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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之心脏好像害怕了似的赶紧想往心壁上逃去,不过,显然太晚了。
火粒发射出了一颗沙粒大的火种一弹而出准确命中了那颗鸟心。
鸟心打摆子似的剧烈颤栗,它疯狂的在裂缝之中跳跃着想窜出去。不过,叶君天发现。火粒中央好像有分出一丝发丝样细小的火线一直串连着它。
终于,嗖地一声。鸟心瞬间不见了踪影。而叶君天惊讶的发现,鸟心已经给扯进了胃中黑洞之中。
黑洞中那颗火种兴奋了起来,鸟心给整个点燃了,而黑洞此刻变成了一个火炉子。
里面血气在大火之下不断的膨胀,往外扩张。也不晓得多久过去,叶君天醒转了过来。
他发现,自己居然恢复了原状。而且,再往胃中黑洞一瞅,发现鸟心已经不见了。
它跑哪去了?
叶君天给吓了一跳,赶紧透视全身搜索了起来。结果可以肯定,它好像不在身体中了。
不过,叶君天发现。黑洞貌似又胀大了一些,由拇指粗大扩张到了鸡蛋大小。而神秘黑洞中央那颗火种居然也长大了,达到了黄豆大小。它不断的熊熊燃烧着,好像在点燃什么似的。
而一股血性能量不断的输入了胃中黑洞再经过经络到达心脏最后布满全身。
火种所产生的神秘火气在不断的淬炼、打熬、提纯着叶君天的身体。
雷霆一指,血力一摧,一指弹去。
嚓地一声脆响,一颗鸽蛋大小的炎焰从指头上弹出击打在了坚硬的岩壁上。直接就把岩壁轰出一个深达一米多,宽有小脸盆粗大的石洞来。
胎光大道修炼出来的第一招雷霆一指的威力增加了一倍有余。
叶君天又反复的出了几指,发现很耗血气的。不过,叶君天敏锐的感知到这次击出的火焰里面含有一丝别样的能量。而火焰也变得有点黄色。
细察之下,发现火焰中的血气粒子特别的浓密。貌似已经达到了地武境强者的血罡密度。
这样子搞下去的话没准儿能提前在地武境击打出天武境才以拥有的血元之火,简称为‘元火’。
元火是天武境及以上强者的标志,只有元火才能炼具铸丹,包括布阵。
元火是血元融成的火,火的品质比血火高得多。
血火只能伤人而无法炼具炼丹,因为,火的质量还不够高。
叶君天悄悄冒出了头,发现外边一片狼籍。整个云雀山好像刚给烧劫过一般。而一些城卫们正忙碌着,带着一批民工在收拾残局,重新开辟出天水之泉来赚钱。
只不过叶君天却是发现,天泉水已经由原本的浅红色变成了白色。
第一百四十三章 毁了()
难道跟裂缝中那颗‘鸟心’有关系?
