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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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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叮嘱一番。“当心,你可能还不具备爬天花板的本领,这个以后再练习。也别爬墙壁,会摔到的。如果实在要练习,你至少应该先学会坠地之前保证双脚在下方,就像猫一样。”宁小梦:“我可以跑得很快,像风一样。啊——不——”话未说完,撞到了墙壁上,弹回来再次躺地上。潘无道:“你得尽快适应自身的变化,你的力量比从前强太多。”宁小梦:“现在我可以去武林风挑战龚艳丽吗?”潘无道:“如果你肯认真学习一下如何打架的话,就算挑战男选手也没问题,因为你的力量已经远远胜过职业搏击选手。”宁小梦:“好酷啊,现在我能够肯定,当年初中时那些欺侮我的坏同学就算全体一起出现也打不过我,等我练好了如何爬墙的本领,就去找她们算账,把她们一个个打得满地找牙。”潘无道:“看来你真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宁小梦:“就是。”说完之后撞上了门,把门框与墙壁之间弄出了明显的缝隙。潘无道:“悠着点,血族虽然力量很强大,但是有个明显的缺点,那就是容易疲倦,估计你马上就会觉得非常累,并且饥饿难耐。”宁小梦停下来,再次看了看双手,又摸索了一下脸,确认刚才的碰撞没有让自己的花容月貌受损,然后低声说:“我好像还真是有一点疲倦。”潘无道:“休息一下,待会让大狗带咱们去郊区的庄园里享受新鲜热乎的人血。”宁小梦:“我可以挑选一个年青好看的人然后喝其血吗?”潘无道:“我会想办法尽量让你的愿望得到满足。只是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必须年青好看?”宁小梦:“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喝人血,具有伟大的纪念意义,当然要喝一个看着比较悦目的人的血,至少得年青些,皮肤光滑些,有点内涵,最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说得是,应该如此。只是我听崔秀成说,那个庄园里虽然有些年青人,但是没有谁拥有俊美的容貌和良好的学历,估计你要失望了。”“那样的话,我宁可生平第一次喝血就喝猪血。”“这事让我有点困惑,难道你吃猪肉时也会关心那只猪是否丰满圆润活泼可爱?”“我确实很关心那事,只是我没办法去屠宰场里监督和选择,只好凑合着吃,不考虑碗里的肉从什么样的猪身上来。考虑到如今缺德奸商和无良养殖户挺多,在我此前长达二十二年的生命中,可能吃过不少的病死猪肉以及病死牛肉和羊肉以及饱含激素和抗生素的鸡肉鸭肉。”“你很喜欢吃肉啊。”“当然喜欢啦,我一向认定,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宁可没电视,不可没肉吃。”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60。第60章 变化() 
