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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马平还开玩笑说,“屈兄爬了一夜的桌子,将肚皮都差点爬破了。这会儿该让他到温柔的地方去爬一爬了。”
说得大伙又是一番大笑。
而我真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我知道,我要是坚持回去,他们一定也不会强留。只不过,这样一来,我就等于自动退出了他们的圈子。
另一方面,“性”的诱惑的确是太大了,尤其是与林向华“激|情飞扬”后,只想与她有机会再“云雨”一番。
何况桂妞、温尼、高春凤、陈思佳和谢双依个个风情万种,不同凡响。
我敢说,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派对”,我都会“宠辱皆忘,其喜洋洋者矣。”
再说,眼前的男人们一个个张扬着自己的个性,没有半点压抑之感。生命本当如此,我又何必再当“苦行僧”,为着某种虚拟的概念而刻意打压内心的冲动、扼杀正当的欲望呢?
我就这样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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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当即决定,每个人都来抓阉,抓到哪个房间就去哪个房间。抓到那个唯一空白的阉,就到我的房间去睡觉。
按照他们不成文的规定,我是新成员,因此,我享有优先抓阉的权利。
我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抓取了第一个阉,并将小小纸团交给阿东。
阿东慢慢揭开纸团,微笑着说:“祝贺你,屈兄,你抓到了三号房间。”
“谢双依今晚是你的新娘子。”罗武立即对我说,“她是我的老婆,很不错的一个女人。”
罗武说得十分自然,我反而变得十分不自然起来。
所有的阉都揭晓了:只有马平中了个“空档”。阿东开玩笑说,“兄弟,今晚数你最幸运!”
“是啊。”马平点了点头,没有半点沮丧的表情。当我把钥匙交给他时,他对大伙摊了摊手,说,“今晚我可以睡个囫囵觉了。明天上午十点前,不要来叫门。再见啦!”
男人们不再说话,轻轻地朝各自的房间走去。
钟国军走在最后,他将客厅、书房、厨房等大灯统统拉熄,只留下走廓上幽蓝的壁灯,悄悄监护着这不同寻常的浪漫之夜。
第一章 白云下的聚会你没有性病吧?
我的心怦怦乱跳。房门虚掩,像虚掩一爿神秘的风景。
我轻轻地敲了一下门,房里立即传出一个温馨的声音:“请进。”
一团酥软的迷人香味迎上来,愉快地包裹着我。
谢双依熟练地关上房门,叫了一声“亲爱的”,让我感觉恍若梦境。
房间里没有开大灯,只是开着床头灯。桔黄|色柔和的光线将洁白的天花板涂得晶莹闪亮,也将我迟疑的心涂得透明起来。
我们激|情拥吻,醉入花丛。
就在我要亮出法宝,准备大显身手的时候,谢双依突然小声问我:“你没有性病吧?”
这一问,像一泼冷水猛地浇在火苗上,我甚至听到了有什么东西被烧焦的噼啪声。
我立即坐起来,要去拉亮大灯,并一本正经地说,“你可以检查嘛。”谢双依娇笑了一下,制止我去拉亮,说,“你别紧张,我只是问问罢了。”停了停,她又加上一句,“因为你是新来的,按照我们这里的规定,新来的人都要出具健康证书的。”
“你不相信我?”我稍稍提高了一点声音。
谢双依立即用白晰腴的手轻轻捂着了我的嘴巴,并将我一把拉到她的身上去,微微娇喘道,“我当然相信你啦。不过,大家之所以喜欢在一个比较熟悉的圈子里Zuo爱,就是因为都放心,否则顾虑重重,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告诉你,我快一年没有性生活了!”我可怜巴巴地说,“老婆在国内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我再做坏事,总觉得太对不起她。”
“看来,你还是个不错的男人嘛。”谢双依说,“可是,你现在被我们拉下水了,怎么办呢?”
我实话实说,“向你们学习。希望回去也将老婆拉进这个圈子来。不然,她就太吃亏了。”
“好吧,咱们不说那些了。时间不早了。我知道你这么久没有Zuo爱,一定威猛得不得了。”谢双依吃吃一笑,说,“不过,我今天实在太困了。你要怜香惜玉呵,我只能跟你做一次。”
我火烧火燎地脱了衣服,一把撸住光溜溜的她,低低地说:“事在人为吧。”
谢双依轻轻地“呀”了一声,立即迎合着,柔声道:“你还挺会调情的嘛。”
隔壁的房间传来了隐隐约约暧昧而刺激的节奏声,我和谢双依热烈地胶合着,也很快加入到这股与天地的心跳连在一起的消魂的节奏里……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女舞蹈家的乡下之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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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阿东还在一个很偏很远的乡里。
一个失恋的舞蹈家,带着惊人的美和柔溢的情来到很偏很远的乡里。
她的名头已经很响,艺名叫“蕾仙”。
蕾是花的精华;仙是美的化身。她值得这个名,至少从她的外表上看。
阿东还不懂得这些,他像一枚连水都没有沾着的小石子,被上天随便遗放在一棵树底下。
这个乡下其实是个很美很静的地方,却没有半点名气。蕾仙逃到这里,是因为她觉得令人生气的男友一定找不到她。
蕾仙将所有的联络工具都关了。
只静静地想一些事。
或者静静地休养几天。
乡下亲人将她安排得很好。他们只知道蕾仙是跳舞的,却不知道她大名鼎鼎。粗朴的亲人们让蕾仙自由活动,他们要出去劳作。
蕾仙在家闲了两天,觉得无聊。
艺要勤练。蕾仙决定每天晨起就去练习。
翌日一早,蕾仙穿着薄如蝉翼的肉色紧身衣,在房背后的空旷的平地上,用舞蹈的语言尽情地抒写着内心的渴望、清新之美和荷叶般婆娑的激|情。
一个偶然早起的少年不经意地看到了这一幕。
猛然间,如一束强烈的阳光将蒙尘的情窦悄悄地打开了。
激|情澎湃的他将蕾仙劈腿屈身的姿影看成了大胆的裸舞。
他以为碰上了神话中的仙女。
从此,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去山后观看。
蕾仙不知道有这么一位傻小子在山后的树丛里偷偷看她。
晨曦初放,美不胜收。蕾仙飘着、舞着,心中的郁闷悄然逸去。
少年接连看了一个星期。
家里父母还以为他起那么早,是在用功读书呢。
然而,随后的一天,当少年再次爬到树丛下偷看时,蕾仙突然消失了。
原来,蕾仙的男友居然找到了她。
他们重归于好。男友来乡下接蕾仙回城里去了。
这些简单信息是乡下少年听邻居——接待蕾仙的亲人——跟他家父母聊天时听来的。
痴痴的少年迷茫地想:城市在哪里,城市有多远?
