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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自华丽的冰棺中迈出来,仇恨与血腥,拖沓千年,妖艳迷人的躯壳下,那颗从未跳动过的心,与暗涌的血同样冰冷,沉醉于如渊的黑暗,只有饥饿与欲望亟待填补。浴血厮杀之后,闯进那个挂着“休息”标牌的餐厅,一缕阳光照进阴暗的灵魂深处,遗失的爱,又一次因诅咒回归。恍若隔世的容颜,依然澄澈空灵,却早已忘却前尘炽情,更不解他历劫千年的煎熬。“先生,打烊了!”不认识便罢,他暂时躲避追杀而已,为何她非要残忍的将他轰走?没见过如此恶劣的女人!无奈之下把自己魅惑凶煞的红眸和獠牙摆出来,不但没能冰冻她的神智,反而遭到千年来第一次鄙夷——“不就是只吸血鬼吗?谁怕谁啊?!”他决定跟她讨论一下,吸血鬼不是论“只”的,尤其,他刚得到一个“男爵”头衔。*************吸血鬼唯美爱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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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寂静下的狂躁()
第1章寂静下的狂躁
站在吧台内,一手将酒瓶利落的摆好,一手仍是握着电话,那端警笛还在响,嘈杂一片,清爽的男中音急促敷衍,“陌琪,我今晚还有案子要查,不回去了,你把餐厅收拾好,早点休息。”
“必维斯,你已经一周没有回过家了”
我的话没有说完,那边已经传来嘟嘟的断线音,心头笼罩一片孤寂,没来由的鼻中酸涩,气急败坏的将电话摔在地上,看着地上支离破碎的电话零件,呆滞了一下,走向门口,将作息标牌翻转过去,拖着巨大的pop牌立到墙边。
仍是盼着比我大三岁的表哥必维斯能回来,没有关掉门外的灯,如果他回来,看到灯光会觉得温暖一点。
就像每次给他打电话,尽管他总敷衍说不回来,能够接通,说明他还安然无恙,这足以让我觉得欣慰,世上还有一个亲人去挂念,我还算幸福。
站在大街上,像是寻觅等待,又像是眺望,路蜿蜒下去,一直没有尽头。
夜晚的阿维庸渗透出古今相融的诡异味道,远处那些古旧的建筑掩映在现代霓虹中,清冷神秘,360度的古城墙,将市中心的教皇宫与这里隔断,游经普罗旺斯的人,都会去看看那座在十四世纪时辉煌鼎盛的宫殿。
相较之下,我站立的位置,更像是某个荒野的偏离小镇,凌晨的天空沉暗阴郁,街上行人稀落。
街角的石阶上有年轻的流浪歌手在弹吉他,一首沉绵低缓的歌越发让我觉得不舒服,在这偏僻的城郊,晚上除了有些混混们胡闹,便没有人欣赏这样超脱的艺术。
路灯打下一束光,他用卫衣的连帽遮挡着整张脸,破旧的牛仔裤映衬着修长的腿,手指在弦上轻巧灵动。
走过去,才看到他的手指上戴了一枚硕大的蝙蝠戒指,指尖脏兮兮的,或许他已经弹了一整天吧,可是,我清楚的记得中午出来时,没有看到他在这,随手将塞在口袋的小费拿出来,抽了三张给他放在盒子里。
走到门口时,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嘶叫,像是飓风划过头顶。
回头看去,路灯下已经没了人影。或许,是我疲劳过度精神恍惚了,拉上防盗门,又锁好里面的玻璃门。
餐厅不太大,一共十三张桌子,三个服务生,三个厨师,此时他们都下班返家了。
自从母亲和姨母、姨父相继去世后,必维斯就变得特别迷信,三是他的幸运数字,但是,十三却绝对不是个幸运的数字,他在意的是后面的三,我在意的确是整个十三,有时,我不得不怀疑,每周一次的遇上那些无业游民打架,是不是和“十三”有关系。
橙潢色的灯罩将灯光束缚,打在在潢色的桌面上,像是已经凝固。与白天的喧闹相比,此时寂静的可怖,只留了一盏灯亮着,打了个哈欠,准备去楼上休息。
“砰!”刚准备关灯时,突兀的传来窗子被骤然拉开的声音。
我真是猪脑子,竟然忘了锁窗子?!
