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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头,林朗拍拍天元肩膀,说道:“不用担心,就算他拥有多少兵马,总之都是海外势力,若都是海外势力么,那倒好办的很!”
林朗想到了一件东西,盘龙令!姑苏三圣轩辕戬不知带着秦罗宇到何处游戏人间去了,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临去之时,尚给林朗留下了这枚能够号令海外群雄的盘龙令。
林朗相信,就算是这些势力都是血玉堂培养出来的,总有人会认得盘龙令,况且尚有八十一位洞主岛主,虽然有一小半被林朗击杀,另外大部分被血玉堂所杀,但一座岛、一个洞府的主要实力并不一定便是岛主或者洞主一人。
那时候盘龙令一出,更无所愁。想到盘龙令,林朗不禁暗骂自己笨,盘龙令是可以跟盘龙古剑遥相呼应的,只要林朗将两片盘龙令合在一处,定然能够发现血玉堂在何处。
拍了拍脑袋,林朗嘀咕道:“可真是笨的紧!”乾坤宝袋中摸出两枚盘龙令,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下,轻轻合拢两片盘龙令。
盘龙令光芒大作,林朗闭上双眼,过了半晌,嘴角浮起一丝微笑,缓缓睁开眼来,依法将盘龙令拿开,笑道:“好个血玉堂,自己人就隐藏在海外,却拍这些人前来骚扰我们。难道他的目的只是要我们不能安生的过个年吗?”
看到众人一脸惊讶,于是便将盘龙令的作用讲述出来,鹤百龄等人无不称奇。确定了这不过是血玉堂的手段,天元怒火中烧,留下归云山等人以及大队人马依旧守候,自己则与林朗云芊芊几人奔赴出云,一旦出云这边没了后顾之忧,他便可以全心全意相助林朗对付血玉堂了。
天明时分,已经再次赶到踏云境内,便在此时,他们看到昨夜连夜印制的苍澜月刊!
出云国向苍月国提出无条件投降!
这是个好消息,再好不过的消息了,出云皇帝樊善思投降,证明血海峰已经离开了出云,他到哪里去了?林朗忽然想起,当日在极北雪原之上,血海峰的话:“林朗,三月后,我在极北雪原巅峰叠雪峰等你,三月之后……也差不多了啊!”
乍闻此时,天元与林朗没有去皇宫停留片刻,一路西进,一路上累死好几匹马终于到傍晚时分赶到了出云国。
出云国完全没有亡国的颓败景象,相反的,百姓欢呼雀跃,都似乎在急急忙忙过年,置办年货,出云国皇室的彻底沦丧,似乎完全美誉影响到百姓。
林朗叹道:“这并非是出云国百姓麻木,而忽视因为掌权者跟百姓的沟通太少,当日我前来出云国,甚至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国家的皇帝是谁!”
天元愣了愣,失笑道:“竟有如此趣事?樊善思这皇帝做的可真失败。”
第二二二章 得出云天元一统 寻尸骸林朗冰封()
血海峰果然退去了,林朗心中也不禁佩服此人,只身在出云国,身边仅有二十名紫衣死士与四名白衣死士,凭借如此少量的人马,竟然能控制整个出云皇室。林朗相信,罂粟起的作用并不大。
随同出云国皇帝樊善思一起归降的,尚有出云国第一世家司马世家,家主司马长风是个精明之人,这些年大陆局势变幻,尤其是近一年来,各国政权交替,其余世家随着国运而颠覆,唯有司马世家能够屹立不倒,其精明之处可见一斑了。
据潜伏在司马世家的眼线报,血海峰掌控出云皇室之后,司马长风并没有归顺,而是敷衍了事,一来血海峰力有不逮,二来司马长风此人的大局观确实了得。
当天元二人与苍月大军回合之后,司马长风甚至比樊善思还早一步到。然而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司马长风面对的乃是天元,这个小小年纪便御人之术首屈苍澜的年轻人。天元对付司马长风的手段很简单,三个字,打土豪!
