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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旧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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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       
  芙蓉旧事数从头 
  ——《芙蓉旧事》序 
            许宗斌 
  蓉棣芙蓉人。芙蓉是个好地方。 
  芙蓉古时是村,后来称镇。这地方叫芙蓉,往少里算也有一千多年了。古老的村镇多的是,但没有几个 能和芙蓉比——人家一千多年前就有“国际影响”。唐僧怀素、北宋学者沈括都在文字中提到雁荡山的开山 祖师——西竺高僧、第五位大阿罗汉诺讵那居震旦东南大海际雁荡山,山以鸟名,村以花名。元代文学家李 孝光在他著名的《雁山十记》里说得更具体,道是诺讵那开始游方时,师父有交代:“若行四方,当值胜妙 山水,建塔立寺,花名村,鸟名山,则其地也。”后来人就用“花村鸟山”美称雁荡山。这“花村”,就是 芙蓉村。芙蓉是花名,有木本、草本两种,木本的叫木芙蓉,草本的即荷花。望文生义,会以为这芙蓉村满 村里种的是木芙蓉或荷花,因花得名。其实不然。原来雁荡山在隋朝时叫芙蓉山,现在雁荡山还有一座山峰 叫芙蓉峰,芙蓉村就在芙蓉峰的南边。雁荡峰奇,古人多有以莲瓣比喻,如徐霞客日记:“望雁山诸胜,芙 蓉插天,片片扑人眉宇。”如此说来,是先有芙蓉山芙蓉峰的叫法,再有芙蓉村的命名,这圈就打得大了。 但这也正好说明,芙蓉这地方和雁荡山是难分难解地缠络在一起——芙蓉本来就是雁荡山风景的一个部分。 
  芙蓉的北边是雁荡山的大片峰峦,南边是白龙山,雁湖之水下流成大溪,擦村而过东注乐清湾。截海围 田前,乐清湾的海浪可舔着芙蓉人家的门槛。雁山云影,瓯海潮淙。就算诺讵那的故事是海客谈瀛洲吧,谢 灵运足迹留在芙蓉附近的土地上却是有诗为证。北宋以后的古驿道从雁荡山里经过,芙蓉驿接纳过多少文人 墨客更是没法计算,有多少诗文写到芙蓉也是没法计算。有乐清先贤侯一元写的一首诗道: 
  芙蓉水接雁湖春,两岸飞花夹去津。 
  身在太平无避世,座中时有武陵人。 
  芙蓉人日日和这样的江山亲近,呆人也带了三分灵气,灵人就带了三分怪气。这里说的“怪”,是扬州 八怪的“怪”,取褒义,意谓有个性。 
  蓉棣就是带点怪气的聪明人。多年前,他想卖掉芙蓉老家的旧屋,就在大门上贴对联:江山如此多娇, 风景这边独好;横批:此屋出售。他在市委办公室当主任时,名片背面印上自白,四字一句,有句道:不烟 不酒,爱好感冒。蓉棣一感冒,终月不愈,怪吓人的。更吓人的是,别人吸烟,他吸二手烟,也感冒。那年 我和他结伴去西藏,怕殃及池鱼,一路上我不敢在房间里过烟瘾,总算没害他得感冒(去西藏绝不可感冒) ,可到了拉萨,他还是高原反应强烈,只好提前下山。平时偶尔听他说起,当年他体育上怎么怎么行,是乐 清的手榴弹、标枪冠军纪录保持者,我们总持保留态度,以为他是吹牛,后来在武夷山,亲眼见他投石子, 像投出一只飞鸟,才信了。上世纪他写小说,写的多是怪人怪事,故事情节怪怪的,文字中夹了许多芙蓉的 方言土语,也怪怪的,怪而生动,让外地的读者读起来好新鲜,像吃了怪味豆。小说结集成书,取的书名也 怪怪的,一本叫《怪手》,一本叫《杀狼》。 
  文友间有时议论,说蓉棣写小说行,写散文未必行,因为他写散文像写小说。还有文友当他的面说这话 ,他听了不服气,说:谁说我不行!说这话后不到两年,他就拿出了这本散文集《芙蓉旧事》。花几天时间 读了这部书稿,不得不服他——果然他行,蓉棣的散文,和他的小说一样精彩。在这之前,我也曾陆陆续续 读过他在报刊上发过的一些散文,但那些都是短章,大制作的都是这次才读到。 
