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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吃过午饭,康剑飞就开车带傅艺玮来到京郊一处所在。这里环境雅静,栽植近百年的大树成荫,而一栋木石结构的小洋楼就屹立在树荫间。
“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傅艺玮还没搞清楚情况。
康剑飞没有搭话,而是下车朝小洋楼走去,掏出一串钥匙打开大门。
“你的房子?”傅艺玮跟上去惊讶地问道。
“现在是你的房子了,”康剑飞把钥匙放到傅艺玮手里,“果郡王府那边,很多人都知道是我的房子,这里却没几个人知道,你搬来可以放心地住。”
“这这怎么行。”傅艺玮看着这环境优雅的小洋楼,虽然她颇为喜欢这房子,但乍然之间收到康剑飞这么贵重的礼物,她还是非常不习惯。
康剑飞泡妞一向舍得下血本,这小洋楼以前是个大户人家的四合院,不过四合院已经荒废多年,被康剑飞让人拆了重新盖起了木石结构的洋楼。之所以盖在这里,看中的主要还是那十多颗上百年的古树。
反正康剑飞的人民币多得花不完,他只需要砸钱就是,胡俊才会请人帮他物色好地方买房建楼。康剑飞不仅在北。京有房子,苏/州、杭/州、武/汉、成/都、重/庆等地他都有物业,而且其中的一些还属于文物建筑。
眼前这栋小洋楼虽说位于京郊,但如果换成是20年后的北京地图,这栋房子其实位于四环以内。
676【盗墓笔记】()
京郊的小洋楼里,康剑飞运笔如飞地写着东西。、ybdu、
经过再三考虑,康剑飞终于还是选择了盗墓笔记,理由很简单,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更容易改编成剧本。
鬼吹灯的第一卷基本没法改,通篇走的是传统话本的神秘路子,这种内容用来晚上讲鬼故事不错,但拍成电影却有着先天的缺陷。可以说,这一卷作者写得很散,也可能是刚刚写书时功力不足,属于玩笑练笔之作。
鬼吹灯第二卷的悬疑气氛塑造得不错,作者的笔力较之第一卷有着显著的提高,但康剑飞要拍的是盗墓冒险大片,而非是悬疑惊悚片。
在康剑飞看来,鬼吹灯的第三卷才真正适合拍大投资电影,新旧冒险元素被作者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极具商业操作价值。不过若想要保障票房,这一卷的故事改编剧本的时候,必须加入一些新的人物,否则出场角色实在太少了。
鬼吹灯的前三卷都各有各的问题,康剑飞真的不想花太多精力去弄。反观盗墓笔记的故事构架就极为成熟,一卷一个故事和副本,都不需要太动脑筋,把换成剧本语言就可以搞定了。
而且,盗墓笔记的每一个故事既完整,又与下一个故事环环相扣,这极利于拍成系列电影。
两厢一比较,康剑飞很快就做出了选择,那就是抄盗墓笔记。
也不是完全照抄。许多细节康剑飞都忘了,他列下人物和大纲之后,再一点点把细节回忆起来。想不起来的就自己脑补和瞎编。
然后康剑飞就发现一个问题,盗墓笔记如果想要拍成商业大片的话,缺乏一个能贯穿故事脉络的女主角。
你看好莱坞的那些冒险大片,包括木乃伊和夺宝奇兵系列在内,哪一部里面没有重要的女性角色?就连007系列,都还没部都弄一两个花瓶邦女郎放进去。
一部冒险片拍得再好看,但里面只有一群汉子出生入死。这种电影是无法达到最大商业化价值的。
康剑飞想来想去,最后把盗墓笔记三基友当中的张起灵写成了女人。这个人物可以说是原著当中,除了主角之外人气最高的角色。而且对其的描写本来就阴柔女性化,改成女人的话并不吃力。
