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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惊呼了一声,急忙拉着我的手臂,抽泣的说道:“你干嘛,你怎么这么傻,都流血了,我想哭,林河,我怎么哭不出来。”
她当然哭不出来了,再过一段时间,她连情绪都能忘掉,站在我面前的小玉不是人,而是鬼!
“你跟我来!”我认真的看了一眼小玉,来回在旅社内寻找小玉的尸体,诺大一个旅社,居然没有一个客人,可以说客人全部被这个豹精吃了。
在推开二楼尽头的一个房间之后,我眼前的一幕,让我骇然,里面有七八个尸体,都是女人的。
豹精不吃女人,所以他只杀了女人并未将女人吃掉,整个屋子里弥漫着腐臭,一些苍鹰在屋子里乱飞,不知道这些女人死了多久。
当我推开这个房间里的浴室时,小玉的尸体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同时,眼泪也从我眼角滑落。
双眼向外突兀,眼眶深深凹陷,胸口被掏出了一个大洞,血洞里,心脏已经没了。
在小玉的尸体边上,有着一具女人的尸体,这个女人头颅与身体是分开的,上衣口袋里有张身份证,我拿起看了看,发现她的名字叫王小红。
突然感觉背后阴风阵阵,我猛然回头,就见身后站着七八个鬼,他们都是这些尸体的主人,除了王小红之外,其余人都面无表情,她们早已经忘记了情绪。
“林河,你别难过了,我猜的很对,你来了,你到底还是来了。”小玉对我笑着。
她刚刚死,神智有些紊乱,我擦掉了眼泪,慢慢走出房间。
楼道内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按照我的要求,太史康三个,将这个豹精杀了,就是魂魄都没有留下,直接让它魂飞魄散!
看了一眼太史康三桂,我让他们送这里所有的鬼去鬼市,并且让他看住小玉,不要让小玉跟着我。
来到旅社大厅,我慢慢坐在了沙发上,抱着头低声抽泣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心里非常难受,也非常愧疚,上次这样的时候,还是晓娜失踪的时候。
“小红死了,我也要去鬼市。”那个被骗婚的鬼不知何时出现,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走了。
我早已泪流满面,问这个鬼,为什么小红骗得他倾家荡产,他还去追她的脚步,他没有多余的话,只是告诉我,他爱小红,就算变成了鬼,他也爱。
“林河!”突然,小玉的声音传来,我抬头看着楼梯口,她站在那里,太史康拉着她的胳膊往楼道里拉,她在极力反抗,大声问我:“你有喜欢过我吗?”
我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轻声说道:“有!”
第147章逸事()
回去的路上,我在思考,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会活着,为什么那么多坏人,为什么那么多好人,为什么好人死的早,为什么坏人死的晚。
一句生下来,活下去,概括了生活二字,可我现在的生活,又到底算什么呢?
我想做一个好人,有些时候却偏偏在做坏事,我想做一个坏人,可有些时候又偏偏再做一些好事,到底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有些人,开车豪车,赚着黑心钱,被人看得起,称为企业家成功人士,可他,却拖欠着工人许多的工钱,使得旗下工人生活惨淡。
有些人,勤勤恳恳,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希望帮助别人,善良的就跟刚从娘胎里出来的一样,可偏偏病魔却缠绕在他们,让他们生不如死。
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不公!为什么,人性会扭曲到如此地步!
我越想越激动,不由自主的加快了油门,而此刻,老雕的声音在我内心回荡。
“林河,你不用想这么多,你只用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给你讲一则故事吧,属于民间逸事,听完或许你就明白了。”
我大口喘着粗气,认真点了点头。
说是北宋年间,一个山村里住着一耳光十来岁的孩子,这孩子双腿天生残疾,父母双亡,孤苦伶仃,而且生活十分困难,甚至靠着邻居的接济来勉强度日。
他们山村面前有一条河,往来的村民和路人都需要涉水而过,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过河的时候非常艰难,稍有不慎就会被河水冲走。
最为艰难的时候便是雨季,河水暴涨,甚至无法通行,村民们谁都没有想过要去改变,只有这个孩子,天天捡石头,堆在河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人问孩子为什么要这么做,孩子回答说,他要修一座桥,这样就可以方便过往的人们通行,众人听了他的回答,摇头叹息,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慢慢长大,河边的石头堆得如同小山一样,这时,所有人才改变了对孩子的看法,并且被孩子的努力所打动,纷纷动手,一起修建石桥。
大家请来了工匠,齐心协力,孩子也努力的帮忙,但是在一次开凿石头的过程中,孩子被碎石崩瞎了双眼。
所有人都为孩子惋惜,感慨老天不公,一个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孩子,居然连续遭此厄运,不过这个孩子却依然力所能及的帮忙修桥。
终于有一天,石桥建成了,大家伙非常欢喜,同时又看向了孩子,他已经双眼失明,什么都看不见,但脸上却洋溢着最幸福的笑容。
很快,一场大雨降临,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声,村民们发现这个孩子居然被天降的雷霆击中,倒地身亡。
大家伙再也无法压抑内心的情绪,不但感慨孩子命苦,更职责神明不公。
就在这个时候,青天大老爷包拯来此公干,村民们纷纷拦住官轿,为孩子鸣不平,质问包拯,为什么好人不会得到好报,包拯一时也被村民们的情绪带动,写下而来一行字。
宁行恶,勿行善!
