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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皮裤娜总是歪着头靠着我的肩膀上,一脸幸福的表情。久而久之,我也慢慢的接受了皮裤娜的爱,因为她对我实在太好了,从一开始认识她,我就知道她脾气不好,可现在对我百依百顺的,与其说是我喜欢她,不如说是我没有理由不喜欢她。
我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了她身上,慢慢的忘记了林弯弯,毕竟我俩是越走越远。
和皮裤娜在一起之后,我开始上课了,倒不是因为想念书,而是皮裤娜交代我了,要天天接送她回家,皮裤娜对我那么好,我挺乐意满足她这个要求的。
对皮裤娜着迷有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她能满足我那方面的需求,真不是因为我色,而是到了年龄了,眼看身边一个个兄弟都经历的那事,我就特别渴望。不过皮裤娜没给我,我也不好意思管她要,但每次放学送她回家的时候,总能占到一些便宜。
最刺激的一次发生在她家里,皮裤娜的父母总有事没事的出去玩,不是旅游就是忙些工作上的事。有一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因为她家里没人,我就进去陪她了。
皮裤娜有一点挺让我受不了的,我亲她的时候,她总是发生咿咿呀呀的动静,那小声贼诱惑人,每次听了之后,我下面就起义了,手就跟着不断在她身上来回摸,不过最大的限度就是摸摸胸而已,有一次我不小心往下面摸去,皮裤娜就给我打开了,还差点生气。当时她红着脸跟我说不让我摸她那里,被她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挺尴尬的,就没再继续下去。
我喜欢看女人脚这个毛病,也是皮裤娜给我养成的,她那双小脚白白嫩嫩的,每次脱了鞋,我就忍不住的看他的脚,皮裤娜这时候就会说我变态,不过却将小脚搭在我大腿根上来回摩擦,媚眼如丝的瞅我,问我有没有感觉。好几次我都想扑上去干点啥,可仔细一想,始终没那个勇气。
在学校里的日子也不是那么枯燥,之前我在乡中,名气是有的,但人家都觉得我是靠小风哥混起来的,经过了剁冯明手指头这件事,才开始有好多混子找我,说要跟我混,在他们眼中,我俨然已经成了乡里的大混子了。既然决定要混下去了,我琢磨着一定要有自己的班底,卫宇和凯子有那么多兄弟了,我也不可能比他们差,找我的那些混子虽然还是学生,但性格都挺野,敢打敢拼是他们的优点,在这一点上,一点都不比外面的混子差。
不过收兄弟我也不是看谁都收,我想着自己一定要和别的大混子不同,跟我混的兄弟必须一个个的都讲义气,最起码也能信得过。这么一筛选,没有几个够格的,最后跟在我身边的兄弟,也就十个左右,跟卫宇凯子可是比不了的。这样一来,我才算是在乡中立了棍。
我们那一届,有个叫林彦的,在学校里挺有威望的,要论争勇斗狠,他是第一号。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没有什么牛比的大哥罩着,之所以能够混出头来,完全是靠他自己打拼出来的。我想交他这个兄弟,可去和他搭话的时候,人家对我爱答不理的。
班里的兄弟告诉我,那个林彦在背后议论我,说我没有个实力,之前是靠小风哥,现在靠上了皮裤娜。皮裤娜她哥乔玉龙是市里大哥这件事,在整个学校里面,没有学生不知道的。我现在和皮裤娜处上了对象,论起来乔玉龙也算是我哥了。林彦说我是靠女人混起来的,这一点让我很气愤。
放学的当天晚上,我就带人把林彦给堵了。
我开门见山指着林彦质问道:“你什么意思?背后说我算什么本事?”
林彦瞅着我,冷哼了一声说道:“嘴长在我身上,你他妈的管我怎么说了,我就当着面说你了,你打算怎么办吧?”
本来我是想让林彦跟着我混的,可谁知道一句话没清楚,两伙人就要打了起来。
林彦知道我的性格,干什么事必须就马上干,不会有半点犹豫,所以他先动了手。我们这边的兄弟,人数不多,但每个都是我精挑细选的,打起架来,自然不会怂。
两伙人打了半天,不分胜负的,我和林彦单挑,我有些吃亏,挨了林彦不少的拳脚,打架不厉害这一点,让林彦更加笑话我,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和林彦两伙人打架那段时间在学校里闹得挺凶的,双方都是年少轻狂的混子,只要一有机会就能得干上一架。打架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对方不顺眼,常常只是因为一个眼神,马上就会点燃一场战斗。
上厕所的时候,我带兄弟偷袭了几次林彦,但一抓住机会,林彦更快就报复了过来,两伙人打了好几天,互有输赢,谁也没吃大亏。
乡中初三的混子当中,还有个风云人物,在我没立棍之前,乡中的三巨头,林彦,冯明。现在冯明废了,地位被我取代了。剩下的混子叫高百成,这个陈百成和林彦不一样,他老爸很牛比,以前是县里的大混子,和老猫差不多,不过地位和名气可比老猫强多了,社会上的人都管他爸叫高叔,提起高叔,是个混子都挺尊敬的。
这么说吧,高百成在乡中,就像个太子爷一样,有他爸罩着,他混起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高叔岁数不小,属于老来得子,对高百成挺溺爱的,养成的性格可想而知。
高百成很贱,这是乡中的学生都知道的事,以至于他根本没有兄弟,之所以成为乡中的三巨头,那是因为混子都看在他爸高叔的面子上,给他点地位而已,不过他说话还是挺有分量的。
我对这个高百成印象不好,不是因为他贱不贱的问题,毕竟没怎么接触过,而是因为他一直追皮裤娜,我和皮裤娜在一起之后,他还死性不改的,每周的坚持给皮裤娜写情书,皮裤娜怕我多心,所以一收到情书就给我,这样子就相当于高百成是在给我写情书。
看高百成的情书,也算是我校园生活的一大乐趣吧,他那些情话老肉麻了,看着直让人起鸡皮疙瘩,他还总在情书里写一些情诗,什么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的。还把皮裤娜比喻成母亲,他就像襁褓里的婴儿,渴望着爱。属这句话最恶心人了,高百成的意思我还不明白,他不就是想吃皮裤娜的奶么!
