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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了,请闭眼-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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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阴盛阳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爱!”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阳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85傅子遇番外 上() 
从我很熊小的时候起;就有个梦想。

    我梦想跟你在一起,直至白头;也不分离。

    ——傅子遇篇

    (上)

    八月的马里兰大学;蓝天碧透,阳光澄澈。微微炽热的午后;清凉宜人的图书馆,是书呆子们最好的去处。

    傅子遇从不承认自己是书呆子。但身为医学院最优秀的博士生,他还是很喜欢泡在图书馆的。今天下午;他就是想去图书馆借阅今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的最新著作。

    然而热门的;当然也是抢手的。他刚根据索引走到书架旁,就看到了医学院其他几个学生正在寻找。他心里暗叫一声糟;脸上却笑呵呵的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hi;找到那本完美的著作了吗?”

    虽然傅子遇是一年级博士生,在医学院却颇有声望。因为他几乎囊括了一个男人能有的全部优点:高大、英俊、成绩好、家境好、脾气好。

    人人都爱傅子遇。人人也都知道,同为华人学生中的佼佼者,傅子遇几乎就是个完美而优雅王子。而犯罪心理系那个冰言?omg,不说他冷酷撒旦好了,至少也是个惹不起的怪胎。

    所以此刻傅子遇开口,肤色不同的几个学生都转过来。然而出乎他的预料,他们都露出无奈而失望的神色:“没有,已经被人借走了。”

    傅子遇继续笑盈盈的问:“被谁借走了?”

    有人往长长书架尽头一指,那里灯光清亮,有个年轻男人坐在桌前,低头正安静阅读。

    “还能是谁?”有个身材矮小戴着眼镜的亚洲学生愤愤道,“图书馆霸主sion。”

    每个交际圈,不论大小,都有其约定俗成的地位划分。那么冰言,应该就算是书呆子圈里名副其实的霸王。因为他智商极高成绩极好,脾气还极傲慢。而且他从本科生阶段就开始帮助fbi破案,所以他又很“酷”。哪怕是学校里真正的黑道家族学生,也不愿惹他。

    而现在,冰言显然正心安理得的把他的霸王特权发挥到极致——他面前的桌上,至少堆放了二十本书。他们医学院学生心心向往的那本神作,就被他很随意的丢在一堆书里。

    傅子遇被众人推选为“代表”,与冰言“交涉”,理由是中国人跟中国人好沟通。而且以傅子遇在学校的社会地位,也不可能拒绝这个正义的要求。

    不过,当身后诸人都有些紧张的拭目以待时,傅子遇看着几米远外的男人,却有点想笑。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冰言。但这完全不妨碍他看清他的幼稚。

    没人能一下午看完二十本书。这家伙却把这么多珍贵热门书籍囤积在自己的地盘里,这跟幼稚园小朋友霸占玩具有何区别?不愧为十九岁的跳级博士生。智商虽然破表,情商却被丢到爪哇国去了。

    傅子遇大大方方在他对面坐下,言笑晏晏的盯着他:“嗨,我是傅子遇。”

    他用的是中文。冰言抬眸看了他一眼。清俊似玉的脸颊上,那双修长的眼平静无波,就像在看一团空气。

    然而他面无表情的低头继续看书。

    身后诸人,都为冰言的冷傲而忿忿。傅子遇却半点没生气,而是语气温和的问:“我想问问,这本书如果你暂时不看,我能否先借走?”

    冰言这次头都没抬,淡淡的答:“不看我借来干什么?浪费我的时间以及成功引来你们的无聊围观吗?”

    傅子遇愣了一下。

    抛去这男人如传闻般强大的毒舌不说,他还注意到,冰言翻书的速度极快,一页、一页、一页他的手指就像鼠标,轻快的从页面自上而下划落,而视线也就追随着手指,飞快的移动然后一页就看完了。就他愣神这一会儿功夫,冰言已经翻了五六页。

    如果是这样的速度,二十本书,这个男人真的能在一下午看完。

    傅子遇站起来:“不好意思,打扰了。”

    冰言没理他。

    回到书呆子群里,大家看他神色如常的空手而归,都有些失望。傅子遇却心平气和的说:“事实上,他并没有做违反图书馆规定的事,也谈不上‘霸占’——我想他在借阅时间里能看完那些书。”他耸耸肩,甚至唇畔还有一丝自嘲的笑:“拒这有点侮辱我们的智商,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件事指责他。”

    他说这番话时,是背对着冰言的,所以没看到后者又抬起头,瞥了他一眼。

    众人都有些无奈,但既然傅子遇这么说了,而且还在理,也只好作罢。郁闷的等冰言“御览”完毕,再伺机下手。而傅子遇见冰言把那本书排在最后一个看,估计着是轮不到自己了,索性先走了。

