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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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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恶“伊甸园”
  在留守儿童面对的诸多的伤害中,性伤害所占比例之大,类型之多,让我不得不专列一节来叙述,尤其是女孩子,性伤害几乎是她们面对的最大危险。
  毋庸讳言,大量留守孩子的生活基本上处于松散无序的状态,由于缺乏父母贴心的关爱,不少孩子到家庭以外寻求精神慰藉和情感补偿。有的孩子或早恋、同居、流产,或懵懂生子杀子,或遭人诱骗,成为犯罪分子长期实施犯罪的目标,有些年幼孩子遭受的性伤害,其残忍程度更是令人发指。
  通过走访我了解到,绝大部分留守孩子都不同程度地通过各种途径,结交有笔友、网友。初中留守孩子涉足早恋的人比正常家庭孩子的比例要高得多。在校园里旁若无人地勾肩搭背、搂搂抱抱,在校外小吃店抽烟喝酒,在出租屋租房同居,已是学校见怪不怪的事。可孩子出了这样的问题,甚至到医院堕了胎流了产,许多看管孩子的爷爷奶奶还全然被蒙在鼓里。一初二教师告诉我,女生小蓉父母在外打工,平时跟奶奶一起生活。一次因小蓉考试成绩太差,老师上门家访才意外地发现,女孩已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家住宿了。而问起孩子去向,奶奶说起话来糊糊涂涂,一会儿说在这个亲戚家,一会儿说在那个亲戚家。后来老师带人寻找,才发现小蓉在外已经与人同居好几个月,且已经怀有身孕。最后,学校不得不任其退学。
  在农村留守孩子中,少年生子已不算罕见。
  我所调查的一个初中,仅2006年内就出现过两例留守孩子相恋怀孕生子的情况。一例是把孩子生在了女厕所里,小孩随即死亡(在调查时,许多同学都说还记得来自厕所的婴儿微弱的哭泣声)。另一例是一个十七岁男生和一个十五岁女生在校外租房同居,生下孩子。孩子倒是存活了下来,但两个还是孩子的父母只好辍学,带着婴儿在出租屋里过每天只吃一两顿饭的日子。等到双方父母得知情况赶回家乡,除了恨其不争、痛感无奈外,又能怎样?面对一条已经存活下来的幼小生命,父母也一筹莫展。两个孩子结婚没到年龄,结果只得由父母做主将小孩托人代管,之后像他们的父母亲一样,外出谋生。学业无成,也无任何特长技能,女孩只能帮人做家务、看小孩子,男孩到宾馆做起了服务生,成为新一代低薪酬的打工者。而那在摇篮里尚不知世事的孩子,未曾脱|乳,就成为了新生一代的留守儿童。
花样孩子的草样年华(11)
由被伤害到伤害别人,曾以为只会出现在《藏在书包里的玫瑰》一书中的少女生子杀子的惨案,在农村留守孩子的现实生活中,已时有发生。
  “像奴隶一样地干活,挣钱,就是为了供女儿上大学,让女儿过上好日子。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一位母亲在得知年仅十四岁的女孩惹出生子杀子的滔天之祸时,忍不住抱着女儿嚎啕大哭。在家庭期刊集团网“警世档案”中,一篇署名为雷萌的文章《产婴杀婴,洋打工母亲怎堪十四岁女儿如此放纵》,记录了一个十四岁花季少女的一段悲惨“恋爱”。该少女在孤独与无奈的日子里与一名同学陷入早恋,后又在网上结识一名网友,周旋于两个男友之间的她,2005年8月13日懵懂产下一子,随即又在极度惶恐中将男婴抛下楼摔死。少女是不幸的,也是有罪的,但不幸已发生,罪恶已经酿成,一切都不可挽回。从外地赶回来的母亲痛哭失声,女儿毁了,她所有的希望也随之破灭了。“我不该离开孩子,不该把她一个人扔下不管,是我害了孩子呀……”母亲伤心欲绝,后悔不迭,但一切已经晚了,等待她和孩子的,是孩子被收容教育,以及用一生的时间来对一条远去的鲜活生命忏悔。
  孩子早恋生子固然令人痛心,但比此更为痛心的,是来自留守孩子之间的性残害已经惊现。


  2005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中午,一省儿童医院急救外科主任把一急诊女孩抱到就诊台检查时,震惊得不能言语:这个十二岁女孩处于休克状态,神志不清,下身私|处被残忍地剪开,其景惨不忍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残忍地暴力伤害女孩的不是别人,竟是她十五岁的堂哥!而两个无知的少男少女,居然在半年前就有了残暴的性行为。
  2004年10月,洋洋的母亲扔下父子去了浙江打工。洋洋父亲性格暴烈,自妻子出走后便开始酗酒,醉酒后常常对洋洋拳脚相加,每次洋洋挨了打就往爷爷奶奶家跑。爷爷和奶奶心疼孙子,便时常让洋洋住在家里。性格柔弱的丽丽在父母去广州之后,把野性十足、顽劣不堪的堂哥洋洋视为依靠,每当被小朋友欺负后,便向洋洋求助。洋洋成了丽丽最信赖最亲密的伙伴。没有母亲的监管,洋洋开始逃学,结交社会上一帮不良少年打架斗殴、上黄|色网站、追赶调戏少女……而正值青春期、缺少父母关爱的丽丽也迷上了不良网站的两性话题,本是堂兄妹的他们惺惺相惜,便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精神寄托,在不良成|人网站的教唆下,两人发生了虐待式的“恋情”与残暴性的性行为。等问题暴露时,丽丽的整个生殖器已被严重损伤、感染,子宫及输卵管粘连,成年后的生育机会几乎为零。
  谁也不知道,成年后的她是否有足够的坚强来面对自己的这一悲剧。
  还有一类伤害孩子更是无辜。
  “5月24日中午,林州西部山区下起了数月来的第一场小雨。正在地里种花生的韩花枝听见小学的高音喇叭一个劲地喊着她的名字,放下锄头一路小跑赶到学校,六年级(2)班的教室内已经只剩下她十三岁的女儿小玉一人。等在教室门口的班主任再次告诫韩花枝:‘以后早点来接孩子,地里活再要紧也没有孩子的安全事儿大,你们家长不来接,学校就不让孩子自己回家,特别是女生!’”这是《大河报》一篇题为《林州农家女童“留守”之痛》报道的开头部分,是什么令学校的老师如此紧张?
