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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禁区-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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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血狼族也不算作恶多端,难能可贵,血狼族很少有族人吃人的,这一点倒是不错。

    “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上车后,琳琅问我。

    我已经用罗盘看过了,在这个城市里有杰瑞金的魂魄,当然是找到魂魄,收走了。

    “跟着我就行了,你不用管我做什么。”我一边回着她一边启动了车子。

    她摇了摇头说不行,还说临行前她老爸交待了,让她尽可能的帮助我,虽然她很讨厌我,但是老爸交待的事情还是要做到的。

    “你跟着我就是帮助我了,应该不会打架,即便打架,就你这八百年的道行能干什么?”我有些轻蔑的笑了笑,倒是这家伙拉起我的胳膊就咬了一口,真的很疼,特别是她的虎牙,直接咯到了我的骨头,疼的我一阵龇牙咧嘴。

    “我告诉你,你再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就得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了。”

    我一脸无奈,感觉这段日子应该是我最黑暗的日子了,毕竟人家是血狼族长的女儿,我也不能对她动手不是,她欺负我也只能由着她了。

    下午,经过打听之后,我乐了,说是这个城市的棚户区有一个土豪,黑白两道通吃,就是依靠着压榨棚户区的居民发财致富的。

    但是自从一个月之前,这个土豪变了性子,还是对棚户区的居民变好,名声在这一个月之内,从以前的地痞流氓,变成了大善人。

    举例子来说,王大妈家的女儿急需手术费,土豪得知消息之后就掏出了自己的腰包,给王大妈的女儿动手术用。

    张大爷家困难的不行,儿子考上了大学,但是没钱交出去,土豪又直接给了张大爷钱,还说以后每个月都会给张大爷的儿子伙食费,就这样,一个无赖地痞流氓,依靠着压榨别人发财的家伙,变成了大伙嘴里的大善人。

    我打听了这个土豪的家庭情况,他是单身一个人,这让我见他也顺利了很多。

    看到土豪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依附在土豪身上的魂魄,是杰瑞金的惧魄,而土豪也并非是一个十足的坏蛋,只是他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一副非常非常好的心情,开心了,自然就愿意乐于助人了。

    以前的土豪,因为家庭的事情总是心情不好,甚至达到了很糟糕的地步,这也是他以前一言不合就对人大打出手的原因。

    土豪以前有个老婆,但是这个老婆却被自己的亲弟弟搞上了,甚至后来做了nda鉴定,他的儿子都是他弟弟的,如此不伦的关系与绿帽的耻辱让土豪难以接受,而且很多人在背后议论,他就变相的去整这些议论的棚户区居民。

    但是自从心情变好之后,他花钱买到了好的口碑,甚至有很多媒婆上门来说亲事,都是一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我告诉了土豪我的来意,也说清楚了他为什么会有一副好心情。

    听到我收走魂魄之后,他可能又会变得像以前那样郁郁寡欢,土豪有些犹豫,踌躇不定。

    “兄弟,我是真的不缺钱,如果收走了它,我不会有一个好心情,我真的不想让收走他。”土豪摇了摇头:“我不想再去过哪些整天郁郁寡欢的生活了,对不起,你不能收走他。”

    “可是你现在已经不会没有好心情了啊。”没等我说话,琳琅就插嘴说道:“居民们都对你称赞有加,只要你坚持做好事做下去,他们在背后只会夸赞你,如果你带着他们一起发家致富,只会有嫉妒的人在背后说你虚伪,而以前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你又何必这样呢。”

    我拉了拉琳琅的衣角,示意她不要再说了,毕竟人和兽是不一样的,他们狼族如果出现一个可以击败狼王的狼,那么其余的母狼都将是新狼王,这种规则和人不一样,对狼来说近亲也是可以的,几率也很大。

    “那个,你心里的事情就是你的老婆和你的弟弟,我有办法帮你消除这些记忆,如果帮你帮你消除了,你可以让我收走它了吧?”我问道。

    但是土豪又摇了摇头,笑着说:“不行,我也不想忘掉这些记忆,你还是走吧。”

    土豪接二连三的拒绝我,让我有点不舒服,没有办法也只能先选择离开,刚刚上车之后,琳琅不解的问我:“你说惧魄,恐惧这样的情况,怎么会让他开心呢,不是应该让他害怕吗?”

第410章灯红酒绿() 
“他还不够害怕吗?”我反问她。

    “你什么意思?”琳琅很奇怪的问我:“他哪里害怕了,他整天高高兴兴的,还去帮助穷人,还去做好事,他害怕什么了?”

    我指了指自己的心脏,苦涩的摇了摇头说:“你果然没脑子啊,有时候人心里所害怕的事情,要远比什么妖魔鬼怪更加可怕,你不懂。”

    “我才不信,什么惧魄,明明就是喜魄!”琳琅没好气的看我一眼。

    我也不想跟她争辩什么,她有不懂,跟她争论没有作用,喜魄我已经拿到了,这个就是惧魄,土豪之所以帮助穷人是他本来就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只不过被世道逼的不得不做坏事,真正惧怕的是内心的阴影,而且现在惧魄存在,一定让他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正是因为惧怕在梦里,现实里才会有一个好心情。

    “那你说,怎么办?你有什么方法解决。”琳琅又问。

    她的话太多了,我有点烦,不理会她,直接来到了附近的旅社先开房间,等晚上我进入土豪的梦境里,帮他走出这个恐惧的阴影。

    “两间豪华房。”我看着旅社老板伸出了两根手指,但是琳琅却叫道:“等等,为什么要两间,一间,老板一间就行。”

    旅社老板诧异的看了我们一眼,我再次说两间,她又插嘴说一间。

    “不是,我说,小伙子人家姑娘都这么主动了,你又何必呢,302,房间里自带工具。”旅社老板对这样的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我一脸尴尬,只能拿着钥匙上楼。

    下午的时间,我和琳琅都待在房间里,她问我人类这个时间段都在做什么,我刚准备说睡午觉的时候,隔壁房间就传来了呻吟声,我立刻改口说这个时间按都在打纸牌。

    但是琳琅根本没有听我说什么,而是竖起耳朵仔细听隔壁房间里的呻吟声,问道:“这是什么声音,隔壁的两个人在做什么?会不会快死了呀?”

