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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警察的眼睛实在是特别漂亮,顾盼很是喜欢,看了好一会儿,他才把目光移向那个包的严实的手绢,又看了会儿,他便失望地翻了个白眼,轻声说:“走了,你们慢慢玩。”
说完这话,他顷刻间又消失不见了。
薛默茫然地睁开眼睛,总觉得有一阵热风拂面,耳畔仿佛有人在低语,弄得他痒痒的,可他环顾四周,却什么都看不见。
一旁的小偷突然“呜呜呜”地嚎了起来,可怜兮兮地说:“我怎么遇上……遇上你了……还不如早点跳河算了……”
“以后改邪归正,做个好公民。”薛默很体贴地安慰他,但小偷并没有得到什么安慰。
薛默终于休息够了,拿出手机一看,有二十多个刘思源的未接来电,薛默赶紧给他回了过去,接通刘思源惊恐就地大叫:“哎呀我的妈呀老薛!你还好吧!”
“我没事啊,嫌疑人已经抓到了,我这就回来。”
“我的老天,我他妈以为你光荣了!你要是光荣了,我怎么给队长交代,怎么给你家老爷子交代,我特么干脆切腹陪着你走黄泉路得了,我……”
“你别废话。”薛默打断他道,“我现在没力气,长话短说,我给你发个定位,你把巡逻车开到附近接我,有什么事情回所里再说。”
小偷依然低声念叨自己流年不利,薛默把他手里的手绢给拿过来郑重地放进包里,然后搀扶双腿瘫软的小偷起来往大道上走,走到街边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巡逻车。
刘思源下车见到薛默和小偷的这副尊荣,惊道:“你们打起来了?”
“没有,只是跑了一会儿,别说了,让我们休息。”言罢薛默就不再搭理刘思源,拎着小偷上了巡逻车,一路安静地回了派出所。
失主已经在所里等了许久,由所里其他同事安抚着情绪,之前刘思源已经和他稍微谈了谈,知道他的名字叫王大树,今年三十七岁,是个建筑工人。
王大树脸上满是焦虑的神情,看到薛默回来,又激动又开心,想说几句话,却无奈词汇匮乏,什么都说不出来。
薛默也没多言,把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对王大树道:“你点点看,有没有遗失。”
王大树立刻打开手绢,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手帕中央,包括小偷,他想看看那个无比金贵的东西是什么。
里面是……三颗糖。
小偷震惊地『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
可再怎么看,它也就是三颗糖,要说和一般糖有点不同,也就是个头要大些,包装纸上的字也很特别,并不是汉字,但也不是什么常见的外文。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点,碎了……”王大树心疼坏了,马上又把糖用手绢包好。
小偷忍不住跌坐在地,死死抱着薛默的大腿,哭喊道:“我的大爷啊!咱俩就为了三颗糖拼了老命啊!”
刘思源提起小偷的耳朵,道:“去审讯室!嚷嚷什么鬼!”
被拎起来的小偷,突然在挂了半面墙的锦旗和表扬信里,看着一张获奖证书,这证书他无比熟悉,因为他也有一张。
明晃晃的大字写着:回龙县马拉松大赛获奖证书,薛默,冠军。
回龙县前三甲的长跑健将,居然就在这个小小的派出所里光荣会师,小偷先生再次输给薛默荣获亚军,他震惊地张大嘴,心中的草泥马欢快奔腾,难怪说最开始见他就觉得眼熟,这特么就是赢了他得到第一的那小子!