    只不过踏出图书馆时,他下意识又回头,望了望远处那个桀骜孤立的身影。

    的确是个我行我素的怪胎,但似乎并不让人觉得讨厌。他想。

    ——

    傍晚的马里兰市,暮光湛湛,宁静漂亮。

    韩雨濛穿一身浅蓝抹胸晚礼裙,长发高高束起,站在二楼阳台上。晚风吹拂着白皙裸露的肩头,带来丝丝点点的凉意,她也不在意。

    站了足足十分钟,其实还没到约定时间。但远远的,终于望见一辆熟悉的雷克萨斯,沿着小镇公路驶来。

    “kis!(克瑞斯)”她用力挥舞着纤细修长的手臂,转身提着裙子就跑下了楼。在楼梯遇到哥哥,他佯装生气的皱眉:“有点淑女的矜持好不好?现在你眼里只有kis了!”

    韩雨濛笑着跑远不回答,心想:哪里是现在啊?从很早很早的时候起,我的眼里就只有他了。

    韩父韩母正在一楼喝茶。韩雨濛跑下去时,刚好看到佣人给kis开门。他今天穿着白衬衣,休闲西装,更衬得整个人修长俊秀。

    二十岁的kis,就比她见过的绝大多数男人,更如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kis,你来了。谢谢你今天接我去舞会。”在父母面前,雨濛才是真正的淑女,十七岁的她,优雅大方不输kis就读的大学里,任何成熟的女孩。

    kis礼貌的朝韩父韩母颔首打招呼,文质彬彬的模样,令他们也觉这样一对小儿女站在一起,实在赏心悦目登对无比。

    “早点回来,注意安全。”他们放心的将女儿再次交给了这位青年。

    一上车,摇上车窗,韩雨濛就把手袋丢到一旁,伸手勾住他的脖子。kis被她亲得笑容满面,也想她想得慌,索性把车停到个角落里,一把将她搂进怀里,狠狠就吻下去。

    很多时候,他们的亲热都是以雨濛的挑逗开始,以她的溃败告终。旁人都不知道,看似温柔厚道无比的kis,一旦亲热起来,又凶又霸道。

    这次也是——他在念大二,她还在高中。他比她忙得多,两人快有一星期没见了,这一亲上,雨濛就感觉到他热烈而压抑的*。

    天色如同一团浓墨,星光灯光就是碎玉点缀其中。雨濛被他压在车椅上,铺天盖地间,只能看到他乌黑璀璨的眉目。

    “子遇子遇”每当在他怀里呼吸困难时,雨濛就喜欢喊他的中文名字。而这总是令他笑意更深。

    “去我家?”他意有所指。

    他上大学后,就从家里搬出来住了。韩雨濛脸色发烫,用手指戳戳他的脸:“我们还要去paty呢!”

    “晚两个小时没事。”他说。

    事实上,整晚不去更好。

    两人是从停车场一路亲到电梯里的。到家门口时,雨濛整个人已经挂在他身上,不分东南西北、火热的舌吻着。

    一进屋门,他就把她抵在墙上,裙子撩了起来。少女的娇嫩,在车上已被他揉捏得足够湿润荼蘼。他极其温柔的亲着她,动作却坚定有力无比,几乎是一送而入。

    韩雨濛整张脸就像通红的苹果。哪里想到才一星期没见,kis会变得这么狂野?

    但这也正常。他们暑假才有了第一次,然后就分开了。相对于她来说,他已经是成年男人了,当然*会比较强烈。

    雨濛的头发已经散乱,晚礼长裙还好端端在身上,只是完全被他推到了腰上,弄得皱皱巴巴。两条光滑纤长饱满的大腿,缠着他的腰,整个人都悬空,全靠他的双臂托着柔软的臀瓣,随着他的撞击,一下下的抖动着。

    而这一幕,在傅子遇眼里又是如何呢?

    十七岁的少女,属于他的女孩,他的初恋,他的唯一,娇嫩得像沾着露水的花瓣,在他怀里颤栗,绽放。巨大的怜惜被勾起,只想就此埋在她身体里永不离去,让她感受他的存在,他是这么的、这么的想要跟她在一起。什么都不重要,什么都不想管,只想跟这个女孩在一起。

    说是两个小时,可这样的年轻爱侣,一晚上都不知餍足。

    直至快到韩家的门禁时间,kis才依依不舍从她身体里出来,可还是搂着她,一寸寸亲吻她湿腻腻的皮肤。

    这是雨濛最喜欢的一部分。因为从那些缠绵的亲吻里,她能感觉到,他深深的怜惜。

    “告诉你一件事。”她咬着他的耳朵,“我决定了,明年也考马里兰大学医学院。”

    他的身躯骤然一顿,从她胸口抬头,定定的望着她。那清亮的眼睛里,升起很浓很浓的笑意。

    “我真想现在就向你求婚。”他说。

    雨濛窝在他的胸膛里,甜甜的笑了。

    kis,kis,我的子遇。

    我好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只想天天月月年年,都跟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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