叶君天再次看了看整个云雀山,发现云雀山山裂上已经出现了多道龟裂,裂缝有一米宽,密如蛛丝一样的爬满了。
糟糕,貌似自己撞祸了。
这一切貌似都是因为自己搞的破坏。因为,‘鸟心’已失去,山的灵髓已逝,云雀山已经毁了。
这时,几个地武强者匆匆走过。
特别是一个高大个子的家伙一边巡视着一边骂骂咧咧,简单是暴跳如雷。
“城主,破坏者已跑远,属下们搜索了二百里范围没丝毫迹象显示他们还在咱们天水郡。”这时,一个城卫头目匆匆小跑而来,半跪下汇报道。
“这些该死而肮脏的破坏者,给我常云抓住的话定要拔皮抽筋挂城楼上示众百日。”城主常云气得一脚把一块磨盘大的石头踢得呼啸着飞到了几里开外,结果自然是砸出一个大坑来。
叶君天赶紧缩了缩头悄悄退进了裂缝深处,这边感知线弹了出去观察着一切。
这常云可是地武二品强者,再加上旁边还有二个地武一品强者,真给他们发现自己的话估计这里就是自己的坟墓了。
“很是奇怪啊城主,我们仔细查过那天的记录。就二男一女失去了踪影。当时进入天水泉的别的人全在郡城里并没有离开。我们一个个核查过,肯定跟他们没有关系。”这时,一个中年,一幅军师气派的家伙说道。
“难道就是那二男一女干的好事儿,有没人记得他们的像貌。”常城主黑着个脸。
“唉,当时咱们没有查证‘人贴’。不然,就好找了。不过,那两男一女都相当的年轻。两个男的估计就十五六岁,女子十八九岁模样。只不过属下认为应该不是他们干的。”军师说道。
“李军师,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不是他们干的?”有个家伙貌似不服气,哼道。
“那天守山的可是张军头儿亲在场,他可是地武一品境强者。二男一女如此年轻怎么可能达到地武一品境是不是?”李军师说道。
“讲得好啊李军师。”叶君天在裂缝中竖起了大拇指,心里也觉得奇怪。既然没发现自己二男一女,那叶邪跟的尸体呢?
难道给两大高手大战时直接砸成肉块了不成?完全有这种可能,地武四品强者大战威力何其的大。
而且,画眉作为地武四品强者怎么见死不救?
难道那琴音就是画眉发出来的不成?
可是先前遇上风一钱的时候明明看到画眉并没有丝毫动作,而琴声照样子出来了。
这说明另外还有一个操琴的高手在。既然不是画眉操琴,那画眉怎么会不见了呢?
画眉如果想害死自己何必出此下策,直接一巴掌就能煽死自己的。
这里头倒是越来越令人疑惑不解了。
“这个也不一定,现在好些高手本来驻颜有素。而一些血丹也能让人年轻下来。甚至,血轮境的强者一百多岁高龄了看上去才三四十岁左右。也许那三男一女就服食过此类血丹。”一个大鼻子的家伙有意见。
“如此强者来破坏咱们的云雀山又是为了什么?他们没有理由啊?”李军师哼道。
“怎么会没有理由,现在见有钱赚有人眼红。或者说,是不是别有用心的人在盯着常城主的位置。趁机断了我们的财路。到时,搞得民众生怨,如果有人联名上书青州王府,那也是件麻烦事儿,是不是他们的目的就达成了。”大鼻子说道。
“也有道理,所以,那二男一女一定要查,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悬赏捉拿,一个100万下品血晶币。”常云下了死命令。
“它娘滴,你亲哥我就值这点钱,也太看不起咱啦。”叶君天哼哼。
常城主一伙啰嗦了一番后就走了。
叶君天突然间感到身子上有股子凉意传来,此刻才想起自己貌似是赤裸着全身的。
这下子可是苦逼了,因为,叶君天此刻才想起自己的丹药以及血晶币来。貌似,那只‘鸟心’上发出的火把一切都给融化了。
这货赶紧急吼吼地扫描了一遍下来,可以肯定,的确给烧光光了,不要说丹药,血晶币这种血矿石制成的东东也烧成灰了,而且,更严重的就是连候爷府给的西楼令都给烧毁了。居然连人贴都给烧毁了,现在成‘黑户’了。
这天杀的破鸟!这该死的破鸟,你叫亲哥我咋办啊?
叶君天在裂缝中发出了悲催的吼叫。
去偷,那不是亲哥我的毛病。
去抢,亲哥我人品会差到这种地步吗?
