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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蓄谋已久-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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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禁红了眼睛,我很认真地说:“我放弃了。”

    “嗯?”

    “我不想当演员了。”

    我得感谢李拜天告诉我这么多,也才终于让我认清了这个现实,我不是豁不出去,而是我不想把自己放在一个与人交换的位置,对李拜天都是如此,对那些导演、制作人就更是如此。

    我说我要下去透透气,李拜天却说:“别告诉我,你还惦记着那小子,人家早就把你忘了。”

    我忽然被这句话伤到了。是啊,都过去那么久了,没准儿他早就把我忘了。我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何况和他分手以后,我混得一点都不比以前强,我要是混得好,我还能好意思找他显摆显摆,混得不好,我觉得我也没脸再见他。

    我不说话。李拜天叹了口气,自顾念叨一句:“我他妈要不是真喜欢你,早给你收拾了。”

    总之李拜天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我把他拒绝了,他最多觉得没面子,说两句释放心情的话,不会为难我,也不会马上撕破脸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回去的路上,我没话找话地劝他,觉得他总这么混下去也不长久,该找个人好好过日子了。

    李拜天从后视镜上瞟我一眼:“你以为结了婚就完事儿了,就踏实了?人只要活着,每天都破事儿不断,不信你试试。”

    决定放弃这条路,我终究还得回家老实过年,花了一段时间让家人明白我此刻的现状。

    我亲妈把我叫去谈话,她的意见是,所谓的事业没有了,就赶紧嫁人,我嫁出去了,我爸那边的麻烦,也就不那么容易沾上我了,就算沾上了,好歹有个靠山。

    而后妈的意见和亲妈出奇一致,连人她都帮我选好了,还是当年和我相过一次亲的沈颂,这两天她为了鼓动我再去和沈颂相一次,对我、对我爸态度都特别好。然后天天在我耳边上吹风,人家沈颂研究生毕业以后可出息了,现在是搞信息工程的,一个月能挣两万。

    为了给我后妈一面子,我还是去见沈颂了。这沈颂啊,打从两年前见过我,到现在还惦记着呢,见我以后殷勤欢喜得不得了。

    他现在的形象,和当年比有了很大的提升,西装革履的,看着倒也不太像个斯文败类,就是人闷,没意思。我和他坐下来,基本是无话可说,无非是他问问题,我回答问题。而他对我的了解,都是从他妈妈和我后妈这里听来的,听说我当过演员,我说我已经不当演员了,他是什么话都顺着我说,就说不当演员也好,找个正经工作也好。

    我觉得我的态度,只能算是礼貌,但不知道我究竟哪里给了他信心,让他觉得我们俩这桩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这年正月十五,还专门跑我家来送礼,一副准女婿要进门的架势。

    我也不好挑明了说什么,只能故意躲着他。

    后来我在县城里找了份工作,还算是李拜天的同行,就是太低端了。在一家传媒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是做一份广告杂志,然后把杂志投放到企事业单位,而我的工作,就是去跑门头,忽悠商家拿钱往杂志上投广告。

    一个月底薪一千五,一个广告百分之十五的分成。

    我们这个小地方,广告并不好做。但我还是做起来了,每天八点去上班,骑着电动车满城跑,看见街边小门头就往里钻,管你是卖什么布艺、家装、卫浴、马桶的,进去就是一通忽悠。

    第一个月没有业绩,客户认真维护下来,第二个月开始开单了,就这样重新开始了新生活。自从回来以后,我尽量保持低调,没有通知过去的任何老朋友,包括蓝恬,包括黎华。也许是因为我好面子,我现在混得落魄,就不想见他们。

第25章 千千万万种可能性(4)() 
最近一次想起黎华,是那天我着急回家拿点东西,出租车司机说前面路窄可能开不进去,我说:“能开进去的,以前我男朋友送我的时候都能开进去,他的车还那么大。”

    从出租车上下来,我的心一抽一抽地疼开了。

    再见面,是在燕小嫦的婚礼上,我被拉去当伴娘,婚礼前她拍着大腿说:“老情人见面,太激动人心了!”

    燕小嫦没几个亲戚,为了撑场面,能招呼的朋友都招呼了一遍,什么薛家正啊邵思伟啊,酒席名单上都有。当然这些人位置是安排在一起的,我好说歹说求燕小嫦给我安排得离他们远点,燕小嫦才同意让我去坐伴娘席。

    到了喜堂,燕小嫦让我去车上拿落下的陪嫁礼单,我在停车场遇见了黎华。他是和蓝恬还有薛家正一起来的,三个人都打扮得很精神,蓝恬穿的一件鹅黄色连衣裙,走在两个人中间气色不错。

    看样子那些事情过去两年以后,她已经完全恢复过来了,至少表面是这样。

    车是蓝恬开的,可能因为薛家正和黎华待会儿多少要喝点酒,所以女人开车比较保险,开的是一辆白色宝马mini,算低配,也得差不多三十万。我琢磨黎华和薛家正应该不能开这么娘炮的车。

    那个瞬间,我心里挺落寞的。我是个挺世俗的女人,会虚荣也会比较,当初我接到戏拍,曾经一度很拿自己当个玩意儿,但现在两年过去,每个人似乎都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向,而我就是一分文没有的广告业务员。

    看见他们了,也不能不打招呼啊,还好是离得有点远,黎华本来在跟薛家正和蓝恬说笑,薛家正脚步顿了一下,先看见的我,然后黎华也看过来,表情明显是愣住了。

    这是个阳光非常明媚的五月天,明媚阳光的照耀下,我看不清他望着我时的眼神,只觉得他一身银灰色休闲西装,身形挺拔,乍一看去像个精致的小王子,蓝恬是公主,薛家正是骑士,都很高端的样子,而我是一个仰望着他们的平民百姓。