回到皇宫复命之后,包拯向圣上奏明此事,却隐瞒了他题字的事情,他当时也是一时间,仔细想想那孩子行善事得恶报很是奇怪,觉得不妥。
没想到皇上退潮之后拉他到后宫说话。
原来在包拯出行的这段时间,皇上又添了一位龙子,惹人怜爱,可就是整天哭闹,于是皇上特意让包拯来看看。
包拯见那龙字吹弹可破,白嫩的小手上却有六个字,宁行恶,勿行善!
他急忙将小皇子胳膊上的字迹擦掉,这一擦那字迹变得无影无踪。
原来,那皇子手上在别人看来只是一块胎记,但在包拯看来却是自己题的六字,皇上见胎记不见,以为是断掉了福根,立刻兴师问罪,包拯只好将气头题字的事情全部告诉给了皇上。
皇上也觉得此事蹊跷,就让包拯利用阴阳枕去阴间一探究竟。
包拯梦里去到阴间之后,才得知事情的真相,原来那孩子上辈子作恶多端,罪名极大,需要得到三生三世的恶果之后,才能恢复正常。
阴间安排他第一世双腿残疾,孤苦伶仃,可那孩子却痛改前非,一心只为人们做好事,所以阴间就将第二世的恶果直接加在了第一世上,让他崩瞎双眼。
孩子并未这些恶果打到,依旧为人们着想,努力做好事,所以阴间将第三世早雷击暴尸荒野的恶果,又加在了第一世上。
所以那个孩子赚了,三生三世的恶果,全部汇聚于一世。
而且因为他专行善事,心里想的总是别人,丝毫不考虑自己,某些方面已经伟大到超脱了凡人俗世,所以死后,就立刻被转生成为当今皇子,享受福分!
听完这个故事,我心情好了很多,倒是觉得自己有点可笑,竟然被这点小情绪给带动了,居然还开始怀疑人生了。
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挺美好,挺公平的,虽然现在的人都比较现实。
但不管怎么贫穷,怎么富裕,都是天道轮回的宿命,虽然听上去很不科学。
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拿着的是曹轩的手机,夏秋霜打来电话说,她刚刚得到消息,胡乐声已经死了,被大首领所杀。
消息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起码证明我们的计谋起了作用,接下来还有一场大戏要准备,按照曹轩的推测,胡乐声的手下定然对这件事不满,要投奔胡乐声的好朋友了。
“你那边怎么样?”她问我。
“我刚刚杀了一只豹精,有个奇怪的问题需要注意,这个豹精居然是开旅社的老板,而且他动手的时候,太史康他们居然都没有感受到阴气的存在。”
“等等,你现在立刻回去旅社,告诉我位置,我马上过去。”
我愣了一下,停车问道:“怎么了?”
“感受不到阴气就说明那个地方特殊,或许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存在,得找找看,告诉我位置,马上到。”
第148章大战在即()
我再次回到了旅社,夏秋霜是和警察一起来的,警察封锁了现场,而我和夏秋霜则在旅社内找到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把拂尘,就跟普通道士手中的拂尘一样,我看不出有什么奇特的地方。
夏秋霜说这把拂尘应该是道门的物件,上面散发着强大的阳气,以至于整个旅社都被阳气所笼罩,自然而然,我们没有办法感受到豹精的气息。
我心想这个拂尘是个宝贝,夏秋霜也丝毫不客气,直接说拂尘归她了,我也没话说。
夏秋霜之前毕竟是救过我,要不是她将白起召唤出来,那晚我定然会死在钱星手里。
离开旅社之后,我和夏秋霜分头行动,她继续寻找其余的豹精,我则找到了还在街上巡查的曹轩,得知我杀了一只豹精以及小玉的死讯之后,曹轩没有太多的惊讶,反而是一个劲儿的打压我,说我有老雕和银月的帮忙,再杀不了豹精,真可是白活了。
其实我们本来的计划,是在今晚除掉所有在d市的豹精,但奇怪的是寻找了一夜,都不曾再有豹精的消息,凌晨五点,我们三人也都回到了住处。
在休息之后,中午十二点,曹轩和夏秋霜整了一桌子饭菜,把我从床上拉起,随后说起了狐妖族群的最新消息。
根据胡娘子传来的情报,今天晚上,狐妖族群将会有一场大行动。
“胡抬升。”夏秋霜将一张照片放在了桌子上,边吃边道:“这个人是胡乐声的结拜兄弟,两人是一起从某个大山里走出来的,情同手足。”
我看着照片点了点头,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的话,胡抬升今晚必然会带着自己的手下与胡乐声的手下,对你大首领发难。
“我有个疑问,胡娘子为什么这么确定?万一胡抬升忍气吞声呢?”我摩挲着下巴问。
曹轩在一旁笑了笑,还伸出筷子准备敲我,被我躲开之后不满的哼了一声说:“胡娘子已经蛊惑了大首领,现在胡抬升已经被逼上了绝路,今晚我们不如帮助胡抬升,搬到大首领。”
夏秋霜也跟着点头,说曹轩的想法正确,对此,我只是耸了耸肩膀。
其实整个狐妖族群唯一的支柱就是大首领,只要大首领一死,其余妖精必然会归顺狐老太太,到时候d市也能有一片安宁。
我们细细商议着今晚的事情,要帮忙的话我们只用半路杀出,在胡抬升危难之际出手相助,必然胡抬升也会对我们心存感激。
除此之外,还需要胡娘子的配合,我们需要她在背后给大首领一刀,否则依靠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