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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是神婆-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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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嫣却蹙着柳眉,提出了不同意见。她对僵尸、尸王的了解比我强多了。所以我也没有去反驳她,只好将征询的目光望向了小樱。

    “媳妇儿,你觉得呢?”

    小樱神色肃然,歪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把手一挥说:

    “照理说,尸王现在身受重创,实力肯定是大为下降。我们能在太阳落山之前找到它,并且把它干掉,这当然是好事。不过这种几率并不高。但是现在机会难得,我们可以先去找一下,如果尸王藏身的地方很凶险,我们就可以退了,再想办法;如果并不凶险,那敢情好了,那我们就可以跟它斗上一斗。凭我们三人的实力,能搞得定它那是最好不过。就算奈何不了它,不过它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致我们于死地的。到那时拼着受点小伤,还是可以全身而退的。然后我们再找到附近有人聚的地方,好好休整一番,做好充分的准备。另外还可以打听一下尸王的情况,做到心里有数。说不定还能借助外人的力量,一起对付尸王”

    既然小樱都这样说了,赵嫣没理由不点头的。

    这时正是中午一点多,太阳相当猛烈,事不宜迟,我们稍稍准备了一下,就立即出发了。

    昨晚所去过的那小树林,我仍记忆犹新,所以一下子就找到了。

    在小树林里,我也很快就找到了我和尸王生死搏斗过的地方。那里的痕迹很明显,到处都是化成了焦炭的草木,有些还被尸王撞得东倒西歪。

    而且我还记得尸王飞走时的大概方向。

    于是我就带着俩女人,顺着这方位,一路追寻了过去。

    我果然没有走错路,一路上时不时见到尸王洒在地上、草木上的血迹。

    并且,每走一两公里,就能看到尸王留下的一对脚印。

    只是这树林却越走越密,遮天蔽日的,连正午的阳光都透不进来,显得相当潮湿、阴邪,时不时溜出一两只红毛蜘蛛、青头蝎子什么的。

    我们小心翼翼的戒备着,提防着周围的环境变化,遇到挡路的毒虫就尽量用树枝挑开。

    一路上有惊无险,我们又顺着尸王的血迹和脚印,追寻了一段路之后,眼前豁然开朗。

    前面又是出现了一片开阔的平地,周围烟沙迷茫,竟让人产生看不到边际的感觉,不过最少也有两三个足球场大。平地上也有一些草木,不过只是稀稀疏疏的分布着,比草木更茂密的,是一座座坟冢,如包子般隆起,密密麻麻如蜂蛹一般!

    原来竟是一片乱葬岗。

    由于年代久远,历经风吹雨打,很多墓碑倾侧倒塌,棺木也已经露出,地面随处可见白森森的骸骨,一片狼藉破损。

    这里离义庄并不远,想必是成千上百年来,义庄那些无人认领、无法运回故土的尸首,都埋到这里来了。

    当然,这里并不都是旧坟墓,也有很多新坟,有的坟头还插着香支宝蜡,纸钱随地乱飞。看来,这附近果然是有人烟聚集之地。

    就算是在正午,烈日当空,这乱葬岗上空仍是有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烟沙雾霾,竟然是连阳光都穿射不透!灰蒙蒙的笼罩着,让整个乱葬岗显得溟濛昏暗!可见此地实在是阴气浓重,可能会有妖邪凶厉之物作祟!

    这时候,一阵阴风猛的从我们的背后刮来,从坟场上卷掠而过。

    这风不大,但猛的一刮,却让我差点站立不稳,脊背发寒,刮得分场上飞沙走石,尘土纸钱飞扬。

    此地相当不太平!

    我、小樱和赵嫣互相看了一眼,都暗暗的提高了警惕。

    一条小路歪歪扭扭的向坟场正中延伸而去,而尸王的血迹,每隔一段距离,就三点两点的洒在那小路上,一直到烟沙渺茫之处。

    我们都各自准备好了术法,准备顺着这小路追下去,不过小樱却突然伸出一条手臂,拦住了我们,还竖起一只手指在唇边嘘了一声,示意我们安静。

    “有情况?”