这两条生财之道立马给叶君天毫没犹豫的抛弃了。
既然**的不行那只能走白道了,赚钱,赚点钱买匹好马上路。而最基本的生存之道总是需要的,赚钱先活下去也是必须的。
顺套衣服穿身上那是没办法的事,叶君天生凭第一次当小偷啊,良心大受打击啊。偷偷顺了件民工穿的衣服悄悄溜出了云雀山。
这天水郡城肯定不能呆的了,因为,到处挂着自己三人的画像。虽说画得丑了些,很模糊,有点像是欧洲意向派大师的杰作,但脸部大致的轮廓还是能辨认出来的。
虎落平阳被犬欺啊,哥真是悲催啊。
为嘛先前我要自称‘叶跑跑’啊,叶君天没办法了,打听了一下。知道离天水郡城几十里外就是泰洪郡城。这家伙决定先那边再说了。
到山林子里抓了一只野鸡烧烤着吃了,这下子也有了力气。
“叶邪,此仇我必报。叶晋雄全族,必灭!”叶君天看着远处的云雀山庄严而肃穆地默哀了一分钟。
尔后沿着官道跑起了马拉松,顺便的练一下脚力。以叶君天目前的脚力来讲一小时可以跑上三十里,几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泰洪郡。
当然,上百里路程跑下来还是相当累人的。因此,只能小跑而不能疾速。
刚跑了二个小时已到黄昏时分,叶君天也累着了。正想找个地儿躺上一阵子时发现前方拐了一个弯儿处停着一辆四匹骏马拉着,上标一个圆形血晶币的豪华马车就在官道前面一片开阔地带的草坪上歇息,草坪上还摆上了精致的小桌,几碟喷着香味儿的点心随风就吹进了叶君天鼻孔里。叶君天不由得抽了抽嘴吞了把口水。
桌旁坐着一女一男,女子看上去就十五六岁。她没涂抹任何的脂粉,天然的脸盘是造物主的杰作。这脸蛋儿,要打分的话叶君天给她打了85分。她一袭翠绿镶白色花边的裙子,显得纯洁而美丽。
而男滴还是一个稚气未落的少年,跟叶君天年龄相仿。圆圆的脸蛋虎虎生风,他正张大嘴巴啃着一块巴掌大的脚蹄子。
而小桌旁不远处又另有一张小桌子,上边搁着一些酒菜。两个人,一个有点威信的老者坐桌旁吃喝着。
而另一个一看就是个车夫角色的家伙就蹲在桌旁不远处捧着一碗酒,手上抓着两个巴掌大的白面馍馍在大快剁矣着。
另外,还有二个腰大膀圆的保镖站在更远一点的两匹骏马前一边喝酒一边吃着菜。
好大的气派,居然用血晶币作为家族标徽,太牛逼了。叶君天心里不由得腹诽了一句。不过,从这豪华马车以及姐弟俩的穿着打戴。
还有不远处那个像管家模样老者的穿着以及两个实力达到人武中等的保镖上可以揣测到。这一伙人不简单,非富即贵。而且血晶币作为家族标徽,大致来讲肯定是巨富之流了。这也是一种显摆的表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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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沈飞()
“沈飞,慢点吃,别噎着了。”少女一脸心疼的把一瓶马奶递给了少年。
“姐,没事,我习惯了。李大哥说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男儿本性。沈飞我明年就要成年了,我是男儿,是爷们。”沈飞一边大口咬着肉一边说道。
叶君天扫了扫,发现沈飞的资质还不错,居然也有着下等人武境实力。而那个女子貌似没有血根,应该是一个普通人。
咕噜,叶君天的肚皮不争气的吵了起来。
此刻天已到黄昏了,宽阔的官道上一个小时都没见到过几辆马车路过。
“几位,能不能借个馍来碗酒吃下?”叶君天一边说着一边走了过去。
“哪来的‘鸟’,滚!”两保镖站起来,嘴臭得很。叶二少给人贬成‘鸟’啦。
“给他一个馍算啦,反正我们也吃不完。”这时,沈飞看了看叶君天却是说道。
“少爷,这馍可不能乱给的。离青州还有几天路程。这馍可是青州‘畅花阁’的招牌,别看一个馍馍,可是需要十个血晶币才能换得来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