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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瞑目-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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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等我继续问话,陈赫便从门外急三火四地走了进来,看样子他的电话已经打完了,但是他此时脸上的表情十分的难看,对我们说道:“所有人去枪房领枪,我们马上出发。”

    陈赫这句话让大伙一时间感到有些不明所以,而我最先明白了陈赫的意思——毕肖那边肯定已经出事了。

    话不多说,我们急忙赶到警队的枪房领取了枪支和适量数额的弹药,在这个检枪验枪的过程当中,我问过陈赫电话当中的细节。

    过不起然,那通电话就是陈赫委托的管片民警打来的,他们已经找到了毕莹所说的那个小旅店,并且已经确认毕肖在旅店登记住宿过,但是当他们冲进毕肖居住的房间之后,却发现房间内早已人去屋空。

    他们又调取了旅店安装的监控录像,却发现毕肖在今天凌晨3点钟左右的时候,被一个黑衣人从旅店给带走了,而且根据他们队监控视频里面的黑衣人体貌特征的描述,这个黑衣人的体貌特征基本上和“X”相吻合。

    所以陈赫不敢怠慢,带上了我们小组的全体成员,分乘三辆警车,火速赶到了事发旅店。

    这家旅店其实离宋家村不是很远,如果按照标准速度来开车行驶的话,最多不超过20分钟的路程。

    而这里是一家私人开设的小旅店,只有十个房间,相对的环境也就不是特别的好,我们到达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审问旅店的老板,旅店的老板见到我们一行八个人气势汹汹地走进来,顿时就吓瘫了。

    根据现在已知的情况,这家旅店其实是一家黑旅店,也就是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而自私用自己家的房子改建的旅店,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并没有与我们公安局进行联网的住宿登记系统,所以用这个系统来调查,我们根本就查不到毕肖住在了这里。

    调出了住宿登记记录,我们看到大前天晚上9点整的记录上只有一个登记记录,登记人叫毕肖,并且留有身份证号码,我立刻让山槐核实,确定这个身份证号码是真实有效的,就是毕肖的。

    记录上还显示,毕肖已经交了长达一周的住宿费用,再结合旅店老板的口述,毕肖自从住到这里之后几乎整天不出门,一日三餐基本上也是靠旅店提供的饭菜解决,但是偶尔会有人来见他,但是来见毕肖的人,旅店老板都没有注意留心观察他们的体貌特征。

    再调取出监控录像,上面记录的画面和陈赫之前讲述的基本相同,当时旅店的前台没有人,旅店老板讲他当时去上厕所了,所以并不在前台,而在上厕所的过程当中也没有听到任何的异常声音,今天一天毕肖也没有订餐,如果不是我们的人来了,他根本还不知道毕肖已经不在了。

    我看过监控视频之后,心里暗自琢磨道:“这个毕肖,究竟要被‘X’带到什么地方去?”

第九十二章 毕肖的下落(下)() 
旅店只有一个监控摄像头,对着的正好是前台和前台旁边的走廊。

    画面上显示的是凌晨三点钟。

    而毕肖的房间就在摄像头所拍摄的走廊尽头的房间。

    凌晨三点整,老板在前台翻找着什么东西,看起来是很着急的样子,紧接着看到他抄起了一卷手指,然后跑到了前台后面的一个房间。

    根据旅店的老板交代,他们一家三口也住在这里,而他进去的房间就是他们一家三口生活起居的房间。

    而就在旅店老板进入房间之后,凌晨三点零二分,一名黑衣人出现在了摄像头的画面当中,虽然我只看到了背影,但是我可以完全通过他的身材和穿着确定,这个人和我在郝仁的旅店,当时调查心怡时调取的监控视频中拍摄到的人是相同的一个人。

    他进入到旅店之后并没有丝毫的犹豫,径直走到了毕肖所居住的房间门口,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居然都没有敲门,而是径直转动门把手,走了进去。

    根据这个举动,我有了一个让我感觉到有些吃惊的大胆的假设——毕肖很有可能是和“X”约好的在这里见面。

    而“X”进入房间足足有五分钟才再一次出现在了监控的画面当中,凌晨三点零七分,“X”再一次出现,而这一次“X”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出来的,而是拖着一个人,倒退着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这个人应该就是毕肖,而且从“X”的动作方式来判断,他似乎是很吃力地去拖动着毕肖的身体,直到凌晨三点十分整,“X”和毕肖的身影才完全地消失在监控的画面当中。

    而也就在一分钟过后,旅店老板才重新从房间里面出来,继续坐在吧台前面看着生意。

    我反复地将视频当中的内容播放了几次,希望从中能够看出什么异样,从而推翻我此时心里的想法。

    但是看了数遍,最终只能让我心里的想法,更加的确定……

    “X”并不是突然起意,才调查到这个地方,而是他很早就已经知晓了毕肖的行踪,并且他和毕肖一定在之前就存在着某种联系,不然“X”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将毕肖带走。

    根据旅店老板的描述,他并没有听到什么类似于打斗之类的声音,陈赫和山槐试了一下旅店的隔音效果,发现隔音效果非常的差,陈赫在毕肖的房间里关上门摔碎了一个杯子,摔杯子的声音几乎整个旅店都能听得见。

