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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何处停靠-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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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娟儿压住自己的性子,对远处传来的呼喊声充耳不闻,她觉得,他们找不到她自然会走,全当看花了眼,往后会忘了这件事,不会再找她,久而久之,会当她真的死了。娟儿不想爹,光想娘和哥,哥近在咫尺,可她却不能与他相认,心里难过,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柱子伸出稚嫩的小手擦去泪水,轻声问:“妈妈,你怎么……哭了?”

    “妈妈没哭,是灰尘迷了眼睛……一会儿就带柱子回家。”娟儿在柱子脸上轻轻亲了一下。

    天渐渐黑了,志国他们的喊声随浮华褪去,街道上变得冷清。入秋以来,傍晚凉了,娟儿紧紧搂着熟睡的柱子,急急忙忙朝家里走去。

    河边,两间木屋里透出灯光,屋里的男主人像是已经回来了。娟儿进门,屋里干净整洁,像是刚刚打扫过,一个健壮的男人迎上前,接过娟儿怀里的孩子,关切的说道:“入秋了,外面冷,往后别这么晚回来!”

    “饿了吧,我这就去做饭。”娟儿说。

    “你别忙了,饭我已经做好了,在厨房里,端过来就是。”男人拉住娟儿坐下,自己出屋,一会儿,饭菜摆上桌子。娟儿心里不是滋味,眼前这个男人是她的丈夫何远山,他死心塌地对她好,她却人在朝营心在汉。何远山是个木匠,外出务工,有时一忙就是十天半月不回家,每次回来,他都会买好多吃的、用的回来,赚回来的钱也悉数交给娟儿保管。何远山的爹妈死得早,家里也就剩下他自个儿。

    当初,娟儿深夜从家里逃跑出来,怕惊动爹娘,没敢收拾东西,只把娘给她送到地窖里的玉米饼带上了,跑了整整一天,她又累又饿,跌倒在地上,不觉中昏厥过去。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男人的怀里,男人正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她。她一把推开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身子一歪,险些又跌倒,男人急忙扶住她。说道:“你的身体很虚弱,刚刚我给你喂了水,你这会儿赶紧吃点东西,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男人扶她在路旁坐下,递给她馒头和水,娟儿接过食物,顾不上道谢,便开始狼吞虎咽,边吃边用警觉的目光打量眼前的这个男人。

    “妹子,你别用这样的眼光看我,我不是坏人,是个木匠,住在县城里,离这里很远,我这是来给别人打家具,活儿完了,我要回去了。看到你倒在路上,才把你扶起来……”

    娟儿边吃边听男人说话,这个男人一看就是老实本分的人,他说话的口音跟山里人完全不一样,他说的不像是假话。娟儿水足饭饱,精神了不少,男人说:“妹子,你赶紧回家,我要走了。”

    “我没有家……”娟儿可怜巴巴的说道。

    “那怎么办?你想去哪里?”男人不知所措。

    “大哥,你带我去县城里好不好。我叫百灵,李百灵……我没得家,没得钱,我想到县城里讨生活……”娟儿低声下气的哀求,眼巴巴望着他。男人迟疑片刻,伸手把娟儿从地上拉起来,说道:“好嘛,我带你去。”

    一路上,娟儿打听的到男人的名字叫何远山,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的心一颤,何远山……顾远山,这个人的名字竟然只跟山子差个姓,她瞬间感觉男人亲切了许多。何远山独自一人生活,看到娟儿人地生疏,很是可怜,收留了她。娟儿自知自己已有身孕在身,怕天长日久事情败露,不久她就嫁给了何远山。何远山捡回来一个漂亮的媳妇,高兴得合不拢嘴,对她的好自然没的说。

