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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都记得初进校门时的那一种心底的震动和自豪。
那时,我眼前一亮:哇,比我老家墙上的风景年画还要 漂亮呀!校园亭阁错落,柳绿花红,各种形态各异的建筑物起 伏有致,球场宽阔空旷,……
那时,下了车我就一屁股坐在校园门口的一棵樟树下, 再也不愿意站起来。那段日子里,每当我走过校园大门口看着 那块笔力遒劲的学校门牌,心底都会感到一种陌生的幸福感 和成就感,而校门口那喧嚣的街市,也让我感到仿佛从地球的 某一隅偏远之地被空投到了繁华的都市。
我是全县的文科第一名。我们牛牯村十多年没出过一个 大学生了,更何况是名牌大学的学生。邻居婶婶大娘都为我高 兴。二伯父摆下的庆功宴上,多年没走动的乡里乡亲们都来 了,特意送来红包、送来红枣表示祝贺。村头五保户奶奶都给 了我10元钱,夸我有出息。
我像一个中了举的秀才,极尽乡村的荣光。但在这上万 人的大学校园里,我那点可怜的荣耀完全被淹没了。在这里, 我其实属于那种不被人看重的角色。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即便再使劲儿表现也 无济于事。学生会要招新人,我满怀信心地报了两次名,要知 道,在我们县的初高中,我一直都是班干部。可出乎意料的 是,我竟然被拒收。原因是我几乎没有什么特长,也不像城里 学生能说会道。我只是个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孩子。我头一 次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感,对自己产生了全面怀疑。我忽然发现 ,除了考试,我居然什么都不行。
记得学校组织搞社会调查时,我和同学胡文林一起到一 个民营企业里做采访调查。到了门口,胡文林让我等他一下, 他去上洗手间去一下。我便准备到那家有名的公司装修豪华 的门厅里坐一下。哪知我刚刚坐下,一边的保安就过来了,让 我到门外去。我感到受了污辱,不愿走,那保安火了,居然 要赶我走。我的牛脾气也上来了,就是不走。等胡文林进来, 他见我和保安拉拉扯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保安问我和他 是不是一起的,胡文林说是。保安这才换了副面孔,很和气地 笑笑:“哦,是搞调查的大学生呵。我还以为是到这里来找 地方睡觉的民工哪。对不起。”
这句话对我来说却像被重棒猛击了一下!在同学胡文林 面前,我恨不得一头扎进地缝里:是的,从穿着、口音、气质 来看,我和城里的学生都相差太大了。我真的像个土里土气 的民工。
在那天的日记本里,我狠狠宣泄着耻辱感,恨自己的不 争气。我愤怒地写道:谢谢,那位势利的保安先生,谢谢你告 诉我这一点!我发誓,我要找回尊严,我要出人头地,我要 让一切不尊重我的人在我的成功面前感到羞愧!
呵,武汉,你让我今夜无法入眠!
……直到现在,那一页的日记上还有清晰可见的泪痕。
现在想来大学时代真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艰难历程。
作为一个习惯于乡村生活方式的学生,到城市里来几乎 是一次重新发育和成长。在日常生活中与别人不和谐的小事简 直太多了。
因为我口音浓重,说出的话经常闹些笑话。连买饭时, 食堂的师傅都会责怪我说不清要买什么,让他拿着空勺子干着 急,有时还常打错菜。我明明要的是一元的菜,给老子打成 了五元、八元的,搞得我没两天就闹起了经济危机。上现代汉 语课时,老师偶尔提提问。问到我时,我那带着方言的普通 话常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下了课,宿舍的同学卫诚、肖胖子 还不住地学我的口音。居然称我的某些发音比较有创意,没 人那么说过,搞笑!还说王力、吕叔湘的语言学著作该修改了 ,没我的语言生动。
真是见他妈的鬼!
这卫诚、肖胖子喜欢开玩笑,也没啥恶意,但次数多了 ,我心里很别扭。还是大哥胡文林经常给我解围,让他们不要 过分了。
所有的遭遇仿佛在时刻提醒我,到了大学,到了城市, 我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我是个来自农村的孩子,身上打着农 村的烙印!这个烙印带给我太多的不平、委屈,甚至是怨恨 。我只能默默忍受,一点一点努力改变。
第一个目标,我要学会一口地道的武汉话!普通话容易 一些,但没武汉话来得地道,后者让我更能融入城市的氛围。
于是,我记住和我说武汉话的每一个人的口型和发音, 没人时就自己对着自己嘀咕,把每一个发音都咬得很地道,还 把一些武汉的地道土话都记下来,连骂人的常用话都记住。 每天讲话之前都要先想想再说,力求自然、熟练,不让人认为 我在憋“城市腔”。
这样一直坚持了半年多。直到有一天,肖胖子说:“真 奇怪啊,你的武汉话比我都说得地道。”
听到这话,我心里百感交集,有点想掉泪。
同时,我还努力培养城市生活习惯,避免丢人。一天中 午,只有胡文林和我在宿舍里。我正在大口大口地吃饭。胡文 林轻声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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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陈刚,以后你吃饭不要弄出这么大声音。有女孩在场 会很不雅观。”
