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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和宝石。就像是现在,不知道擘内是从哪搞到的财宝,他已经堆在一座金山之上,这些金子上面沾满了鲜血和烂肉,还有很多带着金戒指的手指。
柏诺贝身穿红色铠甲,胯下一匹战马完全没有皮肤和鬃毛,就像是一只血肉的怪物。甚至很难看出那是一匹马,痛苦的眼睛盯着所有的一切,咆哮着,撕咬着。柏诺贝的红色铠甲也是有血肉组成,他喜欢躲在别人的血肉里,很少人见过他的真实面目。
贝列是一位点金术的大师,在七十二柱魔神当然排名第28位。全身都是耀眼的黄金,这绝对是所有战场当中最耀眼的人,只要被他触碰过的东西都会变成黄金,永远失去生命和意识。战场上已经站满了黄金雕塑,丧尸的表情惟妙惟肖,因为那都是贝列的艺术,都是由活生生的丧尸转变而成。被变成黄金的绝对不止是皮肤而已,就连丧尸的脑子、内脏、骨头都变成了黄金,丧尸原本的存在已经彻底消失。
亚斯塔禄。嘴角濡血,全身黑色并散出恶臭的毒气,右手牵着一支来自地狱的恶龙。几乎是半身人的。亚斯塔禄有一条非常短的尾巴,还有一双非常短的腿,白色的腹部,锋利的獠牙。他不需要参加战斗,因为那条来自地狱的恶龙会干掉靠近他所有的丧尸。
弗内乌斯身边所有的丧尸都拥抱在一起欢快的跳着诡异的舞蹈,他的战斗力有限,不过他可以让所有的敌人变成朋友。即使是丧尸亦是如此,丧尸没有意识但他们还是随着弗内乌斯的节奏跳着舞,等待着自己死亡的来临。
佛拉士是一个强壮的男人,粗犷的战士。他拥有不死的能力,强大的力量,在战场上最英勇,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因为他想死都不可能,所以冲在最前面的人一定就是佛拉士。
阿斯莫德拿着一把长枪,带着地狱的旗帜。挥动长枪总会引起一阵狂风,那支长枪到底有多重?阿斯莫德的力气到底有多大?这都是严重的问题。不过很明显,阿斯莫德是一位优秀的武士,华丽的战斗技巧让他在战场上得心应手。
嘉波在七十二柱魔神当中排名第33位,但他却能最好的掌握整个战场。他身边所有的丧尸都一动不动,嘉波只需要拿上自己的剑,把身边丧尸的脑袋一个个砍下来就已经足够。因为嘉波能够控制别人的大脑,让它忘记自己原本想要做什么。在他身边的丧尸都在好奇的问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永远的思考下去,永远没有答应,直至脑袋被砍下之后失去所有的意识为止。(。如果您喜欢这部作,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nbsp;上能搜到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的名字,不过其它形象和能力大多都是我瞎篇的。感觉像是在故意偷懒,但其实篇这个要比写剧情难多了,我想要把他们都写完。大概还需要好几章吧,如果我真的头疼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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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 撒巴特保卫战(一)()
弗法是一头带着火焰的狮子,但他的能力却并非控制火焰,而是控制风雨雷电。 w w wnbsp;。 。 c o m而此时,最有效的战斗武器就是雷电。全身冒出炙热火焰的同时,弗法的两根爪子握着闪电向丧尸群里扔去,闪电的威力可以直接将大片丧尸都化作焦炭,弗法身体上强烈的火焰也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丧尸的伤害。
马加锡亚在七十二柱魔神当中排名第35位,但他却是唯一一位只听从所罗门命令的魔神。不知道马加锡亚与所罗门之间发生了什么不能说的秘密,或是爱情,或是基情。不过马加锡亚只忠于所罗门,其它任何召唤者都不是他的主人,他可以随性的干掉召唤者。至于巴里的话,他还是要听,不过听完之后做不做就完全由自己判断。
