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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静之我本纯情-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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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孩子,可居然会是这种下场。这都什么逻辑?这时,曾曾最庆幸的就是自己还存了点钱,否则的话现在就是想按照母亲的心愿滚蛋,她都没有这个资本。

    王编辑一直都在她耳边喋喋不休着,告诉她明天的日程安排、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和地点、新书签售会的现场布置安排、接受昆明当地媒体的采访……曾曾一直都在默默地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王编辑最后说完问她:“怎么样?你对我的安排还满意吗?”曾曾仍旧没有出声,只是点头。王编辑大喜,连声说:“这样就好!我还担心你不肯在媒体前曝光呢!那样的话,出版社这次可就损失大了!”

    曾曾默默地笑着,心想原来自己现在真的成了人物了,曾几何时,自己还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网络写手,辛辛苦苦写了几个月的东西最后没有几个人愿意看,点击率少得可怜。在那段被迫潜水的日子里,她就像一只随时都会被汪洋大海吞噬的小虾米,四处漂泊,身不由己地坠落,随时都有可能碰上暗礁或者大鱼。那时,曾曾还在影楼做平面模特,她的玉照被老板不惜血本地喷成巨大的海报,悬挂在门头上,每一个经过这家影楼的人都有可能看见她,无论他们是否认识她。那时没有人知道“高兴”的存在,那个时候的曾曾只是一个花瓶,一个绝对苍白没有内涵的花瓶,周围熟识她的人看见的只是她那张楚楚动人的脸庞和高挑清瘦的身材,她染黄头发、穿低腰牛仔裤、在大街上跟试图占她便宜的烂仔对骂……也许某个时候,有人还会看到她叼着一支烟卷若无其事从眼前经过,这就是曾曾,生活中的她。

    可是在网络里,她变了,变得淑女,变得温文尔雅,变得高贵庄重。她在博客日志里是这么记载着她寻常的一天:早上,穿套装,挽发髻,踩高跟鞋,拎着真皮公文包,打的去写字楼,进电梯,跟同事say hello,秘书进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说又有一位先生匿名送花,她看都不看就指示秘书扔进垃圾桶,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老板问她中午约人了吗,如果没有,他请她吃饭,顺带连晚上的约会一起提前预定了……这就是小资人士的一天写照,看得人都要流口水,感觉她过得简直就是电影中的生活。而实际上呢,她的一天是这么度过的:影楼九点开门,八点四十五分她才被电话声惊醒,一边手忙脚乱地穿着烂牛仔裤,一边对着电话那边的人吼道:“现在没时间接电话!你要是想跳楼就发短信在我的手机上。”扔掉电话后,光着脚扑到卫生间,一阵打仗般地洗漱,左手刷牙右手抹洗面奶。八点五十二分一定要出门,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站台,一辆公共汽车刚好开走,连叫带骂地好歹让司机违规停了下来,正是上班高峰,好不容易挤了上去,又被不怀好意的男人占便宜,于是开始高声叫骂,激动时甚至挥动拳头,最后手脚齐上,将对方踩倒在车厢地板上才心满意足地下车去也。到了影楼后,同事小声提醒今天老板早来了,刚才已经点过名了,一听说你还没有来,脸都黑成锅底了。正吓得不轻的时候,老板过来了,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斥,最后还不解恨地来了句:“扣掉你这个月的奖金!看你下次还敢迟到不?”