  我这样说,可能已经给大家造成一个错觉,以为蓉棣写散文,是为了赌气。绝对不是这样。他写这本《 芙蓉旧事》,就和他写小说多取芙蓉题材一样,是他强烈的芙蓉情结使然。当年孟元老写《东京梦华录》在 北宋亡后,周密写《武林旧事》在南宋亡后,张岱写《陶庵梦忆》和《西湖梦寻》在明亡后,都是借以表达 对前朝的怀念,都是一种强烈的情结(前朝情结)使然。蓉棣当然不同,他没有什么亡国之痛需要宣泄,但 对往事的怀想则是一样的。他的青少年时代是在芙蓉度过的。青少年时代是人一生中最值得留恋的时段。现 在他人到中年,家也搬到乐清市区多年了,几十年的时光足以使许多东西改变了,人为的原因甚至可以使沧 海在短短几年间就变为桑田,于是属于他的芙蓉远去了、消逝了,于是他就有了一种心底的隐痛。只有把那 些旧事写出来,这隐痛才能稍减。这样,我们就能理解蓉棣为什么在这本散文集里,对那个并不怎样清明的 时代、对一些并不值得赞赏的事物(比如全民学唱样板戏)也总是带着几分温情。那里有他的童年和他的青 春啊。 
  何况芙蓉又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地方,神奇的地方,充满了传奇故事的地方——故事多得就像高滩背的鱼 虾螃蟹,芙蓉的人和事又是那样的有趣! 
  芙蓉镇是蓉棣的约克纳帕塔法。他的小说也多写芙蓉旧事,地域色彩很强,个别篇章甚至是写他的家事 ,但那毕竟是小说,是小说就有虚构,甚至主要靠虚构,作者也只能隐藏在文字背后,总是隔了一层,缺乏 散文的亲切感和真切感。在散文集《芙蓉旧事》里,作者完全不需要戴上面具了,他就像一个高明的导游, 手指着芙蓉的某一条街道,某一座老屋,某一个溪潭,某一口水井,某一片昔日的涂滩,对来观光的游客细 细地讲解。讲的当然都是过去岁月发生的故事——所以叫旧事。过去岁月芙蓉到底发生了多少故事?想必蓉 棣知道很多,但他只挑那些他亲见亲与的来说,蓉棣自己常常是故事的主人公。这便和孟元老、周密、张岱 们不同,他们写的不一定都是他们参与的,他们“客观”而蓉棣“主观”。         
序(2)       
  《芙蓉旧事》写的什么?我看可以用两个字概括:海市。一个是海,一个是市。芙蓉有山有溪有海,蓉 棣很少写山,很多写溪写海,特别是写海。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看来蓉棣是个智者。你看他写自己钓鱼捉 蟹,真个是足智多谋狡猾大大的。市是街市、市场、市井,这种种市上的人和事:天后宫的悲喜剧,市日和 市日脚的喧闹,练拳,做把戏,讲古典,划龙灯,斗蟋蟀,溪潭里的男男女女,甚至细碎到他母亲怎样卖针 ,等等,齐来他的笔下。这一切,海也好市也好,蓉棣写来都很好玩。读了这部书稿,我立刻认定,他是个 一流的大玩家。蓉棣本是个写小说的人,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细节描写的功力很深。他把写小说的功夫运用 到散文上,就使他的散文显得殊为精细,殊为活色生香,殊为好看,有的篇什差不多可以当作小说来读,例 如写讲古典的那篇。不过,如果你以为这只是一部好玩和好看的书,那肯定不对。它除了使文学读者为老芙 蓉的种种好玩的人和事拍案惊奇外,估计有朝一日还会让研究地域民俗和地域经济生活史的学者感兴趣。如 果你以为蓉棣只是个一味好玩和一味写好玩的人那肯定也不对,他的文章里还有深致、深沉、深刻的一面, 这一面藏得深,不细心就不易觉察。但情到不能自已时他也会站出来一唱三叹,直击读者的神经。你看长篇 散文《高滩背》的那个结尾: 
  ……潮涨潮落的高滩背,鱼跳蟹爬的高滩背,他就是我的诗,我的歌,我的梦,我没齿难忘它的面容、 肌肤、声音、气息和滋味,我的快乐和它同在,我的激|情和它同在,而它只有回归大海,才能真正显示其妙 不可言的魅力,才能真正赢得人们深沉而持久的爱! 