  一切源于一个叫小燕的女孩的悲惨遭遇。
  小燕在父母外出打工后,遭遇了同村一禽兽“大爷”的强暴,那时小燕仅仅十二岁,还是一个读六年级的小学生。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禽兽“大爷”先后多次将小燕威胁诱骗到一偏僻的猪场实施犯罪,还总是想尽办法恐吓她“不能跟大人说”。自从被强暴后,小燕下体一直疼,还开始尿床,但没有父母在身边,种种异常都无人知晓。小燕变得沉默、自闭,甚至当父母在电话中问询时,她也只字不提。直到小燕怀孕七个月,父母春节回家,对小燕的状态起了疑心,借口洗澡确认了其怀孕的事实之后,小燕才痛哭着将自己多次被同村禽兽“大爷”强暴的事说出来。之后,小燕呆在家里再也不敢出门,就连到自己家的院子里,她也会先从窗户看看院中有没有人。
花样孩子的草样年华(12)
报道称,为了将罪犯绳之以法,可怜的小燕后来还经历了与罪犯对质的“生子证凶”之痛。从案发到现在,小燕总共出过两次远门。第一次是去医院产下孩子,第二次就是2007年5月10日去林州法院。在这次法庭不公开的审案过程中,她不得不再次与禽兽“大爷”恶狠狠的目光相遇,甚至受到了禽兽“大爷”新的威胁。禽兽“大爷”离开法庭时对她父亲恶狠狠地说:“当心我出来把你女儿搞死!”
  身体上的虐待结束了,但小燕可能还会长期受到“创伤后应激紊乱症”的折磨:生理上的变化,心理上的抑郁、避世等。河南省社科院的心理学专家李怀玉在得知小燕情况后说,如果不及时对小燕进行心理疏导,身体上的重创和精神上的恐惧会把这个十三岁女孩压垮。
  报道的最后还提到:“小燕在等待判决的日子,喜欢上了翻看家中墙上的挂历。6月1日是她亲手养的四只小猫满月的日子,她现在已攒了十多块钱,盘算着‘在哪天割些肉给母猫补补’,但她却有意忽略了,那一天,本该是她的节日。”这个结尾引发了笔者痛心的思考。真的有这样的心理治疗,可以抹平孩子受到的来自成|人世界如此重创的伤痛吗?除了遗忘,遗忘那个被暴力摧残、被噩梦纠缠的童年,我想,这个世界不再有灵丹妙药。
  我们祈祷小燕学会遗忘,就像遗忘对她已毫无意义、早就流逝了的儿童节一样……
  类似小燕这样的极端案件,在农村并不鲜见。小燕一案的办案民警马栋梁面对记者采访时,就一口气就列举了数起。随便翻开网页,同类的案例俯首可拾:
  2004年3月,四川省一年仅十三岁的女孩小英,因父母长年外出打工无人看护,被伯父长期诱奸。女孩小不敢说,也不清楚自己的生理变化,直至最终在事先无人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一个孩子,其伯父的兽行才得以败露。东北新闻网以《禽兽伯父诱奸亲侄女》为题,详细报道了这桩惨案被侦破的前前后后以及引发的社会问题。
  《新法制报》报道,2007年4月12日,南昌县一七旬老翁以动画片为诱饵,多次将邻家十三岁小女孩骗到家中进行强Jian,之后还怂恿另一老人与该女孩发生关系。村民罗某知道二人霸占女孩一事后,不但不报案,还以同样的恐吓手段多次残忍地与女孩发生性关系。
  四川新闻网载,作为中国人口及劳务输出大县的四川绵阳三台县,一长期寄居亲姑妈家的肖姓女孩,多次被其表哥奸淫而不敢告发。而有数据统计,2002年以来,仅三台县检察院共审查批捕奸淫幼女案就有二十起,涉及21人。
  《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毕节大方县某乡镇一村民家三个女孩多次遭到他人的奸淫,其中最大的十一岁,最小的年仅五岁。
  东北新闻网报道,一个三岁幼女遭人强Jian……
  如此众多灭绝人性的伤害案,主人公都是留守女童!
  性伤害对女孩以后的生活将会产生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心理上会感到恐惧、抑郁、情绪低落,也可能出现焦虑症、抑郁症等心理疾病,这些不良情绪很有可能会伴随孩子的一生。正如《大河报》记者朱长振在报道中所说,这些并非偶然的案件背后的事实是,当学校和以外出打工为重心的父母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农村未成年留守女孩就很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对此,社会需要做的,显然不仅仅是事后的缉凶与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可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孩子长期缺乏家教,社会价值观扭曲,加上代管家长监管不力,一双双罪恶的黑手就由此伸向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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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美丽不再(1)
“爷爷,我想找你要一样东西……”
  “要什么?你说,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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