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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郝仁犹豫了一下便低声道,“我知你听说了什么,提醒你一句,别说是皇室,就是芝麻大点儿的官想要碾死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那也是轻而易举,有些话听听就算了,可别到处说。”
“我省得。”殷羡道,继续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为什么有的哥儿眉心有红痣,而有的却没有?”
他话音刚落,就见不只是郝仁,整辆车上的人全都齐刷刷看向他,就连赶车的玉春婶都没忍住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殷羡浑身汗毛一竖!
只见所有人面面相觑了一眼,随后齐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郝仁也是笑个不停,说话气都不顺了。
“羡羡娘,你究竟究竟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我爹他去的早,没说过这些。”反正他是孤儿,说起这些一点儿也不亏心。
“这世间啊,男儿刚出生一月就会被喂下锁阳丹,那东西入口即化,吃了之后,眉心就会生出丹印,也就是你说的红痣,遇水不退,刀削不去,也代表男儿的贞洁,有锁阳锁欲的作用,待到成亲之时再吃化春丹,便会动情,与妻主行房之后泄了元阳,那丹印也就消失了。新婚之夜,会有专门的喜公验证男子的丹印在否和真假,也是验身,若是被查出他失了丹印,那可是会被退回娘家的。”
殷羡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不是什么天生的类似处/女/膜这种东西,不过是用药物做的守宫砂一类的玩意儿。
点了点头,动作却在半途僵住了,皱起了眉。
动情的前提必须吃化春丹?
想想那日破庙中两人神志不清的模样,这都不是暗中对付了,而是明目张胆的下药啊!
原主是怎么死的?难道是因为受不住情动,热死的?这说出来当笑话都没人信。
殷羡眸色沉了沉,看来追查原主身份的事必须提上日程了,他既然占用这具身体,不为原主报仇也说不过去,如果原主还有什么亲人,他也得接手照拂。
郝仁和殷羡在村口下了车,但却并未一起走,郝仁要去另一户人家办事。
前两天聊天的时候听她说过,有一户人家绝了户,父母双亡,只留下一个刚十岁的儿子。
这个世界的男子地位是很低微的,并且人数还多,都说物以稀为贵,男子越多,地位越发低下,通常一小户人家都能娶上三四个夫郎,当然,正夫只有一个,其他都是侧夫或者小侍。
就郝家庄里他就看见过几户人家都不只娶一个,郝仁则是因为与他夫郎青梅竹马,感情极深,这才例外。
殷羡作为一个现代男人,不难理解这里女人的想法和作为,谁不想坐享齐人之福?就是现代,养小三包二奶找情妇的人数不胜数。
殷羡年轻的时候也有一点大男子主义,可是后来在见到他一个朋友一边爱他的妻子,一边喜欢着外边养的小情儿的时候,他被膈应到了。
后来那人的妻子得了抑郁症住进了精神病院,对方跑来找他喝酒,喝醉了就诉苦,说着自己妻子不理解自己的心和感情,说自己心里有苦说不出,说自己是真心爱妻子,也真心喜欢小情儿,怎么就不能和睦相处呢?
殷羡被恶心到了,当时就想呸他一口,放你娘的狗屁!
他怎么就没见他苦?
钱照样赚,酒照样喝,小情儿照样睡,私生子照样生,在外面照样和人谈笑风生,吃的山珍海味,酒不贵的不点,苦?苦在哪儿?
倒是那妻子孤零零住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连个慰藉都没有。
此后,殷羡心里的婚姻观爱情观就在潜移默化中被摆正了。
他现在还庆幸自己当初决定男扮女装,然而却不知道,官府有规定,女子二十岁之前必须娶三夫,否则就会被官配,当日后知道这一变态规定的时候,他下巴都要惊掉了。
当然,这是后话。
女尊世界的男子就相当于那个世界古代的女人,最大的用处就是生育,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社会上,地位都是非常低的,而这里的男子名下可以有财产,但田产却是只能在出嫁之时作为嫁妆记在名下,没出嫁的时候是不能有田产的。
那户绝了户的小男孩儿的双亲原本是有田地的,但是他没办法留下,只能上交官府,可那户人家本就穷困,若是再没了这田地,生活便无以为继。
郝仁心善,便想了个办法,让那男孩儿同意先将那田地转到她名下,平日里还是他自己使用,等到日后成亲再转过去。
她这次进城就是办这件事的。
殷羡在这里并没有买地,虽然从外面买米买菜花销多了点,但他也不是支付不起。
可种地这种事,他是怎么也不会的,与其事倍功半功败垂成,还不如不干,有那精力和时间,他干什么不行?
可粮食不会种,柴禾却是会砍的,并且他也想用这件事来锻炼身体,除此之外,他每天还会锻炼两个小时,这里的男人身体都比较弱,他虽然看起来高大,实际上却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健康,他可不想没输给这个可怕的世界,却输给了自己的身体。
拿着柴刀上了山,寻到了一棵粗细正好的树正要砍,却见一只灰色的东西飞快地跑来,一头撞在了他面前这棵树上倒了。
殷羡无语地蹲下身,原来还真有自己撞树的兔子啊?他一直以为这是假的呢!
“那那个兔子是是我发现的”怯怯的声音出现在头顶。
殷羡找到一块石头坐下,抬起袖子擦了擦汗,心里却是烦躁。
这要走多久才能看见人烟啊!