活了十几年,好像头次知道吃饭不能发出咀嚼的声响。 我默默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他是好心。
要成长就会遭遇阵痛。
在大学里,同学们价值标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上中学时,只要你学习好,老师同学就喜欢你。可现在 同学们比较的是谁会玩、谁能出风头、谁见多识广、谁有组织 能力,甚至是谁的家庭背景好、谁的衣服贵、谁有钱,而这 些,我都没有。
我们那所学校的大学生们都有种不服输的清高劲儿,暗 地里都在证明自己的才能和不俗,都想展示一下自我。这种高 度自我和个性化的氛围,让我这刚从民风淳朴的乡村中学杀 出来的人颇不适应。我们寝室的几个哥们儿都来自大城市,个 个都一股子狂劲儿。他们从小家里就在社会上报各种特长班 ,几乎个个都有所长,下围棋、拉提琴、演讲等。胡文林自然 不必说了,演讲和围棋是一绝;肖胖子会编相声段子、演幽 默小品,在系团委组织的晚会上大出风头。就是没多少特长的 卫诚都爱练练健美,肌肉横生。总之他们优越的成长环境让 我心生羡慕也倍感压力。
应当说,我人缘儿还不错,寝室有几个谈得来的好朋友 ,胡文林可以说是最要好的朋友。还有肖胖子,他的幽默感和 语言天赋很有亲和力。就是卫诚关系淡一点,但相处也算不 错。为了跟同学们玩在一起,我花费了很多心思。
我还学过很潇洒地打响指、做那种OK手势,报名学电脑, 练英语口语。为了跟上大家时髦的话题,我特意记住了很多 名车的标志和牌子,像奔驰、宝马、本田、丰田等。我还努力 记住英超每支球队和教练、种子队员的名字,学会分析足球 的打法。特别是,我还很留意现在流行的歌曲,像什么心太软 、九十九朵玫瑰、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我学着哼唱。还常 跟着同学去洪山体育馆看明星演唱会,对罗大佑、崔健等崇拜 得不得了。
但是,这些好像都没有让我感到过自信,因为我总在学 别人早已熟知的知识。而且“生活方式”包含的内容太多了, 它是长期积
累、不断学习并溶入血液的过程,我学得很累,也很生硬。 就算我掌握了很多,可我的独特性在哪里?有时,我一度怀 疑自己根本不该来上什么大学。
转机是在一堂写作课上。教我们写作课的老师布置写一 篇自由命题文章。我精心酝酿了一下,写得很认真。我喜欢写 东西,从小学起作文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高考时作文是 满分。
我写的是我的父母亲。写我贫穷的家乡,写我童年的印 象,写我母亲在数九寒冬下河洗衣服冻坏了双手,夜里在灯下 为我和妹妹缝补衣裳;写父亲为节约每一块钱供我读书,挑 着担子走几十里山路卖菜;写父辈们生存的艰辛,像野芭茅草 一样在故乡山野间坚韧顽强地生长,写我这一辈改变命运改 变生活的强烈渴望和志向。
讲评课上,那个老师流着泪读完了其中最感人的章节, 大大表扬了我一番。他说我有“慧眼”、有深切的生活感悟, 有来自切身体验的思想,真诚、质朴,也不乏思想含量,与 时下那些故弄玄虚、故作高深的文风大不相类。并建议我走贾 平凹、路遥的路子,还让大家传阅我的文章。
于是,同学们纷纷来借我的文章。我这个默默无闻的人 ,第一次被人重视起来。从此,班里、系里的同学都知道我的 文章写得好。
那时,中文系搞创作的风很盛,我开始迷上了文学写作 ,天天猫在寝室里写稿。写了就偷偷往杂志报社投,居然还有 几篇上了报纸。这个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路遥那样的 作家,写出一部引起轰动的小说。
但让我最终找到扬眉吐气的感觉是我从小喜欢的运动: 篮球。
一开始,我的球技并不出色。我那点技术只不过是乡村 中学的水平。只是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就爱打篮球,动作还算灵 活,一些基本要领也都掌握了。我决心从这里发展自己,总 要有个出人头地的地方。
结果,我几乎一下课就抱着球上了球场,在那里打得一 身热
汗,再回去冲个澡。那些城里的女生们围在一边,看我在球 场上健步如飞,看我大玩乔丹的空中飞人动作,并发出一声 声娇呼。那些热辣辣的目光,那些狂热的助威呐喊,让我血脉 贲张,精气十足!
大学篮球场比我们县高中那破场子条件好多了,我个头 高,球感好,动作灵活,很快被学校体育部注意到了。在校内 参加了几次篮球赛,进球数居然是最高的。我被吸收进了校 篮球队。进了篮球队后,天天有了固定时间训练,还有校方专 门请来的省体育局退役教练作指导,我更是如鱼得水,篮球 技术有了很大提高,不仅个人素质大增,更有了协作意识、全 局意识和战术意识。
由于我的出色表现,被选为校篮球队队长,同时还是系 学生会的体育部长。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进了篮球 队,特别是当了篮球队长和体育部长以后,我居然成了学校 的一个人物。在日益丰富的活动中,我锻炼了能力,性格也更 开朗了。最重要的,是我逐渐找到了“自我”。
那些过去把我当准民工看的学生对我尊重多了,也热情 多了。经常有一些女生主动为正打比赛的我买饭菜,连我还她 们的饭菜票都不要,说是就当为系里争光做的贡献。还有的 女生还嚷嚷要学打篮球,让我做教练。
那可都是一些香喷喷、鲜嫩嫩的城里丫头呵!
当年老子刚进城时,你们的眼睛长哪里去了?这一个个 精灵般的都市妖女,像给我注入了无边的法力,让我深深提起 了一股子豪气,造就着校园篮坛英雄的梦想。
那些刚进校时的耻辱感、挫折感,正在一点点地从我身 上消失,男人的自信正在渐渐复苏。一年后,我从外形到气质 已经成了一个城里人,一口武汉话也学得很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