4、一个鬼魅之地() 
这就是曾曾坚决要把网络中的“高兴”与自己分开的原因,网络这个东西好是好,可有时也太虚化了,现实生活中一个粗糙造作的人到了网络里乔装打扮了一下,就成了截然不同的另外一个人。有时曾曾就感慨自己平时走在大街上,除了会吸引几个无所事事的烂仔冲她吹口哨之外,不会有人对她感兴趣,更不可能像追逐偶像一样围观她。可是现在,就因为她是网络里的“高兴”,所以有人喜欢她迷恋她美化她,哪怕她现在是个丑女都有人愿意来给她捧场。这就是网络的魅力,也难怪童磊对她恨得咬牙切齿,其实她只不过用“高兴”的名字写了点他的艳史,除此之外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他根本就不必弄得那么夸张,仿佛她挖了他家祖坟似的。

    酒足饭饱后,王编辑一再盛情邀请她去酒吧坐坐。

    其实她没想过要改变什么,尽管她始终都无法融入童磊他们那种生活,也许这个时候的童磊正抱着白洁躺在床上卿卿我我,雷鸣正在与外地的网友大搞***,可是她做不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这就是一种命中的宿定,有的人可以一辈子都在改变,而有的人即使最后走进坟墓里了仍旧纯真如往昔。

    酒吧也是个好地方。

    自打进了酒吧的大门,曾曾就把王编辑甩到一边,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仿佛对这里很熟似的。王编辑起初跟着她走了几步,一个劲地问着:“你到底在找什么啊?这边有位子啊!哎!你别往那边走啊……那边是卫生间……”

    曾曾没有理会他,仍旧是自顾自地走着。

    曾曾曾经在她的一篇小说中这样形容过酒吧:“酒吧就是一个鬼魅之地,永远不能明亮的灯光,昏暗的色调暧昧地摇曳着这个夜,红舞鞋在裙摆下跳跃着,你能猜出那是谁的脚吗?那痛苦的眼神,即使将这个夜凝视透,也不能找出他爱的那个人,永远都不能……”曾曾此刻就在感同身受着她小说中的情节,白天在金大商都她就像是一只在童磊张牙舞爪的指挥下,被呼来唤去的老狗,只有夜晚,在网络中变成“高兴”,她才能有找回尊严的感觉。

    在曾曾的眼里,童磊是可怕的,是那种跟她绝对是两个世界中的人。除去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童磊现在也不干净,以单身贵族做幌子,频频诱惑那些一心做着总经理夫人白日梦的女下属们。雷鸣一直暗恋的秘书室的白洁就是童磊的掌中之物,为此雷鸣没少在背后诅咒过童磊。尤其是每次一看见曾曾气鼓鼓地从总经理室回来,雷鸣就恨不得那一会儿,当着曾曾的面,把童磊的祖宗八代都从祖坟里掘出来,挨个骂遍。

    曾曾明白雷鸣借刀杀人的阴险用心,好在她也是脾气温和之人,所以无论雷鸣如何地煽风点火,她都表现得泰然自若,脸上可以继续以愤怒示人,嘴巴里却什么都不说,仿若没听见雷鸣刚才那番话。每次挑拨离间过后,雷鸣总会百思不得其解地打量着曾曾,一脸不可思议道:“老姐,我怎么就想不通你咋就这么单纯呢?你看我都叫你老姐,当然我不是说你年龄大,我是说你都在社会上闯荡这么多年了,在那么多大公司都干过,怎么我看你跟我们一点都不一样啊?”曾曾就问他:“我哪点跟你们不一样?”雷鸣于是开始举例子:“一、你没有男朋友;二、你不搞***;三、你也不招惹有妇之夫;四、问题是你还真漂亮、身材也好,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你干吗要搞得那么与众不同啊?你难道真的不觉得你那样的生活太无聊吗?”

    曾曾一阵长叹,连声说道:“不明白!不明白!我都琢磨这么多年了,始终都不明白!”