070亮子的愤怒()
之所以说这个高百成贱,是因为他还真把自己当成学校里的太子爷了,总喜欢掺和人家的事。见我和林彦闹得厉害,高百成又当起了和事佬,一天下课的时候,他把我从班级里叫了出去。
出去的时候兄弟们怕我被林彦偷袭都准备跟在我身边,我看着高百成想了想,觉得没有那个必要,高百成虽然有些贱,不过林彦多少能给他点面子,不会当着他的面打我的。
到了厕所的时候,高百成给我点了一根烟,态度还算不错:“沈飞,这周周末我请你吃饭。”高百成无缘无故的突然要请我吃饭,这有些让我惊讶,自从照南出事之后,我遇见什么事都小心翼翼的,高百成是敌是友我不知道他,他心里面打着什么鬼主意,我更不知道。可是我终究是要给他点面子的,想了想,我点点头同意了。
他还很大方的让我多叫几个兄弟,过去给他撑撑场面。高百成家里有钱,吃饭选的地方也是乡里最好的饭店。
他那么敞亮,我叫的兄弟确实不少,基本上有空的都跟我去了。进了包间的时候,看到里面的人,我有点惊讶。
林彦也在,我身边的兄弟们看到林彦以后,一个个的都急红了眼,没说上几句话,两伙人差点打了起来。
这时候高百成笑呵呵的从旁边站出来说道:“都是一个学校的,自己人总打什么,传出去都让人笑话,我今天请你俩来吃饭,就是想让你俩能和解。”
高百成的想法是,通过他的努力,让我和林彦和解,这样他不但有面子了,传出去名声好听,而且两伙人都能记住他的好。
倒不是因为高百成的原因,我是真的有点打累了,打来打去确实没什么意思。林彦和我的心里想的差不多,我俩之间从来就没有深仇大恨过,只是一点小摩擦而已。
我让兄弟们坐下,林彦那边也对他的兄弟喊了两句。局面这才和谐了起来,坐成了一桌,不过火药气味还在,高百成倒上酒之后,我和林彦谁也没有先举起杯子,就是那么静静的看着对方。
最后高百成忍不住了,拉了拉林彦的胳膊说道:“怎么说你也是乡中的老人了,这杯酒理应当你先敬。”
林彦瞅了瞅我,摇了摇手腕,不过最终还是端起了酒杯对我说道:“行,那今天就给百成个面子,沈飞,以后咱俩就不打了。”言语之中,林彦似乎有些不情愿,但最后一句话倒是说的颇为诚恳。
我笑着也跟着端起了酒杯说道:“别啊,我还没打够呢!”林彦听了我这句话,刚刚缓和下来的脸色马上就变了,有些生气的问道:“你什么意思?”
我冲他摆摆手,仰头把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紧接着说道:“我的意思是说,有你这个对手,我挺荣幸的!”
我这话一说出口,林彦马上高兴了起来,也把酒给喝了。
我的兄弟和林彦的兄弟倒是没有我俩这么自在,心里面还是有疙瘩,毕竟这几天没啥起冲突,别看现在坐在一个桌子上了,可真想要解开这个疙瘩,光靠一句话两句话是远远不够的。
不过酒对男人来说确实是个好东西。
一箱啤酒下去,在场所有人的意识都不清醒了,这时候也不分伙了,一个个的,勾肩搭背的聊了起来。
之前我就挺欣赏林彦的,和他聊天的时候,我发现他这个人的脾气确实挺和我胃口的。几瓶酒下肚,我俩顺其自然的从敌人转变成了朋友。
不过这个高百成,我是真不喜欢,他喝多了之后,总是有意无意提起皮裤娜,还评论皮裤娜的身材,说皮裤娜的腿够他玩一年的。
男生喝多了之后,喜欢聊一些大尺度的话题,这一点我知道。也不是我小气,听到高百成这么说皮裤娜,我心里面挺不是滋味的,有些生气了。
不过看在高百成今天成功调解了我和林彦的矛盾这事上,我决定先不和他一般计较,只是推了他一把说他喝醉了。
喝了高百成的酒之后,我和林彦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虽然架不打了,但因为一顿饭就成了兄弟,这有点不现实。
真正改变我俩关系的因为另一件事。
和县中差不多,乡中附近的混子也总来学校收保护费,用道上的话来说就是齐钱。齐钱这勾当,凯子就做过,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都是些小混混团伙做的,真正像小风哥那种大混子,谁会干这个啊,一来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二来在江湖上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还不够丢人的。
但乡中的混子挺执着的,在学校齐钱被我们抓住了几个,一顿炮揍之后,还继续干这个勾当。
这些混子都是小年轻,不上学,天天在社会上混,基本上缺德的事都干过,还偷过网吧里的电脑,手段挺黑的。这些人有个特点,打架不太厉害,但性子普遍都野,惹急眼的什么都敢干。
他们狠,我们也不差什么,我和兄弟们说了,只要遇见这种在校里校外齐钱的混子,什么都别说,直接上,往死里打,出了什么事我负责。
可是我没想到,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