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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想呢。”那时的她,回答的坚定,可是又从某一天开始,她拿起了相机学着当年和凌墨白在外一年的旅行时,拼命的用相机记录一切。
人的记忆终有一天会被时间冲刷干净,她想留下些什么让自己记得不愿忘却的回忆,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重新开始旅行,到底有没有爱过凌墨白——唯有天知道。
292。三年之后()
三年后唐门国际会议室
“根据我们多方的调查,季氏这几年在工程项目中有相当突出的表现,我们认为可以将”
这是一场在唐门国际中司空见惯了的工作汇报,唯一有些不同的是他们工作狂的老总唐景清频频的走神的太过明显让下面的人多少有点紧张不安。
一身俊雅的男人身着剪裁得体的西装,包裹着挺拔的身躯,即使坐着也能目测到他那副不用脱衣都很明显的好身材,年过三十的男人在岁月的沉淀下变得更加有沉稳有魅力,唯一不搭的是桌上放着一支名贵却显老旧的万宝龙钢笔。
摊开着的讨论方案早就被他推至一边,手里握着的手机,大拇指反复的摩擦着屏幕。
陈昊瞄了一眼自己的老板,接着叹了口气,看来最近他加班的日子可以结束一段时间了。
“散会。”当看到航班app上显示的那架航班已准点起飞时,唐景清再也没有耐心继续听着台上的讲话,清冷的声音透出属于上位者的威严,起身带上桌上的钢笔便大步的离开了会议室。
机场
当飞机平稳的降落在申阳城后,季末拖着重重的行李箱走出机场,迎面而来一阵冷风,让她原本有些迷离的眼睛看上去精神了不少。
走时明明才刚夏天,回来都这个季节了。
打了车,报了熟悉的地址,没想到在离家不远处赶上了道路大修,似乎要重新绕一段路才能到。
“大叔,不用绕了,就停在这里吧。”
“小姑娘,你的行李可不轻哟。”
“谢谢大叔,我可以的。”
她拉着一个28寸的大行李箱,踩着罗马靴,身穿白色衬衫搭黑色休闲裤,套着米色风衣,颜色很利落,衣服虽然不是什么大牌,但仔细看衣服质地都很讲究。即使脱离季家多年,但依然是一个典型的千金小姐。
季末绕进一条小路,她一直都很喜欢走这条路的感觉,每年秋天的时候申阳城的银杏叶遍地飘落,悄悄的将大地都染成了一片金黄色,她很喜欢这条路上银杏飞落的样子,虽然这只是申阳城明不经传的一条小道,但优点是人够少,周围够安静,叶子够漂亮。
“汪,汪汪!”
走进茗品苑,一条大金毛就向她扑来。
“hello,叮当我们好久不见!”
多年之后季末还是很怕狗,想来当初会买狗只是以为那个人喜欢,所以想买回只大金毛讨好他而已,只是后来罢了罢了,毕竟过去那么久的事情。
只是偶尔也会想念,想念叮当陪伴着她在偌大的别墅中度过那寂寞的一天又一天,叮当是她的好朋友,也是她不想再拥有的好朋友。
“叮当你怎么好像又胖了哎,再这样小心会找不到女朋友哟!”
和叮当玩闹着没多久,眼前出现了一双男士的休闲鞋,季末似有若无的微微一笑,抬头看到鞋子的主人,午后四点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视线有点逆光,但她知道这晃人视线的男人有多俊美。
“hi,今天这么早下班?”
“嗯,前段时间忙够了,所以最近想调整一段时间。”
很平静的交流,就像是同时住在这个小区的邻居一样,谁能想到他们曾是4年的夫妻。
“这样也挺好,注意劳逸结合。”
说完,她起身拿着自己的行李和叮当告别,大概是蹲着的时间比较长,右脚有点无力不自然的向后退了一步。
“小心!”
唐景清眼明手快的上前一步稳住了季末,那句“小心”语气里的关心毫不掩饰。
“嗯,谢谢,我没关系。你在带叮当散散步吧,我先上去了。”
季末对他微微一笑,短暂的沉默后,她拖着自己的行李越过他,不曾回头。
身后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她不想深究,没有疑问,也无所谓,即使他们同路更是同楼同楼层的邻居。
唐景清跟在季末的身后,看着她瘦弱的身形,拖着行李慢慢走的样子,还有微跛的右脚。
虽然不仔细看很难发现,但是他知道,因为是他亲眼看着她的腿被生生的打断过去那些不堪的记忆总是不经意的戳着他内心最痛的地方。
这次她去非洲整整5个月,皮肤似乎比去时黑了一点,但也更瘦了一点,那边吃的不好吗?他想问,却问不出口,她每次出去的时间都越来越长了,回来的时间却越来越短,他害怕也许下次的离开就是她彻底的离开。
一前一后一起走进大楼,一起等电梯,电梯到了9楼有默契的互相道一声再见,有礼有节,就像这快节奏的大城市中无数个邻居一样。
唐景清故意在门口磨叽了两分钟等到她完全走进大门后才缓缓按下指纹锁走回自己的家,抬手看了看表,7分40秒,这是这次他与她之间相处的时长。
知道她每次回来的航班,因为没有理由,不能去机场接机;
只能假装在楼下散步偶遇,却连帮她提一下行李都不可以,因为没有理由;
关注着她的信息,知道她每次订机票离开所去的国家,所坐的航班,所起飞的时间,但却不能问她:下次,何时归来?同样因为没有理由。
只能这样不咸不淡的三两句,话题永远很安全,是他们现在的距离。
明明那么近,心却又那么远。
回到家之后,季末第一件事情便是联系了云笙。
“哥,我到家了。”
“嗯,这次回来打算待多久?”看似关心,但季末却听的出他在不满。
自己的妹妹整天荡在国外,云笙当然不舒服。
“短时间不会走了啦,我也要好好陪陪沧澜。”在凌墨白走后的某一天,季末突然又想了那个孤儿邵沧澜,她又来到了孤儿院,听不到的小男孩依旧是大家嘲笑欺负的对象,但这次季末不再无视,而是选择带他走。
过去她唐家少夫人的身份,很多事情需要顾及着唐景清顾及唐家,但现在一个人了想做的就可以尽情的去做。
办了领养手续之后又带他到医院检查了耳朵,原来沧澜的耳朵是可以恢复的,只是手术需要很大一笔费用,估计他的父母也是因为钱的问题而不要他的吧?好在,她还算是个小富婆,承担这点医疗费对她而言没有什么压力。
“哼,不容易啊,还记得你儿子!”