    隔着几十步的距离,我摇了摇手里的信封,而后就这么跑了,穿着皮粉色的露肩雪纺裙,裙摆招摇在晚春初夏的微风里。

    我知道我和黎华终有一见,我以为我会若无其事地跟他打招呼,但没想到,原来心态是如此的狼狈。

    婚礼上有些小流程,伴娘、伴郎做点小游戏活跃下氛围,我虽然不想登台,总是要给小嫦姐面子。也许是因为紧张,游戏环节我发挥得很差,被惩罚让伴郎团的人抱一下,抱就算了,还有点动手动脚的,我也不好太在意。

    下台之后,婚礼进行到高潮,看着小嫦姐结婚,我内心颇有感触,一不小心哭了个稀里哗啦。去厕所,本打算整理下妆容,却在镜子里看到了走近的黎华。

    我转过身来,对他挤出个尴尬的笑脸,甩甩手上的水打算走出去。给他让路,我往左边走,他也往左边挡一下,我往右边走,他就往右边挡一下。我抬头看着他,心想他可能是有什么话打算跟我说,于是用虔诚谨慎的目光看着他,脑袋里集中注意力,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黎华眯了眯眼,看了看我的脸,问了一句:“你胸罩开了你知道吗?”

    “啊?”

    我愣,低头看自己的胸部一眼,好像是松松垮垮的,有点奇怪。我这才反应过来是那个伴郎浑小子抱我的时候干的好事儿,下意识地把手背到身后想去扣上,但是隔着衣服搞不定。

    我琢磨跑厕所间里去好好整理,黎华用眼睛左右瞟一眼,没人,拉过我的肩头把我转过来,直接拉开我衣服后面的拉链,以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扣上被解开的扣子,然后拉链拉好,结束后推了我一下。

    我转过头来尴尬地说“谢谢”。他目光冷冷淡淡的,但是在打量我。我让那眼神儿看得心里发毛,再挤个僵硬的笑脸儿:“我先回去了。”

    黎华站着没动,在我经过他旁边的时候,说:“丛优,你这么怕我干吗?明明是你把我甩了。”

    我挠了下头发:“没有吧,那个,旧账能不能先不翻了?”

    他看着我,轻笑一声,朝外面撇了下头:“去吧。”

    我于是屁颠屁颠地跑了,回去以后看到那几个在打量我的伴郎,狠狠地瞪了一眼过去。

    坐下以后,我情绪逐渐冷静,开始回忆和黎华分手以后的第一次见面,这才反应过来,其实我心里也许有很多话想跟他说,但不知道从何说起,似乎也没什么可说。

    只是有种冲动想要和他聊聊,或者只是单纯聊聊他如今的近况,多少还是好奇的。

    我一直在瞟他坐的方向,看到他从厕所回来的时候,就在盘算着是不是该过去重新郑重地打个招呼。

    但是他身边坐着那么多人,又知道我们俩以前那点儿破事儿,我又有点犹豫。

    这一犹豫,就犹豫到黎华接了个电话,跟蓝恬说了点什么,蓝恬点点头,拿着包跟在他屁股后面走了。

    他们走了,就没再回来,我心里挺失落。黎华和蓝恬如今的样子,看上去也挺亲密的,但又没有亲密到男女朋友的份儿上,我很久没关心过他们每一个人了,也不知道蓝恬现在具体在干什么。

    直到燕小嫦敬了圈酒回来,她打算直接在朋友那边坐下,叫人把我一起招呼过去。反正黎华他们也不在了,我硬着头皮去了。

    没人跟我提我和黎华以前的事情,大家心照不宣地选择忘记,薛家正和燕小嫦那酒喝得很欢。

    邵思伟凑过来跟我说话,先是问了一句:“你现在干吗呢,还拍戏?”

    “没有,在广告公司。”我说。

    邵思伟做微微吃惊状:“哦,走正道了?”

    我干笑:“混不下去了。”

    “怎么了,碰到麻烦了?”他继续追问。

    我摇头说:“在外面跑够了,想回来了。”

    邵思伟点头,然后把手机掏出来:“电话号码给我留一个。”我看着他,他补充一句,“华子要的。”

    我于是把电话号码给他,然后装个打听的样子,问黎华怎么那么快就走了。

    邵思伟态度寻常地说:“他妈打电话叫他们回去。”

    叫他们这个他们,是指的黎华和蓝恬两个人?

    我说:“家正不是跟他们一起来的吗?”

    邵思伟说:“估计是他们家里有事儿吧,跟家正有什么关系。”

    “那”我本来想说:“那跟恬恬又有什么关系?”忍了下,转口换成:“他们两个在一起了?”

    邵思伟转了下眼珠子,我就不知道这个人心里在盘算什么了,他斜着眼睛说:“在没在一起你看不见吗?”

    我端起茶杯来抿一口,打算跳过这个话题,我是不该多问,或许我确实已经是黎华的过去式了,他也应该是我的过去式了。这匆匆的一见一别,我自己心里到底也反应不过来,自己对他是存了什么样的心思。

    燕小嫦结完婚,其实也没我什么事儿了,我还得赶回小县城去,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班呢。那个沈颂,知道我要跑出来当伴娘,咋咋呼呼说这年头闹伴娘太厉害,不放心,非要来接我。

    我干推没推掉,想着今天打扮得这么好看,跑去挤回县城的大巴车确实不方便,于是准了他这个要来接我走的请求。

    其实也就是搭一顺风车,w市市区里,到我们县城,开车一个来小时的路程,沈颂在市区工作,暂时还没有买房,所以下班也是要回县城的。

    其实我对沈颂挺差的,有点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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