    “这”我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了一下说:“没有的事,他们在玩一种游戏,不好玩,那个我们看电视。”

    打开了电视机之后,我将音量放大,盖过了对面的呻吟声,琳琅也算没有再问,盯着电视看,一集电视剧看完之后,她说看不懂,不明白为什么都是嘴上称呼姐妹,背地里要害人。

    也对,我们人怎么说都是高智慧生物,即便他们妖精化形了,像她这样还不懂世事的小妖精,哪里会懂人性以及人的自私呢。

    我去上了个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她居然拆开了桌子上的tt,奇怪的捏着一个问我这时做什么用的,还念出tt的名字,我简直日了狗的心都有了,随后对她说别动,这时气球,哪里知道她居然当真了,拆开就要吹,我急忙夺过来,将所有tt丢进了垃圾桶。

    带着一脸责怪的神色,我对她说道:“你别什么东西都要动好不好,这东西你动它做什么?”

    “你凶什么凶啊,信不信我告诉我爸!”她又拿着族长来压我,我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她却冷哼了一声,嘟囔着气球为什么会这么香,为什么还有油,起身洗手去了。

    我有些崩溃,不过也理解,刚刚从森林里进入都市,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见过,不懂人类的生活,习惯也就行了。

    但是我就是不理解,按照道理来说男女之间的事情,他们狼族她应该见的多了才对,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要问呢,不过回头一想,对于他们来说交配只是为了繁衍生息,而人则是为了舒服欲望,早已经把繁衍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傍晚时候,我们就近吃饭,我一碗羊肉汤喝的舒舒服服,而琳琅又开启了狂吃模式,羊蹄子一个接着一个,也还好她中午吃的够多,到现在虽然能吃,但没有中午那么疯狂。

    “现在该去找土豪了吧?”她问我,我没有说话,又点燃了一支烟,她见此狠狠踩了我一脚,疼的我一阵龇牙咧嘴,又问:“现在可以去找土豪了吧?”

    “现在还早呢,这个时间不会睡觉,而且也不用去找他。”我伸了个懒腰。

    “那你们人类这个时间段都走什么?”她好奇的问道。

    “散步,有钱的去嗨皮,没钱的在街上瞎转悠,苦逼还在加班。”我耸了耸肩膀。

    琳琅摸了摸鼻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说:“那咱们属于有钱的还是没钱的?”

    “走,酒吧让你见识见识去。”我嘿嘿一笑,拉开车门,带着她来到了市区的酒吧。

    晚上七点,酒吧的气氛刚刚上来,里面音乐声震天,舞池内的男女伴随着荷尔蒙的爆发贴的非常近,满屋子里的烟酒味,十分刺鼻。

    对于琳琅来说,她很不喜欢这里的环境,吵闹不说,而且味道特别刺鼻,他们的嗅觉和听觉都非常敏感的,这让她受不了。

    可是好奇心能够抵挡一切,纵使我看着她一脸的难受,她还是坚持在这里到处打量着嗨皮的人,不时抿一口鸡尾酒。

    “受得了吗?”我大声问道。

    她居然点了点头,对我大声回道:“有些不习惯。”

    “你们很多同类也都喜欢这样的场合,习惯就行了,要不要跳一跳?”

    见我这么问,她兴奋的点了点头,因为她一直盯着舞池,我就知道她有这样的想法,旋即带着她一起来到了舞池,开始摇头。

    琳琅一开始不会,但是随着音乐的摇摆声,学着我开始蹦跳起来,逐渐融入气氛。

    此刻,我有点深深飞负罪感,单纯的姑娘已经快被我给带坏了,要不血狼族长知道,会不会收拾我?不过已经这样了,那就先嗨皮了再想其他的。

    音乐交替,灯红酒绿,迷醉的气氛在酒吧内蔓延着,我喝了几杯酒有点内急,便急匆匆的来到了厕所,等我出来之后,发现酒吧里的音乐声停止了,舞池里吵闹了起来。

第411章重复的梦() 
我微微一愣,挤到舞池面前,就见一个青年跪在地上,双手捂着裆部,一副痛苦至极的模样,边上有几个青年对着琳琅指桑骂槐,其中一人更是一把抓起了琳琅的手腕,大声骂道:“臭婊子,你做了什么!”

    见此,我急忙跳上无耻,一把将青年推开,挡在了琳琅面前,问道:“怎么了?”

    “哟,还有个小白脸跟着呢。”青年见我冷冷一笑,琳琅则站在我身边咬牙切齿道:“让我杀了他们。”

    开什么玩笑,这里可是都市,不是森林了,杀人的一套行不通,我对着琳琅嘘了一声,随后小声说道:“交给我处理,你先出去,没事。”

    琳琅跺了跺脚,转身就走,几个青年见此便立刻追赶过来,我抬腿就是一脚,这一脚直接将为首的青年踹飞出去,他向后倒退,撞到了身后的其余几人。

    也不再逗留,我也转身离开无耻,追上了琳琅,倒不是我要逃跑,而是不愿意招惹这些小混混,真的要打起来,一个不小心就会杀了他们。

    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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