“一一挺喜欢他的。”一一,云君依是云笙和任棠的女儿。
三年前,在家族的压力下,云笙不想自己的婚姻被操控,所以一气之下娶了任棠,一年后生下了云君依,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
只可惜,妈妈不是爸爸爱的人,女儿又能得到多少的父爱?
云笙不是个坏男人,可惜是个太有故事的男人,嫁给这种男人,任棠注定只要被欺负的份。
“那你干脆两个一起接走好了。”
“不行哦,一一是棠棠的命,还是留在棠棠的身边,我整理一下行李就来接走沧澜。”
“那干脆过来吃饭吧,我让任棠多做点你爱吃的菜。”
“哥,我来吃饭没问题,拜托你不要总是扯着棠棠做着做那好不好?她是你老婆,不是你佣人!”
“”云笙哑口无言,虽然不是故意,但最初让任棠在自己的身边是私人的生活管家,这些年他的一切生活起居也都由她打点,结了婚以后生活也没有多大的改变,很多时候他是真的忘了任棠是他妻子这件事。
“别辜负了爱你的人,哥。”季末很喜欢任棠,虽然话不多,大部分的时候都没有什么存在感,但她却比谁都要来的温柔细心。既然娶了,那就是承认了这桩婚姻,所以她希望云笙能好好对任棠,不是敷衍,不是漠视。
“行了,我知道了,快点来吃饭,听到了吗?”
“好!”
挂上电话,季末开始整理起了自己的行李,凌墨白过去对她说的话,她都牢牢地记得,所以在他走后没有多久她就搬出了云笙的别墅开始了真正的独立生活,接着开始拥有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大学毕业之后就是结婚做全职太太,从未接触过职场的季末,所有都是新的挑战。
好在聪明又勤奋的女孩到哪都不会太差。
所以,她是真的迈开了自己的脚步走向更宽广的世界,始终坚守着当年与凌墨白的约定,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她最后选择的职业是一个摄影师。
会选摄影师多少还是受了点凌墨白的影响吧?画画她已经是无可奈何了,唯有拿起了相机用另一种方式延续着凌墨白的“生命”
多年不曾提起过的名字,谁说她忘记了?不过用着自己的方法,将他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默默的怀念,始终不曾忘却。
季末的行李不多,多半都是与工作相关的东西,但是不管她身在何处,凌墨白的画本一定会带在身边且永远被她用心的珍藏。
这些年来她始终一人,若问她寂寞不寂寞?不过都是冷暖自知。
293。默默()
换了一身衣服,季末在饭点前准时出现在云笙家中。
“小末,你回来了。”听到声音,沧澜快速的从楼上房间下来,看到她的那一刻满心欢喜又笑的腼腆。
“沧澜,我回来了!”反而她大大方方的给了一个拥抱。
收养沧澜,按理说他该喊她一声“妈妈”,但季末从未要求,沧澜也不曾喊过。
沧澜,妈妈是个称呼,却是独一无二的称呼,收养你不是为了完整我的人生,而是希望给你新生。
所以,她没有给他改姓,他仍然是邵沧澜,他会亲昵的叫着她“小末”,而这番看似拉开彼此距离的举动,其实是给予最大的自由。
姓这种东西没有多大意义,家人关系的建立——就季末的亲生经历,觉得并没那么重要。
“非洲好玩吗?”
“嗯,还不错,你呢?学习还顺利吗?”8岁的沧澜已经念小学二年级了。
“你不用担心,有云笙叔呢!”他来到季末的身边时已经5岁了,并不是一点记忆都没有,对于收养了他又给他那么好照顾的季末,沧澜满心的感激。
“如果遇到麻烦的话,要说知道吗?”也许是在孤儿院生活的记忆,沧澜很早熟也很懂事,从来不会轻易的麻烦到她,就连想要一个玩具这样的愿望,他都很少提及。
“小末,欢迎回来,一起吃饭吧。”这时任棠从厨房走出,季末看着满桌子的菜一脸不满的看向云笙。
“你也不要忙了,过来一起吃。”云笙接到季末不满的眼神,微微皱眉,他没有让任棠多干,只是她听到季末会来时主动多加的菜。
“你们兄妹好久没见了,一定有很多话聊,你们先吃就好,一一快要肚子饿了,我上去看看她。”任棠已经和云笙相处了将近六年了,自己在他心中处于什么位置很清楚,她比不上季末,当然也不会这个时候出现在他们兄妹之间。
“哥”
“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