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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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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看我一辈子也不会腻的表情,会让我晚上做噩梦啊!

    我虽然饭量很大,但是吃饭却比较慢,因为喜欢细嚼慢咽。

    如果吃饭太急,得了胃病就会影响身体,影响身体就会使锻炼的效果降低。

    所以说饮食从来都是健身和武术的一部分。

    拳击手假如每天控制饮食,经常慢跑,有朝一日就能成为赛场上敏捷凶猛的猎豹。

    相扑选手天天吃相扑火锅,结果就只能变成大肥猪。

    但是因为任小芹的眼神太可怕了,我今天以平时的三倍吃光了餐盘里的饭,还差点噎住。

    小芹赶忙去冷饮区买了一杯可乐,急匆匆地交到我手里。

    我拿起可乐的时候,坐在稍远处的头号忠犬眼镜兄,还有班长舒莎一干人,都警惕地盯着我后续的动作。

    难道是担心我重演前天那一幕?而且这次还命令小芹自己去买可乐,然后乖乖回来让我浇头?

    把我想得也太变态了点吧!

    不过从之前的一系列行为来判断,假如我坚持要求小芹这么做的话,她说不定真会答应。

    “如果叶麟同学喜欢的话,就算浑身湿漉漉黏糊糊的,我也一定会忍耐的!”

    到时候她肯定会这么说。

    一边这样想,一边仰头喝下了半杯可乐,噎在喉咙里的饭总算送下去了。

    看到我的这杯可乐不是用来行刑的,班长等人大舒了一口气。

    “可乐好喝吗?”

    小芹笑眯眯地问。

    “我不怎么爱喝可乐,但是叶麟同学好像经常喝的样子。”

    “一般吧,算不上特别爱喝,而且不管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都差不多的味道。”

    我的味觉不是很达,就算是很早以前昙花一现的汾煌可乐,尝起来也没觉得和美国人的可乐有太大区别。

    另外,汾煌可乐似乎是因为花了1。5个亿请成龙大哥来做电视广告,结果销售网络没跟上趟,才凄惨退市的吧?

    扯远了,倒是艾米这个正宗美国人想喝可乐而不得,就算山寨色彩很浓的汾煌可乐,她也一定会高高兴兴地大口喝下去吧?

    突然想到一个很邪恶的画面:如果我把可乐浇得小芹浑身都是,艾米说不定会跑过来舔小芹身上的可乐呢!

    不行!我因为生意的关系经手了太多h漫,思想已经越来越不纯洁了。

    吃完午饭以后,我以为小芹会得寸进尺地要求我陪她在操场上散步,但是小芹捂住腹部好像有点难受的样子。

    “你怎么了?吃坏肚子了?”

    食堂的原材料一般都不太新鲜,小芹的体内可能抗体不足,多吃几个月就好了。

    “不、不像是吃坏肚子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叶麟同学,对不起,我先回教室了。”

    我看她不是特别严重的样子,就摆摆手让她一个人走了。

    离下午上课还有一个半小时,我跑到后操场的篮球架子附近,准备跟人玩一会篮球。

    跟别人不同,校篮球队的队长郭松涛总是愿意带我一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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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篮球校队() 
郭松涛是初三(2)班的学长,1。85的大个儿,位置是中锋,由于经常在户外训练,皮肤被晒得有点黑,但总体来说颇为英武。由于他挺喜欢照顾小辈,所以队员们一般都喊他“涛哥”,我也跟着这么叫。

    涛哥之所以总带我玩球,可能是希望篮球队的队员们能拿我当对手,多练练身体对抗技能。

    另外我虽然运球技术不好,三分球也很少投中,但是三步篮、内线突破,还是有几分功力。

    用假动作骗过对手,传球让队友得分,也会让我很有成就感。

    而且我非常遵守篮球规则,如果不小心打手犯规,我会自己举起手来示意裁判暂停比赛。

    不愧是守序善良阵营的人。

    校篮球队总共有十八人,大部分是去年重新选拔出来的,基本都是身高体长的好体格,外界戏称为“十八罗汉”。

    不过学校里也有一些没通过选拔,对校领导和篮球队不满的人,有一次他们找来五个混混,装作会打篮球,非要跟篮球队打友谊赛,结果一上场全靠犯规推人,根本就是来捣乱的。

    涛哥和我两个人就上去干翻了他们。

    战斗时间极短,出的惨叫都来不及让教导处的人听见。

    不过就算教导主任追究起来,我也会都揽在我身上,反正我也恶名昭著了。

    当时五个混混在操场上倒地不起,哎呦哎呦地呻吟,万一被巡视的老师看见的话,还真有点难处理。

    控球后卫刘坏水想出了个馊主意,他从体育器材室里翻出一床极脏极破的棉被,让我们把混混们都扔在上面,然后卷成了一个大春卷。

    十八罗汉七手八脚地扛起来走到校门口,跟门卫大叔说“体育老师让我们出去扔点垃圾”,门卫大叔说“这么多垃圾还说是一点啊?净使唤你们干活!我开门,你们快走快走!”

    出了校门转个弯,光明正大地把小混混们都扔进了臭气熏天的垃圾站。

    此事传为篮球队的一段笑谈,后来一旦有人在比赛中状态不佳士气低落,旁人就会大声鼓励道:“你们忘了大春卷的故事了吗!”