    我一颗心立即提了起来。

    小樱就指了一下那烟沙迷茫之处的一块地方,对我们眨眨眼。

    我们就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是看到了一只只牲畜,体型大如牛犊,散布坟堆各处,在那烟沙迷茫之处蹦跶、跳跃。

    那牲畜毛色灰黄夹白,很容易和灰蒙蒙的烟沙混合在一起,如果不仔细流溢,还真看不出来。

    不愧是小神婆,小樱那双骨碌碌的大眼睛,总能透过普通表象,看出和普通人不同的情况和问题。

    赵嫣把眼睛眯成了一条黑色丝线,仔细的看了那些牲畜一会儿,俏脸猛然显出异常震惊的神色,差点就大叫出声,不过幸好她及时捂住了嘴巴,再用蚊子一般的声音对我们说:“是食尸狗!”

    “食尸狗?”

    我和小樱都是第一次听说,把疑惑的眼神望向了她。

    原来,在苗疆蛊域,像我们眼前的这种坟场,其实并不少见,只要是有人烟的地方,附近十公里之内,总是会有一个的。

    这坟场平时一般人都不会来的,很多野狗、流浪狗便来到这里,偷吃新坟的贡品什么的。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野狗的乐园。

    除了偷吃贡品,这里的野狗还会在那些年久失修的坟冢里,刨出尸骨来啃咬。

    随后,这些野狗便是越发大胆和贪婪,就连刚下葬的尸首,也要从新坟里刨出来吃掉。

    苗疆蛊域的原始居民,有着袒身入葬的习俗,就是不备棺材、去掉衣服,直接埋入墓地里,寓意与自然融为一体,更容易超脱升天。这就为野狗啃尸提供了莫大的方便,只要把坟墓刨开就行。久而久之,野狗就成了食尸狗,一双前爪锋利有劲,脾气也变得凶邪暴虐。

    当然,它们只对死尸的气味情有独钟,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攻击生人。

    第一次听说食尸狗的存在,我脑洞大开的同时,也暗自惊悚。

    “不过那也说不定,因为一般的坟场,都不会有这样阴邪诡异的烟沙雾霾笼罩。所以我们还是尽量不要惊扰到那些食尸狗。一条两条我们当然不怕,但如果是几十条、上百条蜂拥而来,我们就很难对付”

    赵嫣俏脸显出惧色对我们说。

    “尽量不要惊扰到食尸狗,这当然没问题,不过我们该如何搜寻尸王?”

    我挠挠头对她说。

    “嘘别吵,我发现另有情况,我们再凑近一点看看!”

    小樱对我们扬一扬手,就缩着身子,蹑手蹑脚的往靠近那食尸狗的坟堆里凑了过去。

    作者题外话:欢迎加入本书书友群——小神婆书友群:363326890

第174章狗王撼动尸王棺() 
我和赵嫣看了,都紧身跟上。

    走到距离那食尸狗二十多米的地方,恰好有一座大墓碑,旁边还有一棵枝叶婆娑的桫椤树,为我们提供了掩护,于是我们以这里为藏身点,悄悄探出头来观察着前面的情况。

    只见前面有一座很大的坟墓,跟周围一带土坟子的简陋不同,占地都有好几亩,用大理石砌了一大圈围墙,将中间的墓碑拱卫了起来。那坟头也是巨大无比,就像一座小房子,是用花岗岩砌成,上面雕着好几种奇形怪状的鸟兽虫鱼,而且还上了颜色。

    不过由于年代久远,历经风雨,那大石砌的围墙已经残破不堪,到处坍塌。而那坟头的雕刻也是模糊不清。

    这绝不是平民百姓的坟冢,很可能是古时达官贵人的埋身之地。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坟头前的空地上,生有两棵高大繁茂的树,亭亭如盖,树荫之下,却是一副巨大的黑漆棺木。