他要发愤读书,去城里上大学,去寻找这个美丽的仙女。
这个乡下少年就是阿东。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阿东:“我的心总是被无言的忧伤所划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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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我如愿以偿考入北京一所重点大学。
可是,我的心总是被无言的忧伤所划破。
在北京读书的那些日子,每逢周六傍晚时分,我就茫然地乘车去市里转悠。
我试图用一种茫然来驱逐我的忧伤。公共车由满载夕阳和人声,渐次转为霓虹与寂寥,一路上的乘客上上下下车,来来去去,各有各的归属。
在摇晃的公车里,纵使流动的街景偶尔撩拨着看似无波的心,但大部分时间,我的想象是走在美式西部片中那种荒漠无垠的公路上。
我超越了挤兑的人群和市声,在荒凉的旅途中,只有内心的孤独和沉默的司机是我最最忠实的伴侣。
然而,也许灵魂难以承受生命之轻,也许繁华真有“脱胎换骨”之魔力,我总会随着大批的乘客在北京王府井最喧哗的站台下车,然后摩肩接踵,浮沉于市声之间,顺着人潮波伏转动。没有目的和目标,纵容自己变成了一只盲从的羊,从这一簇挤窜逃到另一簇,内心的孤独便由此煮成了一锅沸腾的粥,糊糊的,粘粘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那时,我已知道蕾仙就是引诱我走进这个城市、并以“仙女”高贵的身份占据我灵魂最温柔部分的那个人。
我要见她、看她、去向她表达我的秘密以及我的崇拜之情。
有一天,我突然从学校墙报栏里的海报上看到蕾仙要在北京人民大剧院举行个人专场表演的消息,兴奋极了,以为可以见到她了。
因为家里穷,除了最低的生活费外,我没有一分一厘的零花钱,每个星期六上街坐公交车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当时又没有机会打工,因此,为了筹到高达八十元一张的门票,我去一家医院卖了三百五十毫升的血。
当鲜红的血一滴滴地抽入冷冷的盐水瓶里时,我感到内心很热,似乎突然之间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不惜以生命去敬献某种神圣的事业。
我拿到了八十五块钱卖血费,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拥有这样一笔可以自己支配的“大钱”。
可是,当我兴冲冲地跑到人民大剧院去买门票时,居然被告知所有的票早在两天前就已被售出。
我握着皱巴巴的钞票,茫然若失的情感将我的胸口揪得发痛。
这时,我听见旁边有人在议论。
“你买不到票的。所有的票都被一个大佬买去赠人了。”
“听说舞女被这个大佬包了很久了。这场演出就是他一手操办的。”
“别看她长得漂亮,她的灵魂可丑陋得很呢……”
我不要听这样的话,我赶紧逃回了学校。路上口渴得很,可我连一支冰棍都舍不得买。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无论人家说什么,我就是要看看仙蕾。
我要看了才会死心。
那晚,我将本是用来买门票的八十元钱全部用来买花了。
一个乡下小子捧着一束昂贵的花等在人民大剧院门口。这一幕让许多人都感到滑稽,可当时的我却洋溢着一股浪漫主义的幸福情怀。
一直等到晚上十点,演出才如期结束。
观众出来时,我捧着花情不自禁地向里面冲。
一个高大的男人猛地将我拖住,威严地说,“你要干什么?”
“我、我要去……”我结结巴巴,仿佛要去干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你要去献花?”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将我手中的花抢下来,一把将我推出大门,说,“好啦,你的花我会转送给蕾仙的!”
我又一次往里面冲去,并大声说,“我要亲自送给她!”
那男人把我当成了疯子,一拳打到我的鼻孔上,打得我眼冒金花,鲜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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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纷纷围了上来。
我固执地说,“让我见见蕾仙,让我跟她说一句话!”
又一重拳落在我的背上。男人继续动武时,被观众制止了。
这时,有人喊了一声:“蕾仙过来了。”
真的是她!
只见她满脸的不高兴,走上来,对打我的男人说,“你真不中用,让这么一个撒野的小子来门口捣乱!”
说完,蕾仙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被一群男人簇拥着,神气十足地走了。
丧魂落魄地回到学校,我被大雨淋得透湿,扎扎实实地病了半个多月。
我的心被无言的忧伤划破了。
我看见流出来的血变得苍白。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美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