马加锡亚是拥有一对翅膀的天使,左手拿刀右手拿剑,在战场上舞动华丽的节奏,刀剑之下有如漫天飞舞的花瓣,花瓣落处就是刀锋剑尖。即便无数丧尸向他冲过来,也难优雅的将他们切成碎片。这些丧尸还根本无法碰到马加锡亚的刀剑,丧尸污秽的鲜血也根本不是刀剑的食粮。他的刀剑永远那么光鲜靓丽,虽然喜欢鲜血,但丧尸的血太臭了。
斯托拉斯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猫头鹰,锋利的爪子和喙就是他最好的武器。类似人类的体型与动作,但身体则完全是猫头鹰的样子。虽然斯托拉斯的大脑里面充满了智慧,他是一位优秀的学者,但他在战斗方面的能力也绝对不输给任何的战士。
斯菲尼克斯是天空中的魔王,因为他是一只凤凰。全身冒着黑色的火焰,只有眼睛是赤红色,除此之外全身没有其它的颜色。在火焰中重生的他释放他无数的黑色火焰。从天空中飞速向地面撞击,将自己当作一个最强大的火球。当菲尼克斯撞击地面的时候,身体里的火焰就像是刺破的水气球一样往四处扩散。菲尼克斯的体型不算太大,但撞击之后的效果却让所有人都想不到,那是范围最大的一次魔法。这简直就是一次自杀。不过菲尼克斯根本无所谓那些被撞得支离破碎的身体,在火焰中慢慢重生,最后再次飞向天空。
汉帕是一只红眼白鸽,它的体型和外表都与普通的鸽子一模一样。它只拥有一个能力,当它站在谁的肩膀上,那个人就会彻底被他控制。至今为止从来没有失败过,甚至就连巴里也能难抗拒他的能力。
玛帕是一只优雅的乌鸦。他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代表着智慧与太阳,所以他也是最优秀的魔法师。三只眼睛的乌鸦拥有强大的火焰系魔法与过人的常识与智慧。玛帕的嘴里能喷出七种不同颜色的火焰,每一种火焰的性质都不相同,甚至有冰焰,能将丧尸烧成冰屑。
拉默动摇着整个大地,对于丧尸缓慢的速度来说拉默是最大的敌人。大地有如水波纹一样左右摇摆着,丧尸根本无法稳住身形,别说是前进就算是想要爬着不动都非常困难。这就是拉默的能力,他能震动大地产生剧烈的地震。在大多数的魔神眼中这都是无与伦比的能力,虽然面对其它魔神的时候战斗力有限。但是在面对人类的时候这个能力却是异常强大。曾经有一个召唤者奉献了她的初夜,拉默为此恩情替她消灭了一个帝国。就在一夜之间,强烈的地震将整个帝国带入海底,那就是亚特兰蒂斯。
弗加洛人身鹫翼,在战场上掀起一个巨大的龙卷风。将无法稳住身形的丧尸翻向天空,整个战场都在下着豪雨,满天丧尸往下落。不过这么强烈的风竟然没有将一只丧尸吹过河。这也是弗加洛对风的控制。
拜帕是一条美丽的人鱼,在空中遨游着。在她的影子里全是蛆虫,沾染到她影子的丧尸都会被蛆虫啃食的只剩下骨头,那些腐烂的肉也正是蛆虫最喜欢的东西。丧尸留下的尸骨长满了茧,孵化之后那就是满天的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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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强大的战斗力在战场上得到了完美的发挥,以一敌万亦是游刃有余。只可惜战场太大。丧尸的数量太多,几乎没有丧尸能靠近他们,但他们也无法将整个战场覆盖。
撒巴特生命之河被无数的火焰灼烧着,但河面的冰层却并未融化。得到格拉弗沃鲁德的力量,现在的t仔与当初完全不同。他所使用的魔法来自于格拉弗沃鲁德,那种上古龙族才能使用的强大魔法,绝对不是七十二柱魔神这种等级能够轻易化解的。
即便同为七十二柱魔神亦是有强有弱。最强大的巴里也在掂量要不要直捣黄龙,干掉那只巨大的黑人丧尸。巴里不敢贸然出手,因为从这个人的体内感觉到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这股力量根本不是丧尸应该拥有的强大。它来自于异界,来自于上古之物,来自于地狱之渊。这样的力量即便是上帝也不敢对他轻易动手,更何况是自己了。
地球人传言巴里是上帝最大的敌人,不过巴里非常清楚,自己打不过人家。如果要是打得过,那还不早去向他挑战了?