如此精明之人,固然是个人才,但同样是最难掌控之人,天元明着笑脸相对,背后却早已派遣大军搜刮司马家。掌权者若不能心狠手辣,大事难成!仁慈是对待普通百姓的,对付这些一方土豪,成了精的老狐狸,天元毫不手软。
待得司马长风发现之时,自家财产一大半早已落入天元囊中,随意委任他当个小郡城城守,天元便不再理会傲天狂尊。
看着匍匐在脚下的樊善思,天元却为难了。
杀了此人,目前来说欠佳,至此笼络人心之际,如何处置这位出云国的皇帝,值得商榷。杀不得,但也养不得,谁敢保证他不会有逆反之心?林朗在后面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状,天元一阵无奈,只好暂时将樊善思软禁起来,再图他法。
出云国再次步上了苍云国的前尘,归附苍月,至此,整个大陆苍月国一家独大,踏云国稳居大陆zhong央。唯有西南新月国毫无动作,不过林朗与天元毫不担心,因为新月国目前是慕和宗执政,而执政者正是自己的大师兄。
剑神金蛹眼睛雪亮,经历了这些年反而风风雨雨,帝王兴衰,他看的透彻,到时候只需要一句话,新月完全可以拱手送给林朗。
对于百姓而言。谁是掌权者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给自己有口饱饭吃,生活过得好即可,曾记得在苍云。姜辣曾说过,百姓不理帝王事,但求一日三餐饱。如今乱世,再加上科技几度不发达。百姓消息闭塞,生活的追求不高,怎么能和林朗前世相比?对于苍澜大陆生逢乱世的百姓来说。谁是帝王不重要,只要能让他们吃饱,他们便不会闹事。
(作者按:就如同我国历史上满清政。府一样,当百姓水深火热之时,人们不会在乎谁是当权者,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候信息不发达,人们思想禁锢,偶尔有起事者,终究也难成事。另一方面是凝聚力不足,说到底,还是因为日子过得苦,更多的是无能为力,故而历史上农民起义成功的几乎没有。刘邦项羽其一,朱元璋其二,再后来李自成也算是一个。自古起事者,非富即贵,没有家族底蕴,根本起不了事。无他,打仗带兵,手下将士们要吃饭的,农民起义耗不起!
况且满清并非我大汉民族,当初抗清义士的数量肯定不是占据多数,百姓麻木的思维不会去关注谁是当权者,只要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百姓就会拥戴你!种族之间的战争都能如此,更何况历代同族之间了。再扯到现代社会,就像我们一样,谁是ader我们会在乎吗?恐怕也就只是嘴上议论一番而已,我们看中的,是这任ader能有什么政策颁布,只要对我们有利的,我们便会说这是个好ader。
除了温饱赚钱的问题,留在人们心中的也便只有民族自豪感了,但是民族自豪感仍旧不能当饭吃,于是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就出来了,咱们的民族凝聚力怎样,我不敢擅表言论,信息发达了,各种阴暗面都会很快呈现出来,吃的喝的,为了一己私利,毒害同胞,这种行径,其实较之多年前百姓的麻木更可悲!
