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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
我“啊”一声惊呼,人已经掉到下面去了,我以为下面会有什么尖刀毒液,把我杀死,但没想到地板地下,居然是一个水潭。
我扑通一声。人掉到水潭里去,冰冷刺骨的潭水渗透而来,我浑身打了个寒颤,周围漆黑的一片,我什么都看不到,我只能听到南哥他们的声音,从上方传来。但我已经找不到上去的路。
我正焦急着,忽然听到了一些古怪的叫声,然后我就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撞了我身体一下,我手掌还摸到了一些坚硬的皮壳。
“水里有鳄鱼!”
我瞬间起了一身冷汗,刚撞我的东西。居然是鳄鱼,我怕被鳄鱼吃掉,慌忙想爬上岸,但周围漆黑一片,我也看不清岸在哪里。
我急忙掏出一根盗墓用的特制荧光棒,随手丢了出去。
这种荧光棒,是盗墓贼圈子里的热销货,拿来临时照明相当实用,发出的光亮足以驱散黑暗,且至少能持续一个小时。
荧光棒的光芒,驱散了周围的黑暗,我就看到水潭里面,果然浮着几头鳄鱼,头眼探出来,虎视眈眈的看着我。
我爬到了水中的一块大石头上,把湿漉漉的衣服脱下来,暂时安身,但我距离岸边有十几米的水路,水里布满了鳄鱼,我根本游不过去。
我正担忧着,忽然远处传来一阵曼妙的声音:
“是谁在这里?”
我吓了一跳,想不到这里还有人。
我就看到一个相貌绝丽的女孩子,出现在岸边,她穿着苗寨的服装,衣服是大红的颜色,头上戴有不少装饰,眉目如画般漂亮,正站在岸边看着我。
“又是盗墓的小贼吧?真烦。这几千年来,总有些不开眼的东西,跑来滋扰大王的安宁。”
苗装女孩冷眼看着我,听她这番话,好像她已经活了几千岁似的。
她举起手,手腕上戴有一条银铃铛,她摇了摇手,银铃铛就响了起来,接着我就听到了一阵沙沙的声音,无数的虫子,从附近的洞壁上爬了出来,然后密密麻麻的朝我冲过来,就算我周围是水潭,也阻隔不了它们的脚步,它们能直接浮在水上。
我仔细一看,顿时头皮发麻,这些虫子,都是尸鳖,长得丑陋凶狠,口器非常尖锐,如果被这东西咬一口,恐怕不死也要脱层皮,而现在在我面前的,是密密麻麻的几千条尸鳖!
我看到尸鳖朝我围过来,吓得直接瘫痪在地,我以为我死定了,没想到在这时,我脖子上的项链发出光芒。我那条金蚕,在这时候爬出来了。
当初在桃花村,我这金蚕吃了黑色龙葵,已经壮大了很多,而且身体也变成了金色,现在它一冒出来,我就感到一阵温暖,那些尸鳖看到了金蚕,就好像是老鼠看到了猫,一下子不敢动了。
我愣住了,想不到金蚕这么厉害,光是气息就能震慑住这些尸鳖,这金蚕果然是万蛊之首,毒蛊虫子什么的,在它面前,都要低头。
那苗装女孩看到了我这条金蚕,也是大吃一惊,说:“你这条金金蚕,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也不说话,凝神戒备着。
那女孩脸色一寒,说:“这种一流的蛊虫,不是你能拥有的,给我吧!”
说完,她掠步飞身而来,我才看到她没穿鞋子,就光着一双脚丫,居然直接踩着水面,凌波微步那样飞过来。
我吃了一惊,想不到她居然会凌虚渡水的轻功,转眼之间,她就冲到了我面前,掏出一把匕首,要来杀我。
我反手一抓,捏住她的手腕,然后金蚕就扑了上去。狠狠咬了女孩的手臂一口。
“哎哟!”
女孩惊呼一声,匕首就掉在地上了,人也吃痛后退。
我这金蚕吃过黑色龙葵,还吃过很多杂七杂八的精血、寒气、毒物,总之现在在金蚕的体内,蕴含着多种能量,现在金蚕咬那女孩,就动用了寒气的能量,这股寒气,源自桃花村地底那个寒潭,阴煞之气极为浓厚,那女孩中了寒气,立刻脸色发白,浑身哆嗦起来。
金蚕替我解决了女孩,冲着我点点头,然后就回去了。
“好冷,好冷。”
我看到那女孩蜷缩在地上,浑身不住发抖,模样可怜得很,如果我不救她,她恐怕要被冻死。
我说:“你到底是谁?”
女孩闭着嘴不说话。
我说:“如果你不说,我就不会管你,任由你冻死算了。”
女孩咬了咬牙,终究还是开口了,说:“我叫小仙,是苗王的侍卫。”
我说:“苗王?就是这墓葬的主人?”
小仙说:“是的。”
我说:“你是他的侍卫,你真的活了几千年啊,一直在这地方守护着?”
小仙说:“是的,我有不死玉,所以不会老死。”
“不死玉?”
我愣了愣,然后明白了,南哥肯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跟我们来这里盗墓,肯定就是为了不死玉,他想拿到不死玉。实现永生,永生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任何人都抵挡不住。
桃花村的小二,也是想永生,想霸占我的身体,再用特殊的办法永葆青春,但他没有成功,而在这里,我看到了永生的人。
“不死玉在哪里?”我严厉的问。
小仙说:“我说了,你肯放过我吗?我还要照顾苗王,只要你肯放过我,我愿意把这墓葬的珍贵陪葬品送给你,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
我说:“我跟你无冤无仇,自然不会胡乱杀你。而且我来这里,也不是自愿的,只要你肯给我看看不死玉,满足我的好奇心,我就放过你。”
小仙点点头,然后居然脱掉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自己雪白的身体,在她心口处的皮肉里,镶嵌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玉。
“这就是不死玉。”
小仙指着自己心口的宝玉,说:“说是玉,其实是苗疆最厉害的蛊,叫不死蛊,把几十条蛊虫封印在特殊的石头里面,再种在人的心口上,借助蛊虫的能量,能永葆青春,不死不灭。”
我一阵惊讶,说:“那这些蛊虫,不会死的吗?”