    曾曾这说的倒是大实话,别人从十几岁学生时代就开始谈恋爱,可她却老实到临近三十了还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跟男人最亲密的接触也仅限于拉拉手,说出来都让人笑掉大牙,这么老土苍白的情感世界竟然出自于一位高贵美丽的白领身上。当然若是大家知道她竟然还是那个在网络里兴风作浪的爱情小说作家“高兴”的话,那么曾曾相信金大商都那天一定会爆发大地震,威力不亚于核爆炸。其实她没想过要改变什么,尽管她始终都无法融入童磊他们那种生活,也许这个时候的童磊正抱着白洁躺在床上卿卿我我,雷鸣正在与外地的网友大搞***,可是她做不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这就是一种命中的宿定,有的人可以一辈子都在改变,而有的人即使最后走进坟墓里了仍旧纯真如往昔。

    王编辑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好不容易找到了高兴,说你这半天都在瞎挤什么,丢钱包了吗。曾曾笑着说好吧,好吧,我就陪您坐一会儿,不过只能一会儿,我晚上还要写些东西,我的fans们还在网上等着我呢。王编辑感叹,高兴啊,你还真令人琢磨不透啊。曾曾心想,这个世界上谁能把谁给琢磨透呢。

    凌晨两点,童磊仍旧执著地守在笔记本电脑前,等待着他的命中劫数——“高兴”的出场。如何来描绘“高兴”在他心中的那番欲语还休的情感呢?此时mp3中播放的是姜育恒当年那首炙手可热的《再回首》,让童磊在阵阵香烟的缭绕中想起了他生命中的那个也许要刻骨铭心一辈子的女人。很奇怪,每当他在金大商都里看见曾曾那张冷漠而又美丽的脸庞时,他的脑子里就会同时闪现出两个女人来:一个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另一个则是“高兴”。

    当然,童磊到现在都不能把这两个女人等同在一起:曾曾是他的下属,一个美丽而孤傲的老处女,过着与他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若不是她身上穿着金大商都的管理层制服,童磊相信她一定是修道院里最称职的修女,永远没有**,或者是永远为了她那份所谓的贵族精神而背叛她的生理需求,很不可思议的一个女人;“高兴”则是一个与他有着过节,却时刻都牵挂着他心思的虚拟人,他不知道她是不是一个漂亮女人,而他这辈子只对漂亮女人感兴趣,所以“高兴”对于他而言,太过遥远模糊,也许有可能在日后的某一天不期然地相遇,但概率只有一半,他们还有可能这辈子都不能相见,不知道对方是谁;最后一个女人,一个令他至今想起都羞愧的女人,一个在大学校园里始终高高在上俯视他的女人,虽然他们曾经是那么的亲密无间,可仅仅是一夜,她就彻底地抛弃了他,那个时候社会上还没有什么“小资”名词的出现,***也不流行,而且他们当时也只是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可是那个长发妩媚的女生还是在第二天的凌晨弃他而去,再见面时仿若路人,任凭他苦口婆心地相求,她始终都没有给他一个答案,成为他青春记忆中一抹难以平复的痛。

    曾曾给他的感觉总有那么一些地方与她相似,凭良心说,她没有曾曾漂亮,更不会有曾曾的这份清高,可是每次只要看到曾曾的眼神,他总会想起她,无法自禁地回忆过去。所以,童磊总是很怀疑曾曾的出现是老天刻意的安排,帮助他了却一段难言的情缘。当然,曾曾是无从知道他这番心思的,反而对童磊平日里对她的格外关注而厌恶万分,若不是为了保住饭碗,以曾曾那份看得比命都重要的矜贵,不把童磊给掐死才怪呢。

    童磊已经在吸最后一支烟了,一个小时前刚下楼买的一盒中华又空了。童磊点燃最后一支烟,放下打火机,盯着显示屏上毫无动静的博客日志,又忍不住恨得一阵咬牙切齿。思念一个人不痛苦,痛苦的是那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你在思念他(她)。十年前那个成为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的女孩子不知道他在思念她,现在“高兴”不知道他在思念她,即使到了明天、后天或者以后更多的日子,曾曾也许都不会知道他在思念她,不知道从他第一眼看见她开始起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也许他把她当成了十年前那个女孩子的影子,但是无论怎样,他能够确定的是他爱她,很爱她,但是却一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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