    所以说如果“X”和毕肖不相识,或者没有某种约定的话,那么是不可能安静到如此让人难以察觉的地步,相反再看“X”带走毕肖时候的举动,毕肖很明显已经失去了意识,如果没有经历过打斗的话,那么就只能用他们相识,并且毕肖对其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被“X”剥夺了主观意识而带走的。

    而且根据“X”的整个行动过程来看,他似乎也对这里进行过踩点,因为从视频的画面当中记录的影响,“X”除了在最后拖动毕肖身体的时候有些忙乱之外,其他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一种极其稳定情绪之下所进行的。

    当然拖动毕肖的身体行动有些忙乱也是在清理之中,一来是因为这种事情不可能事先有所准备,你总不能把你想要绑架的人叫过来跟他说:“你让我把你整晕了,然后拖着你的身体走两圈练习练习。”

    二来也是因为人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身体会显得更加沉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搀扶一个有意识的人活动和一个烂醉如泥的酒鬼活动,哪个更加省力?不用去想肯定是前者。

    所以“X”的这个举动虽然和整个事发过程的平稳不合基调,但是最终还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陈赫在毕肖的房间里检查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可靠的东西,因为根据旅店老板的口供,毕肖在入住旅店的时候,只是孤身一人,并没有携带什么行李或是其他的东西。

    陈赫提议要做现场的指纹取证,我考虑了一下还是算了,我觉得这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同样也是在浪费我们的警力。

    因为“X”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罪犯,他一定会抹去现场所有可以留下的证据,包括但不局限于指纹和脚印,而我们能够取到的无非也就是毕肖和之前在这里居住过的一些与案件无关人员的指纹,这对我们根本就毫无帮助。

    我们大张旗鼓的来,到最后却要偃旗息鼓的回去。

    如果陈赫之前跟我说明白这里的情况的话,那么我就完全可以他不用这么大惊小怪的组织这么多人来这里了。

    当我们走出旅店之后,谢过两名管片的民警,就各自分道扬镳了。

    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旅店的老板和这件案子有关联,所以接下来对于旅店的处理就全权交给派出所和辖区的工商部门处理就行了,用不着我们重案组再来插手。

    回到路边停放的警车旁,我看了看左右的路口,回过头去打算跟他们说调取一下周围路口的监控录像,看是否能够得到案发当时周围路口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

    毕竟这小黑旅店的监控提供的信息实在是太有限了,监控记录的储存时间为24个小时一个周期,只要到达了24个小时,之前记录的视频就会被后续的视频给顶替掉,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真的感觉好险啊。

    此时时间已经即将到达午夜的十二点了,如果不是我们持续的调查争取到了这三个小时的时间,那么三个小时之后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视频也已经消失不见了,真的要是发生那种情况的话,那么我们一切的线索都会就此中断。

    想到这里,我转回身想要和陈赫他们商量一下接下来的对策,但是当我看到他们每个人脸上的表情的时候,顿时就又把想要说出口的话给咽了回去。

    没有错,除了我以外,其他七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很深的倦容。

    我仔细地回想了一下,发现他们并不像我,因为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我之前曾经到医院照顾过心怡,在医院呆着的时间段里面,我多少能够抽出一点时间休息一下,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因为在医院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因此休息的质量比较好。

    相对的再去看他们,我印象当中他们真正休息过超过三个小时以上的还要追溯到48个小时之前了,我也是这个时候才想明白之前和玲珑扯淡的时候,为什么玲珑始终都不愿意睁开自己的眼睛了,因为她在闭目养神。

    我有些暗自责怪自己,发现在这个小组当中,我是最主要的成员之一,但是我的付出可以说是这个小组里面所有人最少的,回想起来,几乎每次都是我想到的内容,然后让他们去做,但是他们想到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各自揽下来自己去忙。

    想到这一点,我不禁感觉自己的脸上一阵阵的发烧。

    陈赫不经意间打了一个哈欠,见我看着他们,便问道:“小楼,你是不是又想到什么了?想到了就直说。”

    我摇了摇头,最终还是没有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口,于是回答道:“没什么,我们先回去吧,看大家的样子,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的休息过,再这么熬下去,身体会撑不住的。”

    陈赫左右看了看,也只好点点头,我们各自上车之后,这一次并没有将车直接开回警队,而是来到了警队宿舍的楼下。

    我刚准备下车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一条微信的消息,当我看到这条微信之后,在惊讶之余不免有些欣喜,于是摇下车窗对陈赫他们说道:“老大,你们先去休息吧,我还要再出去一趟,马上回来。”

第九十三章 额外的插曲() 
陈赫询问我去干什么,我并没有直说,而是随便找了一个借口糊弄了过去。

    也许是陈赫真的累了,他并没有看出我的反常举动,也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刨根问底地追问下去,只是告诉我小心开车,便带着其他人走进警队的宿舍楼去了。

    我开车离开警队的住宿公寓,径直来到了江城市南区的一家名叫“笑傲光阴”的酒吧门口。

    因为我开的是警车,所以我自然而然不可能是来这里喝酒消遣的,再说了我现在也没有喝酒的兴致。

    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看到之前微信收到的内容才过来的,发信人是“死亡宣告”,内容上写的是:“陈汐茜现在在南区昭山街的‘笑傲光阴’酒吧的K座包房内,有麻烦,速来。”

    我之前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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