宁小梦发现自己的眼力非常好,不必再佩戴近视眼镜,视力却更显出色,黑暗中十几米外一只蚊子飞过去,居然能够看得很清楚。 她的听力也有神奇的提高,两百米外的街上店铺内播放的音乐可以听清楚,偶尔出现的汽车喇叭声简直有点刺耳,寻梦公司停车场内大狗与崔秀成的交谈同样可以听得很清楚,窗外一只飞蛾振动翅膀的声音竟然也能够听到,此前她从未发现世界可以如此嘈杂,她一直以为寻梦公司内安静得像深山的寺院。她怀疑今后还能不能享受到宁静的生活。眼力的提高是好事,反正只要两眼一闭,就可以什么看不到,但是听力如此敏锐却是个大麻烦,感觉世界太喧闹。她在说话之前吸入空气时,可以清晰地听到气流经过气管弄出的声音,现在她明白了,还好吸血鬼没有心跳,否则的话肯定也能够听到心脏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她不禁开始同情狗狗,这种可爱的动物听觉那么灵敏,是怎么过日子的?也许有某种能够关闭听觉的方法,只是自己还没有掌握罢了,她这样想,于是就此向潘无道询问。得到的回答很简单:“忽略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就当没听到,慢慢你就会适应。”她摇摇头,觉得无法想象,明明能够听到,怎么可能忽略。稍后,潘无道带领她走到这幢楼房的另一端,进入一个房间里,拉开了窗帘,让她看外面。对面是一幢楼房,有些窗户内有灯光,有些则没有。她发现自己看到的色彩明显比从前丰富得多,记忆里室内照明的灯光一般是淡黄的白炽灯或者白色的节能灯,基本不外乎是这两种,但是现在看过去,那些灯光却是彩色的。难道现在的眼睛可以分解光线?她对此颇感困惑。隔着窗户或者玻璃,她看到了对面的人,还发现一些奇妙的情况,她看到的每个人周边都散发出一些淡淡的光芒,有些是粉红色,有些是淡黄色,有些是淡淡的绿色,这种光芒并不怎么明显,但是却可以清晰地看到。她转头看身边的小鲜肉,发觉他身上没有那种奇妙的晖光,这个可能就是吸血鬼与人类的差异。潘无道:“有些新生的血族会陷入到狂乱的情绪当中无法自拔,到处杀戮,仿佛发了疯一般乱来,而你如此平静,真是很好,我非常满意,可以肯定,你非常具有成为血族成员的天赋。”她:“我身上现在还有没有那种彩色的光芒?”潘无道:“没了,在你成为血族成员之后,光芒就彻底消失了,先前包裹你身体周围的光芒是橙色的,很艳丽,比其它人更明亮,非常美。”她:“你有没觉得遗憾,因为我的光芒没了。”潘无道:“你现在的模样更可爱了。”她:“现在我能够看到你脸上的毛孔和绒毛,先前我认为你的脸光滑如同优质的瓷器,看来并非那样。”其实心里一点也不失望,觉得这样也挺好的。潘无道:“你的眼力变好了,今后不必再戴眼镜。”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61。第61章 狼人() 
大狗开着一辆越野车,宁小梦和潘无道坐在后排,前往远郊区的那处庄园。 离开环城路之后,速度立即加快了许多,因为路上障碍较少。由于担忧弄坏了车上的设施可能会导致不安全,所以宁小梦乖乖坐着,几乎一动不动。夜色中,一辆辆大卡车的灯光很刺眼,噪音奇大,真正的震耳欲聋,每当旁边有大车驶过,连地面都在震动。大狗:“我每天都要去一趟庄园,取回新鲜的血液,供大家食用。”宁小梦:“为什么不直接去血站买些人血,反正寻梦公司有的是钱。”大狗:“庄园里提供的人血质量更好,更新鲜,添加剂更少,更可口,而且血站的血不一定能够买到。其实我们有两辆与献血车完全相同的大客车,偶尔也开出去接受献血,只是我们做事比较地道,无论谁来献血,事后都给些钱,说是营养费,一般情况下每一百毫升给两百八十元。”这个价格貌似挺公道。宁小梦:“你吃什么?”大狗:“我大部分时候吃生的猪肉和牛肉以及家禽的肉,偶尔有机会吃些人肉。”宁小梦:“你吃的人肉从哪里弄来的?”大狗:“一般是医院,基本上是从死人身上弄来的,在医院里有我的同类,一般情况下,我的同类在医院里往往从事太平间管理员或者救护车司机这两种工作,这样搞到人肉会比较方便容易。”宁小梦:“你是狼人,会变成巨大的狼吗?”大狗:“会,在月圆之夜,我还会情绪失控,所以那一天我必须待在结实的房子里等天亮之后再出来。”宁小梦:“哇,很好玩哦,你可以变成巨狼然后让我骑在你背上吗?”大狗:“我不喜欢做驴做马,你也不是小孩子,没必要这样玩。”宁小梦想起了暮光之城当中的雅各布以及别的那些狼人,觉得眼前正专心开车的大狗一点也不酷,有些无趣。