    有些不明真相的比赛观众,还以为篮球队的人都是吃货。

    说起来,跟涛哥一起打架很过瘾,有一种放心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感觉。

    后来又打了一仗。

    起因是那些小混混过来寻仇,在放学路上伏击篮球队的队员,让小前锋和得分后卫一个星期没能参加训练。

    其他队员都说此仇不报不共戴天,涛哥却拦着不让他们去,只是吩咐大家这段时间最好结伴回家。

    又过了几天,我和涛哥两个人在黄昏的操场上练习投球,谁也没提报仇的事。天色越来越暗,到了要看不见球的程度。

    涛哥突然把嘴里的牙签吐到地上,骂了一句:“艹!”

    球也不要了,直直地出了校门,不是他平时回家的方向。

    我一个字也没问,只是默默地跟在涛哥后面,一边走一边活动腕关节的肌肉。

    我们在一个黑迪厅的门口堵到了那五个小混混,当时他们还带着打扮得五颜六色的小女友,正在吐沫乱飞地吹嘘自己打起架来多么神勇,篮球队的傻大个也是白给之类的话。

    涛哥往那一站他们就傻了。

    这回打的时间比较久,大概有十分钟。

    并非是因为有小女友在一旁观战,使得小混混们雄性激素附体,变得比较耐打。

    只是涛哥想多打他们一会解气而已。

    没有了在校园内打架的各种后顾之忧,涛哥揪着小混混们的前胸把他们提起来,挨个按到小巷里的土墙上猛k,震得尘土飞扬。

    我也手痒想上去助攻,结果涛哥冲我一摆手:“你不用动!站旁边看!”

    “——谁要是敢跑,你就把他们踹回来!”

    我双手插兜堵到巷子口,不光是小混混,连他们的小女友我也没放她们出去。

    倒不是要对她们干什么,只不过担心她们出去乱喊乱叫,会招来警察或者保安。

    本来小混混觉得自己人多,一开始还跟涛哥顽抗了两下,结果后来现完全不是对手,想跑又跑不掉,最后全让涛哥一个人干躺下了。

    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这些混混的小女友们看着男友被打,没显出多伤心的样子,反而一边捂住眼睛装害怕,一边还从手指的缝隙里偷看涛哥是怎么打架的,眼神里透着十足的刺激跟兴奋。

    后来那里面有一个涂黑色指甲油的妹子还特地跑来学校里找我,想问一下涛哥有没有女朋友。

    我告诉她:你们年龄太小,涛哥不感兴趣。

    结果这妹子又问:我帮我妹妹问一下,你有女朋友吗?

    我对她们很生气。

    总觉得她们和抛夫弃子的老妈,是一类人。

    如果谁打架厉害谁就适合当男朋友的话,你们干脆去找百战百胜的小霸王好了。

    当时我还不知道小霸王是个坑爹的女孩。

    其他篮球队员并不知道涛哥带我出去打架的事,只是以后再也没人在放学路上堵截他们了。

    他们不傻,从涛哥对我的态度上也隐隐约约猜到一点。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有点像篮球队的第十九名队员。

    “要不要干脆进校队里打球啊?”

    涛哥有一回笑着问我,还说不用担心选拔资格的问题,他会全力向教练推荐的。

    我摇摇头:“不了,现在这样挺好,给你们当陪练也挺有意思的。”

    “切,当陪练有什么意思!”涛哥满脸不屑,“我看你是想当打手吧?”

    涛哥一点都没因为我拒绝加入而生气。

    “嗯,校队的陪练兼打手。以后打球可以不叫上我,不过要是打架的话,别把我忘了。”

    我觉得和涛哥以及另外十七罗汉相处的时候,心里非常放松,一点都没有跟任小芹在一起时紧张感觉。

    即使是记忆中的小霸王,也没有带给我像现在这么大的心理压力。

    我宁愿让小霸王打我十拳,也不想看见任小芹的一滴眼泪。

    还是希望小霸王是男孩。

    如果她是男孩的话,现在就可以站在篮球场上陪我打球了。

    我们就算当不成好朋友,也会在许多领域成为竞争的好对手。

    不过已经不可能了。

    遗憾的是,和校队一起打篮球,并没有让我在学校里的风评变好一些。

    因为不是编制内的队员,所以不能代表学校参加任何比赛。平时的队内练习赛,感兴趣的人不多,就算来旁观了,也会觉得我只是人不够来凑数的。

    “只不过是个子比较高罢了。”

    “他的眼神那么凶,被盯上的人一定容易失误吧?”

    男生们一般都如此评价。

    至于来围观的女生,大部分都是来看郭松涛队长,还有三分球小帅哥沈少宜的。

    我经常沦为她们赞美以上两人的参照物,比如:

    “队长刚才的盖帽真帅!你看,那个叶麟也猖狂不起来了吧!”

    “队长虽然也不错,但是身高还是太高了啊!我觉得沈少宜正好……”

    “啊!沈少宜被叶麟撞倒了!真卑鄙!一定是嫉妒人家!”

    特么你们这些花痴三八有完没完!没看见是沈少宜非要往内线里冲,撞到我身上自己摔的吗?因为他身体对抗能力欠佳,涛哥还总让我当陪练,帮他进行这方面的特训呢!

    对于篮球队的人肯带我一起玩的原因,大家的一致看法是:因为篮球队的人身体强壮,所以叶麟欺软怕硬,从来不和篮球队的人争执。

    另外还有传言说我和涛哥达成了秘密协议,只要我不找篮球队其他队员的麻烦,他就不跟我抢二十八中校园老大的位子。

    我已经不想再辩解什么了。

    心累了,感觉不会再爱了。

    今天到场练习的篮球队员有14人,加我一个正好15人,可以分成三队,轮换着打比赛。

    为了公平起见,一般不会把涛哥、我,还有沈少宜分在一队。

    我的篮球技术绝不可能排到前三的位置,只是身体素质比较过硬,反应也快,跑起来有长劲,会让对手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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