅见过的那一件米白色的,上面印着一只柴犬,看着和蛋黄挺像。
秦景深穿上柴犬围裙,从冰箱拿了食材开始处理,温琅蹲坐在边上,目光从围裙上面的柴犬头像慢慢移到秦景深的脸上。
他垂眼切菜,睫毛很长,也认真。
贼好看。
这样的人,二十七岁,四舍五入就奔三了,居然到现在也还是单身一人。
温琅感叹了一句,转头一想自己一百七十九岁,四舍五入快二百,还不是照样没对象,也就无所谓了。
周围很静,只能听得见切菜和水流的声音。
温琅坐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慢慢觉得有点困,走到角落里团起来,没多久就睡着了。
他是被人揉耳朵揉醒的。
温琅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首先闻到了饭菜的香气。
不用看,他都知道秦景深做了什么。
温琅迅速坐起来,见他醒了,秦景深伸手摸了摸他的头,转身把狗爪爪饭盆用开水烫了一下,朝餐桌走了过去。
他做的菜已经装盘摆在桌上了。
温琅抖着耳朵跟过去,眼巴巴看着秦景深,被他看着的人没让他失望,往饭盆里添了东西,放了下去。
毛绒绒的棕色小团子瞬间摇着尾巴蹭了过去。
见他吃得开心,秦景深眼神缓了下来。他倒是没考虑过温琅能不能吃这些,以前家里的长辈也养过一只狗,白色的大型犬,吃的也是这样的东西。
秦景深又看了一眼,这才拿起了筷子。
半小时后,桌上的菜只剩了个底。
温琅心满意足抖了抖耳朵,亲昵的蹭了蹭秦景深的腿。
秦景深收拾了碗筷到厨房洗碗,温琅就和刚才一样,蹲坐在边上摇着尾巴看他,反正秦景深长得好看,怎么看也不会觉得腻。
不久,厨房被收拾好,秦景深关了灯,拿了个干净的碗到饮水机那里接了点纯净水给温琅放好,上楼去了书房。
温琅闲着无聊,跟着上了楼。他之前在这里待了三天,趁秦景深不在的时候哪里都去看了看,但就是卧室和书房没进去过。
大老板的书房,温琅有点好奇。
可能是因为家里只有一个人,秦景深书房的不关,温琅没有进去,蹲坐在门口静静看着。秦景深稍微有点近视,工作的时候都会戴上眼镜,温琅之前见过一次,金丝边眼镜,优雅又好看。
第102次不正经()
此为防盗章;正版,看不到请补订阅。是你的睚眦啊:听说你收工了;来我这里一趟怎么样?先试试第一段。
饕餮陛下的春天:拒绝,我有事。
是你的睚眦啊:什么事?
饕餮陛下的春天:吃卤味。
是你的睚眦啊:
是你的睚眦啊:就是说我在你这里还没有卤味重要?!
温琅看着消息框里的感叹号,十分坦然的笑了笑。
饕餮陛下的春天:要不你以为呢?
饕餮陛下的春天:[小辣鸡]。jpg
傅同:“”
傅同看了想打人。
怼完睚眦的饕餮陛下心情甚好,没再看傅同说什么,把手机调成静音后放回去:“走吧。”
小仓鼠点点头;急忙跟了上去。
下午五点半,到家。
这个时候秦景深还没回来,温琅就先回了自己家。
蛋黄和橘宝儿早在他上楼的时候就听到了他的脚步声,欢欢喜喜在门边守着,等到温琅进来;瞬间抖着耳朵扑了过去。
温琅身上还背着傅同的吉他;怕它们撞到,急忙往边上让了让;蛋黄扑了一个空,眼睛湿漉漉看温琅,毛绒绒的尾巴也随着耷拉下去;宛如深宫怨妇。
柴犬戏精的称呼;不是白来的。
温琅垂手摸了摸它的耳朵:“不要闹;一会儿有小肉干。”
蛋黄准确把握到关键词,顿时原地复活;尾巴晃来晃去。
温琅被它逗得想笑;又摸了摸橘宝儿;这才走了进去,蛋黄和橘宝儿如影随形跟在后面,歪头看着他身上的木吉他,有点好奇那是什么。
温琅把吉他放下,回头看了它们一眼:“想不想听歌?”
蛋黄和橘宝儿虽然听不懂,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回应温琅,闻言软乎乎的叫了一声。
温琅笑了,很随意的在地毯上坐了下来,两只小动物也不闹,安安静静蹲坐在他旁边,看上去特别乖巧。
温琅抱好吉他,轻轻拨了一下弦。
他唱的是民谣,旧时风声。
旧时风声应该算是温琅最熟悉的歌,三年前他在毕业大戏扮演的民谣歌手,最初最喜欢穿着白衬衫,独自坐在天桥边上唱这首歌。
温琅到现在还记得戏的剧情,分为三个小剧情段,说的基本上就是孤独者的挣扎和解脱。
民谣歌手是最后剧情段里的故事。
歌手名字叫简木,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为民谣而生的,那是他的全部。
那么究竟多久能熬出头呢?
彼时简木十六岁,心想三十而立,十四年肯定够了。
他慢慢走啊走,可是这条路太难熬了,他一个人抱着吉他跌跌撞撞走了九年,到底是没能熬得住。
那个曾经干干净净的青年,消失在第九年最后一天的清晨。
他把木吉他放到地下室,撕掉了所有的民谣谱子,把曾经的所有坚持都埋进了一个再不敢触碰的地方。
后来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温琅记不大清楚了,他印象最深的是戏快结束的时候,简木穿上曾经的白衬衫,坐在天桥上,抱着吉他在四周灯火阑珊里低吟浅唱,把一首歌唱了一遍又一遍,一直到了黎明。
歌声里,一直在回放曾经的他。
然后就是结局。
那个曾经坐在这里无数次用温柔的心情唱歌的简木,最终抱着他的吉他,从天桥跳了下去。
他离开了,末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而这一天,正好是第十四年最后一天的清晨。
结局令人唏嘘,但歌却是温柔的。
用导演的话说,就是如果没有点对比,怎么能骗到观众的眼泪。
温琅坐在地毯上唱着,旁边蛋黄和橘宝儿尾巴一下一下晃着,仿佛是在给他打节拍。
秦景深提着打包盒刚上楼,就听到了木吉他的弦声。
他看了一眼,发现温琅的门没有关严,开着一道缝,透过那里,正好能看见坐在地毯上唱歌的人和毛绒绒的小动物。
秦景深沉默着在外面看了一会儿,等到温琅一首歌唱完,漫不经心开始拨弦玩,才慢慢走过去,抬手敲了敲门。
门里的声音戛然而止。
温琅抱着吉他,心跳了一下。
这层楼里就只有他和秦景深两家住户,那么现在敲门的是谁,可想而知。
秦先生怎么提前回来了?
不会是因为傅同的事故意来说我的吧?
温琅:[不应当,毕竟我只是一只小饕餮]。jpg
温琅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怀里的吉他放到旁边,站起来往门边走,走近了才发现自己刚才没有把门关好,留了一道挺大的缝,秦景深站在外面,正用那双深邃的眼睛清清淡淡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