  ——高滩背,与你重逢,我愿在梦中等你一万年! 
  这是献给高滩背——由于人为的原因而永远消失了的高滩背的一曲深沉的挽歌! 
  读至此,我也要掩卷三叹了。于是作俚歌如下: 
  欲待休时未肯休,芙蓉旧事数从头。 
  高滩背阔潮声急,天后宫深戏语遒。 
  转眼红颜已白发,回身大海竟平畴。 
  羡君幸有临川笔,描取江河纸上流。 
  这八行俚句,权当《芙蓉旧事》的定场诗。古时上演戏文,常常先由一位角儿(通常是末或副末)上场 说唱几句,交代一下剧情梗概,末了念几句诗,叫定场诗,定场诗念过,正戏这才开始。 
  2006年3月4日于乐清听蛙楼         
一个人和一个地方       
  吴玄 
  有人是有故乡的,有人是没有故乡的,前者譬如倪蓉棣,后者譬如我。我自然是指故乡感,对一个人来 说,故乡感不一定是地理意义上的,不一定是一个地方,它也可能是一本书,一块石头抑或一个女人。就倪 蓉棣而言,事情倒并不复杂,他的故乡是确定无疑的,就是芙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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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蓉这地方,我是十年前就去过的,倪蓉棣这个人,我是二十年前就认识的。作为小说家,他出道远比 我早,可谓老师,我在乐清市委办公室时,他还是我的上司,我做秘书,他做主任,我称自己为小太监,称 他为大太监。倪蓉棣平时很有点严肃、正经,当我这样叫他,他那张严肃而又正经的脸上,就会增加另外一 些诸如吃惊、尴尬、滑稽之类的表情,然后气急败坏地道,不要乱说,不要乱说。但我就是喜欢乱说,他也 没有办法。 
  我曾经很喜欢他的小说,他那篇《锡壶》,感人至深,我甚至以为是可以进入当代短篇小说经典行列的 ,虽然《锡壶》在文坛上的命运不算好,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但也是被遗忘了的经典之作。后来,不是我 不喜欢他的小说了,而是他写得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不写了。 
  《锡壶》的背景就是芙蓉,他的不少小说背景都是芙蓉,一个作家,拿他熟悉的故乡作背景,这是再正 常不过的,当时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读了《芙蓉旧事》,我才觉着芙蓉对倪蓉棣来说,绝不仅仅是 一个背景,那是他的全部精神所在。芙蓉是丰盈的,生动的,好玩得不得了的,这儿没有苦难,欢乐是无边 无际的,芙蓉几乎就是一个纯净的孩儿国,倪蓉棣是其中的孩子王,因为他是听蛟龙的高手,追香鱼和钩螃 蟹的行家,扔石子又扔得最远,芙蓉给予他的还远不止这些,同时也是芙蓉使他成为了一个作家,至少在叙 事时,他就是芙蓉,芙蓉就是他,他和芙蓉是一体的,他的灵魂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芙蓉。 
  所以《芙蓉旧事》就具有了某种乌托邦气质,我的意思不是《芙蓉旧事》掺入了幻想或虚构了什么,《 芙蓉旧事》无疑是一场纯粹的追忆,但倪蓉棣那种毫不怀疑的回忆方式和欢乐的调子,使芙蓉自然而然就有 了乌托邦气质,这是一次回乡之旅,也是一次成功的逃亡之旅。 
  一个人和一个地方,可以有如此坚固的血肉联系,大概很需要一个坚固甚至顽固的内心。其实,我见过 的芙蓉,也不过就是个庸常的小镇,跟别地那些堆满了像垃圾一样的水泥建筑物的小镇,没有太多差别。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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