既然张起灵被改成了女人,那么她与主角吴邪之间的友谊,就肯定要转化成爱情。这样一来电影中的美女与爱情元素就凑齐了。
一番琢磨下来。张起灵那把乌金宝刀,也被康剑飞变成了乌金宝剑,剑总是比刀帅气的,而且一个美女用一把大刀看着实在别扭。
康剑飞准备现在香港连载盗墓笔记的书红起来之后,再顺理成章地将其改编成电影。
如此一来,男主角吴邪的身份最好也变一下,出场的时候他是个香港古董店的老板。至于人物背景则没有什么改变。就是十年动乱的时候,吴邪被长辈带到了香港定居。
一个来自北。京的金牙老头。带着一张打印的战国帛书,来到香港吴邪的古董店中请他鉴定。吴邪回内地探亲的时候,顺手就把这张打印纸带了回去,结果被三叔认出这是一张地图,盗墓笔记的故事由此展开。
之所以把吴邪的身份变成一个香港人,主要还是为了增加香港读者的代入感。
康剑飞把改编后的大纲整理出来以后,连香港那边唐伯虎点秋香的后期工作都被他抛之脑后,兴致勃勃地就开始动笔写正文。
再没有文笔素养的人,亲手写了几十个剧本、看过数百个剧本和写出来的东西都不会不堪入目。康剑飞就是这样,虽然他的字已经很难看,但写出来的文字内容却非常的精练生动。
康剑飞现在写的这部盗墓笔记,寥寥百来个字,就能非常清楚地交代好一个场景,随便一两句话就能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到位。这是写剧本练出的功底,跟那些辞藻华丽的散文完全相反,用来写通俗是绰绰有余了。
不知不觉间,又是半天过去,康剑飞耗尽脑细胞终于把第一个故事七星鲁王宫写完。
放下笔伸了个懒腰,康剑飞看着自己写出的稿子,还是颇有成就感的。这并不是完全意义的抄袭,除了大致情节外,其他全部出自他康剑飞之手。而且就连情节都有不小的改变,为了便于拍摄电影,故事的高。潮点放在吴邪和张起灵大战血尸上。
在这一场大战中,男主角吴邪对女主角张起灵因为互相救助,彼此都暗生好感,甚至干掉血尸后,男主角还忍不住吻了女主角。
这情节非常地狗血,不过拍电影想要好票房,你不狗血都不行。
当然,康剑飞还没傻到把冒险盗墓大片拍成狗血言情剧,男女之间的感情戏比重非常少,只是故事的点缀和佐料而已。
“剑飞,汤好了,吃完饭再写吧。”傅艺玮腰上系着个围裙,走进书房像个妻子一样喊康剑飞吃饭。
“来了,”康剑飞把稿子收拾好,才跟着傅艺玮一起到饭厅,鼻子凑近桌上的肉汤闻了闻,赞道,“真香,我下午的时候就闻到了。”
傅艺玮舀起一勺肉汤放嘴边吹了吹,说道:“白萝卜炖羊排骨,大冬天里很补的。我炖了一下午,来尝尝味道如何。”
康剑飞伸过嘴去撮了一小口,汤还比较烫,他点头赞道:“鲜,宝贝儿你手艺真棒。”
傅艺玮开心地笑道:“我就会几个家常菜,这冬天也到了,市场里卖的菜就那几样。你在香港吃惯了大厨做的东西,我还怕你不喜欢呢。”
康剑飞一点也不嫌肉麻地捉住傅艺玮的手,在她手背上吻了一下说:“只要是你做的,就算是烂菜叶子我都吃。”
“就你会哄人。”傅艺玮虽然美貌惊人,但却是东北女人大大咧咧的性格,说话做事都比较直。不过在康剑飞面前,她却不自觉地变成了小女人模样。
康剑飞泡妞的本事已经出神入化,这才不到一个星期,傅艺玮的整个心思都已经转移到他身上。康剑飞刚才说的肉麻情话,傅艺玮以前听了肯定会全身记鸡皮疙瘩,认为这种话说出来太假,信的女人也肯定都是傻瓜。可现在,傅艺玮听了却心里甜丝丝,恨不得加倍对这个男人好。
吃完饭后,傅艺玮麻利地收拾着碗筷,康剑飞想要帮忙,刚碰到碗就被她给推开:“这种事情就该女人做,你一个大男人瞎搀和什么?”
