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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刺-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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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龙王一个人而已,他更会失去学员们对他近乎崇拜的信任!

    李向商走到司徒楚英面前,用安慰式的动作,拉起了司徒楚英的双手,司徒楚英的双手,又冷又硬,还在不停的轻颤,让李向商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蛇”这种动物。而司徒楚英的手心果然有他因为过度激动,过度用力捏紧双拳,指甲深深嵌入手心里,留下的伤痕。

    身为重量级教官,又参加过越战,李向商这一辈子,见过大大小小的伤口无数,他一眼就可以断定,司徒楚英手心的伤痕,至少已经有了两个小时!

    到了这个时候,李向商已经全明白了。

    是司徒楚英,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推到了龙王的怀里,甚至是他教会了梦轩怎么挑逗龙王的**。他的目的达到了,可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养了十几年,小心培养了十几年的女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下婉转承欢,不胜“摧残”的低声哭泣,占有欲极强的司徒楚英,却只能一直隐忍不发,这其中的情绪波动,又怎么可能不猛烈,不疯狂。

    只有受到了生命,甚至是比死更可怕的威胁,司徒楚英才会把自己养育了十几年,已经快到了采摘年龄的女儿,送到了龙王的怀里。也就是因为发现,事情的发展已经跳出了他的控制,很可能会因为失败,而遭到“某个人”的报复,司徒楚英才会那么害怕。

    通过液晶显示器,看着李向商和司徒楚英的表情,远在万里之外的机要作战室里,一直站在墙角,却关注着事件发展的刘伟,发出一声轻哼:“司徒楚英完了!”

    刘伟的判断,得到在场绝大多数人的点头认可,但是金择喜却在微笑着摇头。

    在任何一个领域,能够成功,都绝对没有侥幸。司徒楚英能够以平民之身,经过几十年打拼,成为亿万富商,可谓是功成名就,必然在商场上经历过一场又一场,没有硝烟弥漫,却比真实战场更阴暗,更惨烈,也更尔虞我诈我的生死对决。能够一直胜利到现在,甚至几乎铤而走险,重新翻转战局的他,又怎么可能是一个一触即溃的庸才?

    果然,司徒楚英很快就发现自己失态了,他的眼睑微微下垂,避过李向商的目光,当他重新把目光落到李向商脸上的时候,就算是敏锐如李向商,都没有办法,在他的脸上,再找到哪怕是一丝恐惧和畏缩的影子。

    一个身经百战的商人,面对商场战争,本身就要拥有军人般的骁勇,政客般的多变,鹰隼般的敏锐,毒蛇般的阴冷,孤狼般的坚忍。他可以为情所困,但是当他嗅到死亡的危险时,他必然会放弃一切情绪困扰,爆发出最强大战斗力。

    一个最优秀的军人,和一个最优秀的商人,就这样面色平静的彼此交锋了。

    他们都明白,在李向商的眼里,司徒楚英的面具已经被撕破,但是在其他人的眼里,司徒楚英仍然是受害者的父亲。

    发现龙王挪动脚步,似乎想要走到司徒楚英面前道歉认错,甚至是下跪后任由他处罚,李向商霍然扭头,狠狠瞪了龙王一眼,“傻愣在那里干什么,一个大男人,众目睽睽的,还要一个女孩子挺身而出维护你,不嫌丢人吗?”

    李向商已经出招了。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

    司徒楚英没有甩开两个人紧握的手,他的手指也略略用力,回握住李向商,他的声音并不大,却针锋相对:“有一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女孩子,在九岁时,跑到梨园里想要摘梨吃,结果梨树太高,她长得太矮,她踮起脚都够不到。有一个男人走过来,对她说,只要陪叔叔玩玩,就帮她摘一个最大最甜的梨。结果她点头同意了,后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陪叔叔‘玩玩’,会那么疼。结果玩完后,她哭着站了起来,但是叔叔又给她摘了好几个梨,她最后是一边哭,一边笑,捧着好几个梨,离开那片梨园的。据她回忆说,她临走前,还对那个男人,说了一声‘谢谢叔叔’。”

    侧耳倾听着这个小故事,金择喜打了一个响指,笑道:“好一招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精彩!”

    没有指责,没有喝骂,但是司徒楚英的这个小故事,威力却是巨大的。

    那个九岁大的女孩,根本就是被诱歼了。可是由于出身环境和年龄所限,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仅仅是为了几个梨,就失去了一个女孩最宝贵的童贞。最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就因为那个夺取了她童贞的男人,事后又给了她几个梨,她甚至还能向对方道谢。

    虽然梦轩和故事的女孩子,年龄相差了十岁,但是在场任何一个人都会认为,从实际心理年龄上来说,梦轩差不多也就是十岁。相同的道理,那个女孩子,被人诱歼后,能捧着几个梨,向诱歼她的人道谢,梦轩为什么不能因为龙王曾经别有用心的宠溺过她,保护过她,而傻乎乎的冲出去,伸手保护一个诱歼自己的人?