扯远了,有感而发)
腊月二十八,独自打马走在回踏云的路上,林朗忽然很想念鹤青璇,只是不知道如今他和师父金蛹去了何处,但林朗能猜测到,定然与那位牛三有关。
青璇若是回来,林朗却又觉得不知如何去面对她,当日曾答应血残阳照顾血玲珑,原本觉得很简单,他曾想当然的认为,找到血玲珑,替她觅个如意郎君,风风光光嫁了,也算是自己完成了血残阳的遗愿,但是他却没料到血玲珑一颗心都挂在自己身上。
他前世的观念根深蒂固,一夫一妻的思想从未想过改变,就像自己爷爷父亲一般,没有妾室。但是偶尔扪心自问,林朗也不知道自己对血玲珑是何种感情。
“唉,早知道就不答应残阳师伯了,麻烦啊!”叹了口气,林朗徐徐打马前行,路过一座小镇,老远便听得镇子上哭声震天,林朗心下疑惑,催马过去,原来是一家人老人过世,这家人也算是大户人家,子孙们正在为安葬之事争执。
林朗打听了一下,原来死去之人乃是祖上庶出,按道理是不应该埋入祖坟的,但老人的遗愿是将自己能葬在祖坟中,一家人为此争论不休黑暗国术。
忽然林朗便想起了栖霞寺十八金刚,自己曾经答应过武探花洪锡巫,要将他跟自己的兄弟们葬在一处,这些日子琐事缠身,差点忘了这一茬。
看了眼争吵哭号的一家人,林朗调转马头,前往栖霞门。便在此时,天上稀稀拉拉的飘起了雪花,出云国地处西北,冬日的景象完全不似踏云那边温暖,北风怒号,雪花纷飞,眨眼间天地间已然白蒙蒙一片,打马走在大雪中,林朗长叹一声:“又是答应别人的事啊!”
这匹马并不是宝马,大雪中行走起来颇为艰难,林朗看着哼哧哼哧的胯下马儿,拍拍马脖子,跳下马背,笑道:“你终究不是我的蜉蝣马,不行啊!”
直到下午时分这才赶到伏蝎沙漠,大雪迷途,林朗凭着记忆寻找栖霞门旧址,也不知栖霞门如是否还有人,若是有人,自己倒是不介意大开杀戒。林朗忽然想到:“血海峰不会又躲到栖霞门去了吧?”
然而他多虑了,栖霞门中并无一人,一片残败之状,在栖霞门中搜寻了一番,什么都没有发现,林朗提了一只瓦罐,走到高墙外,那边的一丛石林尚在,循着记忆,果然找到了洪锡巫的尸骨,数月过去,早已剩下一堆骨架。
皱了皱眉眉头,林朗忽然发现,这里的气息有点熟悉,似乎与自己体内有种相呼应的感觉。四下里走了一圈,并未发现奇特的地方,而那种呼应感也渐渐淡去。摇摇头,林朗捡起骨架,在另一边找到颅骨,想必是被沙漠中的野兽拖拽到一边了,刚刚拿起颅骨,眼前一道金黄色的闪电划过,林朗看的分明,那是一条金黄色的小蛇,一直盘踞在颅骨之中。
林朗追上两步,那条小蛇哧的一声窜入一块大石下的空隙中,林朗一掌拍开大石,那条小蛇豁然人立而起,短短的身子并没有像其他蛇类一样盘踞在一起,整个身子以尾部支撑,一双冰冷的小眼紧紧盯着自己。
这条小蛇极为漂亮,身上的鳞片极为细密,但是又像是尽数高高隆起一般,远远看去,身体上的鳞片细密紧凑,凑得近了,却发现鳞片竟然是一块一块的。
眼角一动,林朗发现刚刚拍飞的大石底下竟然是密密麻麻的毒虫壳,有毒蝎子,有毒蛇的蛇皮,甚至他还看到了一张食指大笑,雪白色的躯壳,那是冰蚕的尸骸!
这条小蛇是剧毒之物,不仅如此,应该是绝毒之物,林朗一愣,随即便明白了,之前感受到的呼应感,便是自己体内的白色真气躁动的感觉。
“难道这条小蛇会与白色真气的进化有关系?”林朗缓缓蹲下身来,细细打量着这条小小的金黄色蛇儿。小蛇同样紧紧盯着他,眼中竟然露出罕见的人性化神色,那是疑惑!
仗着体内有白色真气护体,林朗探出手向小蛇抓去,林朗的速度快,但这条小蛇速度更快,一道林朗根本难以看清的金黄色光芒闪过,那条小蛇已然一口叮在了自己手腕上。
下一刻,林朗体内白色真气暴动了,汹涌澎湃的白色真气来回在经脉中翻滚,原本点点淡紫色中此时夹杂着一点点的金黄色,白色真气并没有同化这些金黄色的毒!林朗心头一沉,下意识的便要甩掉小蛇