康剑飞无所事事,给胡俊才和香港那边各打了一个电话,就继续写。
胡俊才两口子后天就要走,康剑飞到时候跟他们一起回香港。不过巩莉那边,康剑飞却扯谎自己有事已经赶回去了,否则在北/京的时候还真不好分配,两个女人根本陪不过来。
傅艺玮把碗洗了以后,也来到康剑飞的书房,说道:“剑飞,我后天要去红楼梦剧组补两个镜头,可能没时间去机场送你了。”
“没关系,你忙正事要紧,”康剑飞说着放下笔,问道,“红楼梦都拍两三年了吧,还没有拍完?”
傅艺玮出演的是电影版红楼梦,而非是陈晓旭版的电视剧红楼梦,两部作品立项的时间只隔了两年,不过拍摄周期都无比漫长。
傅艺玮说道:“已经杀青好几个月了,不过后期剪辑的时候,发现有一场戏拍的效果不好,所以又把我们几个主演叫回去重新补拍。”
康剑飞继续写艺玮则把他写好的稿子小心翻出来,从之前读到的地方继续阅读。读着读着,傅艺玮就被那离奇而惊悚的情节给吸引住,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两个时候,傅艺玮把第一个故事看完才从离出来。
看着康剑飞还在下笔如有神地写着艺玮这个少妇就如同怀春少女般,趴在书桌上,眼睛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康剑飞的侧脸。她以前只知道康剑飞会作曲写歌拍电影,现在才晓得康剑飞居然是个作家,而且如此精彩,好像天底下没他不会的事情,不禁从爱慕直接升级到崇拜。
傅艺玮起身帮康剑飞添茶水,等她把暖水瓶放下时,康剑飞已经把钢笔放回笔筒,拉着她的手说:“很晚了,先休息吧。”
傅艺玮看到康剑飞脸上坏坏的笑容,不由地心中一荡,乖乖地跟着康剑飞回到卧室。回房后,康剑飞刚一搂住她,傅艺玮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抱着男人主动索吻,这几天康剑飞的本事已经让她迷上了。
一番**后,傅艺玮的身子趴在康剑飞怀里轻微抽搐着,脸上带着一团醉人的红晕,眼中满是春意地看着这个带给她无边快乐的男人。
康剑飞抚摸着她光滑的玉背,说道:“我已经托人安排了,给你爸妈和弟弟转北。京户口,春节过后应该能够落实工作。”
“真的?”傅艺玮惊喜地说道,安排三个人的北/京户口外带工作单位,那可比送一栋小洋楼还难上十倍。傅艺玮感动地快要掉眼泪,只觉得这个男人对她太好了,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只能用亲吻来表达自己的爱意。
康剑飞得意地回应着怀中没人的激吻,这种事对他来说不算难,但却可以俘获一个女人的真心,何乐而不为呢?
677【格斗游戏之父】()
康剑飞回到香港的时候,已经是临近圣诞节。 。
胡俊才两口子也一起来的,叶子珊正式去香港分社报道,成为一名新华社驻港记者。
或许有人或说,好好的团中央不呆着,跑去香港当什么记者啊。但这年头被派去香港工作,还真比在内地大机关更让人眼红,叶子珊要是没人罩着还真得不到这个工作。
胡俊才一到香港,就自己出钱买了一栋豪宅,死活不要康剑飞送的宅子,说是自己筑的爱巢才有意思。
现在叶子珊来了香港工作,胡俊才以后肯定大部分时间都会呆在香港,内地的那些公司已经走上正轨,定期抽空回去照看一下就行。
康剑飞回港之后,没有陪胡俊才夫妇瞎逛,而是立即把精力扑在了唐伯虎点秋香的后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