第2章 冰冷的触感()
第2章冰冷的触感
无奈的暗叹,每周一次的剧目有上演了!
这种小混混的斗殴事件就像是家常便饭,好在桌椅都是固定式的,没有被毁坏过,可杯盘碗碟打碎的却不少,店是姨妈和姨父留下的,怎么说都是我的地盘,所以,一切,都要听我的!“先生,打烊了!”
他躲在桌子底下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就算你走的是窗户,也应该注意到我门已经关了!”
我转身从吧台上抄起一瓶葡萄酒提着走过去,“葡萄酒不只是用来喝的,还能打烂人的脑袋,怕死的话,赶紧滚!”
他的耳朵明显动了一下,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般,终于转过头来,宽大的风衣帽子里面垂散下红褐色的长发,妖媚邪肆,却仍是低垂着眼眸,并没有打算看我一眼,他苍白的脸上挂着两道血痕。
慵懒的抬手将脸上的血痕抹掉,沾血的手指放在唇间,吮吸了一下,显然味道不怎么样,高挺的鼻子皱了起来,长叹了一口气,满身的血腥气顿时迸发。
那倚在桌腿上的姿势既慵懒又舒服,似乎我不赶他,他就打算一辈子蜷缩在那了!
“你最好给我滚出来,不然我就报警!”我提着酒瓶在桌角上碰了碰,“你听到没有?滚出来!”
他忽然抬眸,双瞳却是阴森的血红,眼圈深邃凹陷,我怀疑他得了红眼病,苍白无血脸庞过于白皙,比必维斯那个混血儿还邪魅万恶。
男人长得太俊美,绝对是件不寻常的事——他性感的双唇中,露出两颗尖锐的獠牙!
“吸血鬼俱乐部里跑出来的吧?假牙哪买的?你的红眼病,蛮厉害的,我建议你去就医,你这样长时间瞪着我,也会传染给我,懂吗?”
说着,伸一只手箍住他的下颌,他愣住,我趁机仔细观察了一下,“不太对哦,如果是假牙应该有牙套的痕迹,你的红眼病都蔓延到眼球了,是带了红色隐形眼镜吗?”惊觉到手上冰凉的触觉,妈呀,他是个真的真的吸血鬼!
我迅速松开他的下颌,心里惧怕的要死,恨不能丢了酒瓶护住自己的脖子,不,逃跑来的更直接!
他一阵风似的从桌子底下出来,站起身,足足比170的我高出一个头,宽阔的肩像是一座山,压迫过来,那双血红的眼睛俯瞰着我,明显的讥讽。
我这辈子被人指指点点过,还没有被吸血鬼瞧不起。
拧开手中的酒瓶,咕咚咕咚喝了三口三口,必维斯的吉祥数字,这不只是够壮胆的,足以将这只吸血鬼打到七八里之外去。
我之所以沦落到阿维庸这个边角小街来,便是因为对酒精“高度过敏”,喝酒之后,不但会力大无穷,而且,任何液体在手上都会幻化成我想要的形状。
这也是小时候误饮了酒精饮料发现的,为此,我被父亲怀疑是母亲和什么异类所生,不但让精神病医院将我关起来,更毒打母亲。我本不想做一个不孝的人,他对母亲的过分怀疑让我不得不动手。
那天,一杯水在我手上变成匕首,刺进了他的腹部
母亲带着一身被皮带抽打的伤痕,携我逃到这里投靠姨母。
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却仍是让我憎恨自己,却又不得不正视这样的自己。
第3章 请称呼我男爵()
第3章请称呼我男爵
“獠牙了不起啊,不就是只吸血鬼吗?谁怕谁啊?”我咄咄的瞪着他,感觉身体内血液急速涌动,力量在膨胀。
他微微呆滞,垂首像是看怪物似的看着我,殊不知他自己才是个冷血怪物!