第4章 卷 一·弱肉强食()
临近农历新年,各种小偷诈骗也活动频繁,所里忙忙碌碌,大家关心表扬了薛默一会儿,又去忙自己的事,薛默累瘫在办公室里,窝在椅子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刚好笔录也做完了,薛默拿过处罚决定书一看,顿时大为吃惊,这个小偷还有个颇为诗意的名字,他叫宋阳泽。长得那么着急老成,实际上十八岁的生日才过去没几天,根本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前并没有什么案底,父母双亡,同爷爷一块儿长大。
薛默越看越是脸『色』沉重。
刘思源不用猜也知道,薛默那颗柔软的好心又开始泛滥,当即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严肃地说:“别这个表情,他和你不一样,你可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就是个教不好的坏小子。”
薛默没吭声,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他们要下班了,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但是并没有反对,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便领着愣愣的他,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一块儿长大的,也可以说是在他们周围邻居的接济下长大的。
薛老爷子对薛默很好,可毕竟一老一小两个爷们,生活上难免会遇到些困难,不过好在薛默的父母人缘不错,周围的邻居都对他们很照顾,薛默从小在团结街长大,对这里的感情很深厚,所以才想做警察,回馈一方。
在刘思源看来,薛默这个人也挺不容易的,没爹没妈就算了,薛老爷子的还患有老年痴呆症,从薛默十来岁到现在时好时坏,严重的时候薛老爷子连薛默都不认识。刘思源记得,薛默在警校念大二的那年,老爷子一步都不肯离开薛默,薛默只得把他爷爷都给带到了京城,在警校旁边租了个房子。警校原本是不准学生在校外留宿的,也是校领导体谅薛默辛苦,专门给薛默特别许可,让薛默得以一边继续在警校学习,一边照顾他爷爷。
好在现在,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薛老爷子的病情也比较稳定,让薛默能够安心工作。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刘思源多少也受到了薛默的影响,他愿意在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周围的人一些善意,比如,帮忙送这位大叔回家,哪怕他的衣服弄脏了车上的真皮座椅也无所谓,擦掉就好。
王大树住的地方已经不再团结街派出所的辖区内了。
他没有房子,住在建筑工地的临时板房了,他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算是本县比较大的一个楼盘。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是放饭的时间,工人们从板房里出来,就在路边上三五成群地蹲成一个个圈,捧着大碗吃饭。
王大树一下车,便看见了他想见到的人。
角落里有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约莫有二十个男女,有老有少,还有七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孩。那群人一看就是王大树的家人,简直和王大树长得一脉相承,个顶个的黑。
一个带着安全帽,貌似是工头的男人也和他们站在一块儿,骂骂咧咧地说:“就你家烦,干活的少,吃饭的多!那几个破孩子也不弄去读书,一天在工地里混混混,吃白饭。你们看好点,别让他们『乱』跑,万一磕着绊着,我可是不会负责的——唉!小六,你给我滚回来!往哪里瞎跑!”
叫做小六的孩子根本不听工头的,一溜烟跑到了王大树面前,用力抱住他的腿,扬起黑黝黝的小脸道:“大树大树大树!你跑到哪里去啦!”
孩子和王大树一样长着大眼睛,但眼距不宽,而且眼珠子看上去很灵,一点儿也不呆。
“好好。”王大树正在回答,其他的黑孩子们也都一窝蜂地跑了过来,王大树便拿出手绢递给一个孩子,又说,“分着……吃。”
薛默和刘思源对视一眼,同时感到不可思议,听说建筑工人的工资并不低,那怕那糖是高档的进口食品,七个孩子分这吃,也是有点太寒碜了。
再看那吃饭的一家老小,刘思源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顿时心里涌上一阵心酸。
薛默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紧紧皱眉看着他们。
王大树的家里人和工头都注意到了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年轻人,陆陆续续地围了过来。
工头站在前面,有些紧张地问:“警察同志,我是工地的负责人,我姓张,有什么事情吗?大树惹祸啦?”
薛默简单地把之前发生的情况说了一边,所有人都明显松了口气,张工头又瞪了王大树好几眼,显然不高兴他把公差给招来了,一会儿便又开始骂骂咧咧。
于此同时,偷…窥了一整天的顾盼,还工地的脚手架顶端继续偷…窥。他目光盯着下面的人群,拿出手机拨打电话,道:“属『性』初步判定为硕鼠,总共二十七只,危险『性』全部为c,工地上人太多我不方便现身,明日再行处理,现在……”
“卧槽!”电话里的本来安静听着的人突然惊叫了起来,急道,“你赶紧回来,‘裂痕’那里有情况,我可处理不了,先撤了,你赶紧的啊。”
言罢那头便立刻收了线。
“烦。”顾盼皱眉,又看了一眼正在和那群人说着话的小警察,转身便消失了。
薛默抬头望了望,总觉得今天的风有点不对劲儿,可哪里不对劲儿他也说不上来,他摇摇头不再多想,接受了王大树一家的谢意,很快离开。
回程的路上薛默很是安静,刘思源开着车,想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