    只是用了一个曾经真实发生过的小故事,司徒楚英就连消带打的把龙王再次推到了绝境上。

    李向商没有对司徒楚英讲出来的故事做出点评,一个无知的小女孩被人用几个梨子诱歼,这样的经历,本身已经够凄惨了,如果他再针锋相对,试图以招拆招的话,只会在周围的人心里,留下冷血无情,落井下石之类的评语。

    “龙王,这里风大,你先陪梦轩回屋子里去,小心别让她感冒了。”

    听到李向商的命令,龙王立刻行动起来,他拉住梦轩的手,想带着她回到那幢小木屋里,可是对“爱”有着绝对渴望的梦轩,竟然撇着嘴,没有理会他。龙王略一思索,已经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他伸手搔了搔头皮,脸色更涨得一片通红,但是李向商那句“小心别让她感冒了”,威力终于在这个时候展现出来,龙王左思右想,最后还是伸出手臂,把梦轩抱进自己没有穿上衣,**的怀抱里,然后就用这种姿态,抱着一脸迷醉与甜蜜,再也不管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梦轩,一步步走回了小木屋。

    相信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分辨出,用几个梨就被陌生人诱歼的小女孩,和梦轩、龙王这一对恋人之间的本质姓区别。

    最重要的是,看着龙王和梦轩如此亲昵的动作,看着梦轩缩在龙王怀里,脸上露出的无可救药的迷醉与痴缠,还有那抹少女面对情郎,才会流露出来的娇艳欲滴,司徒楚英的呼吸声猛然变重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旁观者,金择喜不但看得有滋有味,本着绝不偏袒的中间立场,他甚至还夸了一句:“上兵伐谋,攻心为上,不愧是师兄,赞!”

    ()

第三十六章 黄金暗道() 
迎着李向商越来越凌厉的目光,司徒楚英深深吸着气,他的目光中,突然透出了一丝缅怀和悲哀:“虽然从实际身份上来说,我应该算是梦轩的养父,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把她当成我的女儿。”

    李向商露出了倾听的神色,他知道,司徒楚英现在说的是实话,甚至是一直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实话。他应该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双眼仔细去看,用自己的双耳仔细去听,而不是像泼妇骂架一样,看谁的声音高,谁的嗓门大。

    “在八十年代末,我还只是一个二十来岁,闯劲十足的小伙子。”说到自己曾经的往事,司徒楚英的眼神有点迷离了,“和我一起到广东闯天下的,还有我从小学就认识的女朋友,当时我们两个情投意合,抱着两个不安份的心,跑到了传言中,遍地都是黄金的经济特区,以为只要肯埋下头工作,就可以满载而归,风风光光的举办我们的婚礼。”

    在当时,和司徒楚英抱着相同淘金梦,跑到沿海经济特区的年轻人,绝对不在少数。竞争的压力,可想而知。

    “我们两个都是中专毕业生,根本找不到工作,最后,我们只能去小商品批发城,采购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艺,再摆地摊去卖。生意好了,我们还能在晚饭时加上一个炒菜,生意要是不好了,就连当天我们两个人的盒饭钱都赚不回来。后来有一次,我们去小商品批发城,采购商品时,她看中了一条塑料制成的项链,她很喜欢那条项链的款式,对它爱不释手,她看着我的目光,分明是在哀求我,把那条项链为她买下,那条项链也很便宜,进货价才五块钱罢了,但是我却拒绝了。”

    说到这里,司徒楚英的声音中断了,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人生,就不会真正理解“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中蕴含着的深厚哲理。对有钱人来说,一口气砸出几百上千万,去博红颜一笑,都是小菜一碟,可是对他们这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区区一条五块钱的项链,就让现在已经是亿万富翁的司徒楚英犹豫了。

    “她和我认识已经有十几年,成为我的女朋友,也有四年了,想不到我们第一次吵架,竟然是为了一条五块钱的项链。当时我真的气极了,先丢给老板五块钱,又劈手扯断了她脖子上那条项链,最后她捂着脸,哭着跑掉了。”

    司徒楚英脸上满是浓浓的苦涩,“我当时以为,到了晚上,她总得回家的。可是她没有回来,直到两个星期后,我才听人说,有一个富商早就看中了她,一直在追求她,她一直没有答应,但就是因为那条五块钱的项链,我伤了她的心,亲手把自己的女人,推到了别人的怀抱里。”

    四周一片安静,所有人看向司徒楚英的目光中,已经多了一份同情。人们都喜欢白马王子与美丽女郎的传说,在某种意义上来看,不就是因为这样的男女主角,本身已经跳跃过了“贫穷”这道最令人无奈,不知道拆散了多少人间姻缘的堑壕吗?

    “足足过了大半年,我才终于忘记了她,开始渐渐习惯了没有她的曰子,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又回来了。那个富商,玩腻了,就把她一脚踢开,她只能又回来了。而我,本来也应该把她推在门外的,可是看到她那张熟悉的脸,我最终还没有狠下心,这样,我们又在一起了。”

    司徒楚英突然笑了起来,“其实,任何人都应该知道,我们最终肯定会分手的。我再大方,也不可能忘记,她曾经抛弃了我,为了钱投入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我在床上抱着她的时候,我总会不由自主的想,那个男人是不是也曾经用相同的动作,在她的身上不断抽动,而她,是不是也会象现在一样,拼命抱住我的腰,发出一阵阵让我心跳加快的呻吟。就是因为这样,我喜欢上了喝酒,一喝酒,我就会打她。结果,我们再次同居不到三个月,她又跑了,被我打跑了。”

    眼泪,已经在无声无息间,缓缓润湿了司徒楚英的眼角。

    虽然双方处于敌对立场上,听着他曾经的故事,李向商仍然在心里发出了一声轻叹。这样的故事,真的是太多了,但就是因为类似的故事太多了,在这个物欲横流,感情都可以用金钱去衡量的时代,反而让人愈发觉得无奈与悲哀。

    “我真的以为,以后再也看不到她了,而且她真的有一年多,没有再出现在我的眼前。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又回来了。她穿着一件大红的外衣,画了很浓的妆,她缠着我,非要我送她一枚金戒指。当时我不耐烦的随手从自己面前的小摊上,拾起一枚两块钱,黄铜做成的戒指丢给了她。她捏着那枚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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