    娟儿从此隐姓埋名,和何远山过起了小日子。何远山是勤快的男人,他把家里里外外收拾得妥妥贴贴,更是把他的百灵捧在手心里呵护着。娟儿虽然心里没有何远山,但是相处久了,何远山成了她的依赖。娟儿的肚子一天天隆起,她深害怕事情败露,何远山嫌弃她,哪知道何远山高兴得了不得,他一直认为娟儿肚子里怀着的是他何远山的种。每每看到何远山兴高采烈的忙前忙后,娟儿心里便五味杂陈,她觉得自己对不住他,让他吃了这么大一个哑巴亏,但是除了将计就计,还能有什么办法?于是,娟儿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对她的好,日子久了,她甚至产生了错觉,孩子就是何远山的。

    孩子出生的时候,何远山正在外地给人打家具,娟儿没告诉他,他回来的时候已是半年后,娟儿骗他说怕耽误他做活儿,所以没有通知他。她告诉他:孩子早产两个月,幸亏后来肯吃肯睡,现在才长得白白胖胖。

    何远山抱起孩子爱不释手,亲了一口又一口,他搂住娟儿,轻声说:“百灵,谢谢你,我们终于有儿子了,往后,我甘愿做牛做马,也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何远山给孩子取名叫何学柱,小名柱子。娟儿望着何远山和孩子,愧疚和幸福在心中交错。

第十三章 山子的青春期() 
返回村子的路上,坐在拖拉机上的人们像打了鸡血一样,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县城里的所见所闻,他们都是那么向往城里人的生活,幻想着有生之年能够像城里人一样不种土地,游手好闲的吃上‘皇粮’该有多好!是的,在他们的眼里,城里人就如皇亲国戚。

    志国、山子和铁蛋默默无语,他们各怀心事,又都是为了同一个人娟儿,他们都在为她揪心,不过,娟儿还活着,这就是最好的消息。一路上,志国闷不做声开拖拉机;山子无心看风景,微微闭上眼睛;铁蛋抬头望着远方,他在想:山子是一定能走出山里的,我呢?我也要走出山里,必须。他暗自发狠,他要更加发奋图强跟着山子学习,和他考同一所大学,和他一道离开山里。

    一路颠簸,回到了熟悉的山村,风儿、云彩;树木、青草;土地、麦苗,无一不在跟他们问好,方才还羡慕城里人的人忽然觉得回家的感觉真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家里人听到拖拉机的响动,都跑到村口迎接,仿佛是迎接久别归家的亲人,铁蛋娘拉着铁蛋问长问短,其他人也帮刚跳下拖拉机的亲人拍打身上的尘土,山子落寞的立在一旁,他想:若是奶奶还活着,她一定也会在这里接我,然后嘘寒问暖。奶奶一定在天上看着我……

    山子抬头仰望天空,弯弯的月亮慢慢挪动脚步,四周繁星闪闪,他仿佛看到了奶奶的眼睛。

    志国回家没告诉爹娘山子看到娟儿的事,他怕他们平添悲伤,等到找到娟儿,给他们一个惊喜。爹娘老多了,尤其是娘,头发白花花,像覆了一层霜,爹虽说不像娘成日絮絮叨叨念叨娟儿,可志国知道,爹的内心深处是牵挂娟儿的。

    铁蛋随爹娘回家吃过夜饭,撒腿就往山子家跑。山子在看书,铁蛋想跟他摆农门阵,又不好意思打扰,只得装模作样拿起书打发时间。

    入夜,铁蛋和山子挤在一张床上,睡梦中,铁蛋翻身把腿压在山子的身上,山子迷迷糊糊中感觉身体燥热难耐,一股热流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醒来,裤裆里潮湿一片,山子又羞又臊,一把推开铁蛋的腿,铁蛋哼哼唧唧翻个身又睡着了。山子跑到院子里,扑在井边咕噜咕噜灌了一肚子冷水,肚子撑得浑圆,像一个刚打过气的皮球。

    许久,山子才平复心情,他坐在屋檐下的板凳上,静静的望着天空,微风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脸颊,那样温柔,那样惬意。这一年山子已经十七岁,来年就要高考了。他不知道城里的学校是个什么样子,他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够考上大学,从此脱掉这身农皮,趾高气昂的走进城里去。尽管那个戴着老花镜,牙齿都掉了几颗,说话漏风的老师说他一定能行,可他任没有十足的把握。

    山子想起了娟儿,她越发漂亮了,全身上下的打扮都像城里的女人,他自言自语道:她一定过得不错吧?有朝一日,我也要找个像她那样漂亮的婆姨!