自小生活在车水马龙的大都市的殷羡,忽然有种自己上辈子都没走过这么长的感觉。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错觉,他只知道要是再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他这腿就要废了。
本来身体就虚弱,之前又中了药泄了不少精,这气色一下子就黯淡了。
因为不知道要找原主的人势力怎样,所以他想来想去,最安全的地方还是远离集市和人群的农村。
养精蓄锐,积累实力,暗中查探,步步为营,再一次感叹自己为什么没有原主的记忆,要是有的话,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歇息了一会儿,殷羡又上路了。
第114章 114 儿女是债()
今天羡娘和川哥又fangdao了~
郝夫郎看着他的背影;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个好媳妇人选;怎么就对秀哥儿没感觉呢?可惜了。
热水很快就提来了,郝夫郎和秀哥儿在屋里给那人洗澡;殷羡在外面坐在凳子上,将从遇到屋里的人开始到这会儿的过程。
他倒是不觉得有人会算计他;就他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能得罪谁?
嘴里细细咀嚼着雯娘两个字,根据先前自己这身体的反应;应当是认识他的没错;所以雯娘会是谁?和他什么关系?
算了,还是等那人醒来后问好了。
门被打开;郝夫郎父子二人从里面出来;殷羡忙上前问,“叔,里面那人怎么样了?”
郝夫郎面色不太好,看着殷羡的目光略有严厉;“那人是你从哪儿寻来的?”
殷羡一愣;却并不回答他的问题;“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郝夫郎低声道,“我仔细瞧了,那人没有丹印;显然身子已经不干净了;你这孩子;就算想要个男人来防止官配,也不用要一个不干净的人吧?这人你从哪儿买的?只怕是被人骗了。”
殷羡哭笑不得,“叔,你好好看看我,我就是这么容易被人骗的吗?”
郝夫郎倒觉得不像,可里面那人怎么回事?
殷羡这才解释道,“那人是我在路上遇到的,应当是与我一样从外地逃荒来的,见他昏倒,一时不忍,这才把他带了回来。”
郝夫郎心下一松,“你心里有数就好,那我们现在就回去了。”说完拉着儿子就往外走。
“叔慢走。”
到了外面,郝夫郎这才对秀哥儿说,“秀哥儿,羡娘与你没有缘分,将他忘了罢!”
“爹爹说的什么话,我又不傻,他拒绝我,我难道还会上杆子贴着他不成?您放心吧,我没有怪谁,心里明白着呢!”
郝夫郎欣慰地点头,“那就好。”
等到大门被关上,殷羡这才进了这屋子,走到床边看着床上睡着的人。
果真,他的眉心是没有丹印的,长的很好看,可是看模样却是像是被饿昏的,想了想,他熬了点米汤给这人喂了下去,又请了村里唯一一个大夫来给他诊脉。
得到的结果和殷羡心里想的差不多,只不过有一点是他没想到的。
想到大夫说的“小产时伤了身子,本就没养好,又受了凉,若是再不将养着,只怕日后怀胎艰难”。
等大夫走了,殷羡看着床上的人陷入了沉思。
不仅非完璧,还怀过孕流过产?
目光移向小腹的部位,乖乖,还真能怀孕。
要说殷羡来这儿最难接受的是什么,那就是男子怀孕这件事了,可眼前这人不仅怀过,还流过产。
“没,是我头上下雨了。”殷羡随意回了一句。
掌柜一脸莫名其妙。
殷羡也没管对方心里在想什么,“我去后面换身衣服,店里你照看一下。”
“好的,你就放心吧!”
殷羡也没再多说什么,拖着疲惫的身心去了后面的临时住处。
应该那里他放了两身衣服,不然这会儿还不知道要怎么办呢!
掌柜的见殷羡离开,这才摇了摇头,现在的年轻人哟。
低头去算他的账,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头发凌乱,衣服破烂,额头也不知是碰到了什么,沾上了一块黑迹,脸上看得出是抹了什么东西的,因为颜色和脖子下面露出的一小截洁白的皮肤完全不一样,身上背了个寒酸至极的小包袱。
那人正要蹑手蹑脚地往里面走,冷不丁听见一声,“客官是要坐哪里啊?楼上包厢已经满了。”
那人浑身一僵,缓缓转过头来,就看到原本还在算账的掌柜,这会儿已经停下手抬起头看似微笑实则严厉地看着他。
那人只觉得寒冷刺骨,不由得抬起头谄媚笑道,“我我我我其实是来找活干的,老板老板,你看看,你这儿还缺不缺人手啊?我我很能干的,真的,捡盘子洗碗擦桌子什么的我都会。”
“我不是老板。”掌柜的说,一见对方是个男子,眼里的厉芒就被收了起来,“不好意思,我们这儿暂时不缺人手。”就算缺,也不会聘用你这样心怀不轨的。
最后那句他没说出来,好歹也得给人留点面子。
那人苦着脸哀求道,“真的不行吗?我说真的,我干的多吃的少,工钱也不需要多少,真的真的,你要是用了我,绝对不亏!而且我记忆力还好,菜单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每个桌子点的什么菜我也能记得,真的不收下我吗?不信你可以试试,我我我这就去给客人点餐!”
他转身快步朝一个刚来客人的桌子走,忽然一只手猛地拉住了他。
“你给我站住!”
“掌柜的我说的是真的,你就让我试试嘛,我要是行就让我留下,不行就立马滚蛋!”
掌柜的死命拉住他,他要是真放这人去了,只怕那桌的客人再也不会来了,酒楼小二是个小叫花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