低沉缓慢的声音响起,邪魅沙哑,“小姐,吸血鬼不论只,请称呼我欧尔柏特男爵!”
“没想到还是只死要面子的吸血鬼,摆什么架子?从你变成死人的那天,只,这个单位名称最适合你了!我奉劝你,少在这跟我废话,站在我的地盘上,你最好听我的——滚!”
他倏然逼近一步。我戒备的倒退,与他拉开距离,却仍是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变得冰冷沉静。
听不到他的喘息,脚步无声,红褐色的发丝飘逸轻盈,顺滑的瀑布般垂散下去,直达腰际,竟比我的发丝还长?!
心中的惊惧骤然升华到另一种境界,脊背森然发麻,上帝,我在与一个死了不知道死去多少年的尸体聊天?!
他又逼近,却只是盯着我的眼睛,慢悠悠的低沉诱导,“看着我的眼睛。”说话间,獠牙收了回去,血红的眼眸变成了流光溢彩的深蓝,高挺的鼻梁几近贴在我的脸上,若他是个大活人,绝对魅力十足,只是此时,一股清冷的血腥之气,让我忍不住作呕。
啪啦!
酒瓶刺耳的碎裂,让他震惊,乍然一凛,眼睁睁的看着紫红色的葡萄酒在我手上化为一柄利剑,那双飞扬入鬓角的剑眉皱成了s形。
“要迷惑我啊?你再回去棺材多趟几年吧!”猛然挥出利剑,直刺他的胸口,他的身影却忽然消失。
环顾四周,寻不到任何踪迹,走向窗口看了看,又俯身看了看桌子下面,全无踪迹,或许是离开了吧!
我长吁一口气,“真是活见鬼了!”关上窗子,锁好。
返回吧台,本想给必维斯打个电话,找电话时,才发现生气时把电话摔得支离破碎,还零散在地上。在收银台抽屉里找到手机,拨通,那边仍是在忙,他像是在奔跑,还能感觉到声音有些震动,频率却极快,“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看到一只吸血鬼!”一个黑影忽然闪现,“啊”手机落在地上。
“小姐,我再强调一遍,吸血鬼,不是论只的!”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已经坐在我旁边的高脚椅上,他兀自从酒柜上拿了一瓶窖藏25年的香槟酒,打开,倒在高脚杯里,优雅的端起来,
晃了晃,慢慢抿了一口,迷上眼眸,视线似是锐利,又似是若有所思,似是在品尝酒的味道,又似是在打量我,略显阴郁,又玩味十足。
第4章 诡谲的碰触()
第4章诡谲的碰触
我焦急的直打颤,想要捡起手机报警。
他却忽然扬起唇角,拍了拍黑色西装上的血痕,慵懒的扬起唇角,“我刚刚结束了几个血族人的性命,他们每一个都活了五六百年。”
“不过他们的血,还没有这酒可口,当然,这酒没有经过两代遗传的精灵血有营养!”
精灵血?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过,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必维斯很快就会回来,还有就算他不回来,我也能杀了你!”我咬牙切齿警告。
他的手伸过来,洁净修长,骨节匀称,指甲很短也很干净,动静间带有一种古典的韵致,像是指尖能开出艳美的花朵般。
无疑,这只手算的上美,我却已经想象出它变成鬼爪有多么的恐怖——不巧的是,这只手就落在我的面颊上。
冰冷的触感让我颤抖不止,他另一只手上的香槟杯映出我惊惧土灰的面色,微卷的长发也像是乍立起来,惶然垂下眼眸,准备将手中葡萄酒幻化的剑刺过去,他却直接迎着剑刃将手推过来。
没有任何血滴下去。
剑刃最尖锐的那一端在他的手背上突兀的挺立着,而我握住的剑柄就在他的手心,修长的手指弯下来,他竟然握住我的手?!
这个活生生的现实告诉我,陌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