    话刚出口,山子的脸就红到了耳根,他拍拍自己的脸颊,骂道:“不害臊!”

    山子一直坐到天明,这一夜,他满脑子胡思乱想,走马观花似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全过了一遍。昨夜的事情,是他的秘密,他不可能对任何人讲,包括铁蛋。

    村里人扛起锄头出工了,有人唱起了山歌。山子开始饲弄他的几只鸡,他得快快把它们养大,还铁蛋家杀猪吃肉的人情。

    志国又出山了,这一次他谁都没带,自个儿开着拖拉机,拉了一车玉米子。他说这趟他要出远门,去金都。

    山子只知道金都有县城好几个那么大,具体有多大,他也说不清楚。他想将来他应该到金都去,那里才是他想去的地方。

    志国到了金都,把一车玉米卖了个好价钱。他把拖拉机停在旅馆门口,去找马栓儿。马栓儿如今在金都混得风生水起,听说跟人争地盘打了几场硬仗,夺了个老大的头衔,屁股后面跟了一群二流子,屁颠颠喊着老大长、老大短。

    马栓儿听小弟说有个叫志国的人找他,高高兴兴的迎出来。他想着自个儿终于活出个人模狗样了,见了志国也算不失脸面。他说:“哥,你来了,不是说你回老家了吗?走,兄弟给你接风……”

    志国二话不说伸手就给了马栓儿一拳,一帮二流子呼啦一下就把志国围在中间,马栓儿摆摆手,示意他们都闪开。说道:“哥,你这是冲着娟儿的事来的吧?”

    “你还有脸提娟儿?我今儿非得替她报仇不可!”志国又一拳击过去,马栓儿躲开了。

    “哥,你消消气儿,你就是打死我,今儿有些话我也非说不可!”马栓儿注视着志国的眼睛,一脸歉意。

    “有屁快放!”志国收起拳头,耐着性子听马栓儿说话。

    “哥,那时候我年纪轻,不懂事儿,祸害了娟儿,可我……我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她,这些年,我一直在找她……”

    “此话当真?”

    “我若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这些年经历得多了,越发觉得娟儿才是最值得我心疼的女人……”

    “你若有这份心,证明你还有心,还配披着这身人皮!我就看在娟儿的份上,饶过你这一回,你跟娟儿是好是歹全凭你的造化……我走了,你好自为之!”志国转身走上街道,娟儿还活着,他就得给马栓儿一次化解两家恩怨的赎罪的机会。

    “哥,吃了饭再走?”马栓儿在后面喊。

    “娟儿还活着,她在咱那儿的县城,我还没找到她……”志国的话被风吹散在空中,马栓儿却听得真真切切。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半晌才对手下弟兄说:“准备一下,派一些人跟我走,老二,你看家。我不在,不要惹事生非!”

    “大哥,您这是要去哪儿?”老二问道。

    “去找你嫂子,老子要明媒正娶的女人!”

    马栓儿带着十几号弟兄立即出发,他发誓翻遍整个县城,掘地三尺也一定要把娟儿找出来。

    志国在金都呆了大半个月,茶馆老板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女方叫吴桂花,是老板的远房侄女,人生得眉清目秀,就是性子有点儿烈,据说她打小就跟着他爷爷和爹行医,也算个赤脚医生。吴桂花家里对志国一百个满意。

    志国决定这次带吴桂花一起回去见见爹、娘,若是爹、娘乐意,择日子就把婚事办了。也不知道吴桂花这个大城市长大的闺女,能否安心在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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