小仙说:“会,但蛊虫有几十条,它们互相交配产卵。一代传一代,子子孙孙无穷尽,依靠人的气血为食,人养玉,玉也养人,最后这玉石里的蛊虫,也会把能量反哺给宿主,实现共生。”
我听得毛骨悚然,说:“可以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小仙说:“这不死蛊种在我心上,你叫我拿出来,岂不是要杀了我?”
我说:“对不起…;…;永生真的就这么简单吗,我总感觉天下没这么便宜的事情。”
小仙听到我的话,就凄惨一笑,说:“没错。天下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这不死玉里的蛊虫,每时每刻都想挣脱玉石的束缚逃出来,它们挣扎的时候,会牵扯人的心脏,所以种了不死蛊,虽然能不死不灭,但时时刻刻都要遭受蛊虫闹心的痛苦,这股痛苦,不是你能想象的,我熬了几千年,每天还是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说到这里,小仙就捧住了心口,咬了咬牙,似乎蛊虫又发作了,她疼得汗水都流出来了。
我看到她这么可怜的模样,就说:“那有没有什么缓解的办法?”
小仙说:“有,那就是男欢女爱,男女同欢的时候,身体兴奋,血液运行加快,就能盖过蛊虫闹心的痛苦,所以我每次忍不住痛了,就会用手指给自己解决。”
说着,她就把手探到自己裙子里去,显然又在用手解决了。
我看到她楚楚可怜的模样,不禁吞了吞口水,说:“需要我帮你吗?”
小仙说:“你如果可怜我,能帮我一把,那自然最好。”
“好,那来吧。”
我兴奋起来,把衣服脱了,走过去抱住小仙,跟她风流快活起来。
小仙虽然活了几千年,但因为不死蛊的缘故,所以她不死不灭,皮肤还保持着青春白皙的模样,摸上去很光滑,我享受着她的身体,跟她翻云覆雨。
“原来男人的滋味,是这么美妙。”
小仙眼神迷离,这几千年,她都是用手指解决,现在第一次尝试到男人的滋味,她兴奋的抱住了我。
我跟她紧紧抱在一起,搞了好几次,她气色也恢复过来,金蚕留下的寒气,也被我驱散了,她神采奕奕,欢喜的看着我。
第七十二章 疯狂的女人们()
我平白无故撞上了一场桃花运,心里也是高兴的很,抱着她亲了又亲,说:“小仙啊,你平时住哪里啊?”
小仙说:“你跟我来。”
她拉着我的手,展开轻功,带我掠过水面,登上了岸。
我说:“你轻功可真好。”
小仙说:“这是法家的飘尘步,你想学我可以教你,战国时代,百家争鸣,诸子百家都有自己的功夫,像墨家擅长机关术,儒家有春秋大义。阴阳家的风水术数,而法家也有自己独门的功夫,这套飘尘步就是法家赶路用的,好使得很。”
她一边说着,一边拉我出了寒潭,沿着一条秘道,走进一间墓室里。
墓室里摆放着很多棺材,足足有十几副,除了棺材外,整个墓室就没什么东西了。
小仙说:“大王临死前,留下了十三个侍卫守护他,我就是十三侍卫之一,其他人熬不住不死玉的煎熬,全部选择沉睡。棺材里躺着的都是他们,只有我坚持了下来,我要完成大王的使命。”
我说:“你大王想干什么?”
小仙说:“唉,说来话长,先不说了。”
她媚眼如丝的看着我,然后搂住了我的脖子,亲了亲我的嘴唇。说:“我又想要了,男欢女爱原来这么爽,难怪大王不肯让男子下来,应该是怕我们思恋欢爱,忘了他交托的任务。”
我说:“你又想要?好,我满足你!”
我摸了一把小仙的身体,小仙打开一副棺材。带我躺了进去,原来她平时就睡在棺材里。
我在棺材里跟她脱光了衣服,尽情享受着,我心里有点古怪的感觉,居然在棺材里跟女孩子搞事,也是够奇特的。
这时候,我们听到了一阵敲打东西的声音,小仙说:“周挽,除了你,还有别的人进来吗?”
我说:“嗯,还有六个人。”
小仙说:“我不能让他们滋扰大王的安宁,我要杀了他们。”
说着,她就想出去,她说要杀人的时候,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好像杀人就跟喝水吃饭一样自然。
我说:“把他们赶出去就行了,不要杀人。”
我虽然对南哥他们没什么好感,但也不想看到他们惨死在这里,如果小仙出手,随便召唤一些尸鳖出来,就能把南哥他们咬死。
小仙说:“好,我听你的。”
我给了她男欢女爱的绝妙享受,她现在成了我的女人,就像我的老婆那样,很听我的话。
“那我现在出去,把他们赶走。”
小仙打开了棺材盖,跟我说。
“好。”
我点了点头,摸了摸小仙光滑的身体。说:“你先穿上衣服再说,这么赤身果体的出去,被他们看到,他们可舍不得走了。”
小仙脸颊一红,羞涩说:“知道了。”
我微微笑了笑,就在这时,我又看到了那张惨白的人脸,从我面前一闪而过,人脸依然有三只眼睛,额头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