在她想象中,最好有一只吸血鬼和一只狼人都狂热地爱上自己,愿意为自己做任何事,这样的生活最好,就像暮光之城当中的女猪脚贝拉那样,但是事实有点点无奈,小鲜肉虽然表示喜欢自己,但是看上去一点也不狂热,而至今未确立恋爱关系,至于像样些的狼人,到现在也没看到,由此可知,现实生活是不能拿来与故事相比较的。她:“狼人与吸血鬼不是世仇吗?为何你会在这里与我们融洽相处?”大狗耐心地解说:“狼人的寿命不像吸血鬼那么长,而且绝大多数狼人不擅长赚钱,所以我们这个族群往往做阔佬的保镖,只有那些很富有的人才能够付得起狼人一族的薪水,也有一些去做雇佣兵,因为战场上往往很容易吃到新鲜的人肉,收入也挺高,偶尔还能够抢到一些战利品,但是这个类型的工作风险非常大,虽然狼人拥有出色的痊愈能力,一般情况下挨几枪能复原,但是如果受伤太严重或者直接被炸碎了,同样也会死掉。”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62。第62章 生于唐朝() 
庄园距离城市边缘约有二十五公里,隐藏在群山之中,周围全是森林,空气质量非常的好,出产的一些蔬菜和水果以及家禽高价卖给城里几家单位食堂,像这样的庄园另外还有一处,同样处于山区。复制网址访问 黑夜中,大狗驾车驶离了国道,进入冷清并且狭窄的岔道上,这里的公路坑坑洼洼,路边时常可以看到流浪狗和胡乱倾倒在此的垃圾。潘无道告诉宁小梦,虽然已经成为血族,但是身体的强度也无法超过钢铁,被刀砍中了依然会受伤,而运动的速度虽然比普通人快得多,却也无法快过子弹,像电影里挥拳能够打碎巨石的吸血鬼应该没有,就算真的有也是极为罕见,反正从来不曾见过。宁小梦沮丧地:“这事貌似没有想象的那么酷啊,先前我还以为自己就要变成女超人了呢,正想着如何去拯救世界,你却告诉我严酷的现实。”潘无道:“作为一名血族,死于非命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大,生活当中的麻烦事可不少,所以原本我打算让你过一些年头再考虑是否要变得与我一样。”宁小梦:“咱们不是有大狗这样很勇猛很强大的守卫吗?怎么会不安全。”这话说得有点讽刺的味道。大狗却没有听出来,当作表扬了,呵呵直笑。潘无道:“不过你也别灰心,一部分血族会拥有一种或者几种超能力,目前我还不知道你会发展出什么样的特殊能耐,也许你会很强大,谁知道呢,不过也可能没有超能力。”宁小梦:“你的超能力是什么?”潘无道:“我可以用意念移动较轻的物品,在一定的范围内,以我为中心一百米左右,别太沉重的东西都可以搬动。”宁小梦:“哇,听起来很了不起的样子,你可以让某个人的心脏在不知不觉当中停止跳动吗?”潘无道:“这个我可以做到,并且做过不止一次,在大部分情况下,我喜欢直接用意念把目标的脑子弄成一团粥样的东西。”宁小梦:“好神奇。希望我也可以做到。哎,对了,你多大年纪了?有两百岁了吗?”潘无道:“我生于公元六二一年。”宁小梦:“什么朝代?”对于历史课本里的内容,她早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潘无道:“那时大唐初建,百废待兴。”宁小梦瞪大了眼睛,不知说什么才好,完全被惊呆了。她一直把他看成小弟弟,美貌小鲜肉,可是现在得知,他居然有一千几百岁。简单地计算了一下,迄今为止,他已经存在于地球一千三百九十四年。这算什么事?太荒谬了。她突然觉得,他不应算是小鲜肉,算是特等老腊肉更合适些,但是他却又拥有一副年少青春的容颜,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这事无论怎么看都显得莫名其妙。愣了一会儿,她无力地说:“感觉好奇怪,你居然生于唐朝。”这时她渐渐明白先前的恍惚状态当中看到的许多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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