虽然这样有一些无耻,不过巴里每天都在魔界里扎草人,草人上面贴一张纸,上面写着上帝的名字‘????’,然后每天都想尽办法诅咒着草人。用针刺、用火烧、用鞋打、用钉砸,什么方法几乎都用过了但还是不管用,所以巴里甚至还想出了用尿浇、扔进粪坑、用女人的内裤罩在上面,最无耻的就是用自己的内裤罩在上面。不过想要诅咒上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巴里在魔界里实验了好几千年都没有成功过……几乎全世界所有宗教,所有异教,所有邪教能用的诅咒方式都用过了。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果然诅咒学是骗人的科学。
战场上对付小丧尸完全没有压力,想要对付那只巨大的黑人丧尸也不敢太冲动。更何况这一次是被别人召唤过来的,丧尸又不是入侵自己的魔界,所以不需要太卖命了,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已经足够。
丧尸军团在七十二柱魔神的阻挡之下确实减慢了移动的速度,但却并未因此而停下。整个战场太过巨大。战线延绵几十公里之远,大部分的丧尸从左右两边走了过来,目标直指撒巴特伟大的城墙。
撒巴特生命之河被冻结,丧尸再无阻碍,拖着自己腐烂的身体一步一步跨越河流。距离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也只有短短几十米的距离了。
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上,所有人都转过头来盯着上帝。上帝从怀里掏出一包香烟,慢慢的拿出一根。放在嘴里之后轻轻的点燃了火,狠狠的吸了一口之后。吐出一个烟圈。
“诸位,我估计可以开枪了。尽可能让有趣的在较远的距离被干掉,如果在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下,那只是给其它的丧尸多一个踮脚的东西而已。”
“上帝,你……能不能让河面解冻,这样能阻止丧尸继续前进。”阿尔巴斯急得满脑袋大汗,獠牙都露出来了。如果让这些丧尸冲进撒巴特的话,这场战役就输了,而且输得很惨。撒巴特将会鸡犬不留。所有的人类与吸血鬼无一生还。
上帝摇了摇头:“我说过我不会出手的。人一定要靠自己。”
“废话,我又不是人,我是吸血鬼。”阿尔巴斯大叫一声:“所有人稳住,稳住。”
看着丧尸距离撒巴特伟大的城墙越来越近,阿尔巴斯高举着手,大叫着稳住。此时丧尸的距离还稍微远了一些,必须要等丧尸过河之后才能开枪。因为这些枪都是由阿尔巴斯制造出来的。所以阿尔巴斯最了解这些枪的性能。它们可不是阻击枪,不能支持太远距离的射击,必须要尽可能节约弹药,所以一定要在最有效的距离射击才会有效果。
虽然这些枪的瞄准器非常精确,但距离如果太远的话子弹会因为空气的阻力与气流的移动而产生偏差。能支持最远的距离其实是在50米之内。所以阿尔巴斯故意让这条河开在撒巴特城外50米的位置,因为这个距离是最佳射击距离。
撒巴特生命之河的河岸就是战线。只要越过这条生命之河,就是开枪的时候。人类的能力很差,但有最精确的瞄准器之后就能无所顾及的开枪了。
阿尔巴斯一边举着手,一边盯着上帝。上帝也急得满脑袋大汗,不停的抽烟,一口接着一口,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