    那棺木从头到尾也有七八米长,盖板上刻着日月星辰的图案,看上去十分的厚重。由于风吹雨打,大部分黑漆都已经脱落,露出油光锃亮的棺木,仍是保存得十分完好。

    “这是一具上好的千年金丝楠木棺,价值连城,在古代非权宦巨贾,是用不起这样的棺木的。棺木的主人,生前自恃千年金丝楠木棺珍奇、厚实,牢不可破,于是请了能工巧匠,在棺木上下功夫,遍设机关陷阱,放置在墓碑前,就当是安葬。并不让自己的棺木葬入地下,入土为安。这其实也是棺木主人对自己身份和家财的一种炫耀。如果不是对棺木的厚实牢固程度,以及棺木上的机关暗锁,有着绝对的自信,普通人是绝对不敢让自己的棺木露地而葬的”

    赵嫣杏眼一亮,喃喃自语:“这种棺木确实厚重牢固,机关重重,那些盗墓贼只要敢靠近碰一下,都会粉身碎骨。不过这棺木再厚实,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里面的机关窍妙,应该早就生锈腐朽了现在我终于知道,那尸王是怎么来的了”

    我也听说过金丝楠木这种珍奇树种。

    楠木本身就是珍奇树种,古时产自岭南一带,盛产自川蜀的深山高岭。而金丝楠木更是楠木中的珍奇,在光照下可看到金丝闪烁,光亮璀璨,精美华贵,自古便是皇家特供,尊贵无比。

    而生长了成千上百年的金丝楠,更是珍贵无比,千金难买,可遇而不可求。用得上这种棺木的,不是皇亲国戚,便是权宦巨贾。

    现在我已经隐隐猜到了,那尸王就藏身那金丝楠棺木中。

    那尸首由于保存得法,加上棺木牢固,历经千百年都能保存完好。久而久之,那尸体吸纳了坟场阴气,吞食日月精华,渐渐的就会产生异变,进化成僵尸、尸王。

    只见棺木周围有十几条食尸狗,每一条都粗壮如小牛,锋牙利爪,绕着那金丝楠木棺,用嘴啃、用爪刨,硬要掏出个裂缝、坑洞出来。

    棺身上已经布满了食尸狗的咬痕、抓痕,触目惊心。看来,应该是这群食尸狗,对棺木中的尸首早已垂涎欲滴,积年累月的来啃咬,企图破坏掉棺木,吞食棺中尸首,所以才在上面留下了无数的痕印

    不过,那金丝楠木真不是盖的,尽管历经千百年风雨,在这么多食尸狗日复一日的啃咬下,仍是牢不可破,没产生一道裂缝和坑洞。

    “那棺木这么厚实牢固,尸王是怎么出入的?”

    这时我心中产生了一个疑问,忍不住向旁边正在目不转睛看着现场的赵嫣发问。

    “很简单,那棺木肯定还保存着几道机关要括,而尸王这么高级别的存在,已经是有了一定智慧,最少是保留了生前的一些关于这棺木机关的记忆。所以它应该是可以打开机关,从而推开棺木盖板,自由出入的。”

    赵嫣轻声回答。

    正在这时,那百狗围棺的现场,形势再次产生变化。

    “汪汪汪汪汪”

    一只正在棺材头前拼命又抓又啃的食尸狗,耳朵特别尖长的,突然发出近乎癫狂的吠声,上蹿下跳的,打了药一般兴奋不已。

    我连忙揉了揉眼睛,想看清楚情况。由于距离有点远,而且烟沙缭绕,我的视线相当的受限制,眯着眼睛努力看了好一会儿,才模模糊糊的看到,那棺材头前,居然出现了一个拳头大的洞口!

    想必是那食尸狗积年累月的努力,现在终于有了收获。那金丝楠棺尽管厚实无比,但还是被尖牙利爪掏出了洞。

    “其实那洞口,未必是食尸狗的牙齿和爪子弄出来的,而是胃酸和唾液的作用食尸狗的唾液,具有很强的腐蚀效果,对金丝楠也能产生作用。”

    赵嫣看出了我的心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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